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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01 14:22:19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熱門)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熱門)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1

          為提高企業效率,規范內部管理,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對xxxxxxxx有限公司內部員工(含加盟商、廠商促銷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一章 勞力管理

          第一條 招 聘

          1、企業根據實際崗位及工種的需要招聘員工。

          2、企業員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于初中畢生,年齡18—28周歲,(特殊工種和引進人才不受此限)。

          3、員工須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持有效《身份證》、《健康證》、外來育齡婦女須持有《外來人口婚育證》,且無經濟、刑事犯罪記錄。

          4、員工招聘需經面試、筆試兩個環節來完成。筆試答券做為個人入職檔案備券存檔。

          第二條 上 崗

          1、員工必須經過崗位培訓后經考核合格才能正試上崗。

          2、員工試用期為壹個月,實習期為貳個月,員工入職滿三個月后給予辦理轉正手續。

          3、員工正式上崗即開始記算工齡。員工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滿半年后開始追加工齡補貼,第一個半年為每月工齡補貼貳拾元,下一個半年開始按上半年度工齡補貼的基數乘1.5倍計算。工齡補貼最高限為每月不超過捌佰元。

          第三條考勤卡、考勤管理

          員工以打卡為出勤的唯一依據,打卡由員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臨時請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樣應打卡。

          第四條 請銷假

          1、除每月班輪休以外的休假一律應請假。

          2、三天以內的假期由領班柜臺長審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現場經理審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審批。

          3、員工三天以內的病假憑區級醫院診斷證明可帶薪休假。

          4、員工入職滿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帶薪年假。

          5、無論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滿回公司均應到人事管理部門銷假。

          第五條 員工待遇:

          1、節假日享有休假的權力,若因工作需要員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國慶、春節的假日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加發三天基本工資。每月的輪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按基本工資乘1.5倍計發加班費。

          2、員工轉正后簽定《勞動合同》!秳趧雍贤泛灦ê蟀磸B門市勞動保障局的相關規定辦理社保。

          第六條 辭職、辭退

          1、員工辭職需提前十五天遞交辭職報告,經逐級審批后方可離職。

          2、公司調整機構,壓縮編制須裁減員工時,應提前十天通知被裁減的員工本人。

          3、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在社會上參與打架斗毆、酗酒鬧事或觸犯法律被政法機關傳拘、收審者一律給予開除。若員工的行為已給公司造成負面影響,已除名的員工公司保留通過法律程序追究其相關民事責任的權力。

          第七條 獎 懲

          (一) 員工有突出表現者,公司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1、對工作認真負責,遵紀守法、超額完成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表現突出者;

          2、為公司發展出謀獻策,其建議和意見為公司所采納,取得顯著成效者;

          3、為維護公司利益和壞人壞事作斗爭,使公司財物不被侵害者;

          4、舉報公司內部的瀆職行為,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二) 員工有下列行為者,公司將給予處罰:

          1、上班遲到早退每分鐘扣崗位津貼叁元。當班遲到超過三十分鐘按曠工論處。當年度累計達八小時給予除名。

          2、班中未經許可擅離工作崗位滿半小時者,當天按曠工論處。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聽手機、小靈通或向外撥打電話者每次罰款人民幣兩元。

          4、未經公司主要領導許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廠商、供貨商購買批價商品或向廠商、供貨商索要贈品、試用品等,一經查實,每次罰款人民幣伍拾元。情節嚴重者直接開除。

          5、工作人員私下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家、廠家的饋贈、錢物,一經查實概予除名。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目的

          制定本章規則的目的是為了保證職員出色地工作和為顧客提供優質的服務。職員如有違反公司的規定,將會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并受到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二條 總則

          1.管理部門有權作出決定,采用本章規定的`紀律處分措施,決定是否合理使用于各案例的具體情況和事實。

          2.如對本員工手冊中未作出規定的違紀行為進行處分時, 無論該行為嚴重性如何,都應事先征求人事部門的意見。

          3.如對員工進行紀律處分,應及時將所有的證據材料送交人事部門。作為基本原則,每項違紀行為處分都應當通知受處分的員工,并要求員工簽收,員工有權對處分提出意見。

          4.本員工手冊對違紀行為僅作原則性規定、一級違紀、二級違紀及嚴重違紀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本章所列的清單,公司所頒布的任何有關補充規章都將自動成為本商場的人事制度和實踐的一部分。

          第三條 一級違紀行為

          1.在履行職責時干私活。

          2.在公司內舉止不當,如跑動、喧嘩或罵人等。

          3.隨地棄垃圾。

          4.行為粗魯。

          5.個人儀表不整。

          6.不按工作時間表或分配的任務進行工作。

          7.上班時睡覺。

          8.隨地吐痰。

          9.對顧客或其他員工無禮。

          10.未經允許缺勤一天。

          第四條 二級違紀

          1.拒絕執行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

          2.上班時不戴姓名卡。

          3.上班時服裝不整潔。

          4.把食品帶出員工食堂。

          5.未經允許從顧客通道進入商場。

          6.未經允許,將任何商品帶出本商場,即使是過期或損壞的。

          7.故意不聽從上司的指示。

          8.上班時在禁煙區抽煙。

          9.為了自己購買而更改促銷條款或擅自改動價格。

          10.提供虛假醫療證明。

          11.未經允許移動或操作本商場的車輛、機器和設備。

          12.未經允許,連續兩天缺勤。

          第五條 嚴重違紀行為

          1.把本商場的財產私放于更-衣柜內。

          2.破壞公物,如亂涂寫現象。

          3.在其他員工打孔卡上打孔。

          4.偷竊或非法占用本商場的財產。

          5.故意破壞本商場或其他員工的財物。

          6.以促銷、更好的工作條件等為條件接受或提供任何有價值的物品。

          7.向本商場的競爭對手或其他任何機構泄露保密信息;

          8.未經允許在計算機上改動商品價格。

          9.在公共區域吃任何物品。

          10.未經允許連續缺勤三天。

          第六條 口頭警告

          員工如犯有一級違紀行為一次,將受到口頭警告一次,并要求其簽收。

          第七條 書面警告

          1.員工如在一年之內三次有一級警告,則將受到書面警告。

          2.員工如犯有二級違紀行為一次,也將受到書面警告。

          第八條 最后警告

          如員工在一年之內已受到兩次書面警告,又犯有一次違紀行為三次或犯有二級違紀行為一次,該員工將受到最后書面警告。

          第九條 30日辭退

          如員工在收到最后警告后,再犯有違紀行為,那么該員工將于30日后被辭退,本公司不支付任何賠償金。

          第十條 立即辭退

          如員工的違紀行為無正當理由,公司將立即辭退員工,且不支付任何賠償金。

          第十一條 意見程序

          1.員工對工作不滿意或對上級所作出的決定不滿意,可向上級提出意見,但不得以此為理由停止工作;

          2.員工首先應將其意見告知其直接上司。

          3.如員工對其上級的答復仍不滿意,可向部門主管提出,并抄送人事部門。如果覺得反映意見無效,可直接提交意見至人事部門,人事部經理協調處理解決。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3

          1、維護和傳播超市和促銷人員所代表廠商的公司形象;

          2、嚴格按規定作息時間出勤,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3、隨時保持得體的儀容儀表,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語,按要求佩戴工牌和著裝;

          4、員工進出超市所帶個人物品應按規定統一寄放在規定的地方,不準帶入賣場內;

          5、服從主管人員的`指示或命令;

          6、嚴格遵守安全規則;

          7、禮貌的對待客戶和同事,不得怠慢顧客,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不打罵同事;

          8、不得在上班時間打磕睡、打堆聊天,不在工作時間喝酒,不在上班時間內串崗、戲鬧、干私活、打私人電話;

          9、不聚眾賭博,不打架斗毆,不吸毒,不做任何違法亂紀的事;

          10、嚴格遵守輪班、換班制度,工作時間不擅離工作崗位;

