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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員工請假制度

        時間:2022-09-18 18:50:56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員工請假制度(通用12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員工請假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請假制度(通用12篇)

          員工請假制度 篇1

          第一條 總 則

          1、 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 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須先口頭征得經理同意,再從辦公室索取請假條填寫。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領導審批。(臨時請假1小時內不需)。

          2、各級管理人員應在確定不影響正常檢測安排的前提下批假。較長假期必須交接手頭工作,以確保工作連續性。

          3、一般情況下,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提交請假條,不允許臨時(已過到崗時間)請假,不允許找人代請假,不允許事后補假。有特殊情況,也應在上班以前親自致電經理請假,回來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員工請病假,不超過三天的,可直接審批,超過三天的須提供縣級醫院的診療證明,方可審批。

          5、主任級以上管理人員在請假期間必須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系,并隨時服從公司安排。

          第三條 各種假別及規定

          婚喪嫁娶、工傷以及意外事故等特殊情況按實際情況經開會協商后再行處理。一般情況下:

          1、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10天為限。

          2、病假:因病治療修養者,每年累計以30天為限。

          3、婚假:

         、谧优Y婚可請假5/15天(包括法定假日);

         、坌值苕⒚媒Y婚可請假5天。

          4、產假:

         、倥毠どa假90天(含產假休假15天);

         、谂毠言胁粷M4個月流產的,流產假為15——2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流產假為60天。女職工享受流產假,必須是計劃內生育,限終生只能享受一次。特殊情況按實際情況經開會協商后再行處理(以上假期均包括節假日)。

          5、喪假:

         、俑改概渑紗释隹烧埣10天(包括節假日)。

         、谧娓改浮⑿值苕⒚眉白优、岳父母的喪亡可請假5天(包括節假日)。

         、燮渌毕涤H屬喪亡可請假3天(包括節假日)。

          4請假時間規定1-5天,6-10工資推遲發15天發11-15工資推遲發一個月發。 請假本月滿勤沒有, 取消優秀員工評比。

          第四條 獎懲制度

          1、請事假期間員工工資一律不予支付(工傷除外)。

          2、組長須關注員工滿假未歸現象,要及時聯系跟蹤,并知會人事部。

          3、未履行以上請假手續、請假未準而擅自不到崗者或請假期滿不主動銷假者,按曠工論處,曠工一日,罰款100元,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積曠工五天者,按自動離職論處,扣發其所有工資。

          第五條 附 則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負責解釋、補充。

          2、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請假制度 篇2

          為規范人員管理,嚴格請假紀律,維持總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xx師院人(20xx)第7號《關于重申教職工請假手續辦理的有關規定》的精神,結合總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一、病、事假

          1、請病假者需提供醫院開具的有效病情證明單,請事假者需填寫事假申請單送交所在部門審核。有特殊情況需及時聯系說明并補假。

          2、所在部門需將簽批后的病情證明單、事假申請單原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病、事假七天(含)以下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準;七天以上,十五天(含)以下的,由總公司分管領導簽準;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總經理簽準。

          4、病、事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待遇及相應年度考核管理按校人事處的有關規定辦理。

          5、病、事假期間的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待遇由所在部門拿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批。效益工資原則上不享受。

          二、產假

          1、產假假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作計劃生育手術,按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休息。

          3、產假請假手續可由家屬代為辦理,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4、產假期間,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照發。

          三、哺乳假

          1、女員工生育后確有困難,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哺乳假假期及給予撫育未滿一周歲子女的女員工的哺乳時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哺乳假期間,國家工資發放80%,崗位工資不發。

          四、婚、喪假

          1、填寫請假申請單,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給予婚假三天,雙方達到晚婚年齡的,增加十二天;喪假一般為一至三天?筛鶕䦟嶋H情況給予路程假。

          3、婚、喪假期間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4、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五、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請假制度 篇3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公司的請假制度,特制定此 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臨時工、合同制員工以及處于試用期 內的員工。

