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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1
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對商品混凝土購銷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材料的名稱、單價和數量:共計¥ ( 仟 佰 整)。
二、乙方供應試驗材料必須滿足:
1. 乙方供應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際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2. 乙方應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規格和數量及時供應。
3. 乙方加強質量控制,為甲方提供優質合格產品。
三、供貨時間、運輸
1. 甲方應提前三天將供貨計劃通知乙方,乙方得到計劃后應在甲方計劃三天內供貨。
2. 由乙方負責混凝土的裝車運輸,并運至指定地點;到達指定地點后,甲方及時派收料員對混凝土的數量進行驗收,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作為雙方結算的最終依據。(結算以實際送貨數量為準。)
四、貨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貨到指定地點后15個工作日內付清此次貨款。
五、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貨款1%的違約金。
2.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1. 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2%的違約金。
2. 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并承擔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 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均應提前10天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時,雙方辦理結算手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貨款結清后此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2
買受人: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定地點:
為保證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和買受人施工工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買受人工程中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由出賣人供應。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結構類型:
3.工程地點:
第二條:商品混凝土約需總量 m3,最終結算量以買受人授權代表簽發的的發貨單結算聯方量為準。
第三條:數量、單價、金額及計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買受人在出賣人隨車發貨單上簽字,發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方量作為結算價款依據。買受人可隨時派人到出賣人廠內抽檢數量,標準誤差范圍在±2%以內。
2.合同價格及要求見下表:
說明:單價中只含減水劑費用,如設計要求有其他外加劑,費用另計。
第四條:結算方式
1.出賣人以供給買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為一個結算價款的時間,或以單批次供應完為一個結算時間。當一個批次的供貨量小于m3時,以每月的25日為一個價款的結算時間。
2.雙方以簽字后的發貨單作為結算依據。
3.買受人在收到結算單二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確認,逾期視為認可出賣人結算單上的價款和數量,買受人在十日內付款與出賣人。
第五條:付款方式
1.買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應前向出賣人預付價款的%作為定金。
2.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量付款。
3.按照雙方約定不能及時付款,逾期一天,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3‰的滯納金。
4.因原材料價格上漲或下浮,商品混凝土價格隨之浮動,根據出賣人的價格調整通知單并經雙方簽字確認認可后作為價格調整依據和結算依據。
5.不論采用以上任何一種付款方法,買受人應將混凝土貨款匯(轉)入出賣人指定賬戶,否則出現問題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條:質量與檢驗
1.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按國標及相關規范要求執行。
2.由出賣人負責按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
3.出賣人供應的預拌混凝土質量及各相關指標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及本合同相關規定。
4.交貨檢驗,在監理見證下,雙方共同到場,由買受人指定持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負責現場坍落度測試、試塊留臵等相關工作,并認真填寫交接貨檢驗記錄,并有三方簽字。由買受人負責送有資質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承擔相關費用,檢測結果作為混凝土強度等級評定的依據。
5.買受人對澆筑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自發現十二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若雙方存有爭議,應由買受人組織工程監理、政府質量監管部門共同確認質量異常原因。
第七條:買受人責任
1.在工程施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記表,嚴格按照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及GB50204-20_《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有關規定進行澆筑施工和養護。
2.混凝土運到現場后,買受人應按照GB/T50081-20_《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要求將原始混凝土見證取樣制作試塊并按標準進行養護,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定送相關機構進行檢驗。買受人未經出賣人技術負責人書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內摻入外加劑、摻合料或水,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3.出賣人將商品混凝土供至買受人現場后20分鐘內,買受人查驗出賣人的有關資料后應按GB/T50082-20_《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實驗方法標準》對混凝土的坍落度等進行檢驗,檢測合格后及時組織澆筑。若因買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達現場后60分鐘內未能澆筑完畢,每超過半小時加收車輛等待費50元;若繼續延時超過壹個小時,買受人除支付車輛等待費外,因澆筑不及時或養護不當等導致混凝土的質量發生變化,買受人負全部責任。
4.買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強度等級、澆筑部位等相關事宜應在混凝土澆筑前48小時電話通知或把混凝土計劃單交至出賣人代表,澆筑時間準確至小時。如臨時停工或變更計劃單內容,買受人應在計劃供應的3小時前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負責。單批混凝土在供應結束時,如出現實際使用量小于電話通知或計劃單單上的方量時,均按通知方量作為結算方量。
5.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混凝土款項時,每日按應支付款項的3‰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有權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由買受人負責。
6.買受人應為出賣人混凝土運輸、輸送等設備提供必要條件和國家規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機械設備操作現場無安全隱患,有電力、照明、水源等設施,并保證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擾,否則由此造成車輛堵塞、損壞、人身傷害等問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7.如需占用人行橫道、便道及夜間施工時,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施工,由此產生車輛損失及混凝土質量責任均由買受人負責并賠償買受人相應費用。
8.買受人應派專人對混凝土施工車輛進出調度指揮。
9.買受人應保證施工時間準確,工地卸料及時(在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1.5小時內卸完),若因超時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買受人自負。
第八條:出賣人責任
1.出賣人應嚴格按照GB/T14902-20_《預拌混凝土》標準及配合比要求組織生產,逐車計量和檢驗,以保證混凝土的數量和質量。
2.出賣人接到買受人混凝土供應電話通知或混凝土計劃單后,應立即做好生產準備,安排調度或車隊長到工地查看現場情況,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核準供應時間及相關配合事宜。
3.如因出賣人設備、水、電等原因,不能按買受人計劃要求時間供應混凝土,出賣人應在供應時間3小時前通知買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時供應,由此造成的隨時由出賣人承擔。
4.混凝土供應前,出賣人派調度或車隊長到現場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據工地實際情況商定供應中應注意的配合問題。
