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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食堂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食堂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員工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1
為進一步加強職工食堂財務管理,規范經營體系,提高經營效果,更好的為廣大職工服務,根據公司財務管理相關規定,結合職工食堂經營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內容與要求
1、職工食堂所有收、付款及出、入庫單據,必須書寫工整,手續完備。食堂領用各種物品要做好出庫單,出庫單據上要有領物人、保管員、食堂主管的簽字許可,做到帳物相符,一一對應。每周一報銷、每月一統計當月的總支出和總收入。
2、所有收、付款單據(稅務機關監制的正規發票)要事先經制單人和食堂主管簽字后,方可到主管單位簽字審核,公司領導審批后到公司財務部報銷。
3、核算保管員應每周五下午,持本周所購物品的發票或者集市采購賣方開出的收據等原始憑證、出入庫單據到財務部報銷。發票必須具有稅務機關發票監制章和單位財務專用章;出、入庫單須有采購員、核算保管員和食堂主管簽字把關;集市采購三聯單(或者原始憑證)必須有賣方簽名及手印,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4、核算保管員定期到主管單位借食堂備用金,并辦理完備的'借款手續,每次的借款數額必須由食堂主管決定。
5、核算保管員應每月5日從財務部統計上月食堂的總收入,當月核算當月的收支情況,并計算出每月的盈余額或者虧損額。
6、食堂每月25日對庫存及剩余物品進行盤點,主管單位隨時抽查,檢查帳、物是否相符,有無積壓浪費、腐爛變質現象。
7、所有借帳應當月結清,不存在白條,杜絕呆帳、壞帳的發生。
8、每月所有報批的收付款單據及月末盤點表,必須于下月1日前全部送主管單位審核。
二、檢查與考核
1、不及時按規定報銷、報送收付款單據極不按時盤點的每次考核核算保管員50元。
2、抽查時帳、物不符考核責任人100元。連帶考核食堂主管50元。
3、發生違反規章制度的現象,按公司有關制度規定進行考核。
三、本辦法自下發執日起執行。
員工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縣中小學校食堂財務管理,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湖南省中小學學生食堂管理辦法》、《益陽市中小學食堂管理實施細則》及有關要求,結合我縣中小學校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縣公辦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及公辦幼兒園)食堂管理,民辦中小學校、民辦幼兒園食堂參照執行。
第三條 堅持因地制宜原則。中小學校按照有利于提高餐飲服務質量、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管控水平、有利于提高學生滿意度的原則,根據政策,在不改變自營性質前提下,可選擇“勞務派遣”用工方式開辦學生食堂。
第四條 堅持公益性原則。學生食堂嚴格遵循“非營利”要求,凡政府利用財政性資金投資形成的中小學食堂房屋、設備等固定資產實行零租賃、零折舊?h級財政應落實政策要求,保障實施營養改善計劃增加的食堂聘用人員工資等費用。
學校食堂一律不得對外承包,嚴禁學校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從學生食堂牟利。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及內部管理
第五條 學校食堂實行學校法定代表人總負責制和在學校財務機構領導下的“集中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需設立由學生、家長、教師代表組成的食堂膳食管理委員會,參與和監督學校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的公開招投標、供餐質量、食品衛生與安全、檢查評議等工作。食堂膳食管理委員會組成人員實行任期制,每屆一年,到期更換。
第六條 學校食堂必須單獨建賬,明確財務負責人(也可由學校后勤負責人兼管)。按規定設置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專業能力的會計人員,并指派具有一定財會業務知識的人員為財務主管,負責學校食堂財務工作。
第七條 學校食堂的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決策,除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外,還應向學校膳食管理委員會通報有關情況,征求意見。
第八條 學校食堂收取伙食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湖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款收據。要建立健全伙食費收據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購領、保管、繳驗、發放票據。要建立票據臺賬和收費檔案,做到票款一致。學校食堂票據不得轉借、轉讓、代辦、買賣、更不得利用票據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和違紀違規活動。
第九條 食堂必須單獨開設銀行賬戶,食堂賬戶指定用于食堂日常收支,嚴禁將應納入財政專戶的收入及違反規定擅自設立的項目收取的收入繳入食堂賬戶。
食堂應建立獨立的食堂賬戶核算體系,正確核算伙食成本,按月公布膳食收支賬目,按月上報財務報表。
第十條 建立食堂內部控制制度,做到不相容職務由不同的`人員擔任。食堂財務機構內部分工明確、責任清楚,做到錢賬分管。
保管員負責物資驗收并如實填制、及時傳遞“入庫單”、“出庫單”,登記好“庫存物品數量金額明細帳 ”,并負責所保管物資的安全完整。
出納人員負責售卡(售票)的資金收取及物資采購的資金支付,按規定做好現金及銀行存款日記賬,收支清楚,現金日清月結無差錯,不透支坐支,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會計負責收支的核算,按月核對出納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會計記錄內容真實、數字準確,手續齊備,會計檔案管理規范。按月結算盈虧,并向領導反饋相關信息,提出相關管理意見。
食堂財務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管理食堂財務檔案。
第十一條 建立完善餐飲定價機制。學校食堂應將每天主、副食菜譜及原材料來源、價格進行公示。采取自購制供餐模式的學校食堂,應根據營養食譜,按成本補償原則合理確定供餐價格,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要按一定比例供應低價菜、中價菜、高價菜,確保學生餐費明顯低于社會同類餐飲價格。
采取包餐制供餐模式的學校食堂,應嚴格按照物價部門審批的價格收取伙食費,早餐品種多樣,中餐和晚餐必須嚴格按不低于兩葷兩素一湯的標準供餐。
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輔食材成本)原則上不得低于伙食費標準的70%。
第三章 物資采購
第十二條 食堂物資采購應堅持“勤進快銷,以銷定進,以進促銷”原則。所購物資必須做到質優價廉,經濟實惠。
第十三條 食堂物資采購必須建立雙人采購和定期輪換制度。每次采購應做詳細的采購記錄備查,采購人員每學年輪換一次。
第十四條 建立物資采購驗收制度。物資采購回來后由物資保管員驗收過秤入庫。采購人員、證明(復核)人員、保管人員和審批人員在學校自制的“入庫單”上均簽字認可后據以登記入賬。完善物資登記臺賬,對于采購的所有物資要嚴格登記臺賬,詳細登記物資采購時間、數量、批號、供貨單位等相關事項,所有物資出庫都應由廚房負責人、保管員及審批人在學校自制的“出庫單”上簽字認可后據以登記入賬。
第十五條 建立物資采購公開制度。定期由采購人員將采購的品種、數量、單價等填制“采購單”,經證明(復核)人員、保管人員和審批人員簽字后在學校教職代會上或學校公開欄醒目位置予以張貼公開。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六條 收入是指學校食堂提供伙食及財政補助的非償還資金。主要包括:
。ㄒ唬┗锸呈杖搿V甘程脼閹熒峁┗锸郴顒尤〉玫氖杖。具體包括:學生伙食費收入、教師伙食費收入等。
。ǘ┴斦a助收入。由學校轉撥給食堂的營養餐補助資金,除此之外學校不得將預算內、外資金以補助的形式撥入食堂,由財政資金安排的食堂較大的維修和設備購置款項,直接在學校事業經費中核算。
。ㄈ┢渌杖。指獲取上述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食堂剩飯剩菜殘值收入等。
第十七條 考慮到學生家長的經濟能力,學生伙食費原則上按月收取,并于每月底結清。學生病事假連續超過三天以上并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按日退還伙食費。