          分 則

          第三條 公司員工請假,需向相關領導和部門遞交書面申請,如實填寫《請假條》, 并在綜合部進行備案,否則請假不做生效;員工假期滿后,須到綜合部銷假,否則做曠工處理。

          第四條 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人 員要承擔相應的后果。

          第五條 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急原 因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聯系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

          第六條 員工請假2天以內經部門主管(車間主任)批準同意;請假3天以上部 門主管(車間主任)同意后,需經綜合部批準;請假7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準。批準同意后,請假員工持《請假條》到綜合部備案,否則請假不做生效。

          第七條 因特殊情況需請假的,應經部門主管(車間主任)批準和綜合部同意, 否則做曠工處理。

          第八條 部門主管(車間主任)請假,須經總經理批準,包綜合部備案。

          第九條 員工確因生病不能堅持工作,請病假3天以上的,應提交醫院出具的病 歷本或病假證明,病假期限屆滿時,員工應返崗。

          第十條 女,年滿20周歲;男,年滿22周歲結婚的,給予婚假3天,請假超過 3天的部門,工資不予計發;婚假到崗后需提供結婚證原件,發證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個月內。

          第十一條 直系親屬喪亡,可以按規定請喪假3天。

          第十二條 請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獎,2天以上扣除當月全勤獎120元, 婚假、喪假3天以內全勤獎照常計發。

          第十三條 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超過請假期限不到崗的,一律作曠工處理,曠工 1天,當月全請獎不予計發,另扣發工資50元/天。

          第十四條 為統籌生產計劃,公司不允許員工在一年之內請假超過15天(產 假和工傷除外),對于請假超過15天的員工,公司可以按實際超過天數扣發15元/天工資。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規范制度未盡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關制度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 例執行。

          第十六條 本規范制度的解釋、修訂權歸綜合部所有。

          第十七條 本規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員工請假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 則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請假程序

          一、 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行政部人事組備案。

          二、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三、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四、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行政部人事組,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請假標準

          一、 公司請假標準見下:

          (一) 事假:除規定休息外按本人當日工資標準扣除;

          (二) 病假:按縣級人民醫院以上證明書,最長為3個月,并取消工資及各種補貼、全勤獎;

          (三) 工傷假:按縣級人民醫院以上證明書及部門證明人經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全額發放工資但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醫藥費全額報銷,但不超過保險公司最高保險限額6000元。如個人行為造成將另行處理;

          (四) 婚假:正式員工憑結婚證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五) 喪假3天(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六)產假:公司正式員工憑生育證明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產假期間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七)礦工一天扣除當日工資并罰款100元。

          第四章 請假規定

          一、 事先因特殊情況的確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部門經理報知,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二、 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連續曠工超過3天者按自動離職論處,扣發當月工資。

          三、 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一)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部門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審批,并報分管行政人事的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核準,送行政部人事組備案。

          (二)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部門經理審批,并報分管行政人事的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核準,送行政部人事組備案。

          (三)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請假由分管行政人事的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核準,送行政部人事組備案。

          四、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五、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級以上職員請假,均須在行政部備案,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八、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20xx年3月1日),解釋 權由河南申通實業有限公司行政部。

          員工請假制度 篇5

          1.目的及適用范圍

          本制度目的在于規范職工的請假行為,為考勤提供依據。

          本制度適用于全體員工。

          2.假別及準許期限

          2.1婚假

          本人婚假,10.天。

          兒女婚假,5.天。

          2.2喪假

          本人及配偶的直系親屬喪假,7天。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喪假,3天。

          五代以內旁系血親喪假,2天。

          2.3病假

          本人病假,酌情而定,嚴禁欺瞞。工傷類病假不在此列。

          2.4事假

          僅限于特殊情況,酌情而定,但每個會計月累計不超過3天。

          男員工在妻子生產時可以請7天假,并可分成兩次申請。

          2.5農忙假

          沒有農忙假。

          2.6產假和喜假

          女員工可以請6個月的產假。假后上班時間需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7探親假

          本公司距父母長住地(已住一年以上)300.公里以上者,每個會計年可有10.天的探親假(不包括路途天數)。路途天數據實際情況確定。

          2.8事假不可在月末月初時跨月連用。

          2.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計入假期。

          3.假期的申請和批準

          3.1請假者本人填寫標準格式的《請假條》,報直接上級同意,報更上一級批準。然后由請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員備案。

