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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急工作制度及崗位職責

        時間:2024-07-07 06:53:13 崗位職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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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急工作制度及崗位職責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急工作制度及崗位職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急工作制度及崗位職責

          (一)工作制度

          1.應答及信息傳遞制度

          (1)醫院/中心建立與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中心有效的聯系通道,保證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過程中,上傳、下達的信息暢通和準確。

          (2)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首次接到區衛生和人口計生局或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中心(應急辦)指令的院/中心辦、醫務處(科)或院/中心行政總值班(夜間),應問清“事件”發生和發展的一般情況(時間、地點、事故單位、事故類別、事故原因)以及傷情或毒物種類,危害波及范圍和程度,下達給本院/中心的具體救援任務及各項要求,認真做好電話記錄,立即向醫院/中心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3)接到報告,醫院/中心領導小組組長立即通過日常辦事機構(醫務科)向所有領導小組成員發出指令,迅速到指定地點集合;根據指令要求,啟動醫院應急救援預案;組織、部署、指導、協調本院/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救治工作。

          (4)領導小組各成員在接受任務后,按各自職責和預案的要求迅速開展工作,并將各自信息及時反饋給領導小組組長;組長綜合所有信息后再向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中心報告醫院/中心的準備情況和能承受的最大急救能力,包括:床位預留、技術力量、特殊藥品和設備等,以供其統籌決策。

          (5)醫務科應根據應急預案,立即布置應急醫療救治工作。搶救(救治)組成員接到指令后立即趕往指定地點,按預案要求進行各項準備和開展工作。

          (6)醫院/中心對參加院/中心內應急救援網絡的所有成員建立有效、暢通的通迅聯絡并宣布相關紀律。

          (7)有現場救援任務時,應保證救援小組人員落實,及時掌握所有“一線”及“替補”隊員的通訊信息,隨時能拉得出、用得上;裝備、物品的數量和質量符合應急救援“清單”的要求;平時藥品和器械必須定期檢查,常換常新,保證在有效期的范圍內;急救車輛由醫務處(科)控制,保持常備不懈,車況良好,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8)在醫院/中心附近突發群體急性創傷或中毒(或疑似)等事件,在批量患者涌入后的2小時內向區衛生和人口計生局或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中心報告,并在先期應急處置過程中,及時續報有關情況(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單位、事故原因、事故性質、危害可能波及范圍和程度、已收治人數、入院者的癥狀與體征、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先期處理的情況等)。

          (9)在應急處置過程中,隨時接受區衛生和人口計生局和當地衛生應急處置中心的指令;接受專家組關于診斷的意見、救治的方案、出院的標準和出院的時限等指導。

          (10)指定專人對本院/中心應急救治全過程作信息收集和統計匯總工作,全面掌握院/中心內應急救治進展情況;對事件中所有進入本院/中心的診治者都應登記造冊。

          (11)每日向區衛生和人口計生局或當地公共衛生應急處置中心報告在院的患者及醫學留觀者的情況(數量、病情)、醫療救治進展等;重要情況要隨時報告。

          (12)遇有下列情況及時向當地衛生應急處置中心請求支援:

         、僬埱笊霞墝<医M會診及專業技術的幫助;

          ②需要特殊解毒藥品、特殊設備以及應用方案的支援;

         、鄯至鞑糠只颊呋蛳蛏霞夅t院或?漆t院轉送危重患者及傳染病患者。

          (13)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及時將本院/中心應急救治的情況與結果,有關的分析和建議等內容形成書面材料,報區衛生和人口計生局應急辦公室。

          2.應急預案啟動制度

          (1)醫院/中心根據自身的條件和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醫院/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醫療救援預案。

          (2)院/中心醫務科或總值班接到相關救援信息(上級部門下達或急診科一線當班醫生報告)后,應分析情況,逐級匯報。并由相應人員決定預案啟動和響應級別。

          (3)預案啟動決定:

          一級響應:院長/主任(或院長/主任指定的分管副院長/副主任)啟動并負責。

          二級響應:分管副院長/副主任或醫務科啟動并負責。

          三級響應:醫務科或醫院/中心總值班啟動并負責。

          (4)預案響應等級

          一級響應:全院/中心響應。

          二級響應:急診科和相關科室響應。

          三級響應:急診科響應。

          (5)預案啟動后,根據預案要求開展救治工作,相應負責人可根據情況變化調整響應等級。

          3.請示報告制度

          (1)預診護士或急診一線醫生,日常工作中接診群體性患者或連續多個相似病癥的病人后,應立即向醫院/中心總值班報告和請示。

          (2)醫院/中心總值班在做出應急響應的同時,應立即向院/中心領導報告和請示。

          (3)院/中心領導小組在做出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向區衛生和人口計生局報告。

          4.預檢分診制度

          (1)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醫院/中心根據要求設立專門的預檢分診處。預檢分診室應當標識明確,相對獨立,通風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離條件和必要的防護用品。

          (2)分診人員由經驗豐富、判斷力強、處置果斷的人員擔任。工作認真,服務熱情,預檢分診迅速、準確,及時發現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時搶救。發現異常或意外情況及時報告。