第十八條 實行包餐制供餐的食堂,向學生收取伙食費,實行學期初預收(或按月預收)、月末結轉確認伙食收入、期末結算,實行多退少補。每月末,應以當月實際發生的支出為依據,在預收款中結轉確認當月伙食收入。預收伙食費時,學校須向學生和家長公布伙食費收取標準和計劃就餐次數;學期末以學生實際就餐次數和學期初計劃就餐次數的差額為依據,向學生結算伙食費。結算清單必須向學生和家長公布,找補的伙食費必須由家長或學生本人簽名確認。采用充卡消費的食堂,充值時先將款項計入預收款項,然后等正式消費時按實際金額記入伙食收入。
第十九條 教職工在食堂用餐,應按規定交納伙食費,與學生同菜同價,伙食費據實結算,并按月交入食堂賬戶,不得以其他方式抵沖。
第二十條 學生伙食費標準由各校根據就餐成本制定,不得盈利、應力求收支平衡。
第二十一條 食堂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經營服務為依據,不得將學校的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經營服務收入記入食堂收入。不得擅自轉移食堂收入,以至挪用或私設“小金庫”。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二條 學校食堂支出要以師生服務為中心,要根據“量入為出”原則安排各項支出。
第二十三條 食堂支出成本核算應堅持以食堂提供伙食活動所必需的各項直接支出為準,不包括各項財政投入的固定資產折舊。食堂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資產所需投入(含維修)應納入學校事業經費保障范圍,由財政性經費予以保障。要嚴格支出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四條 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ㄒ唬┗锸持С。是指學校食堂開展伙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
1.伙食原輔材料支出。學校食堂加工過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輔助材料等支出。如米、面、油、肉、蔬菜和調料等。自營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輔材料成本)原則上不得低于伙食標準的 70%。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學校食堂供餐直接成本不得低于國家營養膳食補助標準。
2.公用支出。學校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的水電費和燃料費用等。
3.其他材料支出。
(二)其他支出。食堂為提供后勤服務發生的成本性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包括服務人員費用、零星物品購置維修及支出等。
服務人員費用是指學校食堂聘請臨時工所開支的人員工資等支出。
零星物品購置維修及支出是指用于食堂的小型用具、低值易耗品的購置及設施的維修與更換等支出。
第二十五條 食堂賬戶不得開支在食堂崗位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的人員經費,不得列支教職工獎金、補貼等各項福利,不得列支招待費。
第二十六條 食堂用電、用水、用氣應單獨設表計費,并嚴格執行居民價格。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學校食堂的水、電、煤、氣等日常運行經費應納入學校公用經費開支。
第六章 財務報告
第二十七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食堂在一定時期內財務收支及財務狀況的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第二十八條 財務分析是財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食堂應當按照學校行政部門要求,根據食堂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
第二十九條 學校后勤財務機構每月要向學校行政部門報送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報告,報告食堂經營狀況,同時,學校須將其結果于次月10日前進行公示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主動接受監督。
第七章 財務監督
第三十條 縣教育局財務部門負責對直屬及所轄街、鄉(鎮)學校自營食堂的財務管理情況每學期開展一次監督檢查或抽查。鄉(鎮)中心學校財務部門負責本鄉(鎮)初中、小學和幼兒園自營食堂的財務監督和管理,縣教育局內審機構負責開展對學校自營食堂的內部審計工作。學校每學期期末組織教(職)代會對食堂財務進行清理,并將清理結果進行公布。學校膳食管理委員會(學校食堂管理領導小組)直接負責對本校食堂經營業務開展實時檢查監督,并每學期對學校食堂經營情況進行一次核算,并將其結果于每學期末向家長委員會進行通報。建立學生、教師和家長參與的監督評價制度,對學生、家長、社會滿意度不高的要限期整改。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ㄒ唬┩ㄟ^虛報、冒領、套取等手段,擠占、挪用、貪污學生伙食費或食堂經費的;
(二)強制學生搭餐,或者通過食堂向學生亂收費的;
。ㄈ┰O立“小金庫”,直接或采取弄虛作假方式在食堂經費中列支學校公共開支或教職工獎金福利、津補貼、招待費及其他非食堂經營服務支出等費用的;
。ㄋ模┮允杖」芾碣M、折舊費等名義從學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的;
(五)在食堂管理中為他人謀利、搞利益輸送或以權謀私的;
。⿲W校以任何形式收取托管企業租金或接受無償服務的;
。ㄆ撸⿲W生食堂采購偽劣食材、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的;
(八)有其他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縣教育局、縣財政局負責解釋。各學校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意見,報縣教育局、縣財政局備案。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從20xx年9月1日起實施。
員工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3
一、總則
為規范食堂財務管理,確保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提高食堂運營效率,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二、財務管理職責
1. 食堂財務負責人:負責全面管理食堂財務工作,確保食堂財務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規定,監督并檢查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
2. 財務人員:負責食堂日常財務收支的'記錄、核算、報表編制和財務分析工作,確保財務數據真實、準確、完整。
三、財務管理原則
1. 合法合規:食堂財務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規定,嚴禁任何違法違規行為。
2. 公正透明:食堂財務收支應公開透明,定期公布財務報表,接受師生監督。
3. 勤儉節約:食堂應厲行節約,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四、收入管理
1. 食堂收入包括飯菜銷售收入、飲料銷售收入、小賣部銷售收入等。
2. 食堂應建立完善的收銀系統,確保收入數據準確可靠。
3. 所有收入應及時入賬,不得私自挪用或截留。
五、支出管理
1. 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采購、設備購置、人員工資、水電費、維修費等。
2. 食堂應建立嚴格的采購制度,確保采購物品質量可靠、價格合理。
3. 所有支出必須憑有效票據入賬,不得白條入賬或虛報冒領。
4. 食堂應定期進行成本核算,分析成本構成,優化成本控制措施。
六、資產管理
1. 食堂資產包括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固定資產主要指廚房設備、餐具等;流動資產主要指庫存食材、飲料等。
2. 食堂應建立資產臺賬,對資產進行定期盤點和清查,確保賬實相符。
3. 資產處置必須經過審批程序,嚴禁私自處置或挪用。
七、監督與檢查
1. 學校應設立專門的監督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食堂財務工作的監督檢查。
2. 監督機構或人員應定期對食堂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 食堂應接受師生和家長的監督,對師生和家長的意見和建議應及時回應和處理。
八、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規定相抵觸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2. 本制度解釋權歸學校所有。