          請假理由須寫明具體內容,僅寫‘有事’一類字樣視為沒有理由而不予批準。

          因緊急情況或人力不可為的情況確需電話請假時,要在上班前一小時向直接上級請假。批假的負責人向考勤員請假。

          捎假的情況同上。

          電話請假與捎假的情況由請假人所屬部負責人向部門工作會報審,不符合電話請假或捎假條件者,視情況處罰,最嚴重者按曠工處理。

          3.2續假與請假的程序相同。

          3.3考勤員在考勤登記時如沒有見到合法假條,則視請假人為曠工。后交假條者,交前階段視為曠工(按整天處理),且假期不能順延。特殊情況報部門工作會處理。

          4.超假與曠工

          申請和批準的假期天數超出本制度規定的天數時,超出部分為一類超假。

          因電話續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規定天數的部分為二類超假。

          不屬于一二類超假的超假為曠工。

          5.假期的工資核算

          5.1婚假、喪假、病假、產假、事假,在規定的天數內不計工資。

          5.2一類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資的10.%,第二天加扣20.%,以次類推。

          二類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資的20.%,第二天加扣40.%,以次類推。

          5.3曠工者按《獎懲條例》處理。

          6.銷假

          請假人假后到公司上班前,先向考勤員銷假。

          不銷假者視為曠工,確證不是曠工者,則扣除相應時段(但按整班計)的一半日工資。

          7.責任

          對曠工者,其直接上級應向考勤員及時通報。不通報者,按《獎懲條例》接受處理。

          員工請假制度 篇6

          1.目 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員工請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工廠所有員工(包括試用期內員工)。

          3.

          3.1 工廠各部門員工因私事需親自處理或因病無法上班的,須辦理請假手續。

          3.2 員工請假應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原因及請假類別后,由職務代理人和主管領導簽準后送行政科備案,員工請假期間所屬事務及責任由職務代理人承擔。

          3.3 員工請假類別及規定累計時間。

          3.3.1事假

          3.3.1.1 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親自處理而無法上班的,可以申請事假。

          3.3.1.2 申請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部門主管及管理部批準后方為有效。

          3.3.1.3 事假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每月累計不能超過3天。

          3.3.1.4 員工申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違反規定的以自動離職處理。

          3.3.1.5 當月事假將計入員工考勤,請假工資核算按工廠《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3.3.2病假

          3.3.2.1 員工因疾病或受意外傷害,可憑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申請病假。

          3.3.2.2 病假全年累計時間不得超過40天,需要住院治療或修養的,不能超過3個月(含門診期間的病假)。

          3.3.2.3 由于病情嚴重,需要延長治療的,可視具體情況經工廠領導批準酌情處理。

          3.3.2.4 病假全年累計超過規定天數的,以事假處理。

          3.3.3婚假

          3.3.3.1 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并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可準予7天婚假。

          3.3.3.2請婚假應提前15天申請,并附《結婚證》復印件。

          3.3.3.3婚假含節假日。

          3.3.3.4婚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考勤,不扣除期間請假的工資。

          3.3.4慰唁假

          3.3.4.1 員工直系親屬死亡的,可請3天慰唁假。

          3.3.4.2 慰唁假不扣工資。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級(或居委會等)以上有關單位出據的員工與死者關系的證明。

          3.3.5產假

          3.3.5.1 女性員工符合國家法規政策的,可請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75天),請產假不扣工資。

          3.3.5.2 如所請產假超過時間的,經工廠部門經理簽準的可視同病假,不得超過30天,并按實際天數扣除工資,但不計入病假累計天數。

          3.3.6公傷假

          3.3.6.1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公受傷,經醫院診斷暫時無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時間為工傷假。