5.根據買受人施工計劃的要求,按時晝夜供應,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連續澆筑需要,因供應不及時導致連續澆筑中斷,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需夜間施工,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否則由此造成供應不及時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6.出賣人負責向買受人提供有關預拌混凝土的資質、合格證、開盤鑒定等資料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單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因所提供的技術要求及混凝土質量指標等造成供應質量問題,調查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因買受人施工條件不具備,進出施工現場道路不通暢,工地卸料不及時或因突發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無法使用、車輛損壞等損失,由買受人按照損失額的二倍予以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付款,出賣人向買受人提出停止供應書面通知,買受人接通知后兩天內仍未付款,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買受人應承擔出賣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 由出賣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 依法向出賣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買受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在出賣人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出賣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全權處理有關事宜。
2.單批泵送方量小于100 m3,泵送費用按臺班費2200元/次計取。在單批供應混凝土過程中,攪拌運輸車超過兩次的小方量(小于6m3)運送,按車滿載輛每方40元收取車載費(即小于6 m3按240.00元加收運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需方單位:(章)
供方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3
需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供應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為規范預拌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預拌混凝土供應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地點(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砼攪拌站(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預拌混凝土的供應要求及價格:_____________
一般情況:
約定事項 甲方指定專人簽收乙方發貨單,此人必須是經甲方授權委托的,并交委托書壹份給乙方保存。
二、預拌混凝土方量結算:
1.混凝土供應量以 經甲方授權委托人確認并簽字的供砼小票_____________進行結算。
2.甲方必須在每次供應后三天確認供應量,必須在每月 日確認月混凝土供應總金額。甲方未在上述時間內確認乙方的混凝土供應量和混凝土供應總金額,則認為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隨車小票計算混凝土供應量。
三、預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貨款,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并有權解除合同,及時告知____________混凝土行業管理部門。
四、技術要求
1.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國家標準范圍內的技術要求供應,高于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2.為確保質量,乙方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預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澆搗大體積(3000 m3及以上)或特殊預拌混凝土澆筑,甲方應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項技術要求,乙方依此編制混凝土生產供應組織方案,此方案必須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4.甲方應按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定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養護工作。
5.甲方必須按預拌混凝土規范要求,進行混凝土試塊制作和標準養護,與之相關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資格,并持證上崗。
6.乙方有權在混凝土供應及養護期間,隨時對施工現場用于強度評定混凝土試塊制、養護等情況進行隨訪,如發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雙方確認后,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試件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一切要求。
7.其它要求: 甲方施工人員不得向砼中加水。甲方試塊制作不密實,試模尺寸不標準,養護不及時而引起砼強度檢不合格,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混凝土齡期到達后向甲方提交《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
2.預拌混凝土的驗收標準,按GB/T14902-20xx年《預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等執行。
3.在預拌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果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一方必須出具有效書面憑證。
4.預拌混凝土澆筑后,甲方如發現質理等問題,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甲、乙比方及時協商分析解決,并及時上報有關質監部門。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或雙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參照民法典等有關條款。甲方未按時付款,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違約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按__________計算;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甲方直接損失。
七、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________混凝土行業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裁定;也可向供應預拌混凝土工程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在澆筑預拌混凝土的前三天,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申報供料計劃,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產,確保預拌混凝土的按時供應。
2.甲方應做好澆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組織準備工作(如:道路堅實通暢,用水、照明齊全等),以及供料期間的現場指揮和安全工作,為乙方能順利、及時、優質完成混凝土澆筑提供便利條件。
3.甲方在混凝土澆筑接近結束前,應提前一小時___________通知乙方尚需澆筑的混凝土量,否則造成后果由甲方負責。
4.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供貨要求,根據國家、本行業混凝土標準和有關規定,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做到保質保量,并按規定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混凝土技術資料。
5.乙方應做好混凝土出廠檢驗工作,甲方在乙主混凝土運抵澆筑現場后,應及時做好相應的驗收工作,如出現問題,應立即通知乙方協商解決。
6.乙方在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過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繼續正常供應時,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時,免除雙方違約責任。
8.當預拌混凝土原材料價格波動時,乙方有權可依據________________,與上月相比增加或減少___________%進行混凝土單價調整。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法人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十、甲方必須提供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供有關管理部門查驗并存檔。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備案存檔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業務聯系人:____________ 業務聯系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4
甲方:(購貨單位)
乙方:(供貨單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為甲方的重點供應商,主要負責甲方商品的供應。