員工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全縣學校食堂管理,提升學生食堂財務管理水平,維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中小學生健康成長,防范廉政風險,確保教育事業健康發展,依據《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政府會計制度》、《中小學財務制度》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學生食堂,是指縣域內各公辦學校按要求準予開辦的具備衛生安全條件、具有相對獨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間的場所。
第三條 學校承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民生事業,以服務廣大學生為目的,是學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不盈利性”要求,進行食堂成本獨立核算。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公辦中小學校(含普通高中、職業高級中學、初級中學、完全小學、教學點)及公辦幼兒園自主經營的學生食堂,民辦學校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學校食堂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制度,學校法人為第一責任人,對食堂管理工作負總責;確定一名校級領導分管,全面負責食堂管理。各學校要按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確保資金使用規范、有效。
第六條 學校要設食堂出納、會計人員各1名,村完小設報賬員1名,負責學校食堂資金管理和財務核算;設食堂管理人員1名,具體負責管理學生食堂;設保管員1名,負責原材料的驗收、出入庫及物資保管,規模小的學?捎墒程霉芾韱T兼任。
第七條 各中小學成立由工會干部、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教師代表組成的膳食委員會,參與監督供餐質量、食品安全、檢查評議等工作。
第八條 學校須建立陪餐制度。學校班子成員要輪流陪餐。陪餐人員負責對飯菜進行客觀評價,做好陪餐記錄,及時解決陪餐中發現和學生反映的食品質量、分量、溫度、安全、衛生和營養等問題。有條件的學校應建立家長陪餐制度,學校對陪餐家長在食品質量、安全與營養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進行研究反饋。陪餐人員費用自理且與學生同菜同價。
第九條 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食堂由學校自辦自管,不得對外承包或委托經營。
第十條 嚴格公開公示。各學校合理確定供餐價格,食堂飯菜一律明碼標價,并將每天的主、副食菜譜及采購價格和每月財務收支情況在信息公開欄公開。(菜飯價格、葷菜個數、素菜個數)
第十一條 學生食堂要為學生提供安全、營養膳食,嚴禁學校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從學生食堂牟利,嚴禁擠占、挪用、截留克扣學生伙食費,所有學生伙食資金,不得用于人員工資及福利費、招待費、水電費等與學生伙食無關支出;不得用于食堂大型用具及設施設備購置,不得以任何名義侵占學生利益。食堂后勤人員工資列入縣級財政預算,義務教育學校食堂水電費、運輸費、燃料費由學校公用經費予以保障。
第十二條 建立滿意度測評制度。要充分發揮膳食委員會監督作用,定期組織學生和家長開展滿意度測評,對提出的意見建議要及時回應,并在公示欄內公示。
第三章 內部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建立食堂財會崗位職責制度。學校食堂要明確會計、出納崗位的設置及其職責和權限,建立財會崗位考核制度。
第十四條 建立食堂內部控制制度和財務處理程序制度。食堂財務機構內部要按規定分工,做到賬款分管,責任清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的賬目的登記工作。銀行印鑒由出納、會計(或食堂負責人)分別保管。食堂責任人或財會主管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出納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
第十五條 建立食堂財務審批和賬目稽核制度,明確食堂財務人員審批的權限、程序、責任;建立內部稽核小組,明確稽核人員職責、權限、組織形式。學;蛏攀澄瘑T會應組織人員定期(至少一學期一次)檢查食堂財務核算和收支結余情況,必要時可以委托上級內審機構或中介進行審計。
第四章 健康教育管理
第十六條 各中小學嚴格落實國家教學計劃規定的健康教育時間,結合不同年齡段學生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營養健康教育活動,普及營養科學知識,引導學生養成健康飲食習慣。
第十七條 各學校加強“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教育,持續開展“光盤行動”,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
第十八條 各學校要進一步加強食堂精細化管理,根據不同年齡學生特點,參考衛生行業標準《學生餐營養指南》及《電子營養師》合理搭配營養膳食,提高供餐質量。
第五章 物資采購與保管
第十九條 食堂物資采購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縣教育體育局根據需要逐步完善大米、食用油等大宗物資集中公開招標采購制度。學校食堂物資采購嚴格遵守“三重一大”議事決策機制,按政府采購相關政策確定具有合法資質的大宗食材供應商,簽訂供貨協議,明確各自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原料可靠、過程可控、問題可查、源頭可溯、責任可究。各學校須建立健全學校食堂食材采購價格同市場價格合理調整機制,學校食堂采購的'食材價格應不高于當地市場平均價格。
第二十條 合理確定食堂物資采購數量,確保質量。零星采購必須實行內部牽制制度,一般必須實行雙人或雙人以上采購,且采購人員必須做到定期輪換。在保質期內大米、食用油等利于儲存的物資單次采購備量不得超過2個月學校實際用量,米線、面條單次采購備量不得超過1個月學校實際用量,肉類蔬菜采購備量須確保新鮮,原則上實行就近采購,不從外地運入。
第二十一條 嚴格食堂物資驗收程序。采購物資驗收入庫,在索票索證的基礎上,應由倉庫保管員和食堂管理員根據供貨方提供發票、銷售清單等,核對物資的品種、規格、數量等內容,對數量、質量進行驗收。核對驗收無誤后簽名、蓋章方可驗收入庫,同時規范登記臺賬。
第二十二條 嚴格食堂物資保管。各學校須建立食堂物資出入庫臺賬,入庫時填制入庫記錄,采購人、驗收人員簽名。出庫時領用人、核準人簽名,按日結出結存數。月末盤點,大米、油等大宗物資月末結存金額須與會計賬庫存物品對應科目核對相符。物資領用遵循先進先出法,對盤點出現的盤盈或盤虧情況,需認真查明原因及時通報并整改。學校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盤虧物資應由責任人承擔損失的須及時追賠,涉嫌違紀違法的,移交紀檢部門處理。
第六章 資金管理
第二十三條 各學校(含完小、教學點、幼兒園)按要求單獨設置學生食堂專賬,學校食堂的收入、支出均通過學生食堂專賬單獨核算,所有支出票據由學校法人簽批。
第二十四條 規范學生食堂資金管理。在銀行開設學生食堂專用賬戶,按要求設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按經濟業務做好明細登記,做到日清月結。學生飯卡充值收入須及時存入銀行賬戶,不得坐收坐支、不得公款私存。支出原則上采用銀行支付結算,原則上不得將資金直接支付給個人。資金支付收款單位須與采購合同中確定的單位一致。存款利息及時全額上繳財政。
第二十五條 各學校要按要求及時、準確進行會計核算,并及時反饋會計信息。各完小、教學點、附設幼兒園食堂會計核算由中心校統一代理。
第二十六條 學生食堂財務必須單獨核算,不得與教師食堂混用,教師食堂不得占用學生食堂資源。在學生食堂就餐的教職工,應與學生同菜同價。
第二十七條 學?C系統管理員設“學生充卡”輔助賬。學生充卡收入作為收入入賬,消費、學生退卡作為支出入賬,期末余額為學生充卡余額,應與會計賬“其他應付款——學生充卡”貸方余額、學生卡機余額相等。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就餐卡費(如學生免費飯卡自己保管不善丟失,須自費另外購買)。
第二十八條 嚴禁學生食堂發生下列行為:收入不入賬、私設小金庫;弄虛作假、虛列支出;克扣、擠占、挪用或變相挪用學生伙食費;其他違紀違規行為。
第二十九條 嚴格食堂資金結余管理。所有學生食堂實行零利潤經營,不允許產生結余,若當月有結余資金的要滾存到下月使用,全額用于學生改善伙食。
第七章 原始單據審核要求
第三十條 原始單據的審核內容包括: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等,原始單據金額填寫有錯誤的,須要求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單據上更正、涂改。
第三十一條 外來原始單據的審核要求。物資采購須為正式發票,必須要有經辦人、驗收人、審核人簽字。若為一批物資,必須附供應商提供的清單,清單上有供應商蓋章,有學校驗收人、復核人、審核人簽字。