          12、不陽奉陰違,不消極怠工;

          13、不營私舞弊,不利用職務之便圖小便宜;

          14、不隨意拿取賣場內任何商品和贈品;

          15、珍惜、愛護公司的財產,不得以各種方式私自使用、占有和侵吞公司財產;

          16、誠實可靠,不欺上瞞下,不弄虛作假,敢于對不良行為進行檢舉和批評;

          17、團結協作,凡事多溝通,不拉結派,不勾心斗角,不搞小團隊;

          18、保守公司秘密,不泄露公司任何商業秘密;

          19、工作認真負責,積極向顧客推銷產品,保證顧客的滿意;

          20、不破壞、竊取、毀棄、隱匿公司設施和文件;

          21、不偽造、涂改公司的報告、記錄。

          4、小超市員工行為管理規章制度

          1、上班時間以班表為準,違者按考勤制度處罰

          2、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同意,擅自離崗、串崗,扣10元/次;

          3、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同意,擅自調班,扣10元/次;以上三點店鋪管理人員有違著雙倍處罰;

          4、所有店鋪每班次必須提前15分鐘到鋪休整,保證工作狀態;

          5、上下班必須本人打卡,代人打卡者每次罰50元,當事人每次罰100元,并以雙方當事人曠工一天計算;

          6、充電時間不得超過45分鐘,違者扣5元/次;

          7、除筏作需要,入倉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違者扣5元/次;

          8、同事突然生病需請假必須要有醫生證明或藥房購物小票(標準時間),沒有相關內容作曠工處理,并扣50元/次;

          9、正式員工上班嚴禁穿著其它競爭品牌的服裝,鞋子。違者20元一次。試用期員工店鋪要拿我們的衣服給實習員穿,在達到要求后第一時間申請工衣、工鞋。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4

          一、食品采購及庫房管理

          1、嚴格實行采購、保管、加工、出售環節管理,落實采購、保管、出售管理制度。成立采購組(兩名教師代表)負責采購。若因人員變更應及時調整,不得隨意代購代管。

          2、不采購腐爛、劣質、變質、超保質期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等不符合衛生要求和規定的食品。對于國家明確規定的五類食品要嚴格堅持QS標志。

          3、采購食品應到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并向供貨方索取三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和檢驗報告及發票。

          4、采購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必須有說明書和標簽,說明書和標簽上的內容,必須符合《食品衛生法》的.相關規定。

          5、食品的包裝容器要符合衛生要求,運輸車輛要保持清潔,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混運。

          6、庫房管理員對采購回的食品及原料要嚴格驗收分類入庫,隔地存放,嚴禁不合格產品進入庫房。同時填寫詳細的入庫清單并與采購人員辦理接交手續。

          7、庫房管理員要按照“先進先出法”發貨,隨時檢查庫存食品的變質情況,凡有腐爛、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要及時銷毀,不得發送出庫,作好登記。

          8、發貨時要填寫詳細的出庫清單,并由領貨人在清單上簽字。

          二、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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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小超市工作人員列出采購貨物的品種、數量。采購組到指定商家選貨,再由商家送貨到小超市,采購組、售貨員負責當面清點,驗收入市,并在送貨清單上簽名。

          (二)超市經營程序:

          1、學校在開學初就列出超市出售貨物的品種和銷售價格,并在超市張貼公布。

          2、每次進貨后,超市工作人員負責清理、接受貨物、

          填寫進貨單,作好登記。超市每個月進行一次盤點,以便掌握收支情況。

          3、超市的報損按銷售額的千分之二執行。

          (三)超市報銷程序:

          小超市產生的每張票據必須有經銷商加蓋的業務章,至少兩名驗收人的簽名,最后校長簽字,會計處報賬。

         。ㄋ模┒ㄆ诒P點:

          1、每月進行一次盤點。盤點人員由分管主任、后勤服務中心出納、庫管員、當周采購組組成。

          2、次周公布當月收支狀況。

          三、學校管理與監督

          1、學校配備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消除學生食堂易誘發事端的各種不安定因素和隱患。

          2、學校超市應堅持公益性的后勤原則,出售的食品要做到價量相符、價料相符、價格合理。

          3、學校超市虛心誠懇地接受廣大師生的監督,對師生的合理化批評和建議及時采納和改進。

          一、超市必須持《食品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

          二、經營的食品必須索證。

          三、食品陳列與銷售符合衛生要求,離墻、離地。

          四、不得經營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限的食品)。

          五、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六、定型包裝食品不得拆散銷售。

          七、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安全。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5

          1、上班時間以班表為準,違者按考勤制度處罰

          2、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同意,擅自離崗、串崗,扣10元/次;

          3、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同意,擅自調班,扣10元/次;以上三點店鋪管理人員有違著雙倍處罰;

          4、所有店鋪每班次必須提前15分鐘到鋪休整,保證工作狀態;

          5、上下班必須本人打卡,代人打卡者每次罰50元,當事人每次罰100元,并以雙方當事人曠工一天計算;

          6、充電時間不得超過45分鐘,違者扣5元/次;

          7、除筏作需要,入倉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違者扣5元/次;

          8、同事突然生病需請假必須要有醫生證明或藥房購物小票(標準時間),沒有相關內容作曠工處理,并扣50元/次;

          9、正式員工上班嚴禁穿著其它競爭品牌的服裝,鞋子。違者20元一次。試用期員工店鋪要拿我們的衣服給實習員穿,在達到要求后第一時間申請工衣、工鞋。

          5、超市員工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范圍

          1.本手冊將指導全體員工的一切工作及與工作有關的事項。

          2.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手冊內容。

          第二條目的

          本手冊旨在于通過良好的工作秩序及員工關系,確保超市經營宗旨的實現。

          第三條生效與解釋

          本手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總經理負責解釋。

          第四條補充與修訂

          本手冊實施后,超市有權根據情況變化作必要的修改或補充,一旦作出修訂,以新修訂的條款為準,超市會盡快告知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行為規范

          第一條職業操守

          一、員工守則

          請您遵守超市的一切規章制度,維護超市秩序、信譽及形象,扮演好自己的職業角色,爭取成為合格的職業員工。

          1、超市希望全體員工能忠勤職守、有責任感、團結同志、和睦相處,能與超市同舟共濟,與同事協同合作,并具有奉獻和敬業精神。

          2、請您不泄露超市機密,不接受賂,不結黨營私。切勿利用職權或職務之便,在本超市之外從事不利用超市名義的其他活動。

          3、希望您服從領導安排,聽從指揮。領導在其職權范圍指派任務或履行職責,每一位員工均有服從或積極配合的義務,不敷衍塞責、陽奉陰為。如您對自己的職務或工作職責有不清楚或不滿意的地方,可想上一級主管映。對于上級的指示,應全力以赴,認真執行,不得推諉違抗。除特殊情況外,嚴禁越級請示。

          二、行為準則及日常工作

          超市要求每個員工的行為準則是:一切以顧客利益、超市信譽為第一需要。

          1、按作息時間要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上、班時間不得購物,所有員工在考勤之后不得私自走出店門。

          2、講究商業道德,保守商業秘密是每個員工應盡的義務和職責。員工服務時應做到主動、熱情、耐心、周到,文明用語、禮貌待客、熱情方、笑臉相迎,嚴禁與顧客爭吵、斗毆。

          3、員工上班必須統一著工作服,佩帶上崗證,挺胸站立,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利于工作的話不講,不利于工作的事不做,嚴禁嘻笑打鬧、串崗聊天、吃零食、看書報、哼歌曲、、干私活、與熟人長談。

          4、員工上班時,主動打掃店堂內、外衛生。員工進店堂手提袋、包或不穿衣物必須寄存,5、員工有事,必須辦理好請假手續,回崗上班辦理銷假手續。

          6、員工在店內撿到物品或現金應主動交還失主或上交超市,不得占為已有,嚴禁監守自盜,未經批準不得擅自使用或未付款就帶走超市里的物品,不準利用職務之便拉私人關系損害超市利益或謀取私利

          7、上班時接待私人來、與親人長談或接打電話要限時5分鐘以內,如遇特殊情況需報領導批準。

          8、員工一經錄用,需工作滿12個月后方可辭職,未滿12個月者不予退還押金及發放工資及獎金。

          9、簽定合同的員工,必須繳納合同押金,并與甲方一起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員工如果要辭職務必要提前15天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職。如有一方違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

          10、工資、獎金各自保密,不得查詢或議論他人的待遇。

          第三章超市作息制度

          第一條工作制度

          1、按作息時間要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2、上班時間不得辦理私事,不得擅自外出,應堅守崗位,不串崗聊天,禁止從事一切娛樂活動(如玩手機或讀書、看報等)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因特殊原因外出或離崗,必須請假得到批準后方可離開。

          3、接待顧客要文明方,禮貌得體,不說粗話,講文明用語,如:您好、請稍等、您需要什么、請跟我來、請您走這邊、請慢走、歡迎您再來!