          (3)對于突發群體性傷害、中毒和烈性或新發傳染病,按照“快速分診、分級處理”原則對病員進行分診并及時向科主任、醫務處(科)或總值班匯報。

          (4)按“先救命后治傷,先救重后救輕”的原則開展工作對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搶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診室。發現傳染病要立即隔離,并做好消毒和疫情報告。

          (5)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預檢,應當仔細詢問病人有關的流行病學史、職業史,結合病人的主訴、病史、癥狀和體征等對病人進行傳染病的預檢。

          (6)經預檢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將病人分診至臨床觀察醫院或定點收治醫院就診,并對病員采取防止傳播擴散措施和對接診處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時按規定進行疫情報告。

          (7)對呼吸道等特殊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離或者控制傳播措施,并按照規定對病人的陪同人員和其他密切接觸人員采取醫學觀察和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8)本院/中心不具備傳染病救治能力的,應及時將病人轉診到具備救治能力或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診療,并將病歷資料復印件轉至相應的醫療機構。轉診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使用專用車輛。

          (9)預檢分診處應當采取標準防護措施,按照規范嚴格消毒,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醫療廢物。

          (10)疑似或臨床確診傳染病病人轉走后要及時進行嚴格的終末消毒,接觸患者的醫護人員更換帽子、防護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診下一個病人,運送病人的車輛、擔架等要進行消毒,隨車駕駛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

          (11)做好終末消毒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接診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工作單位及聯系方式,空氣、地面、物體表面及使用過的醫療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續時間、醫療廢物及污染衣物的處理等,最后有實施消毒人員和記錄者的簽名,并注明記錄時間。

          (12)從事預檢、分診的人員要定期接受相關培訓,嚴格遵守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認真執行臨床技術操作規范、常規以及有關工作制度。

          5.收治及轉診制度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醫院必須服從區衛生和人口計生局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中心的統一指揮和調度,無條件收治送達的患者。

          (2)醫院/中心立即啟動院/中心內應急救援預案,動員和調整全院醫療資源,開通“綠色通道”,盡最大可能滿足急救的需要。

          (3)對醫院/中心附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現批量患者或毒物接觸者涌入,在未接到區衛生和人口計生局或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中心指令的情況下,應該一面向上報告,一面先期處理,特別是在發生了有毒物持續外溢、爆炸、燃燒的化學事故或群體創傷情況下,除了針對可能的毒物接觸予以對應處理外,對伴有外傷、燒傷及化學灼傷的傷病員盡早進行處理(包括清洗、包扎、固定,清創、止血、抗休克和抗感染治療等)。對有生命危險的傷病員實施緊急處置和監護。

          (4)除對重;颊(包括傳染病患者)應立即搶救、收住入院(傳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收住隔離病室)外,對大量涌入的癥狀不明顯或較輕微的有毒化學物接觸者,在未經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中心同意分流和醫療用房不足的情況下,可臨時騰出會堂、辦公用房等處安排留觀。

          (5)對于需急診手術、進人ICU搶救、住院或需留觀的病人,由搶救組組長決定安排收住相關科室,并向領導小組匯報。

          (6)對所有群體傷、群體急性化學物中毒或傳染病(或疑似)突發事件而到醫院/中心就診者,無論是被收住入院,還是被安排留觀,都應按《病歷書寫規范》的要求書寫病歷,做好記錄;同時,統一登記造冊。

          (7)對已接收的,超出本院/中心容納和救治能力的患者及需轉送到定點收治醫院或留觀醫院的傳染病患者,經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中心同意分流和統一調度,并在落實轉診醫院的情況下,必須寫好簡要病歷,方能轉往指定醫院。

          6.突發群體急性化學物中毒診斷留觀制度(2級醫療機構)

          (1)突發群體急性化學物中毒事件中患者的病因診斷,原則上由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中心組織參與事件處置的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臨床醫療等衛生救援組織機構的專家組作出,并由指揮部統一轉達給收治醫院。

          (2)在事件突然發生,尚缺乏統一病因診斷的情況下,醫院/中心對從現場緊急送入院的患者一律“待診”的方式作出診斷;在指揮部將診斷指導意見下達后,再結合患者的具體情況作出“初步診斷”。

          (3)醫院/中心遇有下列情況需要報告和請求會診以解決診斷:

         、俨淮_定是否發生突發群體急性化學物中毒事件,先期收治大批不明原因的類似中毒的患者;

         、谕话l群體急性化學物中毒事件中轉入患者病情復雜或伴有復合傷;

         、弁话l群體急性化學物中毒事件中轉入患者的臨床表現或病情變化與指明毒物的毒作用不符,懷疑現場判斷的毒物的種類有誤或伴有未知毒物。會診前應做好相應準備,匯集會診對象的臨床表現、實驗室和特殊檢查等資料。

          (4)醫院/中心對突發群體急性化學物中毒事件中陸續自發來院/中心的就診者,因其缺乏現場資料,應注意鑒別診斷,不能單憑具有類似的臨床表現就作出中毒的診斷;經觀察和調查,不能提供和證明就診者有接觸史的,無論有無臨床表現都不能給予診斷;要始終注意防范詐病、偽中毒及群體性癔癥的發生。