第三十二條 自制原始單據的填制要求。一般為學生卡機報表、匯總表等,需有制單人簽字、審核人簽字、學校簽章,要求記錄真實、內容完整、手續完備。
第三十三條 單據傳遞。單據由出納審核歸檔整理無誤后,填制收入支出憑證交會計進行會計核算,移交時須填制出納單據移交清單。清單須注明類別、金額和單據數量。
第八章 會計核算
第三十四條 會計科目設置
資產類科目設置: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明細科目根據學校實際自行設置)、庫存物品--大米類、庫存物品--食用油、庫存物品--雞蛋類、庫存物品--米線類、庫存物品--調料類、庫存物品--干菜類、庫存物品--燃料類
負債類科目設置:應繳財政款--利息收入、其他應付款--學生充卡(必須設置該明細科目)、其他應付款--(其他明細科目依據學校實際自行設置)
凈資產科目設置:累計盈余
收入類科目設置:事業收入--食堂刷卡消費收入、事業收入-存貨盤盈
費用類科目設置:業務活動費用--伙食支出--大米類、業務活動費用--伙食支出--食用油、業務活動費用--伙食支出--蔬菜類、業務活動費用--伙食支出--肉類、業務活動費用--伙食支出--調料類、業務活動費用--伙食支出--干菜類、業務活動費用--伙食支出--燃料類、業務活動費用--伙食支出--雞蛋類、業務活動費用--伙食支出--米線類、業務活動費用--伙食支出--存貨盤虧。
第三十五條 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單據,按照經濟業務的內容進行歸類后,真實、準確、及時填制會計憑證。會計核算示例附后。
第三十六條 根據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根據科目余額進行對賬(與出納核對銀行存款及現金余額,與保管員核對大米、油等出入庫臺賬中的庫存數量及金額,與卡機系統管理員核對學生充卡輔助賬余額、學生卡機系統中充卡余額)。對賬準確后,按要求編制會計報表,報學校領導、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裝入會計憑證,同時在財務公示欄內予以公開。
第三十七條 會計人員要根據會計報表,分析存在問題,并提出資金使用、成本控制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向學校財務負責人、學校領導報告,切實發揮會計信息的反饋、指導、決策作用。
第九章 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三十八條 會計人員必須按月進行會計核算,并及時裝訂會計憑證,憑證封面有關人員簽章要齊全,憑證張數、附件數、起止號碼需真實填列。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按年歸檔,會計檔案為本單位使用,原則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需經單位領導同意。
第四十條 會計檔案資料為永久保管。各學校要保持財務人員穩定,財務人員離任須有離任移交手續,嚴禁將保管的檔案私自損毀。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第十章 附則
。ㄒ唬┍巨k法由xx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員工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5
一、總則
為了規范食堂的財務管理,確保資金安全、合理使用,提高食堂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二、財務管理原則
1.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循會計制度和財務準則。
2. 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確保資金的安全與完整。
3. 實行預算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資金,確保食堂的正常運營。
4. 實行成本核算制度,準確計算食堂成本,為經營決策提供依據。
5. 加強內部控制,防止財務風險,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三、財務管理職責
1. 食堂負責人:負責全面財務管理,審批財務收支,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
2. 財務人員:負責會計核算、財務分析、預算編制、成本控制等具體財務工作。
3. 采購人員:負責食堂物資的采購,確保采購價格合理、質量可靠,并及時與財務人員進行對賬。
4. 倉庫管理人員:負責物資的入庫、出庫管理,確保物資的安全與完整,并與財務人員進行定期盤點。
四、財務收支管理
1. 收入管理:食堂收入主要包括營業收入、補助收入等。所有收入必須及時、足額地繳入指定賬戶,嚴禁坐支、挪用。
2. 支出管理:食堂支出主要包括采購成本、人員工資、水電費、維修費等。所有支出必須憑有效憑證進行報銷,嚴格遵守審批程序,確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五、預算與成本管理
1. 預算管理:食堂應編制年度預算,明確各項收支計劃,并按照預算執行。預算調整必須經過審批程序。
2. 成本管理:食堂應建立成本核算制度,對采購成本、人員工資、水電費、維修費等各項成本進行核算,分析成本變動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成本。
六、內部控制與監督
1. 內部控制:食堂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明確各崗位的`職責和權限,確保財務活動的合規性和有效性。
2. 監督與審計:食堂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及時糾正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七、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會計制度和財務準則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會計制度和財務準則為準。
2. 本制度由食堂負責人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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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了規范食堂的財務管理,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和食品的安全衛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財務管理職責
1. 食堂負責人:全面負責食堂的財務管理工作,確保財務活動的合法合規,對食堂的財務狀況負責。
2. 財務人員:負責食堂的日常財務核算、記賬、報表編制等工作,確保財務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3. 采購人員:負責食材、用品的采購工作,確保采購活動的`合規性和經濟性。
三、財務管理流程
1. 預算編制:每年初,食堂負責人根據上一年度的財務情況和本年度的經營計劃,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并報上級審批。
2. 收入管理:食堂的收入主要來源于用餐人員的餐費支付。財務人員應每日核對收入,確保金額準確無誤,并及時存入指定賬戶。
3. 支出管理:食堂的支出包括食材采購、設備購置、維修費用等。采購人員應嚴格按照預算和采購計劃進行采購,財務人員應審核采購單據,確保支出的合規性和經濟性。
4. 成本核算:財務人員應每月對食堂的成本進行核算,包括食材成本、人工成本、水電費用等,以便及時掌握食堂的經營狀況。
5. 報表編制:財務人員應每月編制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以反映食堂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四、財務監督與審計
1. 內部監督:食堂應建立內部監督機制,定期對財務活動進行檢查和審計,確保財務活動的合規性和真實性。
2. 外部審計:食堂應接受上級部門的定期審計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五、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由食堂負責人負責解釋。
2. 本制度的修改和廢止,須經上級部門批準后生效。
六、具體實施細則
1. 預算管理:
預算編制應細化到各個月份和各個項目,確保預算的準確性和可執行性。
預算調整應經過審批程序,嚴格控制預算外支出。
2. 收入管理:
食堂應建立完善的收費系統,確保用餐人員支付的餐費準確無誤。
食堂應定期與財務部門進行對賬,確保收入數據的準確性和一致性。
3. 支出管理:
采購人員應嚴格按照采購計劃和預算進行采購,避免浪費和貪污現象的發生。
食堂應建立供應商評估機制,選擇信譽良好、價格合理的供應商進行合作。
4. 成本核算:
成本核算應細化到每一道菜品的成本,以便分析成本控制的效果。
食堂應定期對成本進行分析和比較,找出成本控制的薄弱環節并加以改進。
