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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供電所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2-10-18 09:05:02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供電所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供電所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供電所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10篇)

          供電所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全體人員組織紀律管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勞動效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請大家遵照執行。

          第二章考勤登記

          第一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進行考勤登記,公司領導的考勤由辦公室負責登記,其他員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過簽到、簽退本(考勤機)進行登記。

          第二條非輪班制員工的正常工作時間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輪班制員工的工作時間根據具體排班確定。

          第三條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無法登記考勤,必須經部門批準,以部門批準的《出差申請單》作為考勤依據。

          第四條各部門設專人(兼)負責考勤工作,按月匯總考勤情況,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后上報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當月考勤統計結束后,不予辦理補登考勤手續,未有考勤記錄的一律視為缺勤處理。

          第六條考勤統計以自然月為周期,是核發薪酬及各類補貼的依據。

          第三章遲到、早退、曠工及處理

          第七條員工超過指定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15分鐘以內到崗的視為遲到,當月遲到累計超過兩次的超過部分每次罰款30元。

          第八條員工未達指定下班時間離崗在15分鐘以內的視為早退,早退每次罰款30元。

          第九條當月遲到、早退合并累計超過3次的給予通報批評并罰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

          第十條下列情況視為曠工:

          一、超過30分鐘以上到崗或離崗;

          二、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員工曠工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并按曠工天數扣除崗位工資,連續曠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開除處理。

          第四章加班及補休規定

          第十二條員工加班前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并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作為日后申請補休或核算加班費的依據。

          第十三條在正常工作時間無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長工作時間以及在非工作時間內參加的培訓,不作加班處理。

          第十四條每月加班累計原則上不超過36小時。

          第十五條員工加班后各部門經理應先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補休,如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補休,按以下標準支付加班費: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100%核算加班費;

          二、公休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100%核算加班費;

          三、法定節假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200%核算加班費。

          四、員工申請補休必須填寫《補休審批表》,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加班待休時間并按審批程序報批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

          五、普通員工申請補休在3天以內(含3天)由本部門經理審批、超過3天由分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申請補休由業務分管領導審批,副總經理申請補休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申請補休由董事長審批。

          六、加班時間每季度沖銷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記錄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規定核發加班費。

          七、加班待休時間原則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五章各類假期規定

          第十六條月休假

          一、因公司辦公地點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級職工每月享受4天帶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職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

          二、職工因路途遙遠,可雙月攢假,但不得超過10天。

          第十七條公假

          下列情況按公假處理:

          一、因公負傷;

          二、公派參加各類學習、培訓。

          第十八條年休假

          一、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二、員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計算: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年未滿5年5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7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20年10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20年14天

          三、年休假可分兩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積。

          第十九條病假

          一、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可以核給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須有區以上醫院證明。

          二、連續請病假3個月以上,病愈申請復工須有市以上醫院證明,并須經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復工后給予1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舊病復發的,應立即停止試工,前后病假合并計算。

          三、病假可用加班沖銷,但必須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補辦有關審批手續,如當月未能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辦理審批手續,則仍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條事假

          一、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可以告請事假。

          二、事假可用休假沖銷,但必須由本部門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補辦有關審批手續,如當月未能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辦理審批手續,則仍按事假處理。

          三、事假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30天,連續請事假不得超過15天(含公休日)。第二十一條婚假

          一、轉正后登記結婚的員工可以申請休婚假。

          二、婚假假期為3天,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增加10天(再婚除外)。

          三、請婚假在登記結婚之日起半年內有效,須提供結婚證明。

          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二條喪假

          一、已轉正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請5天以內(含5天)帶薪喪假。

          二、喪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三條產假

          一、女員工在懷孕生育期間可享受產假。

          二、正常產假計算方法(工齡滿兩年以上享受以下規定,不滿兩年另行議定)

          1、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晚育(女方滿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增加15天;

          3、難產屬剖腹等的增加15天;

          4、雙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5、產后三個月內辦理《獨生子女優待證》增加35天。