二、采購主要內容及價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磚;
具體型號為:
三、質量檢驗要求
1、按照乙方提供的檢驗報告書進行檢驗
三、交貨方式、接貨地點、接貨聯系人、聯系方式及訂貨流程
1、交貨方式:以甲方發出的采購通知(甲方采購清單)上約定
2、到貨地點:
3、訂貨流程:a、甲方列出所需貨物清單,乙方按期備貨;b、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的時間和地點發貨給機料員,并提供一份清單給甲方的機料員;c、乙方在發貨時保留一份單據,同時提供另一份單據給甲方;d、到對賬付款時段時,乙方須提供單據與甲方對賬,然后進行結算。
四、貨款的結算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采用分農歷三個
五、驗收中發生糾紛的處理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視為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乙方可以拒絕收貨;或雙方協商退貨,退貨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2、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
3、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4、除甲方指定接貨人員以外,不得與其他人員進行貨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協商解決。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辦人:代辦人: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地址:地址:
戶名:開戶行:帳號:
日期:日期: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5
(簡稱甲方)
供應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規范預拌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正常進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預拌混凝土供應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交貨地點(工程地址):
二、供砼攪拌站(公司)名稱: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三、預拌混凝土的供應要求及價格:
1、一般情況:
泵送按合肥市當月信息價下浮個點,非泵送砼在當月實際交易價的基礎下浮10%,再減20元/m。
2、約定事項:
S6抗滲加10元/m S8抗滲加15元/m S10抗滲加18元/m防凍劑加10元/m 早強劑加10元/m 細石砼加10元/m膨脹劑加10元/m如需抗裂纖維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加工費2元/m
四、預拌混凝土方量結算:
1、混凝土供應量以 圖紙含量 進行結算。
2、甲方必須在每次供應后一周內確認供應量,在每月30日確認當月混凝土供應總金額。甲方未在上述時間確認乙方的混凝土供應量和混凝土供應金額,則認為同意按乙方的隨車小票計算混凝土供應量。
五、預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需購方在澆筑混凝土5000m時結算一次且付貨款的70%;余款在混凝土主體結構封頂后一個月內一次結清。二次結構、屋面、樓地面等累計達20xxm3時結算一次且付貨款的70%;余款在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一次結清。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貨款,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同時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六、技術要求:
1、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國家標準范圍內的技術要求供應,高于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2、為確保質量,乙方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預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澆搗大體積(3000m及以上)或特殊預拌混凝土澆筑甲方應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項技術要求,乙方以此編制混凝土生產供應組織方案,此方案必須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4、甲方應按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定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養護工作。
5、甲方必須按預拌混凝土規范要求,進行混凝土試塊制作和標準養護,與之相關人員須取得相應的資格,并持證上崗。
6、乙方有權在混凝土供應及養護期間,隨時對施工現場用于強度評定混凝土試塊的制作、養護等情況進行隨訪,如發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雙方確認后,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試件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一切要求。之前所發生的`量按此次單車計量為準 。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預拌混凝土的驗收標準,按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強度驗收評定標準》等執行。
2、在預拌混凝土的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果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書面憑證。
3、預拌混凝土澆筑后,甲方如發現質量等問題,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及時協商分析解決,并及時上報有關質監部門,所產生的一切因砼質量問題引起的返工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或雙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參照合同法有關條款。甲方未按時付款,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按日萬分之計算,并承擔乙方為實現責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保全費、乙方聘請律師代理費、交通費等)。
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得,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在澆筑商品混凝土的前24小時內,應書面形式或電話預約形式向乙方申報供料計劃,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產,確保預拌混凝土的按時供應。
2、甲方應做好澆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組織準備工作(如: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照明齊全等),以及供料期間的現場指揮和安全工作,為乙方能順利、及時、優質完成混凝土澆筑提供便利條件。
3、甲方在混凝土澆筑接近結束前,尚需澆筑的混凝土量,否則造成后果由甲方負責。
4、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供貨要求,根據國家、本行業混凝土標準和有關規定,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做到保質保量,并按規定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混凝土技術資料。
5、乙方應做好混凝土出廠檢驗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運抵澆筑現場后,應及時做好相應的驗收工作,如出現問題,應立即通知乙方協商解決。
6、乙方在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過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繼續正常供應時,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時,免除雙方違約責任。
8、當預拌混凝土原材料價格波動時,乙方有權可根據 ( 與上月相比增加或減少%進行混凝土單價調整。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法人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甲方必須提供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供相關部門查驗及存檔。
十三、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各 貳 份,備案存檔 貳 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6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施工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施工方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盛世華城1#、2#樓工程
二、施工地點:魯平大道以北、順城路以西
三、結算單價(運到價、元/m3)
C15:210C20:220C25:230C30:240C35:250C40:265C45:275C50:290有抗滲要求的砼每立方增加10元。
四、質量要求:
達到《預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1992)等相關標準的要求。
五、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確認本工程暫按澆注部位施工圖預算量(混凝土結構體積中不扣除鋼筋所占體積,同時混凝土施工過程中的損耗也不增加體積)作為結算依據,在標準層施工3層后最終確定結算方式。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注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的工程變更洽商,乙方計算完工程量后歸還。
