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合同(精選16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個人借款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個人借款合同 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 元。
二、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日,從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 價值 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貸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4、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甲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責任。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 年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 2
出借方: ________
借款方: _________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
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出借方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6%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
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注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 3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貸款人:(下簡稱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注冊資本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__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顚S,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ㄒ唬┫铝星闆r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ǘ└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不超過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 4
甲方(借款人):____身份證號碼:____
乙方(出借人):____身份證號碼:_____
丙方(保證人):____身份證號碼: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具體約定:
。ㄒ唬┮曳浇杞o甲方人民幣(大寫)
。ǘ┍竞贤杩钣
。ㄈ┍竞贤杩钤吕蕿開___%高于國家利率,如國家利率調整則在新規定上增加____%。
。ㄋ模┍竞贤谙轤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ㄎ澹┘追竭x擇的還款方式為:
。┍竞贤杩顡7绞綖閭人無限連帶保證(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一份,合同文本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條:保證條款:
。ㄒ唬┍竞贤.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ǘ┍WC人保證擔保范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ㄈ┍WC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ǘ┘追竭`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ㄈ┘追交驌H似渌赡苡绊憵w還乙方借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復利。
。ǘ┮蠹追搅⒓刺崆皟斶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同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ㄈ┢渌稍试S的措施。
第四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____賬號:____電話:____
乙方(簽字):____賬號:____電話:____
丙方(簽字):____賬號:____電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 5
借款人:
貸款人: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貸款人
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
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
c、個人自建房貸款
d、經濟適用房貸款
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條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據此確定年利率為_______%,并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并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后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后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公歷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歷年度內最后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次劃入下列賬戶,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戶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戶名:賬號:開戶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后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并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復抵押等;
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e、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
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
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
6.2每期還款日: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戶: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并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并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b、貸款發放后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后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于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
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
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后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后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周期與利率變動周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______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于因借款人聯系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兜盅何锴鍐巍纷鳛楸竞贤郊,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第十五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質物
18.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顿|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第十九條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交付和登記
20.1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后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20.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經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一條質物的處分
2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18.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的;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21.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于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兌現價款后,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21.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30天內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如果質物在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30天內到期的,貸款人應在質物到期日按第21.2條約定的方式處分質物。22.4未經本質押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將本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再行質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質押權人權利的行為。質押人違反此約定的,質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1.5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保證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二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四條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
24.1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但是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24.2全程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二十五條扣收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開立在______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凼毡WC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條的約定執行。貸款人扣收時應當通知保證人。
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轉讓
26.1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以配合。
26.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和擔保人承諾
27.1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減少或免除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也不限制、減少或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27.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a、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b、貸款人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
c、貸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d、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條保險
28.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押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
28.2保險單中應當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賬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28.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30.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0.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
30.5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30.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31.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的,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31.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質押條款或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33.1提交仲裁委員會在進行仲裁。
33.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3.3
第三十四條其他
34.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4.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于登記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補充條款
貸款人(公章):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 6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一、甲方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周轉。
