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勞動合同范本新整理版(通用7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集體勞動合同范本新整理版(通用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集體勞動合同新整理版1
甲 方:
乙 方:
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 為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更好地發揮女職工在經濟建設中的作用,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生效后,對企業和企業女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企業與女職工建立勞動關系時簽訂勞動合同,實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四條 企業按社會保險有關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履行繳費義務。
第五條 企業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的職業特點,對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給予特殊保護。
第六條 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企業不得降低其工資,不隨意解除與女職工的勞動合同。
第七條 企業應執行《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的女職工禁忌的勞動范圍。
第八條 對懷孕的女職工,不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工作,在工作時間內應扣減相應的工作量。
第九條 女職工分娩后,應保障其產假及相關待遇。
第十條 女職工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時間,算作勞動時間。女職工在哺乳期間,一般不延長其工作時間,不安排夜班工作。
第十一條 企業應建立婦科病檢查治療制度,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女職工,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 企業應支持工會女職工組織參與民主管理。女職工代表比例與企業女職工比例相當。女職工代表參與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議的全過程。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中應有女職工代表。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總工會、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體勞動合同新整理版2
甲 方:
乙 方:企業職工 人
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 為保障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維護勞動關系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生效后,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企業根據經營特點,采用的基本工資制度為下列第__項:
、賺徫还べY制;
、趰徫恍б婀べY制;
、蹗徫恍近c工資制;
④崗位等級工資制。
第四條 企業在確定工資標準時,應綜合考慮職工崗位的職責、技能素質、工作條件和勞動強度,要以崗位測評為依據,參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與本企業工資水平等,合理確定崗位工資標準和工資差距。
第五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工資形式結合職工工作崗位,實行下述第__項:
①計時工資;
、谟嫾べY;
、蹱I銷收入提成。
、苡嫊r工資加浮動工資;
第六條 企業在保證執行市政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前提下,確定支付給職工的月最低工資為____元。
第七條 企業職工上年度年平均工資為____元,上年企業工資總額____萬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考慮到當地發布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本地區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情況,經與職工方協商,對本協議期限內職工工資進行適當調整。具體采用方法為下述第__項:
、倨髽I經營利潤每增長百分之一,職工工資按比例增長__%,企業經營利潤下浮則按比例下降__%;
、诎凑债數匕l布的工資指導線標準,平均工資比上年增長__%;
③絕對額年增加____元。
第八條 在職工履行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企業必須按國家規定按月足額發放工資,并在每月__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工作日)支付職工工資(或由銀行直接劃入職工個人工資卡)。如企業故意拖欠工資,職工有權要求企業按國家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第九條 企業依法安排職工加班、加點時,應征得工會或職工同意,并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于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履行正常勞動義務前12月內的月平均工資收入。如果受傷前工作不滿12個月的,應按實際工作時間的月平均收入計發工傷津貼。
第十一條 協議簽訂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業環境發生重大變化,雙方可協商變更,但每年不能超過一次。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一般為一年)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條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體勞動合同新整理版3
甲 方:
乙 方:企業職工 人
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 為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依法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職工與企業應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的內容,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
第四條 企業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企業有責任不斷改進生產管理,控制延長工作時間。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說明情況,與工會或職工協商同意后,可適當延長時間,并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企業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月工資給職工本人,最低工資不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水平。
第六條 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集體協議。工資協議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職業安全衛生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職業安全衛生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企業應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女職工的特殊權益。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女職工權益保護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的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對職工實行社會保險,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條 企業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衛生培訓。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二條 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本企業的勞動爭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四條 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業代表與職工代表組成監督檢查小組,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及時協商解決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體勞動合同新整理版4
甲 方:
乙 方:
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維護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權利,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生效后,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企業必須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職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四條 企業應當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職工熟悉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安排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第五條 企業必須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或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六條 企業要貫徹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依法加強女職工的特殊保護。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第七條 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職工交納保險費。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醫療期間和傷殘鑒定后的待遇,按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企業應對職工特別是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九條 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條 職工對企業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職工有權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和檢舉。
第十一條 企業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和欺騙。
第十二條 職工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企業應及時通知工會協助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條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體勞動合同新整理版5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條例,公司和工會同意確保工會代表的職工(以下簡稱職工)合法權益,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公司全面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第二條公司和工會雙方一致同意嚴格遵守中國政府有關法律和條例,認真執行中國政府有關職工雇用、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計劃生育、職工教育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
第三條工會代表被錄用的職工同公司簽訂集體合同。
第二章工薪
第四條公司實行月工資制,每月按平均勞務費208元支付一次工資。職工實得工資和各種補貼,由公司按照中國政府有關規定發給職工。
第五條工會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發展和生活指數變化等因素,有權代表職工提出增長工資的要求,公司應給予考慮。
第六條公司實行每周5個工作日,每日8小時工作制。在盛夏炎熱天氣職工的工作時間,可經公司與工會協商適當減少。
第七條公司因生產或工作,需要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及在法定公休節假日加班,公司應發加班工資。職工實行加班工資,由公司按中國政府有關規定支付。職工在夜間工作由公司支付夜餐費。
第八條在不影響完成生產任務和經營的情況下,公司應準許職工參加中國政府和群眾團體所要求的活動,并照發工資,職工離開崗位前,應征得主管行政領導同意。
第三章職工福利
第九條公司應解決職工住房,并為改善職工食堂、托兒所、保健站及后勤服務等集體福利事業創造條件,職工應享受的各項福利待遇,不應低于同行業國營企業的標準。
第十條為提高職工工作效率和身體素質,公司應支付職工午餐補貼,標準每人每日X元。
第十一條為鼓勵職工更好地為公司努力工作,公司開業周年紀念日,發給每個職工質量較好的服裝一套,以資鼓勵。
第四章勞動保險
第十二條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患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殘廢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公司支付。
第十三條職工每年應體檢一次,其費用由公司支付,工資照發。
第五章勞動保護
第十四條公司必須搞好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措施,如發現不安全因素,工會有權要求公司采取措施定期改進。
第十五條為保護職工安全生產和改善廠風廠貌,公司在確保原有勞保用品的基礎上,每人每年發工作服兩套。
第十六條每年月月(共個月)夏暑季節,為完成生產任務和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公司應負責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并供應清涼飲料,其標準不得低于同行業國營企業水平。
第六章辭退、解雇
第十七條集體合同有效期內,公司如因生產、技術條件發生變化需要解雇多余職工時,職工在勞動合同期內因特殊情況要辭職時,應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第七章生產和工作任務
第十八條工會應教育職工關心公司的發展,積極學習文化、技術,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在設備、材料、環境、測試手段正常的情況下,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工會要教育職工服從公司領導,聽從指揮,積極努力搞好公司的各項工作。第二十條工會應教育職工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八章獎懲
第二十一條為保護職工的生產積極性,使公司取得更大的經濟效益,公司有責任向董事會建議,要求董事會在職工超額公司生產計劃時,應在超額部分的利潤中,分享一定比例的利潤,以體現多勞多得。
第二十二條根據公司每年獲得稅后利潤水平,從董事會確定的福利獎勵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額,作為年終獎勵發給職工。
第二十三條公司對于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或不同的行政處分,必要時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經濟賠償;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可以開除。
第九章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二十四條公司與工會發生勞動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時,可由一方或雙方向市勞動局請求仲裁,如有一方不服仲裁,可向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二十五條公司與工會遇有特殊情況或不可抗拒力而不能執行本合同時,需向對方提出協商解決。
第十章合同期限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經市勞動局批準之日起生效。一年后經公司與工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特殊情況時,公司與工會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某些條款。但需經雙方同意,報勞動局批準。修改后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修改。
第二十八條如因特殊情況,公司終止營業,應經雙方協商處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九條為促進生產和提高經濟效益,公司每半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各單位每季度召開一次會員代表會議,公司照發代表工資。
第三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與中國法律規定相悖的條款應按中國法律和中國政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中、英文正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本合同中、英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兩份,呈報市勞動局和汽車工業總公司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勞動合同新整理版6
甲方(用人單位方以下稱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
經濟類型:
首席協商代表:
職務:
其他協商代表:
乙方(職工方以下稱乙方)
工會組織名稱:
全部職工人數:
首席協商代表:
職務:
其他協商代表:
一、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為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發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集體合同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甲方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企業的規章制度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三條乙方代表全體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四條甲方尊重并支持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利和地位,支持工會依法開展工作。