          三、流產假計算方法:(必須領取了《同意生育通知書》或《生育證》)懷孕2個月以下(不含2個月)15天

          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不含4個月)30天

          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不含7個月)42天

          懷孕7個月以上75天

          四、申請休產假須提供相關證明。

          五、產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四條護理假

          一、女方生育期間核給男方10天護理假。

          二、申請休護理假須提供相關證明。

          三、護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五條計劃生育假

          一、女員工生育后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憑區以上醫院證明按下列情況核給計劃生育假:

          宮內放環3天

          輸卵管結扎21天

          第一次人流14天

          人流同時放環17天

          二、計劃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第二十六條探親假

          一、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按規定享有探親假,但申請休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當年的年休假,當年已休年休假的員工不能再休探親假。

          二、未婚員工探親假計算:

          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父母,兩年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員工探親假計算:

          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四、已婚員工探望配偶的探親假自雙方結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

          五、員工的父母與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親假,員工的父母與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親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親假。

          六、探親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七、請探親假須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章請假審批程序

          第二十七條員工請假必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如因特殊情況未能提前申請,必須在當天上班后兩小時內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個工作日內補辦審批手續。

          第二十八條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審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產假、護理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須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申請獲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

          第二十九條普通員工請假在3天以內(含3天)由三級部門經理審批、超過3天由二級部門經理審批,

          二、三級部門經理請假由業務分管領導審批,副總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第三十條連續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須提前7天提出申請,休婚假必須提前10天提出申請,休產假必須提前30天提出申請,休探親假必須提前30天提出申請。

          第八章假期與薪酬的關系

          第三十一條公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計劃生育假按出勤處理。

          第三十二條病假一年內累計在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按以下比例發放工資:當月病假累計在15天以內(不含15天),病假期間每天按80%計發工資;當月病假累計超過15天,病假期間每天按60%計發工資。

          第三十三條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滿一年以上,病假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超出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當地最低社會保障金。

          第三十四條事假按天數扣除當月工資。

          第三十五條探親假按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有變更或新規定的,按國家、地方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供電所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2

          第一條: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放;10天以上按照《XX_市工資支付規定》有關規定發放。

          第三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XX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供電所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規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員工休息時間,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支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出勤管理細則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時間:員工上班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時間:員工出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工作日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及下班離崗時間,每天打卡兩次。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考勤監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須登記。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須到公司前臺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視情況按事假/曠工處理。

          5、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及時打卡的員工,由公司前臺做好記錄,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批。

          6、綜合管理部前臺及薪酬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與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分公司的考勤統計匯總,經部門/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總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后經公司領導簽批后交財務部復核并下發工資。

          7、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四、缺勤規定

          1、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臺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臺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執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員工未按工作時間規定到崗或離崗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取消當月全勤;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5元/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次;遲到1小時以內扣罰20元/次,超過1小時扣罰半天工資。

          3、曠工:員工未辦理請假或外出手續而缺勤,或未準假而私自離崗,或各種假期逾期無續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以及偽造出勤記錄等行為視為曠工。曠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曠工累計3天或年曠工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且員工當月工資不予發放。

          五、請假制度與假期類別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審批權限逐級上報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無法提前請假者,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30通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有關手續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短信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對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后兩個工作日內內補齊有效證明。

          4、請假時間在兩小時以上不滿半天者,按請假半天處理;請假時間在半天以上不滿一天者,按請假一天處理。

          5、請假審批權限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的可申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門可申請另聘臨時工補缺。

          3、事假為無薪假期,請事假者扣發日薪金;

          4、如請事假之前存在調休假,可用調休假沖抵事假,不扣發工資。但必須是調休在前,請假在后,即調休假不可提前預支。調休時須在《員工請假申請單》上注明具體調休時間,經綜合管理部考勤專員核實并寫明調休情況后按審批權限逐級簽批方可調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經批準后酌情給予婚假。請婚假前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結婚證明,且結婚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之后。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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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正式女職員可依法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婦女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懷孕女員工需在休假前1個月辦理請假手續,向所在部門及綜合管理部提交《員工請假單》及相關醫院證明,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4、公司正式男職員在配偶計劃生育期間,可申請10天帶薪看護假期。

