[推薦]公司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合同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合同 篇1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00000000
買受人:×××
根據買受人和賣受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具體項目出賣金額明細如下
出讓人×××以 出賣 方式給買受人×××,將屬于×××位于××××××公司,以現金交易形式出讓給買受人×××,其中所含買賣項目明細如下:
(一)公司土地
公司地塊土地面積為××畝(實際為××畝),價格×××萬元/畝,合計:××畝×××萬元=×××萬元。
(二)交通用具
1、×××轎車×輛:價格××萬元/輛,合計金額為: ××萬元××輛=×××萬元;
2、×××轎車×輛:價格××萬元/輛,合計金額為: ××萬元××輛=××萬元;
3、××貨車兩輛:價格××萬元/輛,合計金額為: ××萬元××輛=×××萬元;
(三)廠房、辦公室合計×××萬;
(四)燃料××萬元;
(五)機械××××萬元。
以上五項總合計×××××萬元。
第二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須按以下方式按期付款:
付款方式按總價50%付出,應本人周轉經濟不到位,現在×年×月×日已付人民幣×××萬元整給賣受人×××,在50%剩余款到×年×月×日包括車輛×××萬一次付清×××萬元,總價剩余款在×年×月×日付清×××萬元。
第三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給賣受人,買受人已付給賣受人所有的.款,賣受人有權一律不予退款給買受人,并同時收回本公司的一切財產。
買受人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期,到時賣受人×××按賣公司手續辦理全交給買受人×××名下。
關于公司所有員工由買受人×××處理,包括過戶費用一切由買受人×××承擔。
賣受人:
買受人:
證明人: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2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單位計算機的維護服務問題,經充分協商,決定訂立本協議,服務外包合同范本。
一、合作的內容
甲方自愿將本單位的XXXXXXXXX臺計算機(含鍵盤、鼠標、顯示器)交給乙方維護,具體配置見配置XX。乙方提供上門服務。合同期為XXXXXXXXX年。甲方共有臺式計算機XXXXXXXXX臺給乙方維護,共需要維護費用¥XXXXXXXXX元(RMB)/年;在合同期內,甲方如果新增電腦,維護費用每臺¥XXXXXXXXX元(RMB)/年。該款項自合同簽署后,甲方每(月/季度)XXXXXXXXX日付清商議服務款項給乙方。每月甲方需付給乙方服務費¥XXXXXXXXX元(RMB),大寫¥XXXXXXXXX元(RMB)。該合同總計甲方需付給乙方服務費¥XXXXXXXXX元(RMB),大寫¥XXXXXXXXX元(RMB)。
二、上門服務項目
乙方提供上門服務的項目包括:
1.電腦各類故障檢修無法啟動,不能進入系統,運行速度減慢,常死機,電子郵件設置等,操作系統重裝;
2.系統軟件安裝WIN98、WIN2K、WINXP等,操作系統的補丁升級,系統主板BIOS升級;
3.工具軟件安裝及維護Office20X、Acdsee、金山詞霸等市面常用軟件;
4.增加及更換電腦板卡及部件CPU、主板、內存、顯卡、聲卡、電源;
5.電腦升級給客戶最佳的升級方案,用最少的花費做到最好的性能;
6.各類硬件驅動程序安裝各類顯卡、聲卡、Modem;
7.查殺電腦病毒,各類電腦病毒(分區病毒、文件病毒、郵件病毒)查殺,但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不能夠確保原有數據的完全恢復;
8.數據備份光盤或硬盤備份(所需的備份介質由客戶提供)。
三、協議細則
1.甲方XXXXXXXXX臺臺式計算機中,在廠商保修期內的有XXXXXXXXX臺,已經過保修期的有XXXXXXXXX臺。甲方損壞的計算機仍在廠家保修期內,乙方可提供軟件及檢測服務(不開機箱),若檢測結果是硬件損壞,乙方可送至廠家維修站保修或更換,但甲方必須提供詳細地址、聯絡方式和計算機的保修證明,乙方不保證保修成功及所需時間。維修站點在城區內不另收服務費,在城區外需加收相應的交通費。
2.甲方損壞的電腦部件不在廠家保修期內,乙方可為甲方修理。如果修理時間超過五個工作日,乙方可以應甲方要求提供替用配件給甲方免費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
3.對于已經使用時間已經達到或超過XXXXXXXXX年的計算機若出現故障,甲方如仍需要修理的,修理更換的壞件成本費用需要甲方另外負擔,乙方不收取其他費用,合同范本《服務外包合同范本》。
4.在保修期內的每臺計算機每年按XXXXXXXXX元人民幣收費,保修期外的每臺計算機每年按XXXXXXXXX元人民幣收費。若有機算機的過保時間剛好跨度本合同的時間范圍的.,按照保修器內的計算機收費。
5.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時,會配合甲方數據信息的安全使用,并嚴格保守甲方的一切商業秘密。但乙方不承擔由于維修造成的信息丟失,包括甲方重要的數據、資料丟失等。甲方應當自行先備份數據、資料。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做備份,但不對備份甲方資料、數據的完整性承擔責任。
6.在協議簽訂后,乙方有權記錄電腦的特征(如編號等)和在電腦上做標記用以識別電腦,在確認甲方電腦的型號和編號以后,甲方電腦管理者簽字確認。
7.乙方工作需要甲方的配合的情況乙方工程師在甲方計算機進行維護時,甲方應盡可能配合工作,如提供計算機的驅動程序(在有的情況下),乙方工程師需要現場查閱網上資料時,在不涉及甲方網絡安全和其它特殊考慮的前提下,甲方應當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動(如重裝操作系統)時,乙方工程師會詢問甲方有無重要的數據需要備份,甲方應當配合。
8.乙方工程師上門維修時,如甲方不滿意該工程師的服務,可投訴至甲方技術支持中心,投訴電話:XXXXXXXXX,乙方將在24小時內處理投訴,并把結果反饋給乙方。
9.乙方人員不得利用假、壞計算機配件,來提出讓甲方維修或更換的申請,一旦甲方發現此種情況,有權作出自我保護,停止該計算機配件的維護,并向乙方管理層提出申訴。
四、軟件說明
乙方在維護甲方電腦時,為其安裝的任何軟件,版權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提供任何軟件的版權。甲方如需安裝正版軟件可以委托乙方代購。如甲方需要查殺電腦病毒服務,必須安裝正版的殺毒軟件。在保證甲方用戶正常功能和保護數據的前提下,乙方工程師有權決定解決問題的方案。