          4、所有貨物上架應做到擺放美觀、整潔、迅速,及時打掃衛生,地面無雜物。

          第二條遇有下列違制度的`情形,予以罰款:

         。1)遲到10分鐘以內,罰2元/次。

         。2)遲到20分鐘以內,罰5元/次。

          (3)遲到1小時以內,扣除當天工資。

         。4)無故曠工1次,扣除3天工資。

         。5)早退視同遲到。上班時間無故不在崗、串崗聊天,罰5元/次。

         。6)從事娛樂活動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罰5元/次。

         。7)不請假擅自離崗外出,罰10元/次。

         。8)不及時打掃衛生或整理好所負責貨架,罰5元/次。

         。9)頂撞顧客、說話粗魯、對顧客的提問不予理睬、有顧客來不主動相迎、不主動介紹商品等行為,罰510元/次。

         。10)值班人員不及時打掃公共衛生,罰5元/次。不認真履行值班員督查職責,罰5元/次。

          (11)嚴禁在店內吃零食(包括自己帶來的),發現一次罰50元。

          第三條請銷假制度

          1、所有員工外出離崗必須當面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開。遇到特殊情況不能當面請假的,必須及時電話連系,得到許可后方可當作準假,否則視同曠工。周末和節假日不得請假。滿假后,必須及時到崗銷假,否則視為曠工。

          2、請假天數每月不超過2天,超過規定天數的,按請假天數計算扣發基本工資。

          以上制度堅決兌現到位,對遵守紀律、工作表現出色的員工予以表揚,并兌現獎金!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6

          為了完善商場員工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經濟效益,保證商場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促進商場的繁榮發展,特此制定如下制度:

          1.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需要請假、調班、調休或離開崗

          位時,必須經過店長或督導批準同意。(請假時間達3天者需督導批準方可。)否則,將以早退或曠工論處。

          2.上班前應換好工作服并檢查個人儀容,衣著是否整齊規范,工作證有否佩戴,長發必須扎起,不準染異色發,上班不準穿短裙、短褲、拖鞋。

          3.員工下班后不得穿工服或戴工牌進入商場。員工必須保管好各自的工牌,工

          卡、飯卡、如若丟失,按商場有關制度交納相關補辦費用。

          4.上班時間,員工不行做與本工作無關節事,更不許說臟話,靠商品、貨架、

          大聲喧嘩、吃零食等其它有損商場形象的行為。

          5.員工購物必須是當班員工幫忙買單并小票確認簽名。

          6.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

          7.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熱情耐心地接待每位顧客。優質服務,提高工作質量,

          增強凝聚力,提高銷售營業額。

          8.嚴禁將背包、行李及各種包裝袋帶入商場,貴重物品須自行保管好。員工的

          水杯統一放在指定的位置。

          9.員工用品必須貼有商場相關標記簽字樣方可帶入賣場,未經允許不得隨便將商品帶出商場。

          10.嚴禁在商場內拉幫結派、打架斗毆、取笑顧客及其它損害他人的.行為。

          11.嚴禁在商場及倉庫內吸煙、亂丟煙頭、火種等。

          12.員工要認真配合保安人員共同防盜、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強防范意識。

          13.不準任何人私自挪用商場的商品(物品),否則將作盜竊論處。

          14.員工有權利和義務對,人竊取及其他有損商場利益的行為進行舉報,商場將

          對該員工身份進行保密,并給予相應獎勵。

          15.商場各部門員工,都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統一安排,如對管理人員的管理方

          法執有不同意見者,可以書面形式向督導或公司反映。

          16.員工上班時間有事外出者,必須經店長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17.聘用的員工必須按本商場的《招聘制度》辦理好一切入職手續,再由商場人

          事部組織上崗前培訓。主要培訓員工的紀律性、組織性及其吃苦耐勞精神;了解商場的有關制度;商品基本知識、禮儀道德、服務規范等,培訓時理論與實際相結合。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7

          一、店內員工管理規定

          1、所有員工上下班必須走員工通道,簽到、打卡需接受防損員的監督與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員工將給予“口頭指導”以上處罰。

          2、店內員工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店,不得外出吸煙及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有特殊情況需有部門經理以上級人員簽發的出店條,交至員工通道防損員處,一經發現,視為不誠實行為,直接解聘。

          3、任何員工不得聚眾聊天,嬉笑打鬧,需要休息應在指定地點休息要到飲水間,對違反規定的將給予“口頭指導”以上的處分。

          4、任何員工上班不得帶包入場,自己的私人用品必須帶入場內的須到防損部貼自用品標簽,對沒有貼自用品標簽的物品,防損部有權扣留。

          5、店內員工應注重儀表,著店內統一工裝,特別注意工服上衣下擺要放入褲內,對違反規定的`員工將給予“錯誤提示單”以上的處罰。

          6、店內員工上班時間不得隨意購物,下班需從顧客入口進店購物,否則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罰。

          二、后區管理規定

          1、員工及供應商無工牌或訪客卡,不得進入后區,來訪客人必須走員工通道,并做來訪人員登記,辦牌入內。

          2、任何員工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后區及庫房,一經發現,給予口頭指導以上的處罰。

          3、供應商不得攜包進入后區,如遇特殊情況,供應商有義務將其包提供給防損檢查。

          4、超市員工沒事不得在后區逗留,違者給予口頭指導。

          5、員工及促銷員不得單獨進入后區倉庫、冷庫。

          6、員工不得在后區喧嘩、打鬧、看書、看報、吸煙、一經發現,將視情況給予錯誤提示單以上處罰。

          7、任何員工不得從收貨部出入,一經發現,將給予“書面指導”以上處分。

          8、任何供應商不得私自進入倉庫,一經發現,追究庫管員的相應責任。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8

          目的:為了提高公司人員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范圍:全體員工

          權責:人力資源部

          一、工作時間安排

          1、公司實行10.5小時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滿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采用輪休制。

          2、由人事部負責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據

          1、本公司考勤依據為:指紋打卡、請假條時間,加班證明單來進行人員的薪資結算工作。

          2、員工應遵守工卡管理規定以及假期管理規定。

          三、打卡時間

          1、公司全體人員必須按照公司所規定各級別工作時間及排班表進行打卡。

          2、因出差無法按時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門主管和人事部進行簽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檔備總經辦查核。

          四、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或部門要求集合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均視為曠工。

          五、本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打卡。

          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店長以及總經理核準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請書并經主管,總經辦核準者。

          3、因事請假經核準者(請假時間以獲批下班打卡開始)。

          4、臨時事由,無法打卡者,事后說明理由,由主管證實,人事部可給其補簽卡。

          六、正常打卡人員:

          1、按照上下班出入時間進行打卡,嚴守秩序,不可插隊。

          2、應于規定時間前打卡,打卡后不得隨意進出商場,不得外出。

          3、下班者應在下班時間超過后,方可打卡外出,時間未到不得在打卡處等待。

          4、業務務人員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

          5、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未辦理請假手續在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的,經發現者按曠工處理。