          (5)對曾暴露于突發化學事故(或水源、食物污染)現場,有可能接觸(攝入)某些特定毒物,但未發病的人群,可能是處于中毒的潛伏期或誘導期中,應該安排醫學留觀。醫院必須按專家組統一制定的留觀期限、觀察項目及預防性診治方案的要求執行,密切觀察留觀人員的病情變化,予以必要的檢查及對癥處理,做好記錄。對有刺激性氣體吸入史者,皆應留觀至少24小時。

          (6)醫院/中心對突發群體急性化學物中毒事件中醫學留觀者的診斷必須在事件處置專家組的指導下進行,遵循下列原則:

         、儆薪佑|史,經過規定期限的醫學觀察,沒有出現臨床癥狀和體征,給予“無XX中毒”的診斷;

         、谟薪佑|史,入院時有一定程度(輕微的)的臨床癥狀和體征,經過規定期限的醫學觀察和預防性處置后,癥狀和體征趨于緩解和消失或沒有出現更加嚴重的病情變化,給予“XX(毒物)接觸”的診斷;

         、塾薪佑|史,經過嚴密的醫學觀察和預防性處置后,癥狀和體征趨于明顯,出現病情加重的變化,則按“中毒”進人救治程序,予以相應診斷。

          (7)醫院/中心必須按方案要求,對經過最長留觀期且未發病、符合專家組規定的出院標準的留觀者,一律動員其限期離院,不得滯留。這類人群在院期間,不作為中毒人數統計。

          7.信息發布制度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要按照信息發布的有關規定和基本要求,由權威機構發布疫情及相關信息。

          (2) 其他任何部門、科室、個人不能發布相關信息或單獨與新聞單位聯系。

          (3)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和全面。

          8.培訓、演練制度

          (1)從事應急醫療救援管理和急診、傳染、感染、呼吸、創傷、麻醉、院內感染、檢驗、藥劑科等相關專業的臨床、醫技人員以及后勤保障人員必須參加應急救治培訓與演練。

          (2)醫師主要培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條例、應急預案;各項急救技術、各種急救設備及器材的使用、院前急救、CPR、常見急癥搶救、外科急癥搶救、急性中毒搶救、傳染病防治、院內感染等。

          (3)醫療護理人員除培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條例、應急預案外,主要培訓常用急救技術、常規護理技術、常用急救設備的使用、護理新技術及新項目等。

          (4)應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等衛生應急管理人員,通過培訓應熟練掌握與運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條例、預案,同時要學習掌握辦公自動化、指揮系統應用、通訊知識、外語、普通話、各種急癥知識及其自救、急救要點、社會學和心理學等。

          (5)全院/中心工作人員要學習掌握急救和重點傳染病防治基本知識。

          (6)培訓應按每年的培訓計劃進行安排,做到時間、內容、授課人、培訓對象四落實。培訓結束后組織考試,并與有關獎懲和晉級掛鉤。

          (7)定期組織相關應急醫療救援的演練或演練評價,以提高戰時的反應能力。

          9.應急設備采購與管理制度

          (1)應急設備和藥品由院專家組或搶救組根據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儲備規定,結合本院/中心實際研究、統計和提出申請。

          (2)經院/中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討論后審批。

          (3)由院/中心相關職能部門統一采購后統一保管與儲備。

          (4)應急藥品、器械儲藏在專門地點,由專人負責管理,定期補充更換。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任何個人不得接觸和使用。

          (5)應急藥品須經院/中心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員根據使用情況及時向院/中心應急領導小組申請補充,交藥劑科統一購買。

          10.特殊解毒藥應用制度(2級醫療機構)

          (1)醫院/中心按區衛生和人口計生局或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中心的要求儲備一定種類和一定數量的特殊解毒藥物。

          (2)醫院/中心在制定急性化學物中毒的治療方案中,針對某些特定毒物,應積極爭取和尋求特殊解毒藥的應用作為重要的搶救手段;在本院參與的中毒事件應急救治中,應執行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專家組關于特殊解毒藥應用的決定和指導。

          (3)對中毒事件中,接觸史肯定,具有特征性的臨床表現,即使缺毒物檢測的依據,也能夠“直接診斷”的化學物中毒患者,符合其對應的特殊解毒荮的應用指征的,應早期、適量地使用特殊解毒藥,并可根據療效作出診斷和調整治療方案。

          (4)對突發群體急性化學物中毒事件中,接觸史不肯定,也不具有特征性的臨床表現,醫院又缺乏毒物檢測條件的,需要“排除診斷”和“鑒別診斷”的疑似化學物中毒者,是否使用特殊解毒藥應通過進一步觀察、檢查和會診,并請示專家組后決定。

          (5)在突發群體急性化學物中毒事件中,曾暴露于事故現場的人群大量進入醫院,即使接觸的特定的化學物有相應的特殊解毒藥,也應區別其接觸程度、吸收劑量、臨床表現和損害結果,嚴格掌握特殊解毒藥的使用標準,正確把握應用指征、應用時機和應用劑量;禁止將特殊解毒藥作預防性治療使用;防止大面積濫用特殊解毒藥,導致比中毒本身更為嚴重的負面效果。