五、服務響應時間
乙方接到甲方報障時,承諾從報障時后60分鐘內安排工程師上門,如果報障地點離乙方超過5千米,響應時間為90分鐘,具體時間由甲方和乙方約定。上門前乙方進行電話確認。乙方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六9:30-18:00,如甲方要求加急服務或晚上服務,則甲方每次需付¥XXXXXXXXX元(RMB)的士費。
下列情況,甲方可以將主機交給上門工程師搬回乙方維護,承諾在48小時內預約送回:
1.甲方不希望上門工程師在現場操作。
2.故障情況在現場無法解決。
3.故障情況解決所需的時間較長而甲方不能相陪。
六、合同執行
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需要修改、增刪本合同條款內容,應在雙方都認可的情況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合同執行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提交當地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合同的解除
自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至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止,合同到期自行解除。如果甲方續簽合同,則另簽合同。若乙方與甲方之間有難以解決的矛盾,經雙方協商難以調解的,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和約,但甲方必須付清已經服務的次數所需的費用。
甲方(蓋章):XXXXXXXXX 乙方(蓋章):XXXXXXXXX
負責人(簽字):XXXXXXXXX 負責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公司合同 篇3
姓名:
員工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誠信守法、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ㄒ唬┍竞贤瑸楣潭ㄆ谙藓贤,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ǘ┰囉闷跒椋ㄔ囉闷诎ㄔ诤贤趦,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職位乙方在本合同開始生效時的工作職位為。乙方同意甲方因機構調整、勞動力優化組合、業務骨干合理使用或乙方在本職崗位不能與其他員工良好合作,影響生產經營,或乙方績效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甲方可以對乙方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在受聘于甲方之前,必須向甲方提供政府衛生機構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并完成其本人有效證件的查核。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實行標準工時制。
。ǘ┘追接捎谏a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四、工資待遇
。ㄒ唬┘追揭婪ㄖ贫üべY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ǘ┮曳矫吭抡9ぷ鲿r間工資為元,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以此為基數計算。另外,甲方每月發放元做為乙方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勞動報酬。
。ㄈ┘追矫吭伦钸t日前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ㄋ模┮曳郊影喙べY、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ㄒ唬┘追桨磭矣嘘P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ㄒ唬┘追揭婪橐曳睫k理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ǘ┮曳交疾』蚍且蚬へ搨,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
。ㄈ┮曳交悸殬I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ㄋ模┮曳揭勒諊覄趧臃ㄏ碛蟹ǘü澕偃铡⒒榧、產假、喪假等假期。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公開,并告知乙方。
(二)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ㄈ┮曳匠兄Z遵守甲方制定的《員工行為準則》,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ㄋ模┮曳阶杂X遵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的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九、合同解除
。ㄒ唬┖贤狡谇,甲乙雙方或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ǘ┓习l放經濟補償金條件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發放經濟補償金。
。ㄈ┤缬幸韵虑樾,乙方同意甲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并無須對乙方作任何賠償:
1、在試用期間因健康原因或其他個人原因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
2、試用期內達不到本合同所定崗位的職位說明書所規定的工作標準或定額要求的。
3、聘用時提供的離職證明、學歷證明、工作經歷、健康證、相關婚姻/生育證明是虛假的或者偽造的;
4、應聘前患有傳染病、精神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或者在工作期間患傳染性疾病后不及時報告或故意隱瞞的;