          7、上下班時間,由防損部防損員監督打卡情況,如遇打卡機故障應及時通知辦公室并記錄當時人員考勤情況。

          七、須遵照公司規定的時間打卡上、下班。

          上、下班必須按規定時間打卡,不打卡者視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視為未加班,規定如下:

          1、遲到、早退1至10分鐘罰款10元,10至30分鐘罰款30元,超過半小時不足四小時的扣除1天工資,超過四小時的扣除二天工資處理。

          當月發生早退和遲到無當月全勤獎。

          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當月各種獎勵的評選資格。

          2、無故不上班,視作曠工,曠工半天扣發全月獎金和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將扣發全月獎金和三天基本工資。

          累計曠工三天將按自動離職處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當天工資,如卡鐘壞而導致打不到卡由部門主管簽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長簽名,如沒有出示相關證明的.當曠工處理,4、特殊情況漏打卡,需要及時向主管說明并進行補簽,否則視曠工處理。

          但每個月不能超過3次,否則扣除全勤獎。

          八、全勤獎

          每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記錄,且按規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獎。

          九、指紋損壞要及時到人事部更換,遺失由部門開具證明到人事部補辦。

          十、加班

          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按時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不提倡延時或加班。

          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書經店長批準后交人事部,以備查核。

          2、員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而需計發加班工資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報,報店長或人事經理審批后交人事部核查備案,人事部按規定將員工加班準確計入《考勤統計表》后交財務部計發加班工資。

          3、凡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合理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而超時工作的不計加班(不包括盤點此類)。

          十一、其它相關規定參考《員工手冊》及相關制度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9

          一、為什么考勤

          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等待遇的重要依據,各級領導及員工都必須給予重視本超市考勤管理由店長統一考核。

          二、事假

          1、遇事必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應事先請假,遇特殊情況可用電話方式請假,假后必須補寫假條。

          2、職工請假期限3天由店長審批,4天以上(含4天) 由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三、病假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受傷不能上班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超過2天必須出具正規醫院病歷證明,病假期間不發工資。

          四、考勤人員范圍

          凡在超市上班者,以及由本超市發放工資、獎金的.所有人員實行考勤(總經理、店長、采購人員免于考勤)

          五、簽卡

          1、上下班必須簽卡,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2、凡無假條又未簽卡的,工作日均計為曠工。

          3、所有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簽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簽卡,違反此條規定者,扣除雙方當事人當日工資。

          六、遲到、早退、曠工

          1、上班時間開始后3分鐘至15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15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15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30分鐘按曠工一天論處。

          2、上班時間離崗15分鐘以上未說明去向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簽卡后一律不得外出辦理私事,外出必須要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4、員工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5、員工無故曠工一天者,扣發3天工資;每月累計曠工達3天者予以除名。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10

          1、負責賣場商品的美觀陳列。

          2、負責賣場所轄區域的衛生清潔,引導顧客遵守賣場公共秩序。

          3、負責賣場商品的物價標識維護和更換。

          4、負責對賣場商品的品質檢查,控制商品在保質內。在保質期超出后1/3的商品要以書面形式上報給賣場經理,再由賣場經理以同樣的`方式報告給采購及時作出處理;

          5、負責所管轄柜組內商品的訂貨、退貨、換貨工作,保修工作

          6、負責對柜組內商品中不合格品、報損商品、殘次品的書面形式的登記。

          7、熟悉相關產品知識,提供顧客產品咨詢和相關服務。

          8、負責貨架排面整理,要貨、補貨、防損控制等工作。

          9、配合公司定期與不定期的盤點工作。

          10、絕對服從公司領導安排。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11

          為保持超市員工工作積極性和自覺性,貫徹企業精神和經營宗旨,保證超市目標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后。

          一、 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超市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超市設立如下激勵項目:

          1、 最佳團隊獎:每年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部門內及與其他部門間的協作溝通等指標進行考核,全面達標的團隊,獲得最佳團隊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0元

          2、 優秀管理者獎:根據超市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審核標準,參考績效考核成果,年終評出優秀管理者,予以獎勵。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0 元

          3、 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積累,當年出勤情況較好,全優完成各項指標,無糾紛,無事故,無投訴,貢獻突出者,由部門經理推薦至行政部,經總經理審批后授予優秀員工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50元。

          4、 舉報獎:超市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超市內部嚴重失職、貪腐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超市總經理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10-500元。

          5、 特殊貢獻獎:為保衛超市財產、人身安全、忠于職守者;開發新項目有詳細實施方案,且實施后獲得顯著效益者;為超市解決排除社會上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總經理授予特殊貢獻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一定數量的獎金50-1000元。

          二: 其他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超市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獎勵方式:月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元

          2.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獎勵方式:年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50元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200元

          4.積極向超市提出合理化建議,為超市采納;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500元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50元

          6.維護超市利益,為超市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0-500元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元

          8.節約資源,節儉費用,為超市降低明顯損耗;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20元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20元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中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20元

          11.其他對超市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員工有上述表現符合《晉升制度》規定的,給予晉升提級。

          三: 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部門主管,店長助理審核;

          3:總經理提名

          四、 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超市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實行懲罰積分與罰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時罰款1元的辦法,積分以半年為一個期限,半年期限尚未達到50分者,可以撤銷其積分底數,半年中積分滿50分或超過50分者,均以處名論處。半年積分超過100分予以辭退。

          1、 對下列違紀行為一次扣5分及相應罰款5元: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超市形象者 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上班時間串崗、扎堆聊天者 在超市或客戶面前大聲喧嘩或指手畫腳者 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者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書刊者 上班時間未經允許從事娛樂活動者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辦公用品碼放凌亂者 接聽電話不規范或傳達文件不到位者在超市內就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地面衛生貨架衛生經多次檢查仍不干凈者

          2、 對違反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扣10分及相應罰款10元 未經領導批準中止工作,擅離崗位者 工作時間干私事,睡覺者利用超市設備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者 發現有損超市利益的言行,不上報或不及時制止者對非本職工作但有利益于超市的工作不予協助者 不服從主管領導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對客戶、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團隊及同事團結者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投訴者

          3、 對下列行為一次扣20分即相應罰款20元 對各級反饋的情況,經查屬實拒不簽字承認者 在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超市組織的娛樂性質的集體活動除外) 上班時間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禮物者。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因過失泄漏超市機密者 違反規定私自動用超市辦公設備及車輛者 知情不舉,隱瞞他人嚴重違紀行為者

          4、 對下列行為一次扣罰50-500分,并予以辭退處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經濟損失。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后果者蓄意破壞超市財物者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故意泄漏超市機密者 因嚴重失職給超市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有盜竊、貪腐行為或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者 散布對超市不利言論,或從事損害超市形象、利益之行為者

          5、 受懲罰的員工可根據其表現,經研究給以留職察看處分者

          6、 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超市損失員工損壞超市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非故意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 員工丟失超市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其它造成超市損失者,視情節予以賠償

          7、 懲罰的實施 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部門經理對上述過失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紀情況做出處理決定,經行政部核查后予以處罰; 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同時對受處罰員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受罰員工相同罰分,凡主管和部門經理對違紀員工包庇、開脫的,處以受罰員工兩倍的罰分;

          8、 違紀罰款的繳納:對于員工違紀的處罰,部門經理應督促員工按照處罰額及規定的時限上繳 部;罰款必須在罰單下達后2日內繳納,逾期未交將加倍處罰; 對拒不繳納罰款的人員將予以辭退處理;

          9、 員工申訴 認為超市處罰不當或有過失之員工,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準備相應的申訴材料向總經理提起申訴,在總經理接受申訴期間,員工可以暫緩履行處罰。

          五:員工考勤制度

          1、 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每日6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無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須有部門領導批準簽字,把備忘錄交考勤員處;

          2、 違反上述規定,每次罰款10元,違紀三次以上除罰款外,給予書面警告并記入個人考核檔案;