          (6)應急救治中,有特殊解毒藥物需求而本院暫缺的,應及時向指揮部求援。無論導致急性中毒的化學物有無特殊解毒藥,對中毒患者的搶救都應強調綜合治療,加強支持和對癥處理;不得因尋找和等待特殊解毒藥而延誤或放松綜合搶救措施。

          11.發熱門診工作制度(2級醫療機構)

          (1)傳染病突發事件臨戰狀態及一般疫情發生時,按區衛生和人口計生局要求開設發熱門診,負責發熱病人的接診工作。

          (2)發熱門診負責接診經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及本院預檢分診引導或自行前來就診的發熱病人,要設立醒目的標識,為發熱病人開設專門服務區域,獨立進行收費、血常規化驗及X線攝片等,醫護人員有專用通道。

          (3)配備隔離室,有保證病人專用救護車到達前短暫停留需要的隔離用房。發生特定傳染病突發疫情時,對發熱病人,要給病人所在單位或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寄送《發熱病人通知書》,特殊情況報醫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或其辦公室。

          (4)對未發熱而就診的病人,實行首診負責制。發現傳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時按應急預案轉送定點收治醫院(病區)隔離治療或留觀并及時做好疫情報告。

          (5)對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搶救,待病情穩定后,再根據病情轉入相關病區或定點收治醫院診治。

          (6)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切實做好日常消毒與終末消毒。

          12.腸道門診工作制度

          (1)腸道門診開診時間根據區衛生和人口計生局要求確定,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

          (2)發現副霍亂病疑似或確診病例,必須立即電話醫院預/中心防保健科,并填寫傳染病報告卡片。疑似病例在確診或否定診斷后,應做更正報告。要嚴防遲報或漏報。

          (3)腸道門診發現其它腸道傳染病,要按照《傳染病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填寫傳染病卡片,送預防保健科。

          (4)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處理完病人,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水沖。要根據條件適當劃分清潔區、污染區、半污染區。門口必須設置浸有消毒液的擦腳墊。

          (5)醫務人員進、出腹瀉病臨床觀察醫院門診時,必須穿、脫隔離衣、鞋、帽,并須固定地點放置。隔離衣或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換1次,有嚴重污染時及時更換。

          (6)病人的病歷、化驗單及收回的藥瓶等,必須經過消毒后再行保存和應用。病人的嘔吐物、排泄物必須消毒后再行傾倒。便器每次用后必須消毒。

          (7)發現可疑或已確定菌株,應立即通知門診醫師,對病人留驗觀察,并派專人攜帶菌株送往所駐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鑒定。

          (8)加強無菌觀念,嚴格無菌操作;灪蟮臉悠芬咎幚怼o菌室、操作臺要定期消毒。定期采樣檢查空氣,進行培養,并有報告單。

          13.傳染病突發事件報告制度

          (1)所有從事職業的醫務人員都是責任報告人。

          (2)醫療機構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傳染病突發事件報告管理。

          (3)明確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范圍

          ──鼠疫:發現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霍亂:發現1例及以上霍亂病例。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發現1例及以上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l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炭疽:發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l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3例及以上皮膚炭疽或腸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職業性炭疽病例。

          ──甲肝/戊肝:l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倒。

          ──傷寒(副傷寒):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5例及以上傷寒(副傷寒)病例,或出現2例及以上死亡。

          ──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10例及以上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現2例及以上死亡。

          ──麻疹: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風疹: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等集體單位發生10例及以上風疹病例。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3天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3例及以上流腦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登革熱:l周內,一個縣(市、區)發生5例及以上登革熱病例;或首次發現病例。

          ──流行性出血熱:l周內,同一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學校等集體單位發生5例(高發地區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熱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鉤端螺旋體。1周內,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發生5例及以上鉤端螺旋體病病例,或者死亡l例以上。

          ──流行性乙型腦炎:1周內,同一鄉鎮、街道等發生5例及以上乙腦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瘧疾:以行政村為單位,1個月內,發現5例(高發地區10例)及以上當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年內無當地感染病例報告的鄉鎮,以行政村為單位,1個月內發現5例及以上當地感染的病例;在惡性瘧流行地區,以鄉(鎮)為單位,1個月內發現2例及以上惡性瘧死亡病例;在非惡性瘧流行地區,出現輸入性惡性瘧繼發感染病例。

          ──血吸蟲。涸谖纯刂频貐^,以行政村為單位,2周內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lO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點1周內連續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5例以上;在傳播控制地區,以行政村為單位,2周內發生急性血吸蟲病5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點1周內連續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3例及以上;在傳播阻斷地區或非流行區,發現當地感染的病人、病;蚋腥拘葬斅。

          ──流感:l周內,在同一學校、幼兒園或其他集體單位發生30例及以上流感樣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樣癥狀住院病例,或發生1例及以上流感樣病例死亡。

          ──流行性腮腺炎:l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等集體單位中發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感染性腹瀉(除霍亂、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建筑工地等集體單位中發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瀉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