          5、女職員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員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公司辦理報銷。

          6、產假結束后,如需續假,經批準后按事假處理。

          7、哺乳期女員工在勞動時間內享受1小時哺乳時間,可申請提前1小時下班。

          供電所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為加強商場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在籌備期工作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08:00―11:30為工作時間

          中午11:30―13:30為午休時間

          下午13:30―17:00為工作時間

          第三條 休息規定:每周休息一天,周六周日串休.每月底各樓層經理將輪休排班表上報到人事商管處,如因籌備期工作需要無法休息,人事商管處會另行通知。

          第四條 員工上下班每日需到接待處進行簽到,如不簽到按遲到、早退處理,如因特殊情況無法簽到,應提前通知主管領導,并上報人事商管處。

          第五條 員工遲于上班時間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公務需要而擅自離崗的為早退;員工無故不到崗或請假未準假而不到崗的為曠工,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一次遲到達30分鐘(含)以內的,每次扣款10元,遲到、早退達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員工曠工無工資,曠工達三天,按開除處理。

          第六條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主管領導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并到接待處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1次。

          供電所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5

          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6天工作制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17:30

          星期天為休息日。如平日或周末需加班,本公司會將以1x1.2倍的方式計算加班費。

          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冻霾钌暾埍怼方恍姓總洳椤

          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供電所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6

          為保證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按國家及公司規定執行。

          二、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需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三、公司及各部門都要指定專人進行員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記人員“考勤登記表”核實匯總后報統計,作為員工工資發放的依據之一。

          四、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嚴禁錯報、漏報,對錯報、漏報者公司給予警告處分,并處以罰款。

          五、公司員工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累計每五次按一個曠工處理。

          六、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部門領導請假需經公司董事長批準。末辦理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確有急事來不及提前請假者,可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請假,回來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七、請假人員應按準假時間休假,按期到崗,到崗后應及時銷假。

          八、請病假一天內免附醫院證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九、公司實行日工資制及全勤獎制,出滿勤者發全勤工資及全勤獎。

          1、病假一天以內不扣工資,不扣全勤獎;二天以上時間按事假扣除工資,全勤獎減半計發,十天以上扣發全部全勤獎。

          2、事假扣發工資,扣發全勤獎。

          3、曠工每日扣發本人1.5倍工資,扣發全勤獎,無故曠工連續15天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十、員工加班,由公司統一安排調休(按年計),不能安排調休的執行國家統一加班報酬標準。

          供電所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7

          一、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二、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親自打卡登記制度,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員工如果因特殊情況外出等無法打卡,應由所屬部門經理在當天考勤上簽字,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辦公室負責考勤卡的發放及核查。

          四、酒店的員工上下班出入必須佩帶工作證,并隨時按受檢查,如有遺失,作罰款處理,且由本人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員工各自遵守其工作時間,應早于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上崗,中午11:30~12:00為輪換就餐時間,服務型員工每月4天帶薪休假,休假時間由部門經理統一安排,員工休假前一天由部門經理報至辦公室。

          六、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1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1日處理。

          七、忘記打卡而確定能夠證明正常上崗者,以遲到處理。

          八、酒店視以下行為為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不上班;

          2、員工超假,未辦理續假手續的;

          3、上班時間未經批準,私自外出的;

          4、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的;

          5、委托他人或受委托為他人打卡偽造出勤紀錄的。

          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10%;達五次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20%,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十、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10%,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兩次,立即辭退。

          十一、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由總經理批準,并交至辦公室備案。

          十二、員工請假程序:員工請假必須向部門經理遞交書面申請,并報辦公室審核備案;2天以下由部門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十三、員工結婚享有三天帶薪休假,病假三日以下按半日日薪計算,三日以上不計薪,員工事假不計薪。

          供電所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8

          一、每天工作時間

          1.辦公室、財務:

          早上8:30簽到下午17:30簽退

          8:30-12:00工作; 12:00-13:30休息; 13:30-17:30工作

          2.xx片區:

          早上8:30簽到下午17:30簽退17:30-18:30向辦公室報銷量 8:30-12:00工作; 12:00-13:30休息; 13:30-17:30工作

          3.地州市場:

          早上8:30簽到下午17:30簽退;17:30-18:30向辦公室報銷量8:30-12:00工作; 12:00-13:30休息; 13:30-17:30工作

          二、考勤獎罰依據

          1.遲到一次扣10元,當月遲到累計三次,做事假一天處理。

          2.早退一次扣10元,當月早退累計三次,做事假一天處理。

          3.曠工一天按當月日工資百分之三百扣除,連續曠工兩天或年度累計五官天,視為自動離職。

          4.部門、片區負責人請病、事假;應填寫茶食品事業部請假條經市場部經理批準后方可生效。

          5.員工請病、事假一天以內,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生效,當日報辦公室備案。一天以上須報市場部經理批準后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6.病假三天以上必須出具醫院證明,特殊情況再做處理,病、事假按財務規定扣除工資。

          三、簽到制度

          1.需在公司報到的員工每天上班時間8:30以前簽到,若不簽到者按遲到處理;下午17:30以后簽退,如有活動不能簽退,一定要提前報辦公室備案,否則按早退處理。

          2.電話報到(專職、片區)的員工必須用座機報到,不報道者按遲到處理。片區經理實行早上報到,下午不用報到,每次不報到者罰款20元,遲報者按遲到處理。

          3.當天未能簽到的,不得補簽。如發現補簽或代簽,當事雙方都按曠工一天處理。

          4.每月考勤記錄,將作為財務核查工資的基本資料。

          四、對加班的處理

          節假日休息按國家規定執行及公司總部的調度安排。對由于工作引起的加班一般采取調休形式,當月加班必須當月休,過期不補休。

          五、假期

          1.公休(市場部所有員工均可享受)

          根據市場情況,云南市場部采取每周休一天的原則上班。財務、藥品部每周日休息一天;辦公室、食品部每周三休息一天。

          2.產假(固定員工,工齡滿一年者可以享受)

          符合國家計劃生育和懷孕流產的,可以請產假。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產假90天。 晚育增加產假15天(國家規定為25歲以上)。 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根據醫院的意見,給予15天以內的產假。

          男性員工可享受7天帶薪假。 產假享受有薪假。 申請產假需當事人提前一周向市場部經理書面申請。

          3.婚假(市場部所有員工均可享受)

          員工在領取結婚證后至辦理婚假期間,可以享受有薪婚假。 婚假3天。 晚婚假15天。 男方年滿25周歲,女方年滿23周歲的初婚者,可享受晚婚假期。 申請婚假需當事人提前一周向市場部經理書面申請。

          4.喪假(市場部所有員工均可享受)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死亡的,給予3天有薪喪假。

          申請喪假需當事人提前一天向市場部經理書面申請,若來不及辦理,可口頭向市場部經理申請,回崗后補辦申請。

          5.國家其他法定假日由公司統一安排。

          供電所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管理,規范考勤記錄,為每月工資計算提供合理依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考勤制度》適用于正式投產前公司全體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時間

          1.夏季作息時間(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工作時間: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3:00-17:30

          2)辦公室人員時間(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 8:00-11:30,13:30-18:00(工作8小時)

          3)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2.冬季作息時間(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2:30-17:00

          2)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8:00-11:30,12:30-17:00(工作8小時)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3.其它工作時間制度

          1)不定時工作時間

          主要為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兼職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部長級以下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時間的員工需填寫《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見附表1),經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2)值班、倒班和其它

          由于工作安排而有不同作息時間的,由部門制定相應崗位的工作時間表,送綜合管理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綜合管理部根據總經理批準后的工作時間表,作為考勤標準執行。

          部門工作時間變更,必須在三日內報綜合管理部更新考勤表。

          4.加班

          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外上班的,均視為加班。需要加班的,必須當日填寫加班單(見附表2和附表3),并交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緊急加班除外)。各部門加班單上交時間和考勤表一致。

          考勤人員根據實際打卡或考勤表記錄加班時間。

          四、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有打卡和考勤表簽到兩種。原則上,生產部門員工采用打卡和考勤表相結合的方式,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采用打卡方式。綜合管理部食堂員工采用考勤表方式進行考勤。部長級(含副職)以上人員免打卡。