2、本合同確認,結算分三次辦理,即:各樓號10層主體結構封頂后10日內結算供貨價款的40%,10層至主體封頂后10日內結算供貨價款的40%,主體驗收合格后10日內結供貨價款的80%,竣工驗收合格資料提供完畢后10天結算剩余的20%供貨價款。
六、商品砼交付驗收方式
本合同供貨期限為20__年3月20日至該工程砼供應結束為止。首次供貨施工方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甲方按照乙方簽屬的有效單據對乙方進行結算。
1、預拌混凝土運輸至交貨地點后,應在監理人員的主持下,會同施工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范和規定要求進行見證取樣、制樣、留樣和坍落度試驗,三方均應在取樣單和坍落度試驗記錄上簽字。施工方按有關標準要求承擔取樣試驗和驗收工作。由乙方為施工方免費提供標準養護試塊的地點。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施工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施工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施工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施工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施工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施工方對澆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質量異,F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乙方應在2小時內派技術人員趕到現場,雙方就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分析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施工方澆注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三方義務
1、甲方義務
按合同約定及時與乙方辦理混凝土貨款結算與撥付,協調乙方與施工方的關系。
2、施工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使用方應提前12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保證現場場地道路通暢,工地卸料及時。有安全的作業環境,并應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若因道路不暢通、卸料不及時,導致混凝土運輸車輛在工地等待的時間超過120分鐘,承擔另外增加的100元每小時的費用。
(4)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負責對預拌混凝土數量、質量進行監督與檢查,負責驗收簽字,協調解決施工現場的有關事宜并指揮車輛就位。施工方必須保證混凝土使用數量計劃準確,如因計劃錯誤和自身原因導致混凝土的浪費,由施工方承擔責任。
(5)按合同要求和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要求,對交接驗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澆筑及養護質量負責,禁止在施工現場向砼內加水,并承擔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質量后果和費用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7
供方:
需方:
工程名稱:
供貨地點: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供方:
需方:
供需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 工程商品混凝土購銷的有關事宜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點
二、訂貨與發貨方式:
1、需方每次訂貨時,須提前 小時以上由負責人以書面或傳真方式下達預訂貨通知單通知供方,每次澆筑前 小時由指定的聯系人通知供方(當一次訂貨量超過 m3時須提前 小時),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及供應混凝土前的準備工作。通知中應明確澆筑時間、混凝土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和澆筑部位、特殊要求等,遇有臨時變更,需方須提前 小時通知供方,否則需方應對供方已出貨的混凝土予以簽認和結算。
2、需方應在每月 日前向供方提供下月所需混凝土的月計劃,內容包括時間、數量等。
3、原則上供方應按時供貨,若遇供方生產高峰期,雙方可以協商調整供貨時間,但調整的供貨時間與需方要求的供貨時間相差不得超過 天。
4、需方在定貨單以外小批量( m3)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時應提前 小時以上通知供方。
5、供方發貨單要求由攪拌機操作人員簽發,并正確填寫車號、混凝土標號、數量、使用部位、特殊要求及簽發時間。
三、計量及校核簽收:
1、以供方送貨單上標明的經需方人員簽收的數量進行結算;每次供應的最后尾數由需方確定,只有報一次尾數(即只能有一車裝載少于 m3),超過部份按車( 實際裝載量)× 收取空載費。混凝土拌和物重量按 kg/ m3計,負誤差不超過 %。如需方對供方計量有異議可以當場提出,以便雙方校核,否則視為確認,需方也可以對任意車次抽檢,抽撿時,供需雙方必須有專人在場,雙方簽字確認,以三車平均數為計量基數,如供方送貨單與該基數負誤差超過2%,則當次抽查的視為負誤差,則當次供方供給需方所有車次的混凝土按超出部分扣減負誤差。
2、需方指定混凝土現場簽收人員: ,結算人員: ,若有變動需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供方,否則供方有權拒絕供貨。非合同指定的簽收人員接收貨物時,供方有權拒絕交貨,且相關損失由需方承擔。
3、經需方簽收的發貨單作為供應量結算的依據,需方不得隨意更改供方的發貨單,更改的發貨單以供方發出的發貨單作為結算依據。
四、驗收標準及方法:
1、驗收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進行驗收。
2、驗收方法:以現場交貨結果作為判斷依據。交貨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由需方承擔,由需方持證試驗員在交貨地點按照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的要求取樣并制作試塊,取樣前通知需方試驗人員到場確認,在攪拌車卸料過程中的卸料量的 至 之間進行,且應在混凝土到達現場 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檢測應在混凝土運到交貨地點時開始 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國標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實測值與規定的坍落度之差: mm坍落度允許偏差正負 mm,≥ mm坍落度允許偏差 正負 mm。其試塊要按規范標準養護,抽樣的模具及送檢費用由需方承擔。
3、出廠檢驗的取樣試驗工作由供方承擔,并向需方提供各分部工程混凝土品種、強度等級預拌混凝土出廠合格證,供方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資料一式三份。
4、驗收評定方法:混凝土強度或抗滲評定分別按GBJ107-87和GBJ82-85的規定進行。如混凝土的試塊評定為不合格,則經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鑒定。已確認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強度或抗滲等級達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和支付鑒定費,屬需方原因由需方負責。
五、雙方責任:
1、供方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后,未經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質,并應盡快卸出攪拌車輛,如超過 小時仍不能卸出攪拌車,造成混凝土超過初凝時間報廢時,屬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須簽收,并負責安排場地卸出處理,屬供方原因影響的則由供方負責。因混凝土屬特殊商品,如需方已通知供方訂貨,供方按需方訂貨要求已投料生產后,(除供方原因外)供方車輛到達需方必須無條件簽收,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需方承擔。
2、泵送混凝土供方負責將混凝土泵送至指定工程部位并負責現場布管及卸管,布管所需的'馬凳由供方負責提供,需方負責提供架子、塔設和加固,固定泵送管的架子必須安全牢固以滿足混凝土泵送施工要求。
3、需方負責布料及振搗,并協助處理每次混凝土澆筑完成后泵機剩余的混凝土。在施工過程中,需方不應少于 次表面收漿抹面工作,且要及時覆蓋養護(塑料薄膜),以免產生裂縫,如需方施工不符合上述工藝要求而產生裂縫,其責任由需方負責。
4、供貨前需方應清理出滿足供方車輛行走的道路,需方負責在工地出口處設洗車平臺,方便供方清洗車輛,確保供方車輛輪胎不帶泥沙出工地;需方辦理相關施工點占道施工審批手續,承擔因占道問題引發的城管或交警等部門對供方攪拌車、泵車、拖泵的罰款;保證工地內道路順暢。安全、水電及照明滿足施工要求,電量須達到 千瓦以上。在交貨地點設標志,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卸料現場為供方提供沖洗的水源,并且排水暢通,通知供方進場察看,供方確認以上條件成熟后方能進場。因道路或工作環境不良影響攪拌車通行安全或泵機施工安全時,供方有權拒絕送貨。
5、需方施工現場環境及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及各級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要求。
6、需方在開始供貨前提供詳細施工進度計劃給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產及運輸。
六、單價、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延期付款的責任:
1、單價、付款方式及期限有補充協議時按補充協議執行,否則按本合同執行,需方不能拖延結算時間;炷羻蝺r按桂林市同期非泵混凝土含稅信息價下浮 結算。
2、以上單價為普通混凝土單價,如有抗折、早強等要求,則按提高一個等級結算。