          3、 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遲到5分鐘扣2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10次扣半個月基本工資,15次停發當月工資,20次以上(包括20次)降工資一級。遲到早退半小作曠工半天處理;

          4、 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不登記,作曠工處理。曠工2倍扣除當月工資。連續曠工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30天者,超市予以辭退;

          5、 凡遇特殊重大自然災害,未在規定上下班的時間內到達,不予罰款,災害解除員工必須照常上班;

          6、 員工請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須到人事部領取統一請假條,正確填寫,報有關領導簽字后,送人事部處備案。具體程序如下:

          01:請假20分鐘-60分鐘由部門主管批準后交與部門經理

          02:請假半天或一天時間,由部門經理批準后交予總經理

          03:員工請假不能在周六周末,以及國家法定假日內。

          04. 員工在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事假超過三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終福利、獎勵待遇;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12

          進和保持超市員工工作積極性和自覺性,貫徹企業精神和經營宗旨,保證超市目標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后。

          一、 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超市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超市設立如下激勵項目:

          1、 最佳團隊獎:每年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部門內及與其他部門間的協作溝通等指標進行考核,全面達標的團隊,獲得最佳團隊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0元

          2、 優秀管理者獎:根據超市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審核標準,參考績效考核成果,年終評出優秀管理者,予以獎勵。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0 元

          3、 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積累,當年出勤情況較好,全優完成各項指標,無糾紛,無事故,無投訴,貢獻突出者,由部門經理推薦至行政部,經總經理審批后授予優秀員工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50元。

          4、 舉報獎:超市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超市內部嚴重失職、貪腐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超市總經理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10-500元。

          5、 特殊貢獻獎:為保衛超市財產、人身安全、忠于職守者;開發新項目有詳細實施方案,且實施后獲得顯著效益者;為超市解決排除社會上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總經理授予特殊貢獻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一定數量的獎金50-1000元。

          二: 其他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超市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獎勵方式:月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元

          2.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獎勵方式:年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50元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200元

          4.積極向超市提出合理化建議,為超市采納;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500元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50元

          6.維護超市利益,為超市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0-500元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元

          8.節約資源,節儉費用,為超市降低明顯損耗;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20元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20元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中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20元

          11.其他對超市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員工有上述表現符合《晉升制度》規定的,給予晉升提級。

          三: 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部門主管,店長助理審核;

          3:總經理提名

          四、 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超市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實行懲罰積分與罰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時罰款1元的辦法,積分以半年為一個期限,半年期限尚未達到50分者,可以撤銷其積分底數,半年中積分滿50分或超過50分者,均以處名論處。半年積分超過100分予以辭退。

          1、 對下列違紀行為一次扣5分及相應罰款5元: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超市形象者 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上班時間串崗、扎堆聊天者 在超市或客戶面前大聲喧嘩或指手畫腳者 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者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書刊者上班時間未經允許從事娛樂活動者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辦公用品碼放凌亂者 接聽電話不規范或傳達文件不到位者在超市內就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地面衛生貨架衛生經多次檢查仍不干凈者

          2、 對違反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扣10分及相應罰款10元 未經領導批準中止工作,擅離崗位者 工作時間干私事,睡覺者利用超市設備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者 發現有損超市利益的言行,不上報或不及時制止者對非本職工作但有利益于超市的工作不予協助者 不服從主管領導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對客戶、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團隊及同事團結者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投訴者

          3、 對下列行為一次扣20分即相應罰款20元 對各級反饋的情況,經查屬實拒不簽字承認者 在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超市組織的娛樂性質的集體活動除外) 上班時間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禮物者。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因過失泄漏超市機密者 違反規定私自動用超市辦公設備及車輛者知情不舉,隱瞞他人嚴重違紀行為者

          4、 對下列行為一次扣罰50-500分,并予以辭退處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經濟損失。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傷亡者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后果者蓄意破壞超市財物者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故意泄漏超市機密者因嚴重失職給超市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有盜竊、貪腐行為或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者 散布對超市不利言論,或從事損害超市形象、利益之行為者

          5、 受懲罰的.員工可根據其表現,經研究給以留職察看處分者

          6、 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超市損失員工損壞超市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非故意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 員工丟失超市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其它造成超市損失者,視情節予以賠償

          7、 懲罰的實施 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部門經理對上述過失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紀情況做出處理決定,經行政部核查后予以處罰; 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同時對受處罰員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受罰員工相同罰分,凡主管和部門經理對違紀員工包庇、開脫的,處以受罰員工兩倍的罰分;

          8、 違紀罰款的繳納:對于員工違紀的處罰,部門經理應督促員工按照處罰額及規定的時限上繳 部;罰款必須在罰單下達后2日內繳納,逾期未交將加倍處罰; 對拒不繳納罰款的人員將予以辭退處理;

          9、 員工申訴認為超市處罰不當或有過失之員工,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準備相應的申訴材料向總經理提起申訴,在總經理接受申訴期間,員工可以暫緩履行處罰。

          五:員工考勤制度

          1、 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每日6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無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須有部門領導批準簽字,把備忘錄交考勤員處;

          2、 違反上述規定,每次罰款10元,違紀三次以上除罰款外,給予書面警告并記入個人考核檔案;

          3、 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遲到5分鐘扣2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10次扣半個月基本工資,15次停發當月工資,20次以上(包括20次)降工資一級。遲到早退半小作曠工半天處理;

          4、 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不登記,作曠工處理。曠工2倍扣除當月工資。連續曠工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30天者,超市予以辭退;

          5、 凡遇特殊重大自然災害,未在規定上下班的時間內到達,不予罰款,災害解除員工必須照常上班;

          6、 員工請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須到人事部領取統一請假條,正確填寫,報有關領導簽字后,送人事部處備案。具體程序如下:

          01:請假20分鐘-60分鐘由部門主管批準后交與部門經理

          02:請假半天或一天時間,由部門經理批準后交予總經理

          03:員工請假不能在周六周末,以及國家法定假日內。

          04. 員工在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事假超過三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終福利、獎勵待遇;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13

          1、嚴格執行門店服規范,做到儀容瑞正,儀表整潔,禮貌待客,誠實服務,嚴格遵守門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上級領導的安排。

          2、熟識店內商品和商品包裝上應有的標志及自已責任區內商品的基本知識,包括商品的名稱、規格、用途、保質期限、消費使用方法和日常銷量等。

          3、了解相關商業法規,熟識賣場內的作業規范。

          4、掌握商品標價知識,正確打貼價格標簽。

          5、注意查看商品有效期限正確維護商品,防止過期、變質、破損商品上架銷售。

          6、洞察顧客進場習慣和購買重心,了解商場的整體布局和商品陳列的基本方法和原則,并隨時對責任區域內的陳列商品進行整理。

          7、隨時掌握商品銷售的動態,及時按規范作要求完成取貨和補貨上架作為并及時提出補貨建議。

          8、要有強烈的責任心,注意商品安全,努力防止商品損壞和失竊。

          9、了解賣場內主要設備的性能、使用要求與維護知識,能夠排除一些小的故障。

          10、負責賣場、商品、貨架、通道的衛生,保證門店的清潔度。

          11、負責賣場內的顧客接待、導購。

          (2)作業要求

          1、理貨時要將不同的商品歸回原位保持衛生化陳列。

          2、進行加貨作業時要做到先進先出原則,發現臨近保質期的商品要立即告知上級領導,采取措施。發現過期變質破損的商品要立即下貨架。并報備上級領導作相應處理。

          3、理貨時要檢查標價牌與實物是否一一對應,嚴格按照理貨作業程序進行。

          4、對責任范圍內的貨架商品要認真管理做好防竊、防損。

          5、營業員在理貨過程中由于人為原因造成的商品破損,由個人承擔并且馬上買單。

          6、對顧客要做到熱情服務,見到顧客要點頭,微笑打招呼。

          7、對顧客的問題不能解決,需及時移交給其他同事或告知當班領導,并對相關問題做好記錄。

          8、推薦商品時,要尊重顧客意愿,不能誤導顧客更不能死纏爛打。

          3.5商品管理規范

          (1)商品收貨

          1、點清商品數量規格是否與貨單一致。

          2、商品包裝外觀是否完整(標簽、日期、廠家)