          3.3.6.2 經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需要繼續治療或休養的可請公傷假。

          3.3.6.3員工工傷期間,按本人崗位工資100%計發。

          3.3.7調休假

          3.3.7.1凡在工廠連續工作滿六個月者,自第7月起開始均可享受此假。

          3.3.7.2員工申請調休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2天,一次申請不得超過2天,調休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考勤。

          3.3.7.3年累計調休假超過規定天數的,以事假處理。

          3.4. 員工未辦理請假手續的或請假期滿未續假而不到崗的,視為曠工,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4.假期審批

          4.1請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主管簽準,否則視為曠工;

          4.2請假1~3天(含3天)的,須部門經理簽準,否則不予承認,視為曠工;

          4.3請假3天以上的,須部門經理審核,副總經理批準,否則視為曠工;

          4.4員工請假由部門主管或副總經理簽準后,送行政科備案;

          4.5部門經理級員工由副總經理簽準,送行政科備案;

          4.6急病或臨時重大事項,不能事先親自辦理的,事后應補辦手續。

          5.職責

          5.1員工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有關證明,根據假期核準權限呈請部門主管批準。

          5.2 因特殊情況,未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以電話向直屬主管請假并知會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當天補辦請假核準手續,否則,做曠工處理。

          5.3 超過請假期限逾期未回的,應使用電話向直屬主管申請,上班當天補辦續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

          5.4 請假所需提供之證件,必須真實。如持假證明,將作嚴重違紀行為處理。

          6.附則

          6.1本規定的解釋權在行政科。

          6.2本規定自頒布日起執行。

          員工請假制度 篇7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員工請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

          3.1國家法定假日為公司基本假日(若有變更時應事先公布),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或換休,工人以加班計算。

          3.2請假應于前一天找到工作代理人并填寫《員工請假單》(見附表);但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門主管領導請假,并在假期終止后,于上班日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同為曠工。

          3.3事假

          3.3.1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業務者,主管可不準假或暫緩準假。

          3.3.2事假工資計算方式:

         、僭抡埣侔肴眨4小時以內),不可累計計算,不扣發工資;事假月超過4小時,按事假1日處理。若員工有意的連續每月請半日假期,視情況扣發一日工資。

         、诼殕T事假日扣款=(基本工資+崗位津貼)/21.75天。

         、酃と耸录偃湛劭=基本工資/21.75天。出勤天數不足11個工作日的,扣款參照職員級別執行。

          3.3.3員工在公司外因酗酒、打架、賭博、鬧事等原因休假的,扣發日工資,其當月獎金100%扣除。

          3.4病假

          3.4.1員工請假須附加有效說明書:加蓋醫生手戳并寫明生病狀態的《診斷書》原件或《病志》原件。

          3.4.2醫療期滿仍不能上班者,公司有權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3.4.3病假工資計算公式:

         、俾殕T病假日扣款=(基本工資+崗位津貼)/21.75天/2。

         、诠と瞬〖偃湛劭=基本工資/21.75天/2。出勤天數不足11個工作日的,扣款參照職員級別執行;

          3.4.4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病假:

         、俪^1天(含1天)未滿11個工作日的,扣日工資的50%;

         、诔^11個工作日(含11個)未滿3個月的支付其基本工資的1/2;

         、鄢^3個月(含3個月)未滿6個月,其超過部分支付其基本工資的1/3; ④超過6個月(含6個月)的,其超過部分支付基本工資的1/4。

          說明:

          ⑤按照以上方法計算的應發工資總額如低于880元(沈陽市最低工資標準1100元的80%),應按880元發放月工資。

          3.4.5請病假需為同一疾病,核算病假日期時應按連續考勤周期計算,期間只有連續出勤11個工作日,方可視為前一假期周期結束,否則自動視為連續假期周期(扣除出勤工作日)。

          3.4.6醫療期間5日以上病假須由二級以上醫院開具《診斷書》原件或《病志》原件。

          3.5婚假

          3.5.1員工結婚正常為3天,晚婚(女23周歲和男25周歲)為10天,應在休假前將手續辦理完畢,須附結婚證復印件,晚婚以結婚證日期為準,婚假日期從結婚請假日起連續計算(包括節假日,無路程假)。