5、應聘前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6、應聘前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ㄋ模┮曳教岢鼋獬齽趧雍贤,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否則需以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五)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及時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十、合同終止
。ㄒ唬┍竞贤跐M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及時辦理終止合同的相關手續。
(二)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爭議處理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ㄒ唬┮曳讲坏靡匀魏涡问交蛲緩骄推渌さ乃信c甲方商業活動有關的信息、商業秘密陳述或透露給第三者、傳媒或公眾,否則由此引起的全部直接或間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ǘ┘追街贫ǖ摹秵T工行為準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三、其它
。ㄒ唬┍竞贤幢M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ǘ┍竞贤约滓译p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ㄈ┍竞贤皇絻煞,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日
公司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繁榮市場,更好的發揮甲乙雙方各自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互相信任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經營場地、面積及經營期限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商場 層位于 位置 個(柜臺)貨架,營業面積 建筑平方米的場地供乙方銷售本協議所確定的商品。
第二條 合作形式: 聯營銷售(保底扣點留利) 按月繳付租金
第三條 本協議簽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后,乙方如需續簽協議,應在協議期滿前叁拾天向甲方遞交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在同等條件下享有續簽優先權。
第四條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使用位置、面積等進行調整,在調整前十天通知乙方做相應準備,調整后對乙方銷售計劃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 乙方對經營場地的裝修、裝飾、廣告宣傳須提前向甲方申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并不得將專柜轉租、轉借、轉讓他人經營。
第二章經營范圍與經營方式
第六條 乙方所售商品大類為 商品品牌 。在甲方所銷品種須保持在 種以上,并為當年新上市的品種,不能以積壓商品充數。
第七條 乙方如需新增經營項目和商品品牌,須以書面形式到甲方商品采購部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出售。如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按未報審批品牌數每品牌對乙方處以一仟元罰款。
第八條 乙方實施商品單品銷售管理時須填制《商品錄入單》經甲方商品采購部采購員看樣審價,并將商品零售價格錄入計算機,乙方方可出售。乙方不得自行標價、串號銷售、同品牌品種的商品銷售不得高于本地區市場上的價格。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對乙方按該商品價格的十倍罰款處理。
第九條 乙方使用的計量器具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并按照甲方對計量器具的管理規定辦理購買、使用、檢測等事宜。須由甲方代理檢測的計量器具,甲方按有關規定代收檢測費。
第十條 乙方經營方式以零售為主,每筆銷貨均須使用甲方提供的銷售小票,在甲方指定的收銀臺交款。乙方不得私自收銀,不得截留、挪用銷售貨款。如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十倍于發生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或再次違反該條款者,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協議。
第十一條 乙方不得在甲方場地接洽的業務私自成交。如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兩仟元至三千元的罰款,直至終止本協議。
第十二條 乙方專柜所售商品必須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品種范圍,不得隨意擴大或減少品種范圍,若需要變動須經雙方商定。
第十三條 乙方銷售的所有商品須參加甲方對顧客制定的優惠政策。
第十四條 甲方統一組織的全場商品優惠促銷活動,乙方必須參加。優惠比例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三章 結算方式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內的租金和商場管理費用,乙方應每 一次上交甲方 萬元,租期內的租金、管理費用合計 萬元;第一次進場應交納_____月的租金和相關費用,計 元,并于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交納。逾期未交相應費用的,每天按銷售額的.1%加收違約金.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約定乙方銷售計劃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內的聯營保底銷售額為 萬/月。甲方按照乙方每月實際銷售總額的 %提取甲方留利(未達到保底銷售的,以保底銷售額 %提取甲方留利)。