          1.打卡考勤

          實行一卡通打卡考勤的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打卡。未打卡者綜合管理部視具體情況分別做遲到、早退和曠工處理。

          一卡通員工包括: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全體人員,煉鋼廠、鎳鐵廠、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其中:綜合管理部食堂工作人員實行考勤表記錄考勤。

          2.考勤表

          每月的最后一天,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遞交的排班表,制作統一格式的考勤表(見附表5)。加蓋公章后,發放給各部門。各部門班組長、車間主任負責點名考勤、記錄?记诒斫浉鞑块T負責人確認后,每月15日之前交給綜合管理部,作為核算薪資的依據。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或考勤,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打卡、簽到,違反此規定者,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各處罰50元。

          五、考勤異常

          考勤異常包括:遲到,早退,曠工,在崗未打卡,打卡未在崗,出差,請假,休假等。

          1.遲到、早退、曠工等

          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離崗;曠工:無故缺勤或未準假缺勤。

          本著人性化管理的原則,員工一個月內允許2次5分鐘內的遲到;如一個月內遲到和早退次數累計超過2次者開始執行處罰。

          每月累計遲早和早退5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并扣罰當月工資200元;每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工資20元;遲到(或早退)10到30分鐘以內扣工資30元;遲到(或早退)30到60分鐘以內扣工資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一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1.5倍;

          曠工一天,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3倍,并給嚴重警告處分;月累計曠工三天的扣罰半個月工資,并予以留用察看處理;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計曠工五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給予除名且不負責任何善后事宜。

          2.在崗未打卡

          上下班忘記打卡或遇急事無法打卡,但不影響出勤的,員工需要當日或次日上班之前填寫《考勤補錄單》(見附表4),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根據考勤補錄單修正考勤記錄,否則將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由本人填寫特批單交分管副總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

          3.脫崗

          考勤記錄正常,但長時間離開工作崗位或辦理私事。一旦發現人員脫崗,扣除當月工資10%,并作通報處分。脫崗由部門自查發現的,只對脫崗員工本人予以處罰;如被綜合管理部發現,則對直接主管和部門負責人連帶處罰。

          4.公出

          外出辦理公務當日無法考勤。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公出單修正考勤記錄;

          5.出差

          經領導審批同意去外地工作一天以上者。出差日沒有考勤記錄,綜合管理部根據出差單修正考勤記錄;

          6.請假、休假等

          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月休假、年休假等。參見《員工請假休假管理制度》考勤。

          六、考勤報備

          部門及班組長負責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記錄。使用考勤表的部門和車間、班組,負責人每月3~4日將本部門、車間考勤表交綜合管理部薪酬考勤人員,與一卡通考勤進行核對。如發現經常違反考勤制度的現象,必須及時處理并逐層上報。對連續三日曠工者,必須上報部門負責人和綜合管理部,以便做出相應的處理。員工本人的請假單、出差單、考勤補錄單等,要及時報送綜合管理部。

          1.上報不及時或者故意隱瞞實情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2.虛報考勤或幫助他人弄虛作假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班組考勤統計人員和直接主管分別處以100~500元罰款。

          3.請假期間委托他人打卡,考勤弄虛作假者,雙方均處以300~50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

          4.各部門員工的人事異動情況,部門需及時填寫異動單并報至綜合管理部。

          如在一周內未上報而造成員工考勤異常,按每人/次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七、考勤公示

          1.綜合管理部每月對一卡通及《考勤表》人員進行兩次考勤公示。公示時間為每月16日和30/31日對半月考勤進行公示。

          2.綜合管理部每月5~7日對上月度考勤進行公示、確認。對考勤有異議人員必須在公示期間到綜合管理部核對,如果差異,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進行修訂,公示期過后不再受理。

          3.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對本部門車間考勤進行簽字確認后,送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八、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執行和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3.本制度的監督檢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上報總經理,作為違紀處罰和工資核算的依據。

          九、附件

          1.《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

          2.《加班單(個人)》

          3.加班單(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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