          ──猩紅熱: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等集體單位中,發生10例及以上猩紅熱病例。

          ──水痘: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等集體單位中,發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輸血性乙肝、丙肝、HIV: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發生3例及以上輸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染。

          ──新發或再發傳染。喊l現本縣(區)從未發生過的傳染病或發生本縣近5年從未報告的或國家宣布已消滅的傳染病。

          ──不明原因肺炎: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4)明確報告內容

          ──事件信息:信息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事件名稱、事件類別、發生時間、地點、涉及的地域范圍、人數、主要癥狀與體征、可能的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事件的發展趨勢、下步工作計劃等。具體內容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

          ──事件發生、發展、控制過程信息:事件發生、發展、控制過程信息分為初次報告、進程報告、結案報告。

          ①初次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事件名稱、初步判定的事件類別和性質、發生地點、發生時間、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主要的臨床癥狀、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報告單位、報告人員及通訊方式等。

         、谶M程報告

          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勢態評估、控制措施等內容。同時,對初次報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進行補充和修正。

          重大及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至少按日進行進程報告。

         、劢Y案報告

          事件結束后,應進行結案信息報告。在確認事件終止后2周內,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并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5)報告方式、時限和程序

          獲得傳染病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應當在2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向屬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同時進行網絡直報。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應采用最快的通訊方式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報送屬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專業機構。

          14.傳染病(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2級醫療機構)

          (1)科室工作人員熟悉傳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包括流行動態、診斷、治療、預防、職業暴露的預防和處理等),經醫院/中心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認真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剖也季帧⒎謪^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區域的標識與標志明確、清楚。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潔、污物品分開放置。

          (3)對傳染病進行分類隔離,并采取及時、正確的救治措施。

          (4)嚴格按照《醫院感染管理規范》和《消毒技術規范》對科室的設施、設備、醫用物品等進行消毒。工作人員在工作區采取標準預防措施;醫護人員每診療、護理一個病人和接觸褥染物品后,應嚴格按照手衛生規范及時進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時戴手套,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員應為就診的呼吸道發熱病人提供口罩。

          (5)嚴格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認真做好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登記、轉運、處理等工作。

          (6)認真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指定專人負責傳染病報告工作。醫務人員必須了解、掌握傳染病病種及分類、不同傳染病的報告時限和內容要求,及時、準確做疫情報告。要及時將傳染病報告卡和傳染病信息報預防保健科或醫院總值班室,并與醫院感染管理科溝通。必要時,可直接向區衛生和人口計生局和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對排除傳染病的,要及時修正報告。

          15.臨床觀察醫院(病區)工作制度

          (1)在傳染病突發事件臨戰狀態下根據上級指令開設,凡在各

          發熱門診、腹瀉門診、預檢分診室就診后,經確定為臨床觀察病例的,轉人集中臨床觀察醫院(病區)留觀。

         。2)集中留觀病例用專用救護車轉送。臨床觀察時間一般不超過72小時。臨床觀察期間由專家組做出明確診斷,按規定程序處理。

         。3)集中臨床觀察醫院制定接診處置預案.成立治療技術組、消毒隔離組、后勤保障組,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制度,病區雙通道及區域。設置清潔區、半污染區、污染區,三區分明。

         。4)配置必備的醫療急救設備、藥械和消毒設施。

         。5)觀察醫師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癥隨時查看。值班醫師每日查床2次,及時修訂診療計劃。

         。6)值班醫師和護士,要嚴密觀察病情變化,開好醫囑,及時填寫觀察病歷,隨時記錄病情和處理經過,認真做好交接班。

         。7)負責急診觀察的值班護士,要隨時主動巡視病人的病情、輸液、給氧等情況。發現病情變化,立即報告醫師并及時記錄。

         。8)加強基礎護理,預防井發癥的發生。

          (9)專家組定期查床,及時確診或排除診斷。

          16. 傳染病消毒隔離制度

          (1) 醫務人員進入發熱門診、腸道門診應戴工作帽、穿工作衣和隔離褲、換鞋,護士進行治療、護理工作時應穿隔離衣。醫務人員的手接觸病人的排泄物或查體、治療、護理后。一定要進行手的消毒與清洗。

          (2) 每日進行消毒巾濕掃床鋪,一床一巾,用消毒液擦抹桌柜,一柜一巾;地面用消毒液拖擦,每日二次。

          (3) 檢驗采血一人一針一帶一巾,嚴格防止交叉感染。

          (4) 嚴格使用一次性醫療用品的管理,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毀形消毒后集中處理。

          (5) 醫療廢物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進行處置。凡被污染的物品或醫療用品必須按照先浸泡消毒、再清洗、再消毒或滅菌的原則進行處理。

          (6)病人的便器使用一次性的。如不是一次性的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

          (7) 病人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及洗漱污水流入下水道后,經污水處理達到消毒要求后才能排放。

          (8) 打掃廁所的清潔用具與其它場所的清潔用具嚴格分開。

          (9) 使用后的物品嚴格按照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滅菌的原則進行處理。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毀形消毒再放入醫療廢物塑料袋中送往醫院指定的地方集中處理。

          17.傳染病定點收治醫院影像科室工作制度(非傳染病定點收治醫院診治傳染病人也應執行下列制度)