          3.5.2正式員工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3.6產假

          3.6.1休假需滿足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條件,且經過公司審批:

         、倥畣T工享受98天產假;

         、谄矢巩a增加15天產假、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產假;

          ③晚育(23周歲零9個月以上)增加產假60天,產假另行辦理;

         、芷渌闆r按事假處理。

          3.6.2女員工流產的,給予15天產假,其他按事假處理。

          3.6.3女員工因休產假造成的崗位空缺,如確需補充可按規定提出用人申請,休完產假后上班的女員工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

          3.6.4產假工資、獎金的發放。

         、倮U納保險者:休假期間應發工資按1100元/月發放,用于抵扣生育保險金;若提前上班,則按正常薪酬發放。另外,流產假扣日工資,返還保險公司保險金。

          ②未繳納保險者:未繳納保險者:休假期間應發工資按1100元/月發放,至正式上班止。另外流產假扣1/2日工資。

          3.7護理假

          3.7.1男員工護理假:妻子正常產3天,非正常產7天(需提供醫院證明、結婚證或出生證明);晚育(按妻子年齡計算,需提供結婚證或出生證明)7天,須附孩子的出生證明,假期從孩子出生當日起連續計算。

          3.7.2護理假工資、獎金的發放。

          ①繳納保險者:扣發日工資,返還保險公司保險金;

          ②未繳納保險者:不扣工資。

          3.8喪假

          3.8.1本人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給予3天喪假;其余親屬(兄弟、姊妹、岳父母或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時,給予1天喪假。

          3.8.2正式員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3.8.3員工按照與本人的關系給予不同假期,在請假單上必須標明與本人關系。

          3.8.4其他親屬的喪禮如有必要參加,依有關規定應請事假。

          3.9工傷假

          3.9.1員工因工負傷須到指定醫療機構治療。醫療期按國家不同工傷等級的規定,醫療至傷愈或處于相對穩定狀態時,由醫療單位做出醫療結論。

          3.9.2醫療期間的工資發放:依據博林特電梯《工傷職工醫療管理辦法》執行。

          3.9.3超過醫療期的,由醫療機構做出醫療結論,公司安排繼續治療或重新安排工作。致殘或死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9.4工傷醫療期超過30天,須由總經理核準。

          3.9.5工傷的'最長醫療期間為2年。

          3.10出差假

          3.10.1員工連續出差(不包括駐外人員)超過20天(含20天),給假1天,工資、獎金照發。

          3.10.2在公司工作滿11個工作日的,給與發放車補。

          3.11 請假獎金計發方式與原則

          3.11.1各部門獎金總體額度不得超過公司下達的標準,在標準范圍內部門領導有權進行合理分配。

          3.11.2一個月內累計出勤滿11個(含)工作日的,不予扣發獎金。

          3.11.3一個月內累計出勤未滿11個(不含)工作日的:其獎金額度由部門領導根據完成此項工作的人員數量、工作數量、工作質量等因素進行合理分配。

          3.12請假權限

          3.12.1請假1-2日,需經部門主管領導批準;

          3.12.2請假3-4日,需經系統主管領導批準;

          3.12.3請假5日(含):

         、俟と祟愑芍圃鞆S副總經理批準;

         、谄渌麔徫粏T工需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4.考核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請假,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5.附則

          5.1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事部。

          5.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員工請假制度 篇8

          一、曠工

          按下列情況之一曠工

          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未準假而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

          不服從調配而不上班者。

          打架、斗毆至傷不上班者。

          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上者。

          其它應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另加罰款100元;曠工予以開除。

          二、病假

          員工因病休假,填寫病假申請表,出示區級以上醫院病假通知書,經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到人事部方可生效。

          急診:員工如遇到緊急病情,可在自己居住的附近醫院就診,急診在三小時內通知部門經理,24小時內病假請明交到部門,填寫病假申請表。

          病假證明不得由他人代交或郵寄(病假證明中注明發燒和不能行走的病例除外)。

          如無開病假證明者,將按曠工處理,并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

          病假一天扣當天工資。

          病假超過五天(含五天)自動離職。

          三、事假

          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須提前二天向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來不及到公司請假時,應用電話通知部門,經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四、其它假

