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可以補辦新的戶口本呢,應該如何辦理新的戶口本?下面一起去看看吧!
一、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更換戶口簿
1、辦理戶口主項或非戶口主項變更更正后要求更換戶口簿的。
2、戶口簿破舊要求更換的。
3、戶口簿登記頁已滿要求更換的。
4、戶口簿丟失。
5、其他要求更換戶口簿情形的。
派出所為居民更換新戶口簿的同時收回舊戶口簿。
二、所需材料
1、居民更換戶口簿需持舊戶口簿。
2、居民補戶口簿需持房產證、社區證明、戶主本人申請、居民身份證等手續辦理。
三、辦理流程
符合戶口管理政策,所需證明材料、手續齊全的,派出所受理、辦結。
1)辦理遺失補領居民戶口簿的具體手續
(一)由戶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補領申請。
(二)經批準后,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通知申請人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 樓主,要你們家的戶主也就是你老爸去辦的,你是不能辦的。
2)戶口遷移證補辦程序
1,到遷出戶口的派出所復印當時遷出的戶口遷移證存根,并交由派出所蓋章;
2,憑存根到遷往地派出所簽署未落戶證明;
3,憑存根上的編號,找當地報社進行登報遺失申明;
4,憑存根,未落戶證明,報紙,畢業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到遷出派出所辦理新的戶口遷移證。
四、辦理時限
符合戶口管理政策,所需證明材料、手續齊全的,派出所受理后、即時辦結。
五、收費標準及依據
1、證件齊全的情況
不收費
2、身份證丟失的情況
帶上本人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補辦,然后在惠安縣公安局戶政科窗口領取臨時身份證,最快一天可以辦理完成。按福建省公安廳統一收費標準,臨時身份證工本費為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