          (1)技術員嚴格按三級防護要求,每照完一個病人需消毒或更換防護服后才能照第二個病人,避免交叉感染。加強X線防護,X線機應有遙控開關,或加長曝光按鈕接線,在室外曝光,技術員與外界隔離。

          (2)有專用X線機。有CR設備的,可用數字化平板攝片。每照完一個病人,機器需消毒(2%戊二醛擦試消毒)。

          (3)有專用暗室,在暗室內,技術員可按一級防護或二級防護要求,但應避免暗室內有關設備污染,若有污染,及時消毒處理。暗室內有紫外線燈,定期照射消毒。洗好的照片放在專用袋內,避免污染。

          (4)若有CR,可用光纜傳輸圖象,則寫報告的醫生無需特殊防護。若用人工傳送膠片和申請單,則寫報告醫生需有一級防護條件。若進入病房污染區的膠片,需消毒后才能帶出污染區(可用紫外線燈近距離消毒)。

          附:發熱門診及臨床觀察病區(室)影像室工作制度

          (1)有專用的X線檢查室(通風好,房間不小于20平方米)和暗室,有較好的鉛屏風等防護設備。對周圍無X線輻射影響。

          (2)攝片時技術人員防護要求,應按衛生部二級防護要求執行,每接觸一個病人后要洗手,每個病人必須帶口罩。X線防護:X線機有遙控開關,或長曝光按鈕接線。工作人員在鉛屏風后曝光,技術員隔離。

          (3)設備要求,專用x線機,最好是DR,或用CR的數字化平板攝片,機器定期消毒,若發現臨床診斷病人和疑似病人,立即徹底消毒機器。機房內應有紫外線燈,定期消毒。注意片匣的定期消毒。

          (4)暗室處理,使用專用暗室,應避免暗室內有關設備的污染,若發現臨床診斷病人和疑似病人,暗室內也要徹底消毒。暗室內有紫外線燈,定期照射消毒。洗好的照片放在專用袋內,避免污染。若無專用暗室,需設置專用暗室,需在攝片時防止污染,可用紫線燈近距離照射消毒。

          (5)寫報告時,若有DR或CR,可用光纜傳輸圖象,則寫報告的醫生無需特殊防護。若用人工傳送膠片和申請單,消毒申請單,或專人寫發熱門診病人的報告,做好一級防護。

          18.傳染病定點收治醫院超聲科室工作制度(非傳染病定點收治醫院治療傳染病人也應執行下列制度)

          (1)傳染病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參照影像科室的消毒隔離及防護制度,健全科室管理,加強醫德教育,努力提高診療質量。

          (2)工作室內應保持清潔、整齊和安靜;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應穿整齊的工作衣、戴工作牌,換鞋入室。

          (3)各項超聲檢查必須由臨床醫師詳細填寫申請單,包括病史、體征及陽性的實驗室檢查資料,并說明檢查目的、要求及部位。

          (4)符合急診要求的急診病例,當日及早安排,危重患者應隨到隨查,應有臨床醫師陪同.并攜帶有關急救用品。

          (5)超聲檢查時,必須嚴肅認真,工作人員應具有高度責任心。遇到疑難問題或可疑病變難以確診時,應立即向上級醫師請示,必要時和臨床醫師共同研討。

          (6)技術人員防護要求,應按衛生部二級防護要求執行,每接觸一個病人后要洗手,每位病人必須帶口罩。若發現臨床診斷病人和疑似病人,立即徹底消毒機器。機房內應有紫外線燈,定期消毒。

          (7)寫報告可用光纜傳輸,則寫報告的醫生無需特殊防護。若用人工傳送,寫報告醫生需有一級防護條件。

          19.傳染病定點收治醫院檢驗科室工作制度(非傳染病定點收治醫院診治傳染病人也應執行下列制度)

          (1)傳染病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參照影像科室的消毒隔離及防護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用品,一次性用品用完后應及時處理和銷毀。檢驗單發出前,需消毒處理。

          (2)室內每天須進行一至兩次地面和空氣消毒或凈化。污染的玻片、標本容器、吸管等應投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內浸泡一晝夜后,經煮沸或高壓消毒再進行洗滌。

          (3)無需保存的細菌標本,均需高壓滅菌或煮沸滅菌,或用強有力的消毒液處理。

          (4)被污染的試管、培養皿和其他玻璃器皿等,需經高壓滅菌或煮沸后方可洗滌。

          (5)如有傳染性物質灑于桌面上或地上,必須用過氧乙酸或其他消毒劑倒于污染處,待半小時后,方可用棉花或布類拭凈。

          (6)工作服被污染,應立即將工作服小心脫下,用高壓滅菌消毒。

          (7)如手被污染,可用70%的乙醇浸泡十分鐘,然后用肥皂與清水涮洗干凈,如有傳染性物質吸人口內,應立即吐出,用1g/L的高錳酸鉀溶液多次漱口。

          (8)對各種有毒化學試劑和放射免疫試劑,應用后要做相應的無害化處理、存放防止污染環境。

          20.傳染病人出院制度

          (1)傳染病突發事件中的病人出院必須符合出院參考標準,經醫院專家組討論認定后方可出院。

         。2)病人出院時,醫院要留存病人的住址、工作單位及聯系方式,并通知所在區疾病控制機構,由區疾病控制機構通知出院人員居住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進行隨訪。