3、需方如需零星混凝土,每車少于 m3(包括 m3)時,加收運損費 元/車。需方如需自卸料混凝土,以攪拌車到達工地時間為準兩個半小時以內卸出,超出卸料時間影響混凝土質量,供應方概不負責
4、本工程商品混凝土合同總量約 m3。
5、合同簽訂完成基礎工程若 天內無混凝土供貨交易,視為工程緩建或停建,從停止澆筑混凝土之日起,一個月內付清所有混凝土貨款。
6、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若工程在 個月內還未能履行合同,此工程則視為緩建或停建,該工程在開工前的混凝土單價供方可要求另行商定。
7、按本約定支付貨款:
7.1所用混凝土的付款方式按每月底對清當月所使用混凝土數量,在下個 日前付清上月使用混凝土貨款。
7.2本工程在天面梁板封頂的混凝土前,必須辦理已供應混凝土的結算付款手續,方能繼續供應混凝土
7.3屋面封頂后兩個月內付清全部貨款
7.4凡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的欠款,需方按每月 支付供方違約金,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8、需方需將貨款及運費匯至本合同指定的供方帳戶,如需方支付現金,在供方向需方出具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收據》時需方可予以支付,否則一律視為未付。供方向需方開具的稅務發票不作任何支付憑證,支付款項須以供方收到需方現金或銀行轉帳憑證為據。如需方委托非合同單位代付貨款給供方時,需方應出具委托付款證明書,并經代付單位蓋章認可。
9、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數量在 m3以下(含 m3),則加收 元/次。10、混凝土坍落度:自卸 mm,泵送 mm,大于 mm時單價增加 元/ m3。
11、潤泵混凝土按當次澆筑同等級混凝土單價計算。
12、混凝土供應要求及價格: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有效期為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工程結束并付清貨款之日止。
開具混凝土銷售發票的名稱為:
稅號:
地址及電話:
開戶行:
賬號:
需方供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負責人:
簽約代表: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負責人:
簽約代表: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8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供應混凝土量 10600 m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于 2 車,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 2 倍數額賠償并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筑部位、澆筑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筑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筑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后,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并安排在 90 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范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后,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范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說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簽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并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0 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當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⑴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瓢葱璺酵ㄖ堰\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⑶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纫蚝贤环竭t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
3、 合同解除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 當地仲裁委員會 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執貳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蓋章) 供 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就瀝青混凝土面層成品料的供應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混合料名稱、規格、數量及拌和好的混合料價格(該價格固定不變、包含加工費、柴油、燃料費、運雜費、材料款、稅金等,混合料所需的改性瀝青由乙方提供)
1、改性瀝青混合料中面層AC-20 到場價: 改性瀝青混合料上面層AC-13 到場價:
2、瀝青混凝土面層成品料的級配要求以業主要求的配合比為準,其他技術指標滿足相應規范要求,具體用料數量以實際施工及業主要求工程量所需數量為準。
3、日供成品料數量按甲方的'需要提供。
4、成品料到施工現場后,經業主檢驗合格后確認,如有異議,應在甲方檢驗后立即提出。
二、質量要求
1、瀝青混合料必須符合技術規范、業主與項目部的級配要求。
2、混合料應拌和均勻,無花白料。
3、瀝青混凝土面層粗集料規格與質量技術要求: 瀝青混合料所需的石灰巖碎石、玄武巖必須符合業主的招標文件、技術規范及項目部的質量和級配要求,并經甲方驗收認可。所供石料應石質堅硬,潔凈,無雜質,不含風化、近似于立方體顆粒,具備一定的規格與級配。
瀝青混凝土中面層細集料質量技術要求各種瀝青混合料出廠技術指標要求。
三、運輸方式及交貨地點
運輸方式:乙方負責組織自卸汽車運輸方式供料(每車載重大于20噸)。
交貨地點:乙方負責組織自拌和站運料至甲方施工現場,并按甲方指定方法卸料。
四、計量
瀝青混合料重量以乙方磅秤數量和拌和站的電腦記錄為準,如雙方對數量有異議,可到第三方磅秤進行公正。由此引發的費用由計重誤差大的乙方承擔。
五、結算與付款
結算日期:乙方憑甲方簽認過的有效過磅單結算聯(過磅單必須按日并分規格整理)與甲方委托人員核對后,辦理上批次的工程款結算。 付款日期:業主相應工程款到位后三日內。
六、工期要求
具體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七、其他約定事項
1、在生產期間,甲方因客觀原因不能施工,甲方提前以電話形式通知乙方。正常生產期內,甲方應以電話方式(不排除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合理組織生產供料。
2、乙方應幫助甲方組織車輛運輸的有關工作。
3、如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對生產配合比進行調整,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4、瀝青混合料供應期間,由于供料進度、標的物質量、不按極配要求供料等原因,甲方向乙方發出書面性要求和通知等,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保質保量的供應甲方,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將自行終止。
1、乙方供應瀝青混合料達不到質量規范要求。
2、不按甲方約定數量供應(如瀝青混合料供應過多等),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甲方施工任務結束。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簽訂后發生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乙方向甲方購買預拌混凝土,為保護雙方合法權益,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交貨時間為20________年3月1日至20________年3月1日。
二、預購總量7500m3,合同總價約280萬元。
三、一般混凝土強度等級:
四、如遇不可抗力和市場原材料短缺等因素造成價格大幅波動,雙方應另行協商價格。
五、每月25日為對賬結算日,以當月混凝土隨車發貨單為準。雙方結算賬單,按月結算(次月25日前付清)。
六、違約責任: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如有違約,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追究。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公司名稱(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F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 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XX《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需 方(蓋章) 供 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1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將甲方承建的寶安區環路西鄉段接線工程由乙方供應商品混凝土。為明確雙方責任,保證工程質量,特訂立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原材料的其它要求: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
一、 技術標準:
(一) 預拌混凝土的質量必須符合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有關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二) 強度的實驗結果評定以GBJ107《混凝土強度檢驗標準》為準。
(三) 其它需列出的標準:普通 砼餓他落度為120MM以內(含20㎜)。
二、訂貨與發貨方式:
(一) 甲方每次要貨時,必須提前24小時電話通知,寫明澆筑時間、混凝土標號、數量和所用部位。由甲方指定專人與乙方調度關系,以乙方調度的電話記錄為準。
(二) 甲方在訂單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時(如施工圖紙發生變更,將混凝土用語訂單以外的地方、地基土層有大孔洞或軟土、跑模等),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 乙方發貨單要求準確填寫車號、混凝土標號、數量、使用部位和簽發時間。
三、 交貨方式:
(一) 甲方應在有監理人員作見證的條件下,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及規范對混凝土進行抽樣檢驗。養護至規定齡期后,送相關質檢站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以此抽樣檢驗的`結果作為混凝土質量評定依據。
(二) 本合應在施工現場派專人指揮車輛進出和卸料,提供夜間照明,保證保證車輛安全;并提供水源沖洗攪拌車,確保不帶泥土上路。
(三) 本合同履行地為深圳寶安區所在地;炷吝\到交貨地點后,甲方應派專人歉收,確認混凝土數量和使用部位,防止其它工程的砼或不同標號的砼用錯地方。
四、 混凝土量計算方法:
1、 甲方應指定專人簽認供方的混凝土送貨單,結算時供貨數量按簽單上數量計算;
2、 甲方若對混凝土數量有懷疑,可以用地磅稱重形式抽查(當批三車平均值做為抽查結果),在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容重±2%的范圍內為合格,結算方量按送貨單方量計算不做調整,若抽檢結果負偏差超過±2%的范圍時,則當批混凝土數量可按偏差值折算扣減。
五、 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每月結算一次,并在次月10前支付月度結算貨款的測合格,30日內付清余款。
六、 雙方責任:
(一)、甲方項目負責人: ,材料結算員: 現場指定簽單人:
(二)、因現場抽樣檢驗的試塊不合格,當對檢驗結果有異議時,雙方協商后可再用抽芯、回彈等方法進行鑒定;鑒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主體工程驗收時,采取回彈或抽芯檢測砼強度,如因砼質量原因造成該工程主體驗收不合格,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如該工程砼結構出現質量問題,由市或區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組進行檢驗,以專家組根據檢驗結果作出的分析結論作為裁決依據,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
(1)、因交貨前混凝土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因施工或養護、澆注不當造成質量不合格而引起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3)、如因其他原因引起質量問題由責任方承擔。
(四)、混凝土運送到工地后,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在2小時內卸完,造成的質量事故及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須在大方量砼澆筑時派專人在現場協調調度車輛,監督砼質量。
(五)、雙方應在每月3日前結算完上月砼數量及金額,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雙方不能按時完成結算,則甲乙將視同確認乙方結算單為準。
(六)、當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時,乙方有權隨時停止供貨。
(七)混凝土卸料及澆注過程中甲方不得加水,否則造成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八)若本工程中途停工或緩建,甲方須在停工或緩建之日起30天內付清全部貨款。
七、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正常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若需變更或解除,需經雙方同意。若遇不可抗力時間抗力事件影響履約,應立即將情況通知對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 有爭議,雙方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 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保證將所有砼配合比報告,原材料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及時送達甲方技術辦公室。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13
一、雙方當事人
供 方: 合同編號:
需 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供方對提供的混凝土質量負責,符合現行國標,標準按GB/T 14902-20xx執行。
三、交貨地點、方式及安全責任:
需方按要求混凝土的數量及強度等級應在供貨前兩天列出書面計劃或電話聯系供方,由供方及時準確送到需方工地;需方應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照明齊全;炷翝矒v接近結束時如需增減混凝土數量,需方必須將估計結果在供貨結束前一個小時與供方調度聯系,否則造成后果(損失)由需方負責承擔;需方不得違章要求供方強行作業,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擔。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供方負責運輸、泵送,其費用包括在混凝土單價中。
五、混凝土計量方法:以供方的發貨單并由需方收料員簽字驗收后的單據作為砼結算數量依據,需方可隨時監督并對數量進行抽檢核實。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自供砼之日起,雙方每月5日前對賬,每月10日內需方付供方已核對過的砼款 %,余款 %在供砼結束后 內付清。
七、驗收標準:按混凝土質量標準GB/T14902-20xx驗收,由供方按時提供符合質檢要求的技術資料作為驗收資料。
八、其它約定事項:
1、雙方嚴格按合同執行,如需方有意拖欠砼款,供方有權停止供砼;
2、需方要砼時應提前一天與供方調度聯系;
九、違約責任:依照《合同法》追究違約責任,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必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否則一切后果由違約方承擔。
十、發生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解決不成,可向六安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六安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持壹份,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材料款付清之日止。
甲方: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14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供需雙方平等協商,就需方購買預拌混凝土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預拌混凝土供應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建筑面積: 結構類型:
二、需方購買供方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等:
備注:
1、表內價格不含運費、泵送費
2、運輸費20元/立方(含10km),每增加1km增加運輸費1.00元/立方 3、砼泵送費20元/立方,泵送高度≥40m,每立方米增加3.00元;≥80m每立方米增加6.00元
4、加防凍型加20元/立方米?節BP6加30元/立方米,抗滲P8加50元/立方米,抗折加60元/立方米。細石加10元/立方米。
三、計量方法:
以交貨運輸單簽字為準,需方可以派人隨機抽車過磅驗證。
四、付款方式:
五、技術要求:
1、供方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標準要求供貨,如果需方需要超出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供需雙方應當另行協商,重新簽訂合同,沒有另行協商的,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供貨。
2、商品混凝土的現場質量驗收,應當在供需雙方和監理的見證下進行取樣,制作試塊,需方要按規范、操作規程規定的程序、時間拆模、養護,其商品混凝土的質量以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以標養試塊檢測的結果為準。
3、需方未按照規范要求送檢制作的試塊,而得出與供方不利的結論,沒有法律效力,供方不予承認。
4、需方應按規范要求對商品混凝土(包括試塊)進行規范施工和保養,因需方沒有按照施工規范施工或者沒有按照規范要求進行保養而導致的工程質量問題,由需方承擔責任。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 預拌混凝土的驗收標準,按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 、GB107—87 《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2、 在混凝土供應中,供方應出具送料單(一車一單),標明工程名稱、混凝土強度等級、數量、發車時間等、由混凝土攪拌車攜帶,進入需方工地由需方指定人員簽收,需方工地指定收貨人員為: 。如果需方工地收貨人員發生變動,需方應書面通知供方。
3、 預拌混凝土澆筑后,如發現質量問題,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供方,及時協商分析解決。
七、違約責任
1、 合同生效后,供需雙方應當誠信履行,不得無故解除。在合同有效期內,供需雙方在沒有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單方解除合同者,應當按照合同總價的30%向對方承擔毀約責任。
2、 如果需方不能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貨款,拖欠10日以內,供方有權暫停供貨,拖欠20日內,供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照拖欠工程款總額的.5‰/日向供方收取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需方在澆筑混凝土的前三天,應以書面形式向供方通報供料計劃,以便供方合理安排生產,確保預拌混凝土的按時供應、