5. 報表編制:
財務報表應按時編制并上報給上級部門,確保數據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食堂應定期召開財務分析會議,對財務報表進行解讀和分析,為經營決策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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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學校食堂財務管理,規范經營服務行為,保障廣大師生權益,經研究,現提出以下制度,請各校認真執行。
一、進一步明確食堂財務管理基本原則。食堂工作是學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食堂的飯菜質量、價格和服務直接影響到廣大師生的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影響到學校穩定,必須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非營利性”要求,進行食堂成本單獨核算。要以保證食堂日常運轉經費收支平衡為目標,按成本補償原則合理確定供餐價格。
二、學校食堂的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為方便日常管理,食堂財務負責人也可以是校長指定的其他人(如總務主任)。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決策,除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外,還應向學校膳食管理委員會通報有關情況,征求意見。
三、學校食堂必須單獨建賬,不得以“流水帳”或出納的“日記賬”代替收支“明細賬”。
建立食堂財務審批和賬目稽核制度。明確食堂財務審批人員審批的權限、程序、責任;建立內部稽核小組,明確稽核人員的職責、權限、組織形式。
建立物資采購驗收制度。物資采購回來后由食堂保管員驗收過秤入庫。采購人員、證明(復核)人員、保管人員和審批人員共同簽字認可后據以登記入賬。
四、規范食堂收入核算。食堂收入系食堂為學校師生提供伙食活動中的各項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包括:學生伙食費收入、教職工伙食費收入等)、財政補助收入、其他收入。
1.食堂一般應以充值卡或飯菜票方式結算,憑充值卡或飯菜票結算時,以師生實際支出的伙食費作為食堂伙食收入。上級部門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愛心營養餐”等撥款,直接計入財政補助收入。
2.實行包餐制供應的`食堂,向學生收取伙食費,實行按月預收、月末結轉確認伙食收入、期末結算,實行多退少補。每月末,食堂以當月供應就餐次數、就餐人數、伙食標準為依據,在預收款中結轉確認當月伙食收入。預收伙食費時,學校須向學生和家長公布伙食費收取標準和計劃就餐次數;學期末以學生實際就餐次數和學期初計劃就餐次數的差額為依據,向學生結算伙食費。結算清單必須向學生和家長公布,找補的伙食費必須由家長或學生本人簽名確認。不同年級學生的供餐數量、規格和伙食費收取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拉開差距。
在食堂就餐的教職工的伙食費,應與學生同菜同價,按月收取,允許學校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下撥教職工伙食費,不足部分由教師個人付費。
3.食堂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經營服務為依據。不得擅自轉移食堂收入,以至挪用或私設“小金庫”。
五、規范食堂成本支出核算。食堂支出成本核算應堅持以食堂的日常經營服務活動所必需的各項直接支出為準,不包括各項財政投入的固定資產折舊。食堂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資產所需投入(含維修)應納入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范圍,由財政性經費予以保障。
1.原材料成本。包括糧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產品、蛋奶、調料、燃料、水電氣費及其他原料成本,不包括應在學校行政事業費列支的內容和其他與食堂經營無直接關系的支出。 學校要加強對食堂用電、用水的管理,食堂應該單獨安裝水表、電表,獨立核算食堂的用水、用電。
2.人員成本。包括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支出、各項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險等。學校教師等非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等人員經費支出等不得在食堂人工成本中列支;其在維持學生用餐秩序等方面提供的勞務補貼,應納入績效工資考核內容,統籌安排。 幼兒園不得在食堂列支人員成本。
3.設備折舊成本。非財政性資金購置的固定資產,包括食堂專用的各種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設備、交通工具等,根據不同設備折舊年限,按月計提折舊。通用設備單價達到1000元或專用設備單價達到1500元的固定資產應由學校財政性資金開支,并列入學校固定資產管理。
4.管理費用。核算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的生活用品、零星維修、安全衛生罰款等支出。
5.副營支出:核算食堂開展其他經營活動而發生的支出,副營支出要與副營收入相對應。
6.為均衡伙食費成本核算,對食堂大宗食品及耐用品的成本,可采用分期攤銷的辦法(一般可按一年分10月攤銷),分期計入伙食成本。
六、建立和完善食堂財務控制機制。實行食堂財務單獨核算,學校須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單獨設置食堂會計賬簿,實行成本核算。
1.按成本補償原則建立餐飲定價機制。食堂一律實行明碼標價,須以伙食支出的實際成本為依據,確定合理的飯菜價格。實行包餐制食堂的就餐價格要實行最高限價。在正常情況下,食堂財務狀況應做到收支基本平衡。各校每月都要對食堂的結余進行核算,如收支差距較大,要及時調整價格,確保歷年累計結余或虧損控制在年度營業額的4%以內。
調整價格應以食堂會計核算為依據,并在征求學校膳管委員會意見的基礎上,提請學校領導集體研究決定。
2.嚴格成本和質量控制。食堂主要原材料要以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定點供應商。要設立專門食品檢驗員嚴把食品質量關,對進入食堂的原材料進行檢查和驗收,要對采購的食品索取三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和質量檢驗報告,建立食品質量檔案。
3.規范使用食堂經營結余。食堂的結余款(含歷年的結余款),要專項用于改善學生伙食,彌補上年虧損和增添食堂的設施、設備。
不得用于或變相用于發放學校教職工福利獎金,或以其它方式轉由學校用于非食堂經營服務方面的支出。
4.學校食堂應對存貨進行按月定期清查盤點,當期成本可按“以存計耗”方法結算,但對盤盈或盤虧的存貨應按規定單獨進行帳務調整。
七、加強食堂對外承包經營管理。食堂經營服務原則上不對外承包,已經承包的,要盡量收回。對少數確需對外承包的食堂,要實行利潤限額招標制,利潤回報率控制在6%以內。
八、加強食堂經營服務工作的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食堂的財務工作。會計、出納要具有會計上崗證書,要具有獨立的會計核算能力,做到報賬手續完備,賬目清楚,日清月結,定期報表。要建立和完善膳管會工作機制,各校都要成立膳管會,可由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教師代表、工會干部等組成,行使對食堂的監督、檢查等職能。
九、本實施細則適用于江北區教育局直屬中小學及幼兒園,其解釋權和修改權在江北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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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規范食堂的財務管理,確保財務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保障食堂的.正常運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食堂所有財務活動,包括但不限于資金收支、成本核算、資產管理等。
三、財務管理原則
1.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
2. 確保財務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3. 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確保資金安全。
4. 嚴格控制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四、財務崗位職責
1. 財務主管:
負責全面監督和管理食堂財務工作。