          如喪假、婚假等等,根據本人情況領導研究酌情處理。申請方法:向部門申報及主管總經理審批。

          五、請假及請假天數審批權限

          請假:各種假期不論時間長短(病假除外)一律填寫“請假申請表”,按規定的批準權限批準后效。

          請假天數審批權限

          部門經理有權批假一天,二天以上報總監批準。

          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表”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

          休假有關規定

          員工休假須填寫“請假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辦公室(人事部)備案,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休假,報主管總經理審批后生效,報辦公室備案。

          休有薪假一律一次提取使用,不允許零星提取。

          員工休假期滿后,須主動到本部門和辦公室(人事部)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以曠工論處。

          所有請假方式必須以書面材料于第一時間內報人事部。

          每人每月一天假,無請半天假的說法。

          員工請假制度 篇9

          一、 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二、 請假程序

          1、 審批權限

          ①、 員工請假1天,由物管部長審批

          ②、 員工請假3天,由公司經理審批

         、、 員工請假3天以上,由董事長審批

          2、 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條,經各部門領導批準后交佳和物業辦公室

          備案歸檔。

          3、 請假前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4、 超假期應及時請示有關領導,之后補辦手續。

          三、 請假規定

          1、 事假:

         、佟 經領導批準的事假3天以內,工資照發,超過3天不發工資。

          ②、 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全年累計不得超過20天。

          ③、 員工因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事后辦理審批手續,未辦理補辦手續

          按曠工處理。

          2、 病假:

          ①、 員工因病請假需憑醫院診斷證明,領導審批。

         、凇 員工因病請假,工資照發。

          3、 工傷假:

         、佟 凡因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憑正規醫院簽發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 工傷假工資照發。

          4、 婚假

         、、 凡請婚假應提前一周填寫《請假單》,報相關領導審批,并做好 交接工作。

         、凇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③、 婚假按國家規定可請假七天。

          5、 產假

         、、 凡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前填寫《產假請假單》,報公司有關領導審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 產假可享受一個月假期,產假期間按國家規定工作照發。

          6、 喪假

          以下情形視為喪假

         、、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死亡,準假3天,需報有關領導審批。

         、凇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6、曠工認定:

          員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 未經領導批準,擅自休假

         、、 未辦理請假手續休假

          ③、 不請示報告休假

          上述曠工行為視其情節按一下規定進行處罰

         、佟 按工資3倍處罰,在當月工資扣除

         、、 曠工2次,按辭退處理

          員工請假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請假管理,依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 本制度的請假種類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

          第四條 員工請假,首先填寫《員工請休假申請表》,按程序批準,并將批準后的《員工請休假申請表》交所在考勤員后,方可休假。請假未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處理。

          員工銷假,應辦理銷假手續,病假(30天以上)銷假憑醫保定點醫院出具的出院或康復證明。

          第五條 請假批準程序

          (一)普通員工

          請假天數批準程序

          1—4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5—8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8天以上 由部門負責人和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批準。

          (二)中層管理人員

          請假天數批準程序

          1—4天 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5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批準。

          (三)公司高管人員

          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請假由總經理批準,總經理請假由董事長批準。

          第二章病假(含非因工負傷假)

          第六條 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憑醫保定點醫院的診斷證明休假。如發生急診,不受指定醫院限制,但急診病假不得超過3天,并且不可連續發生。

          第七條 員工因病住院治療,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工資標準為:3個月以內(包括3個月)發放當月本人工資的50%,3個月以上1年以內(包括1年)發放當月本人工資的30%,一年以上發放疾病救濟金。

          第八條 員工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章事假

          第九條 員工因私事請假,原則上每次不得超過30天,年累計不得超過60天。

          第十條 必須在《員工請休假申請表》注明請假具體原因。

          第十一條 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第四章婚假

          第十二條 符合法律結婚年齡的員工結婚,給予婚假3天。

          第十三條 符合晚婚條件(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初婚登記)除3天婚假外,在結婚當年可享受晚婚假15天。