          3、保質期限是否合符行業要求。

          4、弄清供應商名稱,門店內是否有該供應商以前的退貨。

          5、收貨人簽字并標注收貨日期。

          6、如有短貨由送貨人在單上劃掉并簽名確認方可生效,不可私自在單上涂改。

          7、如有退貨須填寫返廠單,由供貨商簽名確認。

          (2)商品品質

          1、無假冒偽劣商品。

          2、無過期變質破損商品

          3、沒有“三無”商品(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商標)。以上若有,相關責任人則受相關處罰。

          (3)商品陳列

          1、按單品為存要求,暢銷商品豐富。

          2、利用有效貨架空間,商品整齊有序。

          3、醒目,讓顧客愉悅,有吸引力。

          4干凈無積塵,外包裝或外形完整。

          5、易放易拿,標答對應,陳列整齊完整。

          6堆頭顯眼、有量感、POP廣告牌醒目干凈。

          (4)促銷商品

          1、促銷價格嚴格按照活動要求。

          2、特價牌有顯特價提示、活動時間。

          3、簡報派發,告之顧客活動內容,打動顧客。

          4、促銷按要求發放,不得出售或挪用。

          (5)庫存

          1、目標庫存量及單類商品適量。

          2,商品保持期不可超過限期的2/3。

          3、商品過期、積壓或商品嚴重缺貨,責任人將受到相關處罰。

          (6)商品信息

          1、定期對商圈的`了解(競爭對手的動態以及目標顧客的消費變化),并提交書面報告。

          2、定期對業態的了解(本行業的發展變化以及流行商品的變化),并提交書面報告。

          (7)商品的報損

          1、失去商品價值和意義的商品(過期、變質、陳舊、破損等)一定要報損。

          2、食品類的商品報損由店長簽名后方可有防損進行處理。

          3、商品報損超出額定范圍應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3.6收銀員操作規范

          (1)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門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安排,正確迅速結賬,做好對顧客的收銀服務工作。

          2、保證收銀機的清潔衛生及正常使用,學會日常的維護及簡單的故障排除。

          (2)作業要求

          1、收銀員不得私自查看門店錄像資料或電腦中查看當班的銷售金額。

          2、準確正確識別紙幣,收銀機操作訓練。

          3、收銀員不得私自將當日銷售貨款移作他用,收銀員每天交班前或營業結束后必須清除掛帳單,交班后立即將銷售款上交財務。

          4、收銀員“三聲”服務,唱收唱付,使用禮貌用語,如“您好”歡迎光臨共多少錢收您多少找您多少等,親自提醒點清余款,若有少許顧客換商品交有服務臺處理。

          5、謹防高檔貴重商品被調包,若有大單購物或顧客高峰,加多營業員協助裝袋,并加強賣場看管。

          6、在上崗期間,收銀員不得擅自離開收銀臺。

          7、收銀員不得漏收商品款項。

          8、如收銀員對帳時短款,由收銀員寫出原因,對短部分進行賠償,如收銀員對帳時多款超過千分之五,要對其進行相應處罰。如收銀員經常出現長短款現象,輕者調換工作崗位,重者予以辭退。

          9、收銀員每天交班前或營業結束后,必須清除掛賬單。收銀員上崗時不允許在收銀區域存放私人物品及現金,如發現作偷盜論處。

          10.任何收銀員不能私自外出換零錢。

          3.7安全操作規章

          (1)消防安全

          1、門店消防設施必須齊全。

          2、買場內平時應保持疏散通道的暢通,不準堆放任何物品于疏散通道上。

          3、用電須遵守相關安全規定,不可用大功率電器。

          4、正確規范使用生活工作中的工具、用具、掌握水、電、氣的使用常識。

          5、應急燈必須可以正常使用。

          (2)門店安全

          1、貨架頂部不可放置較重的商品或物品。

          2、商品、貨架的擺放必須嚴格規定,附合要求。

          4、如果發現任何可疑人員,應密切注意,如有情況立即向公安機關匯報。

          5、要嚴格遵守商品管理規范。

          4.出勤及考勤管理:

          4.1工作時間:

          1、本公司因業務需求,得依勞動法有關規定調整休息日、上班時間工作班次及加班,從業人員應予配合,不得借口拒絕。

          2、本公司從業人員應準時上班,除規定免打卡人員外,均須按時親自打卡,有關上班遲到、早退、曠工規定如下:

          (1)從業人員每上下班各打一次卡凡逾規定上下班時間5分鐘者視為遲到或早退但偶發事件經主管核準當日補假者視為請假否則依下表處罰之:

          項次遲到早退處罰方式

          1超過5分以內由主管口頭警告不可超兩次,超過者每次罰10元

          2超過6-15分罰10元由工資中扣款

          3超過16-29分罰20元由工資中扣款

          4超過30分鐘以上罰30元工資中扣款

          1.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或累計超過30分鐘,記小過一次并扣10%工資。

          2.忘記打卡應在隔日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否則視同曠工。

          (1)如因公差等工作原因而未能正常打卡時,依外出申請單或出差證明文件辦理。

          (2)拖延打卡以謊報加班者,予以記小過處分,再犯者予以記大過處理,第三次予以開除。

          (3)凡未經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或假滿未經續假或請假未準,而擅不出勤者或其事假未先辦理請假手續者均以曠工論處。

          (4)委托他人打卡者經查屬實,雙方處以曠工一日并記大過一次論,再犯者則予以開除。

          (5)遲到、早退達1~4小時者,屬曠工半天,扣罰1天工資。

          (6)遲到、早退達4~8小時者,屬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

          (7)凡有遲到或早退者,當月績效獎金將不發放。

          (8)凡一個月內累計曠工2天或年累計5天者,公司有權開除之。

          5.工資計算方式

          5.1新進同仁待遇,經試用三個月合格,視表現情況調整之。

          5.2薪資之調整需視公司營運及管理狀況、外界薪資水平、并斟酌個人所負職責與績效辦理之。

          5.3公司實行薪資保密制度,從業人員不得討論、或泄露自己和他人之薪資情況,否則一律開除。

          6.請假規定:

          6.1給假之規定如下:

          6.1.1公假:依法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訂之。

          6.1.2事假:a.員工有要事必需親自處理者,得在事前請無薪之事假,薪資以日薪計算之。

          b.各部門主管應留意控制請假人數;請假超過7天以上必須經店長核準。

          c.全年請事假不可超過15天,事假期間不發工資,超過規定天數不準在請事假。

          d.連續請事假30天以上者,應辦理退職或留職停薪手續。

          6.1.3病假: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應以電話或他人代請假),凡超過1天以上,須附公立人民醫院開具之醫療證明,病假期間不發工資。

          6.1.4婚假:服務滿半年未滿一年的員工,如本人結婚給予無薪婚假三天,滿一年者給予7天,滿二年以上者給予10天。

          6.1.5喪假:父母、養(繼)父母、配偶、子女給予10天無薪假,外祖父母或親兄弟姐妹者,給予5天無薪事假,路程擔誤可另計,須附相關資料,否則以曠工論。

          6.1.6產假:女性同仁生育者,給假45天(含節假日),難產者加給30天,均為無薪假。

          6.2請假手續:請假時,應于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天數,但遇有緊急事故得委托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得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一并隨假卡送審。

          6.3請假天數未滿七天者,請假流程如下:

          7.外出規定:

          7.1上班中,因故離開崗位者須向當班領導報備。

          7.2有特殊事故因公外出時,需經課長→店長方可外出。

          8.服務手則:

          8.1從業人員均需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辦法及規定,且須服從主管人員之合理指揮,不得陽奉陰違或敷衍了事之情行出現。

          8.2從業人員對所經辦業務應嚴守機密,且不得窺探非其經辦之機密。

          8.3從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應奉公守法、認真勤奮、愛惜公物。

          8.4從業人員對公事均需循級而上,不越級呈報;但緊急或特殊事故則不在此限。

          8.5從業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圖利他人,或對外發表涉及傷害公司之言論,且不得攜帶違禁品或易爆裂物進入公司。應以維護公司形象及信譽為主。

          8.6公司權利之維護:

          8.6.1從業人員除執行授權之業務外,不得利用公司名義,對外從事私人或非經公司認可之相關職務及交易,對外作認何口頭或書面之約定和承諾。

          8.6.2非經公司書面同意,從業人員不得為自己或通過第三人參與經營和本公司相同或同類之事業,亦不得為經理人或合伙人等。

          8.6.3從業人員不得奇裝異服,穿著應力求整齊,凡須著制服之要求規定者,應遵守之。

          8.6.4從業人員應相互關愛、尊重人格、誠肯相處、遵守上述守則,并接受公司上司之職務調動,若有違反,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解雇、記過、警誡、降職、降薪等之處分。

          9.獎勵:

          9.1獎勵種類:

          9.1.1嘉獎(每次10元獎金)

          9.1.2小功(每次30元獎金)

          9.1.3大功(每次100元獎金)

          9.1.4晉級升等。

          9.2有下列事跡者給予嘉獎:

          9.2.1整季度內多能按時上下班出滿勤者。

          9.2.2維護公司榮譽、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跡者。

          9.2.3拾金不昧價值達三百元以上者。

          9.2.4管理及領導有方,使生產工作順利運作正常者。

          9.2.5舉報違規或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案件者。

          9.2.6參與重要的改善或項目有顯著成效者。

          9.2.7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責能為從業人員楷模者。

          9.2.8工作積極盡責為公司避免較大損失者。

          9.2.9預防機器設備之故障或搶修工程,使生產不致中斷者。

          9.2.10其他類似之行為,經提報管理處批準者。

          9.3有下列事跡者給予記小功:

          9.3.1 領導有方,使業務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9.3.2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采納確有成效者。

          9.3.3整年上下班出勤率100%,出滿勤者。

          9.3.4有其他明顯的較大功績者。

          9.3.5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于限期內完成,表現優異者。

          9.3.6在工作中節約成本,合理利用廢料有重大成果者。

          9.3.7檢舉重大違規或損害公司權益者。

          9.3.8其他類似行為,經提報上級審核核批者。

          9.4對于有下列事跡者給予記大功:

          9.4.1為維護公司安全和重大利益,遇有緊急事件或突發事變,奮不顧身,極力強救而減少或避免公司損失者。

          9.4.2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后成效卓越,有20萬價值以上者。

          9.4.3改善生產設備、作業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有顯著功效,且能舉證其效率及價值者。

          9.4.4對于舞弊或危害公司權益之情事,能事先舉發或防止,而使公司免于受害者。

          9.4.5具有其他重大功績,足為全體員工表率者。

          9.5對于有下列事跡者給予晉級:

          9.5.1一年內記大功3次者;具有其他特殊功績者。

          10.懲罰:

          10.1懲罰種類:

          10.1.1警告(每次10元經濟處罰,績效獎金減半發放)

          10.1.2小過(每次30元經濟處罰,當月不發績效獎金)

          10.1.3大過(每次50元經濟處罰,當月不發績效獎金)

          10.1.4解雇。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證屬實,給予警告處份:

          10.2.1經常遲到、早退,屢教不聽不改者;無故曠工半天者。

          10.2.2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擅離職守、擾亂工作秩序、違反安全生產者。

          10.2.3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10.2.4不服從、不遵守單位主管人員指揮者。

          10.2.5行政、管理人員未認真執行公務而導致公司受到輕微損失者。

          10.2.6上班期間在場區內穿拖鞋、赤膊等影響公司形象者。

          10.2.7在非吸煙區抽煙,經勸說不改者。

          10.2.8未佩戴識別證或穿著制服者。

          10.2.9主管干部因督導不力,致使下屬違反公司規定者。

          10.2.10其他違紀行為,但情節較輕者。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證屬實,給予記小過處份:

          10.3.1對上級批示或有效期限的命令,未能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怠工導致公司利益損失者。

          10.3.2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屁護或不舉報者。

          10.3.3在職務上詐欺公司及濫用職權情節較輕者。

          10.3.4因疏忽致使機器設備或物品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但情節較重者。

          10.3.5未經許可進入禁止進入之場所者。

          10.3.6在公司與同事口角或喧嘩、擾亂工作秩序、違反安全生產情節較重者。

          10.3.7攜帶危險物品入店者。

          10.3.8上班中睡覺者;擅離職守、怠忽工作使公司蒙受輕微損失者。

          10.3.9偽造出勤記錄或請人或代他人打卡者。

          10.3.10其他類似行為者;警告無效者。

          10.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證屬實,給予記大過處份:

          10.4.1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份利益者。

          10.4.2遺失或損壞公司的重要文件、物品、設備者。

          10.4.3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告無效,甚至興風作浪者。

          10.4.4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10.4.5挑撥是非、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陷害同事而制造事端者。

          10.4.6在工作場所,酗酒或滋事者。

          10.4.7上班中臥睡或離崗睡覺者。

          10.4.8在公司外,對公司作出虛假或詆毀性評論者。

          10.4.9發現危害公司安全知情不報,而任其發生者。

          10.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證屬實,可不經預告給予解雇處分:

          10.5.1使用虛假的證件或虛偽不實意思表示,致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失者。

          10.5.2違反工作規定情節嚴重者。

          10.5.3在公司內賭博、聚眾滋事或有妨害風化之情事者。

          10.5.4故意損壞機器、工具、原料、商品或公司其他物品。

          10.5.5故意泄露公司營業上的拿使本公司蒙受損失者。

          10.5.6違反規定攜帶易燃,易爆品入超市者。

          10.5.7無正當理由而曠工3日,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3日者。

          10.5.8張貼散發煽動性文件、圖畫,足以破壞勞資情感者。

          10.5.9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后果者。

          10.5.10偷竊或挪用公款、公物或盜用印信、竊取公文及員工財物者。

          10.5.11在公司內拉幫結派、營私舞弊侵害公司利益者。

          10.5.12對同事暴力脅迫,或有其他不良名譽之違法行為者。

          10.5.13造謠惑眾、影響工作或煽動他人怠工、罷工者。

          10.5.14試用不合格或試用期內受小過以上處分者。

          10.5.15經公司合理調動,不遵從工作指派者。

          10.5.16公開詆毀公司名譽及信用者。

          10.5.17向公司請假而往他處工作者。

          10.5.18利用職務之便,要求或收受回扣者。

          10.5.19一年內記大過達3次,且無功相抵者。

          10.5.20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經主管部門查核屬實者。

          10.5.21對公司處罰不滿,擅自撕毀公告者。

          11.離職手續:

          11.1自請離職人員,除經特準外,均須按下列期限內提出辭呈,經核準并辦妥移交及離職手續后,方得離職:

          11.1.1試用期人員→提前7天。

          11.1.2一般作業員→提前15天。

          11.1.3技術、后勤人員→提前一個月。

          11.1.4行政、文職、助理人員及專員→提前一個半月。

          11.1.5課長及部門主管人員→提前二個月。

          11.2離職人員工資:

          11.2.1自愿請辭者,需依規定辦理,本月工資于離職作業完成日發放。

          11.2.2遭解雇開除人員得扣除應扣款后于離職作業完成日發放。

          11.2.3未請假,未到班者,視同自動離職,當月工資不予核算發放。

          12.保密措施:

          13.1員工對有關本公司之經營計劃、技術資料、人事檔案、工資福利待遇、招聘試卷、公司規章制度、財務資料、商品成本表等均應予以保密,不得對外口頭泄漏,私自影印拍照或圖利他人,否則依法究辦。