制定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
審核財務報表和憑證。
協調與其他部門的財務事務。
2. 出納:
負責現金、銀行存款的收支和保管。
每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每月與會計核對賬目,確保賬實相符。
3. 會計:
負責食堂成本核算、預算編制和財務分析。
編制財務報表和憑證。
定期對食堂財務狀況進行審計。
五、資金管理
1. 食堂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確保資金安全。
2. 所有收入必須及時、全額上繳財務,嚴禁截留、挪用。
3. 支出必須經過審批,嚴格按照預算和審批程序執行。
4. 定期進行資金盤點,確保資金安全。
六、成本核算
1. 食堂成本核算應遵循“準確、完整、及時”的原則。
2. 成本核算應包括原材料、人工、水電等所有成本項目。
3. 每月進行成本核算,分析成本構成和變化,為成本控制提供依據。
七、資產管理
1. 食堂資產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等。
2. 資產購置必須經過審批,確保資產質量和經濟效益。
3. 定期進行資產盤點,確保資產安全、完整。
4. 對閑置、報廢的資產要及時處理,防止資產流失。
八、財務監督與審計
1. 食堂財務應接受內部和外部的審計監督。
2. 內部審計由財務主管負責,定期對食堂財務進行審計。
3. 外部審計由相關部門或審計機構進行,確保食堂財務合規性。
九、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需要,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
2.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食堂管理部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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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中小學食堂的財務管理,合理利用食堂經費,確保食堂的正常運營與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小學校食堂及其相關經營活動的財務管理。
第三條 食堂財務管理應遵循合法、規范、透明、公開的原則,建立科學、有效、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條 食堂財務管理應嚴守財經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遵循會計準則,匯總核算食堂財務,進行財務決策。
第二章 食堂經費的籌措與使用
第五條 食堂經費應根據中小學校的經濟實力和食堂運營的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的籌措。
第六條 食堂經費的籌措包括學校撥款、學生食堂餐費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條 食堂經費的`使用應遵循經濟負擔合理、公平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
第八條 食堂經費的主要用途包括食品采購、設備設施更新維修、食堂員工工資、餐具清洗消毒等。
第九條 食堂經費使用前應進行預算,并上報學校審批。
第十條 食堂經費的使用應記錄清楚,收入和支出應有相應的憑證和報告,以便審查。
第三章 食堂財務管理的組織與責任
第十一條 食堂財務管理部門應由學校指定相關負責人,負責食堂的財務管理。
第十二條 食堂財務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職責和權限。
第十三條 食堂財務管理部門應根據食堂經營的實際情況,及時編制和調整財務管理工作計劃和預算。
第十四條 食堂財務管理部門應依法納稅,及時辦理相關申報手續并支付稅款。
第十五條 學校應每年對食堂財務進行審計,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并提出整改意見。
第四章 食堂財務的管理流程
第十六條 食堂財務管理流程包括收入和支出兩個環節。
第十七條 收入的管理流程包括食堂經費的籌措、學生食堂餐費的收取與核對。
第十八條 食堂經費的籌措應按照學校規定的程序進行,設立專門賬戶進行管理。
第十九條 學生食堂餐費的收取應由指定的人員進行,確保數量準確,避免漏收和亂收。
第二十條 學生食堂餐費收取后應進行核對,將核對結果上報財務部門。
第二十一條 支出的管理流程包括預算編制、支出審批、支出執行和支出核對等環節。
第二十二條 食堂預算的編制應根據食堂經營情況和學校財務要求,及時調整預算。
第二十三條 支出審批應按照學校規定的程序進行,嚴格控制和執行預算。
第二十四條 支出執行時應按照預算進行,確保合理使用經費,避免浪費和挪用。
第二十五條 支出核對應及時記錄,并上報財務部門進行核對,確保支出和預算的一致性。
第五章 財務報表的編制與報送
第二十六條 食堂財務報表的編制應按照會計準則和學校要求進行。
第二十七條 食堂財務報表應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和現金流量表等。
第二十八條 食堂財務報表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學校財務部門,并按照要求進行公開,接受審計。
第六章 監督與管理
第二十九條 監督與管理應包括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
第三十條 學校食堂應建立監督制度,明確監督責任部門和人員。
第三十一條 內部監督應由食堂財務管理部門負責,確保財務管理的規范和準確。
第三十二條 外部監督應由學校財務部門和審計機構進行,對食堂財務進行監督和審計。
第三十三條 食堂財務管理違反財經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的,應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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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一、為進一步加強學院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范食堂財務收支行為,嚴肅財經紀律,根據《高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于唐山學院食堂,包括教工食堂和學生食堂。
三、學院開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必須以服務師生為宗旨,不得以盈利為目的。
四、學院食堂應開設銀行專用結算賬戶,由學院財務處統一管理。
五、學院食堂必須依法設置會計賬簿,并保證其真實、完整。
六、學院食堂的會計檔案資料,納入學院會計檔案資料統一管理。
七、學院食堂負責人對食堂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八、學院財務處、食堂會計人員依照本辦法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第二章 食堂現金管理
九、庫存現金不得超過1000元。除滿足正常開支外的多余現金轉存食堂賬戶統一管理,大額現金存取銀行時須有專人同行。支付超過1000元應通過銀行轉賬或使用公務卡。
十、不能私設小金庫,不得挪用現金和私自借用現金,現金如有遺漏、假幣等,所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十一、預支現金后應及時沖賬,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第三章 食堂物品采購、庫存與管理
十二、建立物資采購驗收制度。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資材料購入,必須按實際支付的價格及運費等實際成本計價。物資材料購入時應分別填制教工食堂和學生食堂物資入庫單,數量、價格、質量須經食堂有關管理人員及庫房管理人員驗收、過秤簽字后按序入庫,并記入相關的庫存材料賬簿。
十三、建立食堂物資保管制度。領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資材料,必須分別填寫教工食堂和學生食堂物資出庫單。食堂物資出庫單須經領料人、庫管員和食堂管理人員簽字,并記入相關的庫存材料賬簿。
十四、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庫管員應分別對教工食堂和學生食堂進庫存貨按月清查盤點,編制“盤點表”,學期結束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表、賬賬、賬實相符。盤盈或盤虧的存貨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調整。
第四章 食堂收入和支出管理
十五、食堂的`收入主要來源為教職工伙食收入、學生伙食收入、食堂賬戶的利息收入、補卡收入等。
十六、食堂向學生、教職工收取的伙食費,實行預收制度,即:學院預收賬款,不作“伙食收入”。承包食堂每十天以售飯系統統計的商戶營業額為依據,從預收賬款中返給承包人,返款一律以銀行轉賬方式結算。自主經營食堂每月以售飯系統統計的營業額確認當月伙食收入。