第十七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未完成月銷售計劃,甲方仍按原定銷售計劃扣除留利。如乙方超額完成銷售計劃,每超額銷售計劃10%,結算時甲方將在原定留利基礎上降低一個百分點作為甲方留利率進行扣除;乙方完成的計劃部分甲方按原定留利率進行扣除。最底限度降低點為三個百分點。(超額部分未達10%的不給予降低留利率處理,以此類推)。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確定的 結算日期進行結算。每月結算貨款前,甲、乙雙方對乙方當月銷售額進行對帳確認后,甲方按協議規定扣除應得留利額及相關費用后.由乙方開據發票或收據給甲方,甲方將乙方應得貨款結算給乙方。具體結算由乙方所屬商場部財務部核查后,由采購部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九條 甲方每月按時限與乙方結算貨款,乙方須按照雙方約定的結算時間前來辦理,并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開出相關票據,甲方驗收后方能辦理結算手續(結算日期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二十條 協議終止后叁個月內,最后一批貨款暫不予結算。叁個月期間如發現商品質量問題、退貨等現象時,由此產生的費用將從乙方的貨款中直接扣除;未發現商品質量問題,所應付乙方的賬款在叁個月后一次全額結清。
第四章 保證金的收取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向甲方簽訂商品質量保證協議,同時向甲方財務部交納商品質量保證金 元,用于乙方在經營中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賠償金。賠償發生后十日內,乙方須補齊保證金差額.若乙方保證金不足于對消費者的賠償,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另行補交.乙方不另行支付時,甲方將直接從乙方銷售貨款中扣除,如合同期間不存在上述因素,保證金無息全額退回。
第二十二條 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同保證金 元,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此保金不予退還,如合同期間不存在上述因素,保證金無息全額退回。
第二十三條 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促銷服務保證金 元/人。甲方盡可能為乙方促銷服務員提供更衣的便利條件。
第二十四條 保證金于雙方協議期滿終止合作,乙方撤出甲方經營場地30天內,未發現消費者對乙方原促銷服務員服務投訴索賠,甲方將服務保證金無息全額返還乙方。
第二十五條 節假日促銷費
a.中國春節: 元
b.五一勞動節: 元
c.國慶節: 元
d.中秋節: 元
e.元旦: 元
g.新店開業: 元
1.其它特別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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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商品管理
第二十六條 乙方陳列銷售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自上保險。乙方商品退出經營場地應先征得經營場地所在商場負責人批準,并經防損人員檢查后,由指定通道出入。
第二十七條 乙方商品的陳列展銷方式須符合甲方整體形象要求,乙方若需改變以上方式或搞臨時性促銷活動,均需報甲方促銷部批準。
第二十八條 乙方所售商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商品標價須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并接受甲方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乙方陳列或銷售的商品,不得有侵害他人商標權、專利權、代理權或其它違法行為.如有違反,乙方除須自負法律責任外,應賠償甲方因處理上述問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第三十條 乙方專柜所售產品必須是廠方生產的優質產品,新產品,非乙方經營范圍內的商品。殘次品不得在乙方專柜出售。
第三十一條 乙方專柜所售商品上要有注冊商標,廠名、廠址、中文標識及有關說明。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雇托”經營,坑騙顧客;保證商品質量,講究信譽。凡有不良行為出現者,一經發現,甲方將終止協議;乙方專柜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發生顧客投訴,均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二條 商品價格需進行調整時,應由甲方指定管理人員報專職物價員處理變更。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銷售價格。
第三十三條 乙方須遵守國家各項政策法規,文明經營,做到售出商品保證質量,實行“三包”,確保甲方及乙方商業聲譽。
第六章 人員管理
第三十四條 乙方所派促銷服務員所投保險、員工的工資、獎金、培訓費、服裝費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第三十五條 乙方聘用甲方導購員,需由其為導購員每月提供不低于 元保底工資。并按導購員當月銷售額的 %比例提取獎金。工資及獎金由乙方按月向甲方導購員支付,導購員的工裝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六條 乙方自派促銷服務員須經甲方人事部門面試、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乙方促銷服務員須按照甲方要求統一服裝,統一佩戴胸卡,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對違反制度者,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罰直至責令解雇。
第三十七條 乙方須保證自派促銷員連續工作叁個月以上,此期間未經甲方同意若屬乙方人為調換促銷員、促銷員自行離職或違紀責令解雇,在甲方處交納的促銷員服務質量保證金不再退還。乙方新到人員須按規定重新辦理手續并交納相關費用。
第三十八條 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保證跟隨甲方統一規定的營業時間,乙方不得自行安排營業時間。