          (3)在出院醫囑中可以根據病人病情和身體康復狀況,提出在家休息時間的建議。休息期間,避免與其他人員密切接觸,要求病人每日上、下午各測量1次體溫,發現體溫異常時應及時到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4)根據出院前X線胸片等檢查情況,必要時,可要求病人出院1-2周后復查。

          21.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加強全員醫療廢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訓,提高其管理的意識,人人參與管理,落實到位,責任到人。

          (2)嚴格醫療廢物的分類管理。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上述廢物必須分類,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廢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體液、排瀉物污染的棉球棉簽、紗布、注射器、輸液皮條等一次性醫療物品、廢棄的被服、被隔離收治的傳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菌種、廢棄的醫學標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辦法:病區、門診、檢驗科、產房、手術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鑒、紗布,注射器、輸液皮條等感染性醫療垃圾、傳染病區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專用的黃色塑料袋存放。

          ——病理性廢物:包括手術及其他診療過程中和病理切片后廢棄的人體組織、器官、臘塊和實驗動物的組織、尸體。

          管理辦法:病理科、手術室、產房等科室如有上述病理性廢物一律經消毒液浸泡后用雙層黃色塑料袋存放。

          ——損傷性廢物:包括廢棄的醫用針頭、縫合針、解剖刀、手術刀、備皮刀、玻璃試管、安瓿等。

          管理辦法:病區、門診、檢驗科、產房、手術室將廢棄的醫用針頭、縫合針、解剖刀、手術刀、備皮刀等放入專用的利器盒中。

          ——藥物性廢物:包括過期、淘汰、變質或者被污染的廢棄的藥品。

          管理辦法:藥劑科、病區、門診等科室如有上述藥物性廢物一律用黃色塑料袋存放。醫務人員、行政辦公、醫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醫療廢物前,仔細檢查塑料袋有無破損、滲漏,存放的醫療廢物只能達到塑料袋的3/4后必須進行封口,放入塑料袋內的所有醫療廢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區必須按照醫院規定的時間和道路運送醫療廢物、垃圾至醫院指定的暫存點。

          (5)存放垃圾的容器、運送垃圾的車輛每日用1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或O.5%的過氧乙酸進行消毒和清潔。

          (6)對一次性醫療廢物、病理性廢物,由專人進行回收,做好交接、數量登記,交科室當班人員簽名。

          (7)醫院醫療廢物一律由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進行處置。垃圾暫存區域禁止吸煙、飲食,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定期用1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或0.5%的過氧乙酸進行消毒和清潔。

          (8)各科室不得私自處理上述任何污染廢物,如發現有違規者,由所在科室的負責人承擔全部責任。

          (9)加強運送、處置醫療廢物的工作人員的防護。

          22.職業防護制度

          (1)醫務人員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必須戴手套,操作完畢,脫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時進行手消毒。

          (2)在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飛濺到醫務人員的面部時,醫務人員應當戴手套、具有防滲透性能的口罩、防護眼鏡;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大面積飛濺或者有可能污染醫務人員的身體時,還應當穿戴具有防滲透性能的隔離衣或者圍裙。

          (3)醫務人員手部皮膚發生破損,在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必須戴雙層手套。

          (4)醫務人員在進行侵襲性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要保證充足的光線,并特別注意防止被針頭、縫合針、刀片等銳器刺傷或者劃傷。

          (5)使用后的銳器應當直接放入耐刺、防滲漏的利器盒,以防刺傷。禁止將使用后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后的針頭、刀片等銳器。

          23.后勤保障制度(通訊、車輛、設備、藥品、物資保障制度) (l)成立以分管院長/主任為組長的物資保障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通訊、車輛、醫療設備、藥品和防護物資的需求計劃和分配計劃的制定,溝通與屬地突發事件工作指揮部物資保障組的聯系渠道,保證醫療應急救援一線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醫療機構應急處置工作的醫療設備、常用藥品、防護物資的基本情況,了解相關的供求狀況,多渠道組織貨源。

          (3)對部分采購困難的藥品,制定采購預案,疏通供應渠道,確保藥品的供應。

          (4)對緊急需求的物資、藥品、設備提出調配的方案,并負責落實。

          (5)必須保持車輛24小時處于待命狀態,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駕駛員必須做好出車前、途中、完成任務后的車輛自檢自查工作;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常規急救藥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設備、急救藥品和器材使用要記錄完整。

          (6)物資保障領導小組要保障通訊暢通,不得因通訊因素影響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崗位職責

          l.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1)領導小組由院長/主任組建并由院長/主任擔任組長,負責全院的應急醫療救治工作。

          (2)在區衛生和人口計生局領導下,組織、部署、協調本院/中心應急救援的醫療救護工作。

          (3)組織制訂并審定本院/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救援預案。

          (4)負責本院/中心專家組、專業救治組、應急救援小組和常設機構的組建。

          (5)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科室(部門)的職責,檢查和考核各成員科室(部門)應急準備的落實情況。