十七、食堂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支出管理,提高食堂資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教工伙食支出、學生伙食支出、教工食堂管理費支出、學生食堂管理費支出。
食堂伙食支出包括:食堂采購的米、面、油、肉、蛋、奶、蔬菜、調料等各種原材料。
食堂管理費支出包括:食堂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和補貼、食堂工作人員的體檢費、健康證辦理費、各種保險費、工作服勞保等費用;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下的食堂小件物品的購置及維修費、食堂內部洗滌、消毒等衛生用品費用。
十八、食堂運行過程中的日常開支,如辦公費、差旅費、維修費等支出,經辦人、管理員簽字后,按《唐山學院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審批,向食堂出納辦理報銷手續,直接列入當月支出。
十九、食堂所有結算的票據都要合法、規范,票據反映的業務內容真實,符合經濟交往事項的實際情況。食堂采購的米、面、油及調料等結算要求有正規發票。
二十、食堂購置固定資產,應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報主管院長審批,按學院設備采購的相關規定辦理采購手續,購入后須經后勤管理處資產管理員驗收登記,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登記入賬手續,發票須有經手人和資產管理員簽字。
二十一、食堂的大型維修改造、大型餐飲設備配置和更新,空調供暖等大型配套服務設備投入和運行費用,由學院承擔。
第五章 食堂財務收支結余管理
二十二、食堂財務收支結余是指學院食堂因伙食經營而發生的當期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年末收支相抵,余額轉入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今后虧損。食堂不應以盈利為目的,必須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
二十三、食堂應每月反映財務盈虧狀況,按月編報“唐山學院食堂資產負債表”、“唐山學院食堂收支盈余表”、“唐山學院教工食堂收支盈余表”、“唐山學院學生食堂收支盈余表”、“教工食堂庫存材料盤點表”、學生食堂庫存材料盤點表”、“成本計算表”,并進行成本分析。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
第六章 附則
二十四、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二十五、本辦法由學院財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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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范食堂財務收支,嚴肅財經紀律,現就學校食堂財務管理中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學校食堂財務管理的總體要求
學校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務,必須以學生為宗旨,不得以盈利為目的.;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開設學校食堂結算戶,由學校財務室實行“統一管理,立建帳,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學校食堂物資采購與資產管理
1、食堂物資采購必須做到質優價廉,經濟實惠。
2、建立和完善物資采購內部牽制制度。學校食堂物資實行總務處定點采購,采購點由學校行政綜合比較確定。
3、建立物資采購驗收制度。食堂物資采購回來后,必須辦理過秤、驗收等入庫手續,經復核人員在采購單據簽字認可后,方可登記入賬。
4、建立物資采購報批制度。采購人員每天應根據采購的品種、數量、價格等編制“食堂采購計劃表”,經審批人員同意審批后方可采購。
5、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食堂存貨按進庫時間可分為:進廚存貨和進庫存貨。進廚存貨指購進后直接進入廚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輔料。
三、學校食堂財務收支結余及分配管理
。ㄒ唬⿲W校食堂不應以盈利為目的,必須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
。ǘ┦程脩吭掠池攧諣顩r,按月編制“學校食堂資產負債表”、“學校食堂收支明細表”,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
(三)食堂凈收益全部納入學校部門預算,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
四、財務公開
食堂財務帳目應按相關規定,每學年末由校務會對食堂帳目清查一次,清查情況在校公開欄中公示。
五、學校食堂會計檔案管理
食堂的會計檔案資料,納入學校會計檔案資料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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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1.1 為規范食堂財務管理,確保財務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食堂的所有財務活動,包括收入、支出、核算、審計等方面。
1.3 食堂財務活動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的各項規定。
二、財務管理體制
2.1 食堂應設立專門的財務部門或財務崗位,負責財務管理工作。
2.2 食堂應制定年度財務預算和財務計劃,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2.3 食堂應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體系,確保財務活動的合規性和準確性。
三、收入管理
3.1 食堂收入主要包括營業收入、補貼收入和其他收入。
3.2 營業收入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價格標準進行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價格。
3.3 補貼收入應按照國家或學校的規定進行申請和使用,確保?顚S谩
3.4 其他收入應合理確認,確保真實、合法。
四、支出管理
4.1 食堂支出應嚴格遵守預算,不得超出預算范圍。
4.2 食堂應建立嚴格的采購制度,確保食材、用品等的`質量和價格的合理性。
4.3 食堂應加強對員工的薪酬、福利等支出的管理,確保合規性和合理性。
4.4 食堂應建立健全的資產管理制度,確保資產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核算管理
5.1 食堂應按照國家相關會計準則和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5.2 食堂應建立完整的會計賬簿和財務報表,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5.3 食堂應定期對財務進行審計和檢查,確保財務活動的合規性和準確性。
六、審計與監督
6.1 食堂應定期接受內部和外部的財務審計和檢查,確保財務活動的合規性和準確性。
6.2 食堂應建立健全的財務監督機制,加強對財務活動的監督和管理。
6.3 食堂應鼓勵員工積極參與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提高財務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七、附則
7.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由食堂財務部門負責解釋和補充。
7.2 本制度的修改和廢止應由食堂管理部門審議通過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7.3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食堂管理部門所有。
員工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中小學食堂財務管理,規范中小學食堂會計核算,根據《中小學校會計制度》、教育部《關于加強食堂財務管理工作的通知》,結合我校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食堂原則上由學校自主經營管理,堅持以服務師生為宗旨,按照保本經營的原則,規范伙食費的收支行為,不得以贏利為目的。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食堂成本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范圍,保證伙食質量。