第三十九條 乙方管理人員,促銷服務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凡有違紀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換人或終止協議。
第七章 協議的違約、變更與解除
第四十條 在本協議期限內,甲、乙雙方任一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未達成協議之前,原協議仍有效。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任何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書面要求后,應在十五天內做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者,視同默認。
第四十二條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一款:擅自將經營場地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
第二款:利用經營場地從事違法商品經營活動;
第三款: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嚴重影響其他商戶正常經營;
第四款:因商品質量、服務質量被消費者投訴,并造成嚴重影響者;
第五款:嚴重違反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且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第六款:連續三次因商品質量問題受到甲方經濟處罰的;
第七款:連續叁個月未完成銷售計劃的;
第八款:無故拖延支付甲方應付費用達五天以上的(含五天);
第九款:甲方通知乙方到場布展上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五天內未到場布展上貨時,視同乙方自愿放棄本協議及所交納的一切費用。
第四十三條 協議未到期,乙方要求撤場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未經甲方允許乙方單方終止協議的,甲方將對乙方處于貳仟元至壹萬元違約金。
第四十四條 甲方實行銷售排名淘汰制。乙方連續兩個月銷售額排名在同等面積,同類經營中倒數1—3名時,甲方亦可對乙方進行淘汰,即終止協議。
第八章 其 它
第四十五條 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須提供以下證件或復印件。
。1)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加蓋工商局印章、年檢、防偽標志)。
。2)稅務登記證(國稅)
。3)生產許可證
。4)衛生許可證
。5)產品質量合格證
。6)商標注冊證書
(7)委托授權代理書
(8)進口商品商檢證明
。9)特種商品經營所需持有的一切證件
。10)報價單(加蓋公章)
。11)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1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13)商品質檢報告等
第四十六條 若在協議期限內,乙方不能按甲方有關部門要求提供合法有效資信材料,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協議。
第四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本協議在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首先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任一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5
【案例展示】
20xx年5月,A市A公司與B市B門市部簽訂了一份鋼材購銷合同。合同約定,由A供給B250噸進口螺紋鋼,總價款為40萬元,A應于同年10月底在天津港報關,商檢后交貨。同年10月25日,A從俄羅斯進口螺紋鋼250噸抵達天津港后,立即通知B前往接貨并支付價款,后者則以種種借口拖延。為避免支付更多的倉儲費用,A于11月10日將鋼材從港口取回,堆放在自己的露天貨場,后被盜走50噸,另有部分鋼材生銹。由于多次催促B提貨未果,A遂向法院起訴,要求B提貨、支付貨款及違約金、并賠償損失。被告則稱自己為農業生產資料綜合門市部,購銷鋼材為超越經營范圍,要求確認合同無效。
法院審理認定,根據《民法通則》第四十二條、《公司法》第十二條、《合同法解釋(一)》第十條的規定,雖然被告B超越其經營范圍簽訂合同,但是此合同是雙方自愿協商簽訂的,并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規定,因此判決雙方合同成立,被告B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原告A的損失。
【法律點評】
公司超越經營范圍訂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一直是我國公司法領域學界和實務界在爭論的一個問題。在我國《公司法》、《合同法》尚不完善的時期,根據當時的司法實踐,法人只能在其核準登記的生產經營和業務范圍內活動,如果超越其經營范圍和業務范圍,法人的經營活動即為無效民事行為。隨著商事交易的日漸頻繁,特別是國際貿易往來的急速增加,在國內公司制度和國際公司制度的不斷碰撞中,我國的公司治理制度也逐漸完善。眾所周知,市場經濟強調主體的意思自治和行為自由,法人是市場經濟的主要主體之一,法人的行為自由在很大程度上能夠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繁榮。如果把法人的經營活動限定在一個狹小的范圍之內,把任何超越范圍的經營活動都簡單地宣布為非法和無效,只會導致市場經濟的窒息和不振,而且也會影響到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和交易安全。正是基于這一理由,1999年12月1日《最高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
【專家錦囊】
因此,為了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應當根據法律規定,區別不同的情況,做出不同處理:
(一)如果企業法人的經營活動超出了經營范圍,但并未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且又未損害國家、合同相對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況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則,且合同已經履行或能夠履行的,以保護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信賴利益為原則,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二)如果合同的相對人是善意的,而越權的法人是故意或過失的,而且是由有過錯的越權法人一方主動提出確認合同無效請求的,應認定合同為有效。即企業法人不得以越權無效對抗善意的相對人,主權合同無效的權利只有善意的相對人可以行使,除非該相對人在訂約時明知或應知企業法人超越了經營范圍。
(三)如果法人越權行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如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違反國家制訂的要由專門部門專營專賣的規定,或者合同標的物屬于限制流通物品等,這種情況下,法院應根據實際情況,認定合同無效。
P2P中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問題
P2P網貸系統,是P2P借貸與網絡借貸相結合的金融服務網站。網絡借貸指的是借貸過程中,資料與資金、合同、手續等全部通過網絡實現,它是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民間借貸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金融模式,這也是未來金融服務的發展趨勢。
但是P2P平臺由于是線上交易,簽訂的電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本文就這個問題作出了知識整理,僅作參考。
1、《合同法》承認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我國《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2、《電子簽名法》承認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電子簽名法》第三條規定: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
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采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四條規定: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電子簽名法》的上述規定,實際上賦予了電子合同與傳統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且從立法上賦予了電子合同應有的法律地位。
但從實務操作的角度分析:
經我們向各地仲裁委員會、法院立案庭咨詢,得到答復如下:
序號咨詢對象咨詢時間答復
1、上海仲裁委員會
(021-52921235)20xx年7月29日下午3點25分P2P網絡借貸是新興的事物,之前未處理過。立案需要攜帶電子合同等證據材料進行現場審核,必要時請示領導決定。
2、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021-63875588)20xx年7月30日上午9點31分之前未處理過P2P網貸電子合同方面的糾紛,如果不能提供紙質形式的合同,則必須提供能證明借款合同已實際履行的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3、深圳仲裁委員會
(0755-25831662)20xx年7月29日下午4點06分鑒于電子合同是新事物,無法證明其真實性,也不能以有形的形式展現,需要攜帶電子合同等材料到立案庭進行現場確認,必要時請示領導。
4、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國際仲裁院)
(0755-83501700)20xx年7月30日下午4點11分采用電子合同形式訂立的合同,對方有可能以未簽字為由,主張合同未生效,提出仲裁管轄權異議,平臺須提供實際上已履行借款合同的證據(譬如說提供借款的轉賬憑證)。如能提供借款實際發生的完整證據鏈,即使沒有電子簽名,也可以立案。
5、北京仲裁委員會
(010-65669856)20xx年7月30日上午11點12分之前未受理過P2P網貸電子合同的糾紛,但受理過其他行業的電子合同糾紛。如對方認可電子合同,則仲裁不存在障礙;如對方不認可電子合同的真實性,需要仲裁申請人簽署《風險提示》,保證電子合同的真實性,與原件一致,否則應承擔不利后果。對P2P網絡借貸這一新興的事物持保護、支持的態度。
6、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0755-82925891)20xx年7月29日下午3點33分如果不能提供有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能以書面有形方式展示的電子合同,則立案可能存在障礙,需要領導審批。
從以上各地仲裁委員會、法院的答復可以看出:P2P網絡借貸屬于新興事物,大多數仲裁委員會、法院對P2P網絡借貸、電子合同比較陌生,仲裁委員會、法院立案仍然傾向于以書面形式、有當事人簽名蓋章的合同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采用電子簽名的形式訂立的合同證明力上可能會有瑕疵,仲裁委員會、法院可能會不予立案,或者是立案需要經過上級領導的審批,程序負擔加重。
如果是沒有電子簽名的電子合同,在對方當事人不予認可的情況下,該電子合同就是孤證,證明力較弱,需要平臺提供其他證據予以佐證,比如說借款合同已實際履行的證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借款時的轉賬憑證、對方還款記錄、催收證明等,只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切實證明借款行為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已實際發生的情況下,仲裁委員會、法院等才會予以立案。完整的證據鏈能使仲裁或訴訟程序順利進行,減少訴訟風險。
鑒于現階段司法實踐中,各地區司法機關對電子合同的證明效力問題存在爭議,同時,考慮到電子合同和電子簽名在現行法律上的有效性,電子合同和電子簽名的運用、發展是大勢所趨,從提升用戶體驗的角度考量,建議P2P網貸平臺著手考慮采購具有相關資質、得到司法機關及相關政府部門認可的電子簽名服務供應商提供的電子簽名服務,運用電子簽名技術,解決電子合同的真實性、可視性不足等問題,補足電子合同的證明效力。