2、需方應做好澆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組織準備工作,以及供料期間的現場指揮。因需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時供貨,一切責任由需方負責。
3、需方在預拌混凝土澆筑接近結束前,應提前30分鐘書面明確通知供方尚需澆筑的混凝土量,以便供方合理安排。
4、供方應按需方提出的供貨要求,并根據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和有關規定,組織生產供應預拌混凝土,做到保質保量,并向需方提供所有相關的預拌混凝土資料。
5、如因供方混凝土質量原因造成的退貨由供方負責;供方根據需方指令,送到
施工現場的混凝土若因需方施工等原因造成的退貨,由需方負責。
6、供方在組織生產供應預拌混凝土過程中,如遇到特殊原因而不能繼續正常供貨時,供方應當提前通知需方,以便需方重新安排。
7、砼泵安裝及相關配件的砼泵管連接,固定與拆裝,清洗等由供需雙方負責,供方派人指導,需方派人配合。供方設備進入需方場地后,由需方負責看護,需方應保證供方設備安全無損。造成損失或損壞,由需方負責。
九、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供需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15
合同編號:
需方: (簡稱甲方)
供方: (簡稱乙方)
為規范預拌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需方工程概況及人員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工地距離(公里) 結構/層數
預算砼量(m3) 開始供應日期
負責人姓名 報料員姓名
電話 電話
二、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1、甲方及該項目業主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3、乙方提供需甲方填寫的調查表格資料;
三、交貨時間、地點、訂貨、發貨:
1、甲方所承建的工程所需用混凝土時,須提前一天按上述甲方授權報料員以電話及手機信息形式同時將計劃通知乙方,計劃應明確澆筑時間、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澆筑部位和泵送方式等。乙方確認后,將按此計劃將預拌好的混凝土準時送到工地交給甲方,甲方負責卸料到其施工部位,計劃自甲方報出后,如遇到臨時變更,甲方須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否則甲方應對乙方按變更前要求出廠的混凝土予以簽收。
2、乙方在實際向甲方供料時一并提供《送貨單》,甲方應對乙方已發料的《送貨單》予以簽認和結算,由甲方本合同約定的收貨聯系人親筆簽字確認。
姓名 聯系電話
四、價格(以下報價含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1、各等級砼價格表:
強度等級普通砼泵送砼備注
單價(元/ m3)單價(元/ m3)
C10 混凝土坍落度:非泵送100~140mm;泵送140~180mm,要求大于上限時,單價增加20元/m3。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2、泵送費用:車載泵: 25.00元/ m3,每次泵送方量不足60 m3時,按60m3計費;超過60 m3時按實際泵送方量計費。汽車泵:30.00 元/ m3,每次泵送方量不足60 m3時,按60 m3計費;超過60 m3時按實際泵送方量計費。若3小時內無法完成60m3泵送,則需按600.00元/小時的臺班計費方式。甲方需使用乙方的攪拌車運送水時,按300.00元/車價格計費;泵車已到達工地,由于工地原因取消任務的,泵車放空費按600.00元/次計費;若泵車到達現場后等待開工超2小時的,按300.00元/2小時計費。
3、抗滲砼:P6增加15.00元/ m3;P8增加25.00元/ m3;P10增加35.00元/ m3;P12增加45.00元/ m3。
4、外摻UEA膨脹劑在原普通砼單價基礎上每立方增加:摻量6%30.00元、8%40.00元、10%50.00元、12%60.00元、14%70.00元。
5、水下砼價格在現行普通砼基礎上增加30.00元/ m3。
6、細石砼價格在現行普通砼基礎上增加30.00元/ m3。
7、早強砼在現行普通砼單價基礎上七天增加20.00元/ m3,五天增加30.00元/m3,
三天增加50.00元/ m3。
8、潤管劑100.00元包/,除潤管砂漿價格按當次澆搗同等級混凝土單價相同外,特殊性能的砼價格另議。
9、價格變動:市場原材料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供貨價格,并簽訂調價補充協議;協商未果的,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于解除合同前付清所有貨款。如甲方沒表示異議又繼續需要乙方供應混凝土,則表示甲方同意乙方混凝土調整后的價格。
五、數量:
1、混凝土供應量以m3為計量單位,結算時以甲方的砼簽收員簽收的隨車送貨單數量或月結算單為準。
2、乙方于次月3日前出具本月結算單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結算單后三天內由甲方指定人員確認本月供應量及總金額。若甲方未能在上述時間內簽字確認,視同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隨車送貨單計算混凝土供應量。
3、甲方若對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有異議,有權隨時核查乙方送貨攪拌車內混凝土的實際數量。乙方實際供貨數量的計算應由混凝土拌合物密度除一臺攪拌車實際裝載量求得;炷涟韬衔锩芏纫砸曳剿峁┎⒔浖追酱_認的《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報告》容重規定,按攪拌車實際裝載量由卸貨前后攪拌車的質(重)量差求得,甲方可抽查三車次以上(包含三車次)的平均值偏差為±2%,則認定乙方送貨數量合格,過磅費用由甲方負擔;否則判定乙方送貨數量不合格,除過磅費用由乙方負擔外,乙方當天該部位該批次所供數量按短缺比例折算后簽收。
六、付款方式、期限及其他說明:
1、按月結算。當月貨款于次月10日前付清,以此類推,直至項目澆搗完畢。
2、30天內無混凝土供應交易視為工程完成,從停止澆筑混凝土之日起視為該項目澆筑完畢。甲方須在停止澆筑混凝土之日起30日內付清所有貨款。
3、如甲方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乙方的貨款,則甲方按銀行承兌匯票的貼息支付乙方的費用。
4、如甲方委托第三方代付貨款給乙方時,甲方應出具委托付款證明書,并經代付第三方蓋章認可。
5、甲方按簽收的數量進行結算,如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辦理結算,乙方有權停止供貨。未經雙方授權,擅自改動送貨單、結算單的數據或書寫其他內容均視為無效。
6、全部貨款付清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混凝土所有相關技術資料,如甲方拖欠貨款,乙方有權不交付相關的驗收資料。
七、技術要求:
1、乙方按國家標準范圍內的技術要求供應,保證混凝土的現場塌落度、現場試塊強度兩個指標,若有其他指標或高于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商議,并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2、凡一次澆搗大體積(20__m3及以上)或特殊性能的混凝土,甲方應在15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項技術要求,乙方依此編制混凝土生產供應組織方案,此方案必須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3、甲方須按預拌混凝土規范要求,在現場配置試模及塌落度筒,進行混凝土試塊制作和養護,與之相關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資格,并持證上崗。
4、甲方應按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范包括但不限于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施工、養護工作,若甲方的操作不符合相關標準、規范以及《預拌混凝土使用說明書》要求時,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構件強度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乙方有權在混凝土供應及養護期間,隨時對施工現場用于強度評定混凝土試塊的制作、養護等情況進行隨訪。如發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試塊強度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
5、甲方送檢試塊時,須通知乙方到場,并得到乙方對送檢試塊的認可,否則乙方對檢驗結果及其他一切后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6、試塊檢驗結果不合格時,甲方須委托國家規定的資質機構對構件進行復檢,若復檢合格,復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復檢不合格時,對施工、養護過程無異議的構件,乙方除承擔復檢費用外,還須承擔該構件技術處理所涉及的直接費用。
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混凝土齡期到達后七天內向甲方提交《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
2、混凝土質量要求符合下列文件規定的標準(如國家政策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
GB/T50107-20__《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
GB50164-20__《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
JGJ55-20__《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
GB50204-20__(20__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3、在預拌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更改約定的重要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另一方同意后執行。
4、甲方需要指定或授權具備驗收知識的人員在混凝土供貨現場卸貨前對乙方混凝土進行當場驗收,并簽收乙方送貨單。
5、甲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的約定辦理結算及支付貨款,不得以驗收后的混凝土出現裂痕、變異等為由拒不支付貨款。