第三條 學校食堂經費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實行專賬核算,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和有效。學校法人代表為食堂管理第一責任人。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四條 食堂收入指為學校師生提供伙食服務取得的各項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學生伙食費收入、教職工伙食費收入)、補貼收入和其他收入。
凡屬非稅收入及學校其他代辦服務性項目收入均不得計入食堂收入,如房租收入、學校小賣部(商店)承包收入等。不得擅自挪用、轉移食堂收入,不得私設“小金庫”。
第五條 學生伙食費按成本確定收取標準。實行包伙的學校,伙食費標準要根據當地學生家長的承受能力和市場物價水平,經學校伙食管理小組(或伙管會)集體研究制定。伙食標準要根據食堂的盈虧情況和市場物價等因素進行適時調整。伙食費標準需提高時,應在一定范圍內舉行有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
第六條 學生伙食費統一由學校財務部門收取,并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不得使用“白條收據”。開具票據時,必須填明項目和標準。
第七條 學生伙食費按月(或周)收取,不得按學期預收取。收費后應填寫收費情況統計表,按班級匯總造冊,以便核查。
第八條 收取學生伙食費通過網上銀行。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九條 學校食堂支出成本堅持以食堂日常經營服務活動所必需的各項直接支出為核算依據,伙食費支出分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
“伙食支出”指米、面、油、葷菜類、素菜類、電費、水費、燃料、調味品類等支出。
“其他支出”指食堂工作人員人工成本支出、餐具及設施的添置、食堂的小型修繕等支出。
食堂工作人員人工成本支出指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支出、按規定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等支出。
與食堂無關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一律不得在學校伙食賬中列支。
食堂聘用工作人員的人數配備上限為:用餐在200人以內的,食堂工作人員為3人。
第十條 支出票據必須由經辦人、相關證明人、食堂責任人、分管領導、學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十一條 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根據食堂就餐人數的多少,食堂采購人員可預付一定限額的備用金,定期結報。備用金一般不得超過3000元。
第四章 食堂結余管理
第十二條 學生伙食費按實結算。實行包餐制供應的食堂,每學期以學生實際就餐天(次)數和本學期計劃就餐天(次)數的'差額為依據,向學生結算伙食費。
第十三條 加強對食堂收支情況的監控,如收支差距較大,應及時調整伙食價格或伙食品種,力求收支平衡。
第十四條 食堂結余款(含歷年的結余款)應專項用于改善學生伙食和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伙食費。不得直接或變相用于發放學校教職工獎金福利,不得用于學校招待費支出或以其他方式轉由學校用于非食堂經營服務方面的支出
第五章 物資采購及管理
第十五條 建立完善覆蓋食材采購、進庫、倉儲和出庫全環節的原材料管理制度,明確人員責任,強化食堂物資管理。
第十六條 學校食堂大宗食品(米、肉、油、面)的采購,由區教育局組織招標,集中采購,統一配送。副食品和輔料應從大型廠家或批發市場定點采購。其他物資采購應定人、定責、定崗,必須實行雙人以上、定期輪流制度。
第十七條 健全食堂物資采購索票索證、驗收制度。對采購的主要食品要索取三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和質量檢驗報告。對采購的原材料和物資由專人負責驗收,并實行雙人驗收制度,輪流上崗,定期更換。建立食品質量檔案,嚴禁采購“三無”食品和質量不合格、超過保質期等食品。
第十八條 物資保管員要建好物資管理臺賬,每天結出余額。定期對庫存物資組織盤點,如實反映盈余情況。及時登記倉儲損耗情況,并查明詳細原因,自然損耗的,損失費用應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人為損耗的,損失費用應由相關責任人全額承擔。
第六章 檢查監督
第十九條 建立食堂財務公開制度。每學期末學校應將食堂財務收支、物資采購、帶量食譜、飯菜價格等情況向學校師生和家長公開,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學校應設立校長信箱,建立信息反饋渠道,接受就餐師生、食堂工作人員對食堂管理等有關問題的投訴或舉報,并定期公布處理情況。
第二十條 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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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了加強食堂的財務管理,確保資金使用的合法、合規、高效,保障食堂日常運營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財務管理原則
1. 嚴格遵守國家財經法規及學校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確保食堂財務活動的合法性。
2. 實行預算管理,確保收支平衡,防止超支現象的發生。
3. 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確保資金的?顚S。
4. 加強成本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5. 實行財務公開制度,接受師生及學校相關部門的監督。
三、財務組織機構及職責
1. 設立食堂財務小組,由食堂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全面財務管理工作。
2. 財務小組負責編制年度預算和月度用款計劃,報學校審批后執行。
3. 財務小組負責食堂日常收支的核算和記賬工作,確保財務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
4. 財務小組負責定期向學校報告食堂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四、預算管理
1. 根據學校要求和食堂實際情況,編制年度預算和月度用款計劃。
2. 預算應涵蓋食堂運營所需的'各項費用,包括原材料采購、人員工資、水電費、維修費等。
3. 預算應經過學校審批后執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整預算。
4. 財務小組應嚴格按照預算執行,確保收支平衡,防止超支現象的發生。
五、收入管理
1. 食堂收入包括師生就餐收入、外包收入等。
2. 所有收入必須開具正式發票或收據,并及時入賬。
3. 嚴禁設立小金庫或私設賬戶,確保收入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4. 定期對收入進行核對和盤點,確保賬實相符。
六、支出管理
1. 食堂支出應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支出。
2. 支出必須有合法的憑證和審批手續,憑證應真實、完整、合法。
3. 加強對原材料采購的管理,確保采購的原材料質量合格、價格合理。
4. 嚴格控制人員工資和福利支出,確保符合學校規定。
5. 定期對支出進行核對和盤點,確保賬實相符。
七、成本核算
1. 食堂應實行成本核算制度,對各項費用進行歸集和分配。
2. 成本核算應真實反映食堂的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
3. 定期對成本進行分析和比較,找出成本控制的薄弱環節,制定改進措施。
八、財務公開與監督
1. 實行財務公開制度,定期向師生及學校相關部門公布食堂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 接受師生及學校相關部門的監督,對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及時進行整改。
3. 設立舉報電話和信箱,鼓勵師生對食堂財務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
九、附則
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制定補充規定。
2.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學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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