希望以上內容對各位讀者朋友有所幫助,如果還有相關法律問題,可以咨詢網站在線專業律師。
口頭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
口頭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呢?什么樣的合同可以作出口頭合同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條關于“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規定,人們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頭形式訂立合同或協議。本文就口頭合同有無法律效力做簡單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口頭合同的有效適用情形
口頭形式的合同是指當事人以直接對話的方式或者以通訊設備如電話交談訂立合同。它廣泛應用于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與人們的衣食住行密切相關,如在自由市場買菜、在商店買衣服等,F代合同法之所以對合同形式實行不要式為主的原則,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頭形式,無須當事人約定。凡當事人無約定或法律未規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頭形式。
口頭合同不宜采用的情形
口頭合同屬于不要式合同,是指當事人以語言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達合同內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規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的情況下,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頭形式。口頭合同在即時清結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點是簡便易行,但其不足之處在于發生合同糾紛時難以取證,當事人孰對孰錯很難劃分。因此,《合同法》征求意見稿原本規定,不動產轉讓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涉外合同、價款或者報酬10萬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時清結的以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法律規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鑒于我國東西部、城鄉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例如10萬元在深圳、上海的經濟往來中不屬于數額巨大、而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卻屬于數額巨大,因此《合同法》第10條修改了征求意見稿的規定,改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因此不動產轉讓合同、涉外合同、價款或報酬在當事人認為數額巨大、不能即時清結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頭形式,否則發生合同糾紛時舉證困難。
口頭合同的效力認定
只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方沒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雙方不是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雙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實,這個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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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的默認是什么意思
合同上的默認是什么意思?哪些情況是屬于合同默認?我國法律對此有哪些相關規定?針對上述問題,小編為您整理了有關合同默認的法律知識,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了解。
合同上的默認是指當事人無言語、文字表示,又無任何積極的行為,以沉默方式進行的意思表示。
在通常,要約生效以后,承諾的意思表示必須由承諾人明確表示,并把意思表示通知給要約人。因而默認一般不會構成成承諾。但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在特殊情況下,默認是能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的。
我國與之相關的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受要約人在承諾的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在有效期內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了承諾期限,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該承諾有效!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此處為對合同成立的默認!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此處為以行為默認了合同的成立。“
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于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視為默認。
5、《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屆滿以后,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做表示的視為同意購買。即默認愿意購!