第五條企業應當依法建立集體協商制度。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乙方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第六條依法簽訂生效的集體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履行。
二、勞動合同管理
第七條甲方與員工遵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甲方與員工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均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單方解除職工的勞動合同,應事前征求乙方意見。
第八條乙方有責任幫助和指導職工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代表職工與甲方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文本的主要內容和條件,監督甲方與所有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乙方協商代表勞動合同期限短于協商代表任期的,自動延長至任期期滿,協商代表在任期內,甲方不得無故調動其工作崗位和免除職務、降低職級或解除勞動關系。
三、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根據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和生產經營的特點,經與乙方平等協商,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和支付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每年年初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地區、行業的職工工資平均水平,通過平等協商確定本年度職工工資水平,簽訂工資調整機制專項集體合同。
第十二條甲方變更工資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時,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的條款:
。1)勞動定額的確定和修改;
。2)獎金分配辦法;
。3)津貼、補貼標準;
。4)因甲方原因未能按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的工資支付辦法;
。5)職工試用期及病假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待遇等。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并保證職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與乙方和員工本人協商同意后進行。
第十五條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經乙方同意并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以下部門和崗位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十六條無論實行何種工作制,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
第十七條雙方協商確定,職工帶薪年休假的具體休假辦法。
五、保險、福利
第十八條職工有依法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參加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基本社會保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向乙方和全體職工公布。
第十九條甲方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并在政策規定的范圍內協商確定繳存基數和比例。
第二十條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的宣傳和繳納工作,乙方有權對甲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按規定實施監督。
第二十一條甲方按規定提取各項福利費用,積極改善職工的文化設施和住宿、就餐等生活條件。
第二十二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在財力許可的情況下,對職工實行下列補充保險:
(1)企業年金;
。2)商業保險;
。3)其他
六、勞動安全衛生
。追饺绾炗唲趧影踩l生專項集體合同,本節或以下列條款可刪減)
第二十三條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標準,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環境、設施、條件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制定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崗位員工進行培訓,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應按國家規定進行培訓、考核、持證上崗;自覺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和支持協助行政的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和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五條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制定落實職工夏季防暑降溫和冬季抗寒保暖的各項勞動保護措施,以保證職工在良好環境下工作。
第二十六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對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
七、女職工特殊保護
。追饺绻_展女職工特殊保護專項協商,可簽訂《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集體協商》,另見附件。如未簽專項合同,可將附件作為本條。)
第二十七條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集體協商:
八、其他可供雙方選擇的協商內容:
第二十八條其他協商內容:
1.關于勞動紀律和獎懲
2.關于職業技能和培訓
3.關于保守商業秘密
4.關于裁減人員
5.關于涉及勞動關系的規章制度
6.關于經濟補償和賠償
7.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集體合同的期限、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雙方應當協商續訂新合同。
第三十條對本合同未予明文規定的事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法律、法規無規定的,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者廢止;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
。3)集體合同約定的變更和解除條款出現;
。4)企業被撤消、兼并或破產等情形;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簽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變更提出協商要求時,應按相關規定的簽訂集體合同的程序辦理,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合同。
十、監督檢查和爭議處理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各推薦名代表成立聯合監督小組,并訂立監督檢查制度,定期對集體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問題,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首席代表共同研究,協商處理。
第三十四條職工代表大會對本合同的履行實行民主監督。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本合同的履行情況。工資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應當每半年報告一次。
第三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應根據責任大小,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二、附則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協商達成的本合同草案,必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10日內報送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九條生效的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存檔,一份報上級工會備案,并在10日內向全體職工公布。
甲方首席協商代表 乙方首席協商代表
。ê炞稚w章)(簽字蓋章)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集體勞動合同新整理版7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企業協調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整體利益和職工的合法權益,調動經營管理者和職工的積極性,共同努力辦好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勞動部《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由企業行政(以下簡稱行政)與企業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用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范雙方行為,加強經營管理者與勞動者的合作,增強企業內部凝聚力,促進企業的不斷發展。
