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核激勵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考核范圍
第二條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考核原則
第三條以提高員工績效為導向。
第四條公平、公正。
第五條考核目的、考核對象、考核時間、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條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條各類考核目的:
1、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能力及發揮、工作表現考核。
2、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3、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重點在工作和能力適應性考核。
第五章考核時間
第八條公司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為主,年度考核以《員工考核表》為主。
第六章考核內容
第十條公司考核員工的內容見《員工考核表》,共有4大類16個指標組成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一條員工考核表給出了各類指標的權重體系。該權重為參考性的,對不同考核對象、目標應有調整。
第七章考核形式和辦法
第十二條各類考核形式有:
1、上級評議。
2、同級同事評議。
3、自我鑒定。
4、下級評議。
5、外部客戶評議。
各種考核形式各有優缺點,在考核中宜分別選擇或綜合運用。
第十三條考核形式簡化為三類:即普通員工、部門經理、公司領導的.評議。
第十四條各類考核辦法有:
1、查詢記錄法:對員工工作記錄檔案、文件、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2、書面報告法: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3、重大事件法。
4、日事清電商erp是員工管理工具,過看板將工作任務合理分配至每位團隊成員的個人日程,并且每天自動生成工作日志進行匯總,并能有效對員工進行管理和考核。所有考核辦法最終以分值的形式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員工考核的具體評分標準
第十五條員工年度考核的具體評分標準按以下標準進行:
1、優秀(90—100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紀律性強,精通業務,勤奮敬業,樂于奉獻,積極主動,創新能力高,工作效率高,協調能力強,有很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務。
2、良好(80—90分):能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業務熟悉,工作比較積極主動,有一定的創新能力和協調能力,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
3、一般(70—80分):在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確定為一般:
。1)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完成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誤。
(2)紀律觀念較差,不能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時有遲到,早退現象。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超過3天不足7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7天不足15天者。
。3)民主測評一般。
4、較差(70分以下):在考核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確定為較差:
。1)政治、業務素質較差,不能適應本職工作要求,經幫助仍無明顯進步者。
。2)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效率低,質量差,不能完成本職工作任務或造成工作頻繁失誤者。
(3)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謀取私利,給本單位造成不良影響,經教育不能認識錯誤者。
。4)缺乏組織觀念,無故不服從領導安排,貽誤工作者。
。5)無視公司的考勤制度,經常遲到,、早退。
。6)民主測評得分較差。
(7)對連續兩個考核年度被評定為一般的人員,本年度的考核確定為較差。
。8)對連續兩個考核年度被評定為較差的人員,做辭退處理。
5、各部門優秀員工的比例最高不超過該部門參加考核總人數的20%。在年度考核工作開始前,由人力資源部按照規定比例及各部門的應考核人數下達。
6、員工考核總分由部門主管考核評分(占50%)、部門內部民主測評分(占30%)及員工自我鑒定評分(占20%)三部分組成。
第九章考核程序
第十六條人力資源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
第十七條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其他有關的各級主管、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并在《員工考核表》填寫具體的評分。
第十八條各考核人的意見、評分匯總到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要求,該意見可與或不與考評對象見面。
第十九條人力資源部依據考核辦法和《員工考核表》,統計出各科室考核對象的總分。
第二十條該總分在1~100分之間,依此可劃分優秀、良好、一般、較差等定性評語。公司所有的員工考核資料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保管。
第二十一條人力資源部之考核結果首先與考評對象見面,征求員工對考核的意見,并需其簽寫書寫意見,然后請其主管過目簽字。
第二十二條考核結果存入人力資源部的員工檔案。
第二十三條考核之后,還需征求考核對象的意見:
1、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崗位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4、對公司發展的建議。
第十章考核結果及效力
第二十四條考核結果一般情況要向本人公開,并留存于員工檔案。
第二十五條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1、決定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
2、與員工工資獎金掛鉤。
3、與福利(住房、培訓、休假)等待遇相關。
4、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5、決定對員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解釋、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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