6、《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是十一條規定:“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付利息。”
以上就是這次小編為您帶來的合同默認的內容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問題沒有在本文中得到解答,可以向我們的專業律師進行免費咨詢。
雙方都簽字的合同就能生效嗎?
一份合同只是要求了乙方要承擔的責任,沒有一條是甲方要承擔的責任.雙方都簽字了.這樣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請看下文。
一般這樣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起訴請求確認顯失公平,但是具體的還要看這個合同是什么合同。
這是關于合同效力的問題,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約束力。對于合同效力的含義,應從以下三方面來理解:
第一,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強制力,表現為對合同的自覺遵守和不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責任乃至制裁。合同的目的是通過履行而實現的。在履行中,當事人對合同義務的遵守,其根本動因不在于合同利益的驅使、誠實信用等道德因素,而在于合同的強制力;同時,不履行合同義務,一定會產生相應的責任,并因此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合同效力是一種法律保護力,合同和合同權利是依靠法律的保護力維持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本身,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非法干涉及非法侵害;合同和合同權利的實現,均受國家法律的保護。由此說來,不被法律保護的合同,不可能存在合同效力的問題。
第三,合同效力,實際上是合同的實效力。合同實效力,是實現合同目的的確定性。合同目的實現,包括對合同遵守的必然性和對違反合同制裁的必然性。如果能夠做到履行合同義務、實現合同權利,則說明該合同是有實效的。每個合同失去了實效力并不一定意味著失去效力。因此,我們認識和把握合同效力的含義,應當更多地從合同的實效力方面來理解,離開合同的實效力談論合同效力,沒有什么實際意義。
因此各當事人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首先考慮你要實現怎么樣的合同效力,然后細心地去審查合同的條款。
公司合同 篇6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的租用車輛;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協議如下:
一、車輛: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_座的._車_輛,允許載人數為_人(不含司機),超過該人數,司機有權拒載,否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負責。
二、費用:共__元
費用(__)包含、(x)不含:所有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
三、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大概行程進行報價,如甲方實際用車,超出原計劃,需根據新的行程計價,否則乙方司機有權拒載。在用車期間,甲方需負責乙方司機的食、宿(二天以上)問題。
2、為確保雙方權益,甲方在確定用車時(用車前),至少支付給乙方50%保證金__元,如因甲方原因,取消用車,保證金不予退還(未付保證金個人或單位,確定用車,臨時變更,取消或改用車日期,需支付車款50%做誤工費)。單接送用車,甲方預約侯車時間,不能超過1小時,否則每小時另支付司機加班費¥100元;乙方司機按預約時間準時到達指定地點(遲到不能超過15分鐘),否則視乙方違約,扣除¥100元,超過50分鐘(非人為造成,如:道路嚴重堵塞、天災人禍、車禍等),將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協議租車價)。
3、出車事宜,由甲方統一合理安排,但鄭重聲明,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汽車,作為非法用途,不得載易燃物品;不得強迫司機做違背法律、道德的事情,不得超載(超過汽車座位人數),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所造成法律、經濟問題,由甲方承擔。
4、乙方駕駛員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需按時待令派遣;必須遵守司機駕駛條例,有一定的職業道德。
5、乙方負責合約期間,汽車行使中(客人在車上)的人生意外保險,顧客離開車輛的保險,由甲方自行負責。
6、合約期間,乙方負責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如:強迫司機行為造成的,甲方人員駕駛丙方汽車造成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當事人如違反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參與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乙方有義務從中調解。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年xx月xx日起生效,至x年xx月xx日止。到期后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再簽租用合同。
五、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并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
出租方:(簽章)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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