          第十四條 進入本公司后結婚的員工可以享受婚假,婚假必須自結婚登記日起6個月內休完。辦理請假手續時應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第五章喪假

          第十五條 員工的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以享受假期5天,(外)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以享受假期為3天。

          第十六條 員工到外地辦理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另行給予路程假。

          第六章產假、哺乳假

          第十七條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產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如遇難產,可憑醫院有效證明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第十八條 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晚育假30天。

          第十九條 女員工懷孕不滿3個月施行計劃生育補救措施的,休假25天,懷孕3個月以上施行計劃生育補救措施的,休假42天;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第二十條 妻子生育,男方可給予護理假10天。

          第二十一條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經其主管批準,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哺乳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第二十二條 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不享受以上規定待遇。

          第七章計劃生育假

          第二十三條 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休假3天;取宮內節育器的,休假1天;結扎輸精管的,休假7天;結扎辦理卵管,休假21天。

          第二十四條 接受結扎輸卵管手術的,男方可以享受5天護理假。

          第二十五條 同時接受兩種節育手術或者晚育的同時接受節育手術的,假期合并計算。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以上各種假期,應以申請上批準的時間為準,遇公休假日、法定節假日不順延。

          第二十七條 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第二十八條 工傷假、年休假、法定節日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制度從分布發之日起執行。

          員工請假制度 篇11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管理,規范員工考勤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和請假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考勤管理,特殊工種由該工種主管部門結合自身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并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

          三、考勤管理部門職責

          1、行政人事部全面負責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各部門考勤制度的建立。

          2、行政人事部負責收集、統計《員工請假單》,并對員工上下班刷卡進行控制和管理。

          3、各部門負責人參與控制考勤管理,設立兼職考勤員,負責本部門考勤方面問題與行政人事部相互溝通。

          四、考勤辦法和要求

          1、公司考勤采用智能化、數字化方式對全公司員工日常出勤情況進行管理——即打卡考勤。

          2、員工考勤是公司維護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礎,是支付工資、員工考核的重要依據。

          3、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規定時間到崗和離崗,自覺打卡、接受監督、服從管理。

          4、行政人事部每月統計員工的出勤情況,并于次月4日以前將人員出勤情況匯總報送公司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進行審核簽字,行政人事部于次月6日以前將審核簽字后的匯總考勤表報送財務部,以此作為支付員工工資的依據之一。

          5、考勤員應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堅持原則、不弄虛作假,做到如實統計,匯總考勤數據。

          6、考勤原始記錄保存時間為二年。

          五、考勤規定

          1、工作時間:公司依照國家法律規定實行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根據季節情況,予

          以確定通知全體員工。

          2、員工每天上下班均需打卡。

          六、考勤內容

          員工未在規定上班時間內刷卡或雖然打卡但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工作的視為遲到。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1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連續遲到三次(1小時以內)或月累計遲到五次(1小時以內)以上者除按遲到處理外,另累計曠工 2天。

          2、早退

          員工在規定工作時間內提前刷卡或離崗視為早退。早退處罰規定比照遲到條款處理。

          3、曠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曠工:

         、、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擅自離崗的;

         、、特殊情況下請假事后一個工作日內不補假條的;

         、、假期已滿,逾期未歸的;

         、、不服從工作調動,未按調令期限內報到上崗工作的;

         、、無故不打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證明的。處罰規定:

          曠工不足2小時,扣罰曠工者1天工資;曠工2小時至3小時(不含3小時)扣罰曠工者2天工資;曠工3小時以上者扣罰曠工者3天工資;曠工12小時(含12小時)者給予辭退處理。

          七、事假

          1、員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應請事假;

          2、事假應事前半個工作日內辦妥請假手續;若遇到臨時突發事件,不能事前請假,須電話或讓他人代為請假的,在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假后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3、事假以小時和天為單位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2小時以上者按一天計算。

          4、員工在事假期間患病的,按事假處理;

          5、請假權限:員工事假1天內由所在部門經理審批;員工事假2天,一般管理人員事假1天,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員工事假3天以上(含3天)一般管理人員時間2天以上(含2天),中層管理人員事假1天(含1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6、事假期間停發工資;