二、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向借款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還清甲方。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交給乙方。
五、借款利息方式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分別按照5次還款方式進行還款。其方法是:
1、分別按照四個階段,第一季度還款6000、第二季度還款6000、第三季度還款6000、第四季度還款6000。
2、第五次還款為其余所有金額100000元整(大寫)。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本利息。
4、需要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后,并賦予本協議的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為_______年___月___日,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 7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出借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利息_______%,按月收取利息,隨本金還清。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從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作為抵押,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費由乙方承擔。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有權處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4、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為確保本協議的履行做保證,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協議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逾期_______日,視為違約,乙方在支付利息的同時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并且甲方有權收回全部本金及相應利息。
2、乙方如未按協議約定的.期限歸還本金,視為違約,乙方在歸還本金及利息的同時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以及承擔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
3、乙方如不按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
七、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八、附則: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 8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附身份證復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合同簽訂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 9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____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乙方:(私章)丙方:(公章)
(簽字)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 10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月利率為___,借款到期后一次性還本付息。
五、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借款一次性(現金或銀行轉賬)交付給乙方,乙方出具收到條。
六、乙方承諾: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七、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約定期限還款,按照月利率繼續計算利息直至本息還清之日止,并賠償因甲方向乙方追討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評估費、保全費、鑒定費、郵寄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八、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訴訟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 11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
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
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及方式:
還款方式: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八、其他條款: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立即生效,借款本金和利息全部清償后會自動失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 12
出借人:___
借款人:___
借款人就向出借人借款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___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方式歸還:
5.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___日,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5.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____________。還款日為每月___日。
第六條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___
賬號:___
開戶行:___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并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后,出借人在___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名:___
賬號:___
開戶行:______
五、借款人債務范圍及清償順序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條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所做的陳述、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如果借款人進行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資料,構成詐騙罪,出借人有權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五條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在不通知違約借款人的情況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
(1)將借款人的違約情況提供給其他銀行等金融機構和相關單位;
(2)向媒體、居委會、村委會、用人單位等通報其不履行義務信息;
(3)將違約借款人信息導入和提供給各類社會信用征信機構。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七條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條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條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一條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時所欠本金金額的%/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四條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二十六條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聯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聯系人姓名:
聯系電話:
地址:
電子郵箱:
第二十七條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送的函件或通知應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條所預留的聯系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27.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27.2如為傳真,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7.3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27.4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27.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第二十八條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系方式視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以下為簽章處,無正文)
出借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市___區
個人借款合同 13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丙方(保證人)
甲乙丙三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具體約定:
。ㄒ唬┙杩罘较蛸J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萬元。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賬號
。ǘ┍竞贤杩钣糜诜稍试S范圍內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ㄈ┍竞贤杩钇谙轤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百分之)利息每月結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計算利息(即計算復利)
。ㄋ模┙杩罘奖WC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計算利息。
。ㄎ澹┍竞贤杩畹膿7绞綖開_______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_(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杩罘揭缘盅,抵押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ㄆ撸┍竞贤院炗喨掌鹕,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ㄒ唬┍竞贤'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ǘ┍WC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ㄈ┍WC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全部清償完畢止。
。ㄋ模┰诮杩钇趦,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ㄒ唬┘追礁淖兘杩钣猛;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ㄈ┘追教峁┑淖C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ㄋ模┘追剿劳觥⒈恍嫠劳、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ㄎ澹┖贤男衅陂g,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ㄆ撸┍WC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ň牛┘追交驌H似渌赡苡绊憵w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ㄒ唬┌粗袊嗣胥y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復利;
。ǘ┮蠹追搅⒓刺崆皟斶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 14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附身份證復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 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資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資金緩解燃眉之急,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及民間融資規定,按照《合同法》特定如下合同條款:
一、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整)。
二、借款期限:______個月(自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_月____日)
三、資金使用費計算:資金使用費支付時間按甲方從銀行轉賬日起計算,____%,每月____(____元),每月結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乙方愿意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抵押給甲方,并將房產證交付甲方保存。如果到期還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將房產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內急需資金,可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還款,乙方保證按時付給,但資金使用費按乙方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六、逾期還款:甲方按每天加收萬分之____的滯納金,如提前歸還借款,按實際借款時間計算。
七、利息支付:甲方與每月____日前將當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賬號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時按時足額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九、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望雙方以誠信為本,以使今后長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擔保人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 16
出借人:____
注冊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借款人:____
注冊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保證人:____
注冊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出借人和借款人、保證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金額3,200,000,000元(大寫:____叁拾貳億元整)。
第二條借款用途
借款人借款將用于補充借款人流動資金。未經出借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壹年,借款期限自年月起至年5月止。款項出借具體起始日以出借款項全額到達借款人指定賬戶之日起算。
