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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培訓規章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培訓規章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培訓規章管理制度1
總則
第一條崗前培訓的目標是要使新進人員了解本公司概況及規章制度,便于新進人員更快地勝任擬任崗位的工作并遵守規定。
第二條凡新進人員必須參加本公司舉辦的新進人員崗前培訓,其具體實施辦法依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崗前培訓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公司創業史及公司業務。
2.公司組織機構及公司管理制度。
3.擬任崗位的工作情況、業務知識。
第四條新進人員的培訓,人事部門應事先制訂日程安排計劃表,培訓進度記錄及工作技能評定標準表。
培訓階段
第五條對于新進人員的培訓,按工作環境與程序一般分為三個階段:
1.公司本部培訓。
2.主管部門培訓。
3.實地訓練。
第六條公司本部培訓重點進行以下各項:
1.公司概況,包括公司歷史、現狀及其在產業中的地位,公司的機構設置、規章制度等。
2.參觀公司各部門及本人擬任崗位的工作環境。
3.介紹擬任崗位情況及如何與其它部門配合。
4.介紹公司的業務范圍、經營項目及市場銷售情況。
5.必要時聘請專家實施培訓。
第七條各部門教育培訓的重點在于實際操作技術、技能的培訓,其要點如下:
1.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臨時性業務。
2.擬任崗位的工作技能及工作方法。
3.時間的運籌與管理。
4.工作任務的達成率。
第八條各部門教育培訓負責人必須有豐富經驗,并掌握相應的工作技術,必須強調與實地訓練密切配合。
第九條實地訓練即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下,嘗試從事即將開展的工作,指導者應協助受訓者完成工作并隨時指出注意事項和應改進的地方。
第十條從事培訓指導的人員本身必須精益求精,要能圓滿地完成指導培訓工作,對在培訓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人員,公司視情況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為有效達成教育培訓目標,應酌情安排、靈活制訂上述教育培訓階段的計劃,并嚴格予以實施。
教育培訓的內容
第十二條教育培訓的內容,由人事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可根據擬任崗位的特點確定并安排,一般說來,必須具備下列三項:
1.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的教育培訓。
2.程序規劃的教育培訓。
3.工作服務態度與文明禮貌用語的教育培訓。
第十三條必須確保新進人員通過崗前培訓,使其具有相應的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熟悉公司的組織結構、目標、政策、經營方針等情況、熟悉并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凡新進人員,都應對他們進行系統的教育培訓,培養他們工作中的時間管理和計劃能力,從而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能通過適當的組織與協調工作,按一定的程序達成工作目標。
第十五條態度與語言訴教育培訓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新進人員的樂觀、自信的精神與積極的態度,以熱忱服務、信譽至上的信念履行職責。
第十六條教育培訓要注重講究效率,按一定的計劃與步驟促進培訓成功與公司發展。
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培訓規章管理制度2
第一條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從業人員職業素質,充實其業務知識與技能,以增進工作質量及績效,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在職員工培訓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所屬從業人員的在職教育培訓及其有關作業事項均依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工作權責劃分
1.教育培訓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的舉辦。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訓課程的擬定、呈報。
(3)制定及修改培訓制度。
(4)全公司在職教育培訓實施成果及改善對策呈報。
(5)共同性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6)培訓計劃的審議。
(7)培訓實施情況的督導、追蹤、考核。
(8)外聘講師對公司的全體在職員工進行教育培訓,每季舉辦一次。
(9)全公司派外培訓人員的審核與辦理。
(10)派外受訓人員所攜書籍、資料與書面報告的管理,管理制度《公司在職員工培訓制度》。
(11)其他有關人才發展方案的研擬與執行。
(12)各項培訓計劃費用預算的擬定。
2.各部門
(1)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呈報。
(2)專業培訓規范制定及修改,講師或助教人選的推薦。
(3)內部專業培訓課程的.舉辦及成果匯報。
(4)專業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5)受訓員訓練結束后的督導與追蹤,以確保訓練成果。
第四條培訓規范的制定
1.教育培訓部應召集各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從業人員在職教育訓練規范》,提供培訓實施的依據,其內容包括:
(1)各部門的工作職務分類。
(2)各職務的培訓課程及時數。
(3)各培訓課程的教材大綱。
2.各部門組織機能變動或引進新技術使生產條件等發生變化時,教育培訓部應立即配合實際需要修改培訓規范。
第五條培訓計劃的擬訂
1.各部門依培訓規范及配合實際需要,擬訂《在職培訓計劃表》,送教育培訓部審核,作為培訓實施之依據。
2.教育培訓部應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訓計劃匯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表》,呈報人力資源部核簽。
3.各項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于一定時期內,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核準后,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
4.臨時性的培訓課程,亦需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核后實施。
第六條培訓的實施
1.培訓主辦部門應依《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按期實施并負責該項訓練之全盤事宜,如訓練場地安排、教材分發、教具借調,通知講師及受訓單位等。
2.如有補充教材,講師應于開課前一周將講義原稿送教育培訓部統一印刷,以便上課時發給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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