第三條:要合同訂立生效之日起即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行政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合法的利益和權利。行政的重大事宜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工會有義務支持行政抓好生產經營和管理,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和遵守企業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勞動報酬
第五條:行政應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和國家政策、法規,結合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制定本企業工資、獎金等分配方案。方案應征求工會意見,經職代會討論通過后方可實施。工會應協助做好方案的實施工作,配合行政不斷完善分配制度。
第六條:行政按時支付職工的工資、獎金及各類補貼,不得刻意或無故拖欠。
第七條:行政按規定支付職工在工休假、法定假、婚喪假、哺乳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工會應協助行政安排好以上工作。
第八條:行政應隨著生產的發展不斷增加職工收入。每年具體增長比例由行政和工會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效益情況、物價上漲指數等多種因素綜合后,協商確定。企業職工最低工資依法不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章、工作時間
第九條:行政按《勞動法》規定制定企業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遵守以上制度,在工作時間內干滿點、出滿勤。
第四章、休息休假
第十條:行政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時間、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時,按《勞動法》規定,應征求同級工會意見,對確有必要的加班,工會應協助做好加班職工的工作。
第五章、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行政按規定每年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的預算、使用方案,事前應征求工會、職工代表的意見,經職代會審議決定后執行。
第十二條:行政應在發展生產、提高經濟效益的基礎上,不斷改善職工住房、醫療保健、就餐、職工療養、休養和文化娛樂等生活福利條件(每年具體計劃納入企業的方針目標)。工會應配合、協助行政做好有關工作。
第十三條:行政根據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實行社會保險制度。
第十四條:行政按政府有關規定支付職工獨生子女、退休、養老和其他方面投保的費用。
第十五條:工會應協助行政做好職工的各項保險工作。
第六章、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十六條:行政應依照國家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政府所頒布的法律、法規、條例,不斷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衛生、勞動條件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第十七條:企業行政按規定標準定期給職工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津貼,并分別做好夏季的防暑降溫和冬季的防寒工作。
第十八條:行政在新、改、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引進新設備、新工藝時,應做到“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和采取配套措施,做好勞動安全衛生、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九條:工會應支持、協助行政加強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工作。配合做好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規定、危及職工安全的現象,有權依法提出,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各項安全制度規定和操作規程,支持行政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企業發生職工工傷事故,行政應及時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工會有權和義務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行政對有毒有害作業工種職工和女職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每兩年對企業全體職工進行一次體檢。同時每年組織部分職工療養。工會應協助行政組織開展好此項工作。
第七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兩年。合同期滿前6個月,經雙方協商續訂合同,新合同未生效前延續執行本合同。
第八章、變更、解除、終止集體合同的協商程序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雙方均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修改意見。經雙方協商同意,并將修改條款交職代會討論通過,并上報市勞動行政機關審查同意后生效。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第九章、雙方履行集體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勞動用工
1.行政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擇優招聘職工。招聘計劃和實施方案,均應征求工會、職工代表意見。
2.行政依法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個人勞動合同的內容不能與本合同相悖。工會應指導職工明確和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3.行政解除職工個人勞動合同要按照有關勞動法規,經職代會通過的企業管理規定執行,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按《勞動法》所規定的調解、仲裁、訴訟程序進行。
第十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時協商處理的約定
第二十五條:為保證本合同的全面履行,行政和工會以對等的原則派出代表,組成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定期檢查執行情況,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雙方的簽約代表,對執行合同中的問題認真研究處理。
第二十六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處理(申請仲裁的時效改為從發生爭議起60天內)。
第十一章、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任何一方有違反責任合同條款的行為,按有關法規進行處理。第十二章、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八條:行政有關企業發展、生產經營等重大問題的決策方案,應征求工會和職代會意見。工會有責任動員、組織職工圍繞企業生產、經營管理開展勞動競賽、提合理化建議等多種形式的活動,為行政各項目標的實現做出貢獻。
第二十九條:行政支持工會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按《工會法》規定提取經費,并提供必要的條件。工會應動員職工以主人翁的姿態進行勞動,尊重和維護行政生產、經營、管理權威。
第三十條:行政和工會雙方要不斷加強企業民主管理,增加企業凝聚力,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企業不斷發展。
第三十一條:工會主席(或代表)參加行政定期召開的辦公會,參加行政各方面重大事宜的研究,通報工會重要事宜,協商處理所遇到的有關問題。
第三十二條:教育與培訓
1.行政制定職工教育規劃,應征求工會意見,提交職代會討論通過后實施。
2.行政按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加強職工教育和培訓工作。使用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3.企業應建立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培訓制度,做好職工的轉崗、待崗、重新上崗工作。
4.工會應協助行政做好職工教育、培訓、轉崗、上崗工作,配合黨政在職工中開展“職業道德、職業責任、職業紀律、職業技能”教育,積極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思想道德和文化、技術。
第三十三條:紀律與獎懲
1.行政可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經職代會審議同意后實施。工會應支持行政按規定辦事,并協助做好工作。
2.行政對違規職工處理時,應征求工會意見,按有關程序辦理。
3.工會應教育職工自覺遵守行政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相悖時,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按規定在7日內報市勞動行政機關審查,同時上報雙方主管部門備案,市勞動行政機關在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合同即行生效。
廠長: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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