6、甲方驗收時可要求乙方提供混凝土原材料檢驗單、配合比報告單等資料,并據此進行現場抽樣檢驗,驗收方法:以現場交貨入泵前取樣檢驗結果作為判定混凝土質量依據。具體做法為:由甲方持證試驗員在交貨地點按照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試塊,取樣前監理和乙方試驗人員到場確認,在攪拌車卸料過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間進行,且應在混凝土到達現場20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檢測應在混凝土運到交貨地點后40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實測值與規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許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許偏差±30mm。其試塊要按規范標準養護,抽樣的模具及送檢費用由甲方承擔。驗收評定方法:混凝土強度或抗滲評定分別按GB/T50107-20__《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和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的規定進行(如國家政策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如混凝土的試塊經檢測單位試驗出現不合格的,甲方應在試塊達到齡期后的三日內通知乙方前往檢測單位了解情況并確認結果,超過試塊齡期三日內未接到有關試塊強度問題的通知則視為混凝土合格,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經確認的試塊檢驗結果評定為不合格,則經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鑒定,相關檢測費用乙方承擔。
7、甲乙雙方一致認可以現場試塊強度作為評定混凝土強度是否合格的唯一標準;
8、交貨驗收:乙方應做好混凝土出廠檢驗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運抵澆筑現場后,應及時驗收并簽字確認。對有異議的,甲方應在兩小時內通知乙方協商解決,逾期則視為認可其質量。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若乙方所供應的混凝土拌合物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若甲方未能按期付款,須按逾期部分貨款總額的日息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利息,同時,乙方有權自行停止供貨,并暫緩向甲方提供所有文件資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及相關(停工等)損失由甲方自行負擔。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須24小時不間斷地保證供應甲方所需混凝土,若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的過錯造成無法正常供應混凝土而使工程停工以及由此引起施工部位特殊技術處理等直接費用由乙方負擔。
3、若甲方在未付清所有貨款前通過其它外購、自制等途徑獲得混凝土,均視為違約。甲方須按所欠貨款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除此之外,還須按欠款總額的日息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利息,直至付清所有貨款。
4、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十、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卸料時間:攪拌車到達工地后,甲方應及時安排卸料,并于90分鐘內(從車到工地時算起)卸完。若因工地卸料時間過長、停電、機械故障、路況等問題其他與乙方無關的原因造成混凝土供貨超時而引起的一切質量問題、費用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每車卸料時間若超過90分鐘后,甲方應在超時后按每小時補償車輛費用100.00元給乙方,由此造成質量出現問題的,與乙方無關;每車若超過四小時沒有卸完料的,視為乙方已交付質量合格混凝土,并有權對混凝土作出處理,甲方需對該車混凝土進行簽收、結算和付款。
2、卸料過程:甲方應派員監督卸料,若由于混凝土塌落度或其他問題導致施工困難時,應及時和乙方聯系,協商處理,不得擅自對混凝土進行處理(如隨意加水等),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混凝土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3、單車方量:甲方單次獨立結構部位出料方量低于7m3時,增加240.00元/車攪拌車燃油費,如超時,在送貨單上注明,費用累加。
4、尾數計量:每一工程部位施工時乙方負責運送一次尾數,若由于甲方計算錯誤或其他原因需增加尾數車次時,乙方在送貨單上注明屬二次方尾,甲方需另付240.00元/車的空載費。
5、道路:供貨前甲方應清理出滿足乙方至少10立方/車裝載量的.行走道路,甲方辦理特殊區域通行、占道及夜間施工審批手續。
6、安全:甲方負責工地道路正常硬化暢通,確保乙方運輸車輛的行車安全,提供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并對施工現場的安全作業負全責。乙方運輸車輛要服從甲方調度安排,積極配合施工。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須遵守各項安全規定,若因乙方違反規定或不按規范操作導致安全事故發生,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負擔。
7、衛生:甲方須在工地車輛出入口設置供水裝置,供乙方清洗攪拌車,若甲方未能設置供
水設施,乙方有權拒絕供貨,并因車輛污染路面,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由甲方負擔相關費用。在供水設施完備的情況下,則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8、甲方事前通知乙方進場察看,乙方確認以上條件成熟后方能進場。因道路或工作環境不
良,影響攪拌車通行安全或泵送設備施工安全時,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9、泵送設備:使用車載泵時,乙方負責車載泵操作及相關技術指導;甲方負責水電、水平接管、拆管、管件清理,對乙方提供于施工現場的泵送設備(如管扣、泵管)負有保管義務和責任,出現丟失由甲方按市場價賠償。使用過程中合理損壞的,乙方應及時更換新的設備或配件。
輸送泵使用事宜:
⑴供方負責按指定的時間將混凝土輸送設備運至需方工地。
、乒┓街回撠煂嚤迷谑┕がF場的操作、保養、維修及其他零配件的保管,其它現場施工均由需方負責。
、切璺截撠熖峁_洗泵送設備的水源及場地。
、裙┓截撠熖峁┸嚤媒o需方使用,并在保證安全及泵送能力范圍內將混凝土泵送至需方指定施工部位。若需因方因場地限制或施工部位超出車泵泵送能力范圍,由需方自行負責。
、晒┓皆O備在施工現場出現故障(如:泵車堵管、爆管等情況),需方應協助乙方排除故障并及時解決現場余料。
、实乇帽盟突炷習r:
①泵管出料口正前方任何情況下不允許站人,也不允許工人坐在泵管上,目的是防止泵管內有空氣時打空炮及爆管傷人。
②加固好立管,防止立管下沉壓壞施工面模板及傷到工作面上的工人。
③拆管時施工人員盡量不要靠近,防止管內有壓力使混凝土飛出傷人。不能架空泵管直接泵送,防止泵管塌下壓到人。
、苄璺綉嵝压さ厥┕と藛T不能靠近所有泵送管道,防止發生意外爆管而傷人的情況。
、荼盟突炷脸霈F爆管、堵管時,乙方現場布管人員應及時處理,造成的混凝土浪費由乙方承擔。
、塑嚤帽盟突炷習r:
①使用車泵作業時,施工人員不能直接用手去扶泵送軟管,應用繩子拉住軟管末端后移動軟管,防止臂架甩動推倒工人發生意外。
、谑┕っ姹奂芟聡澜救耍蜍嚤帽奂苁怯捎透子蛪喉斏,若發生油缸泄壓等意外情況時,臂架下沉后碰傷臂架下的人員。
、郾盟酮毩⒅炷習r,應搭置相關的安全防護支架,施工人員應使用安全帶,防止臂架擺動使工人摔下受傷。泵送樓面等部位時施工人員不應站在樓板邊緣,防止臂架碰到人摔下施工面。
、虜[泵位置應硬化或較堅固,防止設備支撐腿下沉側翻傷及他人。
、凸未箫L及雷雨天氣,應停止作業,防止臂架傷人及雷擊。
、问┕っ鎽x高壓線至少8米遠,防止車泵臂架在移動中發生觸電傷人事故。
10、 每次訂貨甲方應準確計算混凝土用量,在甲方當天混凝土需求計劃范圍內,甲方提出不需要且乙方已生產時,此生產出的混凝土應視為甲方已購買,甲方須如實簽收。
11、乙方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后,甲方負責布料及振搗,并協助處理每次混凝土澆筑完成
后泵機剩余的混凝土。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砼外漏乙方須自行處理。
1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再與其他混凝土供應商簽訂該工程的混凝土采購合同。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發票不作為甲方已付款項的憑證。甲方使用轉賬支票或網上銀行支付混凝土貨款時,需在“用途”欄注明工程名稱。
13、經甲方簽收的《預拌混凝土使用說明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送達條款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注明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為雙方往來信函等文件送達地址。
一方可以當面送交、郵寄、快遞等方式向對方送達文件,對方應當予以簽收。若對方不予以簽收的,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送達的,自交郵或交快遞公司之日起五日后視為已送達。
若一方變更地址或聯系電話,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法律責任。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
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代理人(簽字):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 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 號:
稅務登記證號: 稅務登記證號: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乙方(供方)各銀行對公賬號:
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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