          13.2本公司新舊員工一律需嚴守保密之規范之規定,并由管理部負責執行。

          14.頒布實施:

          14.1本制度各條款呈請店長核定后正式生效公布之,本制度得每年依實際經營狀況進行修正,每一年修正一次,以符合需求。

          14.2本制度所列各項條款的最后解釋權歸本公司管理處所有,最終修改權、核定權則歸屬公司。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14

          為了完善商場員工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經濟效益,保證商場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促進商場的繁榮發展,特此制定如下制度:

          1.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需要請假、調班、調休或離開崗位時,必須經過店長或處長批準同意。(請假時間達3天者需店長批準方可。)否則,將以早退或曠工論處。

          2.上班時間應穿工作服并檢查個人儀容儀表,衣著是否整齊規范,工作證是否佩戴,長發必須扎起,不準染異色發,上班不準穿超短裙、短褲、拖鞋。

          3.員工下班后不得穿工服或戴工牌進入商場。員工必須保管好各自的工牌,工卡、飯卡、如若丟失,按商場有關制度交納相關補辦費用。

          4.上班時間,員工不行做與本工作無關事情,更不許說臟話,靠商品、貨架、大聲喧嘩、吃零食等其它有損商場形象的行為。

          5.員工購物必須主動配合當班值班經理檢查,且上班時間不準購物。

          6.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

          7.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熱情耐心地接待每位顧客。提供優質服務,提高工作質量,增強團隊凝聚力,提高銷售營業額。

          8.嚴禁將背包、行李及各種包裝袋帶入商場,貴重物品須自行保管好。收銀員不能攜帶現金上崗,員工的水杯統一放在指定的位置。

          9.員工用品必須貼有商場相關標記簽字等方可帶入賣場,未經允許不得隨便將商品帶出商場。

          10.嚴禁在商場內拉幫結派、打架斗毆、取笑顧客及其它損害他人的行為。

          11.嚴禁在商場及倉庫內吸煙、亂丟煙頭、火種等。

          12.員工要認真配合保安人員共同防盜、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強防范意識。

          13.不準任何人私自挪用商場的商品及供應商的贈品,否則將作盜竊論處。

          14.員工有權利和義務對商場員工和顧客竊取及其他有損商場利益的行為進行舉報,商場將對該員工身份進行保密,并給予相應獎勵(小偷罰款的50%獎勵給員工)。

          15.商場各部門員工,都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統一安排,如對管理人員的管理方法執有不同意見者,可以書面形式向店長或公司領導反映。

          16.員工上班時間有事外出者,必須經店長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17.聘用的.員工必須按本商場的《招聘制度》辦理好一切入職手續,再由商場人事部組織上崗前培訓。主要培訓員工的紀律性、組織性及其吃苦耐勞精神;了解商場的有關制度;商品基本知識、禮儀道德、服務規范等,培訓時理論與實際相結合。

          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新。

        超市員工管理制度15

          一: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超市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超市設立如下激勵項目:

          1、最佳團隊獎:每年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部門內及與其他部門間的協作溝通等指標進行考核,全面達標的團隊,獲得最佳團隊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0元

          2、優秀管理者獎:根據超市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審核標準,參考績效考核成果,年終評出優秀管理者,予以獎勵。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0元

          3、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積累,當年出勤情況較好,全優完成各項指標,無糾紛,無事故,無投訴,貢獻突出者,由部門經理推薦至行政部,經總經理審批后授予優秀員工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50元。

          4、舉報獎:超市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超市內部嚴重失職、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超市總經理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10―500元。

          5、特殊貢獻獎:為保衛超市財產、人身安全、忠于職守者;開發新項目有詳細實施方案,且實施后獲得顯著效益者;為超市解決排除社會上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總經理授予特殊貢獻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一定數量的獎金50―1000元。

          二:其他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超市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獎勵方式:月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元

          2。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獎勵方式:年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50元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200元

          4。積極向超市提出合理化建議,為超市采納;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500元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50元

          6。維護超市利益,為超市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0―500元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10元

          8。節約資源,節儉費用,為超市降低明顯損耗;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20元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20元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中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20元

          11。其他對超市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員工有上述表現符合《晉升制度》規定的,給予晉升提級。

          三: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部門主管,店長助理審核;

          3:總經理提名

          四: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超市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實行懲罰積分與罰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時罰款1元的辦法,積分以半年為一個期限,半年期限尚未達到50分者,可以撤銷其積分底數,半年中積分滿50分或超過50分者,均以處名論處。半年積分超過100分予以辭退。

          1、對下列違紀行為一次扣5分及相應罰款5元: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超市形象者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上班時間串崗、扎堆聊天者在超市或客戶面前大聲喧嘩或指手畫腳者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者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書刊者上班時間未經允許從事娛樂活動者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辦公用品碼放凌亂者接聽電話不規范或傳達文件不到位者在超市內就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地面衛生貨架衛生經多次檢查仍不干凈者

          2、對違反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扣10分及相應罰款10元未經領導批準中止工作,擅離崗位者工作時間干私事,睡覺者利用超市設備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者發現有損超市利益的言行,不上報或不及時制止者對非本職工作但有利益于超市的工作不予協助者不服從主管領導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對客戶、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團隊及同事團結者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投訴者

          3、對下列行為一次扣20分即相應罰款20元對各級反饋的情況,經查屬實拒不簽字承認者在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超市組織的娛樂性質的集體活動除外)上班時間酗酒者。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禮物者。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因過失泄漏超市機密者違反規定私自動用超市辦公設備及車輛者知情不舉,隱瞞他人嚴重違紀行為者

          4、對下列行為一次扣罰50―500分,并予以辭退處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經濟損失。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傷亡者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后果者蓄意破壞超市財物者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故意泄漏超市機密者因嚴重失職給超市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有盜竊行為或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者散布對超市不利言論,或從事損害超市形象、利益之行為者

          5、受懲罰的員工可根據其表現,經研究給以留職察看處分者

          6、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超市損失員工損壞超市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非故意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員工丟失超市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其它造成超市損失者,視情節予以賠償

          7、懲罰的`實施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部門經理對上述過失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紀情況做出處理決定,經行政部核查后予以處罰;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同時對受處罰員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受罰員工相同罰分,凡主管和部門經理對違紀員工包庇、開脫的,處以受罰員工兩倍的罰分;

          8、違紀罰款的繳納:對于員工違紀的處罰,部門經理應督促員工按照處罰額及規定的時限上繳部;罰款必須在罰單下達后2日內繳納,逾期未交將加倍處罰;對拒不繳納罰款的人員將予以辭退處理;

          9、員工申訴認為超市處罰不當或有過失之員工,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準備相應的申訴材料向總經理提起申訴,在總經理接受申訴期間,員工可以暫緩履行處罰。

          五:員工考勤制度

          1、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每日6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無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須有部門領導批準簽字,把備忘錄交考勤員處;

          2、違反上述規定,每次罰款10元,違紀三次以上除罰款外,給予書面警告并記入個人考核檔案;

          3、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遲到5分鐘扣2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10次扣半個月基本工資,15次停發當月工資,20次以上(包括20次)降工資一級。遲到早退半小作曠工半天處理;

          4、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不登記,作曠工處理。曠工2倍扣除當月工資。連續曠工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30天者,超市予以辭退;

          5、凡遇特殊重大自然災害,未在規定上下班的時間內到達,不予罰款,災害解除員工必須照常上班;

          6、員工請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須到人事部領取統一請假條,正確填寫,報有關領導簽字后,送人事部處備案。具體程序如下:

          01:請假20分鐘―60分鐘由部門主管批準后交與部門經理

          02:請假半天或一天時間,由部門經理批準后交予總經理

          03:員工請假不能在周六周末,以及國家法定假日內。

          04。員工在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事假超過三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終福利、獎勵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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