          7、員工每月累計事假不得超過5天,超過者,視情況按以下條款之一處理;

          ① 按曠工處理;

         、谡{整其到行政人事部待崗培訓(其間工資按待崗員工工資待遇發放)。

          8、婚、產、節育、哺乳、工傷、奔喪假不計入事假內。

          八、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上班者,應請病假;

          2、病假必須提供醫院疾病證明,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3、員工請病假應提前辦妥請假手續;若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辦理手續的,必須班

          前1小時以外電話向所在部門領導請假或讓他人代為請假,在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假后第

          一個工作日內應補辦病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4、員工因打架斗毆,酗酒等造成傷病的按曠工處理。

          九、工傷假

          1、員工因工傷(含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醫療的,必須有醫院診斷證明,停工留

          薪一般不超過12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的,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

          2、工傷醫療期間工資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資發放,具體按《工傷保險條例》有

          十、補休

          1、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門應嚴格控制節假日加班人數,如確因工作緊急需要加

          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請手續;

          2、員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調休,調休期間應與加班時間相等,調休時間應安排在當月,

          當月不調休者,以后不得在調休;

          3、調休應到本部門辦理調休手續。

          十一、婚假

          1、員工達到適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齡(女

          23周歲,男25周歲),可享受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婚假期間工資按其本人休假天數內正常出勤應發工資的100%發放。

          十二、產假及節育假

          1、根據國家規定,凡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42天產假。產后立即做結扎手術的增加7天;

          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護理假7天,請護理假時,男方憑女方單位出具的護理證明,經批準后,在嬰兒滿月前一次性休完;

          3、產假、節育假期間按其本人假期間正常出勤發放基本工資。

          十三、奔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夫、妻、子、女)死亡的給假3天,并根據遠近給予相應的路程假;屬于本人撫養的同居家屬或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公、婆死亡的經批準可給假期1到3天(不含往返路程時間);

          2、喪假期間工資按其本人休假天數內正常出勤應發工資的100%。

          員工請假制度 篇12

          第一條 總 則

          1、 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 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須先口頭征得經理同意,再從辦公室索取請假條填寫。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領導審批。(臨時請假1小時內不需)。

          2、各級管理人員應在確定不影響正常檢測安排的前提下批假。較長假期必須交接手頭工作,以確保工作連續性。

          3、一般情況下,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提交請假條,不允許臨時(已過到崗時間)請假,不允許找人代請假,不允許事后補假。有特殊情況,也應在上班以前親自致電經理請假,回來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員工請病假,不超過三天的,可直接審批,超過三天的須提供縣級醫院的診療證明,方可審批。

          5、主任級以上管理人員在請假期間必須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系,并隨時服從公司安排。

          第三條 各種假別及規定

          婚喪嫁娶、工傷以及意外事故等特殊情況按實際情況經開會協商后再行處理。一般情況下:

          1、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10天為限。

          2、病假:因病治療修養者,每年累計以30天為限。

          3、婚假:

         、 員工結婚可請婚假8天(包括法定節假日);

         、 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包括法定假日);

         、 兄弟姊妹結婚可請假1天。

          4、產假:

          ① 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含產假休假15天);

          ② 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流產假為15——2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流產假為42天。女職工享受流產假,必須是計劃內生育,限終生只能享受一次(以上假期均包括節假日)。

          5、喪假:

         、 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5天(包括節假日)。

         、 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喪亡可請假3天(包括節假日)。

         、 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1天。

          第四條 獎懲制度

          1、請事假期間員工工資一律不予支付(工傷除外),即使本月實際出勤天數按比例折算。

          2、組長須關注員工滿假未歸現象,要及時聯系跟蹤,并知會辦公室。

          3、未履行以上請假手續、請假未準而擅自不到崗者或請假期滿不主動銷假者,按曠工論處,曠工一日,罰款50元,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積曠工五天者,按自動離職論處,扣發其所有工資。

          第五條 附 則

          1、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補充。

          2、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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