第四條借款利率、罰息利率和計息、結息
4.1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年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壹年期)執行。若借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調整的,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相應調整。
4.2罰息利率
4.2.1借款人未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的,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4.2.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逾期的罰息利率為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4.3計息
借款利息自借款轉存到借款人賬戶之日起計算。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按日計息,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如借款人不能按期付息,則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4.2.2款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4.4結息
4.4.1結息時,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算利息。
4.4.2本合同項下借款利息按季度結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年利率計算,結息日固定為每季(每三個月)末月的20號(遇非工作日相應順延),首個結息日為20__年8月20日,結息日當日利息計入當期利息;本合同項下借款最后一期結息日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全部歸還之日,利隨本清。
4.4.3付息日(即利息應到出借人指定的賬戶之日)為結息日當日,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每期應支付的利息額=借款本金余額×年利率%×計息天數/360。
4.4.4借款到期時,借款人一次性償還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借款到期日如遇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計入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
第五條借款的發放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出借人應將借款全額打入借款人指定賬戶。借款一經達到借款人指定賬戶,即視為出借人已經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借款人指定賬戶信息為:____
賬號:____
戶名:____
開戶行:____
第六條還款
6.1還款原則
6.1.1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還款按照下列順序,并結合利隨本清的原則償還:
支付應付違約金;
利息;
借款本金。
6.2付息
借款人應在付息日/借款到期日向出借人支付當期利息,款項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賬戶。付息前,由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相應金額的發票。
6.3償還借款本金
在借款到期日償還借款本金,款項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賬戶。
6.4提前還款
借款人可提前還款付息,提前還款前需結清實際借款期間的利息,提前還款借款人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借款的擔保
7.1擔保方式
7.1.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7.1.2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或承擔責任,出借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在被擔保債務的范圍內履行清償上述相關款項的`義務而無須先追償借款人。
7.1.3保證人保證在接到借款人書面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按照借款人的要求將相關款項支付至借款人屆時指定的銀行賬戶。
7.2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人擔保的債務(即“被擔保債務”)范圍包括:____
7.2.1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應向出借人履行的所有義務、責任。
7.2.2借款人未履行其在《借款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責任而給出借人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間接損失。
7.2.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所有因借款人的義務、責任產生的應向出借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它應付費用。
7.2.4借款人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由于借款人違反本合同而發生的所有費用、支出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評估費、翻譯費等。
7.3保證期間
保證人對擔保范圍的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被擔保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
第八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8.1借款人的權利
8.1.1有權要求出借人按合同約定提供借款;
8.2借款人的義務
8.2.1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擠占、挪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借款資金直接或間接進行股票市場、期貨市場及其它資本市場投資;
8.2.2借款人應按照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向出借人提供上季度末的資產負債表、截至上季度末的損益表,并于年度末提供當年現金流量表,并且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8.2.3應積極配合并自覺接受出借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8.2.4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還本付息;
8.2.5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以逃避對出借人的債務;
8.2.6在未還清出借人借款本息之前,未征得出借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8.2.7本合同項下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押財產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借款人應當及時通知出借人,并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8.2.8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變更等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出借人;
8.2.9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變更股東、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出借人借款債權實現的行為,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出借人,并按出借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及擔保;
8.2.10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如發生停產、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情形,且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并按出借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及擔保;
8.2.11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九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9.1出借人的權利
9.1.1出借人有權收取任何依據本合同發生的借款人應付出借人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等;
9.1.2出借人有權取得擔保人以連帶責任保證方式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9.2出借人的義務
9.2.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9.2.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財務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秘密應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10.1保證人出現如下情形之一者,出借人認為可能影響保證人的擔保能力的,保證人應當按照出借人要求增加或更換擔保條件:____
10.1.1保證人發生重大財務虧損、重大資產損失或其他財務危機。
10.1.2保證人發生合并(或兼并)、分立、重組、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以及股份制改造等變更事項。
10.1.3保證人發生停業、被吊銷或注銷營業執照、申請或被申請破產、解散等情形。
10.1.4保證人股東發生變更,或保證人的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公司經營或財務方面出現危機。
10.1.5保證人與其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公司之間發生重大關聯交易,影響保證人正常運營的。
10.1.6保證人發生對其經營或財產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訴訟、仲裁或刑事、行政處罰的。
10.1.7保證人在簽署本合同或出具保證書時隱瞞了自身承擔保證責任的實際能力,或未獲得有關機關的授權。
10.1.8保證人怠于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債權,或以無償、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或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處理其自有財產、提供服務,或以明顯高于市場價格或其他不適當的方式收購第三方資產或接受服務。
10.1.9保證人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違約情形
11.1.1借款人的違約
未按雙方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轉移資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經營和財務狀況惡化,無法清償到期債務,或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且已經影響或損害出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所負的任何其他債務已嚴重影響或可能嚴重影響本合同項下對出借人義務的履行;
在合同有效期內,實施承包、租賃、合并、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經營方式或轉換經營機制的行為,且已經嚴重影響或損害出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出借人認為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且未按出借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擔保措施的;
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義務。
11.1.2保證人出現以下情形,借款人未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的擔保,視為借款人違約:____
保證人發生變更股東、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破產、撤銷等情形,足以影響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
保證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保證人喪失或可能喪失擔保能力的;
本合同約定的保證人其他違約情形。
11.2違約救濟措施
出現上述違約事件,出借人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____
11.2.1按借款本金的0.5‰/日向借款人收取違約金。
1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對借款人挪用的部分,按罰息利率和結息方式計收罰息。
罰息=挪用金額×借款利率×(1+100%)×挪用天數/360
挪用天數自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借款被挪用期間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11.2.3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借款本金或利息(包括被出借人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息)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和延遲支付天數計收罰息。應收罰息=借款人當期應付本息×借款利率×(1+100%)×延遲天數/360。
11.2.4要求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的擔保。
11.2.5行使擔保權利。
11.2.6上述違約情形在30日內未消除的,出借人有權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和保證人立即償還本合同項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債務的本金、利息、費用。
第十二條保密
12.1各方對本協議內容以及因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各方應采取必要措施使其員工或其所聘請的專業顧問遵守本協議的保密條款。
12.2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條款的效力。如協議被宣布無效、解除、中止或終止,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條款
14.1本合同經出借人、借款人和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陸份,各方各執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
借款人: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
保證人: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
簽訂日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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