          (6)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在區衛生和人口計生局統一指揮下,負責啟動院/中心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指揮對到院/中心的患者開展救治。并對正在進行的應急救治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7)及時響應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報告本院/中心即時的醫療救治情況,派出應急救援小組。

          (8)決定是否提請區衛生和人口計生局予以技術、物資的支援和同意本院/中心分流患者的請求。

          (9)負責應急響應終止及工作結束后的總結與獎懲。

          (IO)分管副院長/副主任協助院長/主任開展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工作。

          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辦)職責

          (1)以醫務處(科)為主體組建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辦,常設辦事機構,二級以上醫院必設),在醫院/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醫院/中心平時應急醫療救治的各項準備,戰時具體執行和落實院/中心領導小組的各項決策,及時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任務。

          (2)負責編制和修訂適合本院/中心具體情況的群體急性化學物中毒、群體急性食物中毒、群體傷與突發傳染疫情救治預案。

          (3)根據區衛生和人口計生局的要求,協調藥劑、設備等有關部門儲備救治特需藥品、相關設備和物資。

          (4)負責建立本院/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網絡體系。

          (5)組織全院/中心相關部門和醫護人員進行應急救治知識培訓和演練,開展醫療救援與衛生防護方法與技術的研究。

          (6)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接到上級應急救援指令后,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救援方案,建立“綠色通道”,及時組織開展急診救治,召集和外派現場應急救援小組。

          (7)在應急處置過程中,代表醫院/中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與指揮部建立和保持聯系,接受其指令,獲取專家組關于診斷及救治方案的意見、出院的標準和時限等信息,及時傳達并應用于本院救治。

          (8)負責本院/中心應急救治全過程的信息收集和統計匯總工作,全面掌握院/中心內應急救治進展情況,按時向院/中心領導小組和區衛生和人口計生局報告。

          (9)負責收集、評估臨床意見,及時向院/中心領導小組請示,提出需要上級專家組及專業技術的幫助,特殊藥品及專門設備的支援,分流部分患者或向上級醫院或?漆t院轉送部分危重患者等請求。

          (10)對轉診患者督促接診科室寫好簡要病歷,聯系急救中心和接診醫院。

          (11)撰寫應急救援評估報告和總結。

          (12)完成院/中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醫院/中心總值班應急救援工作職責

          (1)負責值班期間發生的各類重大醫療搶救工作的首診組織和協調工作。

          (2)及時向醫務處(科)分管院長/主任或院/中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醫療救援的接診與初步處置情況。

          (3)在院/中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下,參與值班期間應急醫療救治的組織與協調。

          (4)做好值班記錄,認真交接班,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5)完成院/中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4.應急救援專家組職責(2級醫療機構)

          (1)院/中心應急醫療救援專家組,由分管副院長/副主任負責組建,醫務處(科)負責日常管理。成員由急診專業(包括急性中毒)、危重病專業、傳染病(感染)專業、呼吸專業、創傷專業(神經外科、骨科、普外科、燒傷整形科、胸外科等)、院內感染、藥學專業等專家組成。

          (2)在醫療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對應急救治提供咨詢、建議、技術指導和支持。

          (3)向院/中心領導小組提供醫療應急救援技術建議與咨詢;負責全院危重癥病人會診、搶救,積極收集各種信息,制訂切實可行的診斷標準、治療原則和救治方案。

          (4)審查院/中心醫療應急救援預案,協助院/中心醫療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做好決策與指揮。

          (5)指導并參與應急衛生防護與醫療救援專業技術培訓工作。

          (6)參與醫療應急救援后的評價總結與獎懲工作。

          (7)完成應急醫療救援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5.應急救援搶救組工作職責

          (1)在院/中心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不同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傷害性質和病員數),成立由相應專業醫護人員組成的一個或多個醫療搶救(或救治)小組。由醫務處(科)長擔任組長,急診科主任擔任副組長,負責具體搶救的組織和落實。并及時匯總救治情況,向院/中心領導小組匯報,供領導決策參考。

          (2)搶救小組在專家組的指導下工作,認真實施專家組制定的救治方案,并及時向專家組反饋救治情況。

          (3)搶救人員,明確分工,密切配合,聽從指揮,堅守崗位,以高度的敬業精神和責任心,及時、認真、敏捷地進行救治。

          (4)嚴密觀察病情,記錄及時詳細、用藥處置準確、危重病人就地搶救,待病情穩定后方可移動。

          (5)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交接班和查對制度。搶救經過、各種用藥和處置治療要詳細交代,口頭醫囑在執行時應復述,以免發生差錯。

          (6)與病人家屬及單位聯系,搶救完畢,除做好搶救記錄外,還要做好登記和匯報工作。

          (7)嚴格執行急診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疑難、危重病員應立即請上級醫師診視或急會診。

          (8)平時加強學習訓練,熟練掌握各項搶救規程和技術。

          (9)參與院/中心內醫療救治的評估與總結。

          (10)完成應急醫療救援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注:急診、臨床、醫技、后勤、保衛及心理干預人員職責,按照國家及省、市衛生行政部門頒布的醫院工作人員職責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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