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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交通安全常識
“生命只有一次” 這句安全警言,時時刻刻為我們敲響警鐘,小編今天就為大家帶來行人交通安全常識,歡迎閱讀。
1、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行人的要求:
⑴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各省、市、自治區制定的實施辦法等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票仨氉袷剀囕v、行人各行其道的規定。借道通行時,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
、潜仨氉袷亟煌ㄐ盘枱簟⑷诵袡M道信號燈的規定,即“紅燈停、綠燈行、黃燈警告要注意”;
、缺仨氉袷亟煌酥竞徒煌司的規定;
⑸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與管理;
、什粶试诘缆飞习擒、追車、強行攔車、拋物擊車,或在車行道內坐臥、停留、嬉鬧等;
⑺不準強迫、指使、縱容他人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
2、在道路上怎樣行走最安全?
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時是道路交通中的弱者,只有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才能保證自身安全。具體講,行人在道路上行走必須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必須靠路邊行走,即在從道路邊緣線算起 1 米內行走。不要跨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以及道路隔離設施;不要在車行道內坐臥、停留、嬉鬧;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要有追車、拋物擊車等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遇有紅燈或禁止通行的交通標志標線時,不要強行通過,應等綠燈放行或繞道通行。
學齡前兒童在道路上行走,必須有成年人帶領;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道路上通行,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照料。列隊行走時,每橫列不得超過二人,但在已經實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行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進入高速公路行走。
3、行人,怎樣橫過城市街道或公路最安全?
行人橫過城市街道或公路時,屬于借道通行,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過。為確保自身安全和取得橫過道路的優先權,行人橫過城市道路時,首先應當選擇離自己最近的人行橫道、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通過。其次是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有信號燈控制的應當遵守信號燈的規定,綠燈亮時,要迅速通過;沒有信號燈控制的,應看清來往車輛,直行通過,千萬不要與車輛搶道,或相互追逐、猛跑。第三,在沒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道路,應該先左看、后右看、再左看,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橫過多條車行道,或者車行道的車流量比較大時,可以采取“左右左”看、一條一條車道通過。第四,橫過道路時,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更不能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第五,行人列隊橫過道路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直行通過,不要斜穿。
行人橫過公路時,通常都是沒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應當按照上述第三點至第五點的要求橫過公路最安全。
4、行人怎樣通過鐵路道口最安全?
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時,一是在遇有道口欄桿(欄門)關閉、音響器發出報警、紅燈亮時,或看守人員示意停止行進時,應站在停止線以外,或在最外股鐵軌 5 米以外等候放行。二是在遇有道口信號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紅燈亮時,不能通過;白燈亮時,才能通過。三是通過無人看守的道口時,應先站在道口外,左右看看兩邊均沒有火車來臨時,才能通過。
5、《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行人通行權利有哪些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有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也就是說,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橫過道路時,享有絕對的優先通行權;在橫過公路時,也享有優先通行權。
6、行人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會受到何種處罰?
答:行人在道路上行走,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如果行人 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行路注意事項
(一)道路交通信號和標志
交通信號是指揮車輛和行人前進、停止或者轉彎,向車輛駕駛人和行人提供各種交通信息,對道路上的交通流量進行調節、控制和疏導的以光色信號、圖形、文字或者手勢表示的特定信號。
1.道路交通信號及其含義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
(1)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主要包括三種:一是指揮燈信號。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車輛須停在停止線以外,行人必須在人行橫道路邊等侯放行。自行車左轉彎不準推車從路口外邊繞行;直行不準用右轉彎方法線行。右轉彎的車輛和“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路的直行車輛,遇有紅燈亮時,在不妨礙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二是車道路燈信號。一般安裝在需要單獨指揮的車道上方,只對在該車道行駛的車輛起指揮作用,其他車道的車輛和行人仍按規定信號通行。三是人行橫道燈信號。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2)綠燈表示準許通行。主要包括三種:
一是指揮燈信號。綠燈亮時,準許車輛,行人通行。不論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凡是面向綠燈信號的均可直行,也可以左、右轉彎。在綠燈亮期間進入路口的車輛應該讓已經在路口內的車輛和正在人行橫道內的行人優先通行,綠燈亮時。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二是車道燈信號。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綠色箭頭燈是指綠燈中帶有左轉彎、直行、右轉彎導向箭頭的交通指揮信號燈。
三是人行橫道燈信號。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梢岳^續通行。
(3)黃燈表示警示。主要有兩種:
一是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右轉彎車輛和“T”型路口右邊無橫道直行車輛。遇有黃燈亮時。在不妨礙放行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綠燈之后的黃燈表示禁止超越信號;紅燈之后的黃燈表示準備通行。
二是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手勢信號及含義
手勢信號主要用于交通警察臨時指揮車輛通行。手勢信號分為三種:
(1)直行信號。
交通警察右臂(左臂)向右(向左)平伸,手掌向前,準許左右兩方直行的車輛通行;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2)左轉彎信號。
交通警察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準許左方的左轉彎和直行的車輛通行;左臂同時向右前方擺動時,準許車輛左轉彎;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梢酝ㄐ小
(3)停止信號。
交通警察左臂向上直伸。手掌向前,不準前方車輛通行,右臂同時向左前方擺動時。車輛須靠邊停車。
(二)道路交通標志的種類及含義
我國現代的道路交通標志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兩大類。共100種。
1.主標志
主標志按其含意可分為四種: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和指路標志。
(1)警告標志。警告標志共23種,是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點的標志。其形狀為頂角朝上的等邊三角形,其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
(2)禁令標志。禁令標志共35種,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其形狀分為圓形和頂角向下的等邊三角形,其顏色,除個別標志外。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
(3)指示標志。指示標志共17種,是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其形狀分為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其顏色為藍底、白圖案。
(4)指路標志。指路標志其20種。是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其形狀,除地點識別標志外,為長方形和正方形;其顏色,除里程碑、百米樁和公路界碑外。一般道路為藍底、白圖案,高速公路為綠底、白圖案。
2.輔助標志
輔助標志共5種,是附設在主標志下,起輔助說明作用的標志。這種標志不能單獨設立和使用。輔助標志按其用途又分為表示時間、表示車輛種類、表示區域距離、表示警告和禁令理由的輔助標志以及組合輔助標志等幾種。其形狀為長方形,其顏色為白底、黑字、黑邊框。此外,還有一種可變交通信息標志。它根據道路檢測到的情況(如占道施工、阻塞、流量、流向的變化、氣候狀況等),把某種信息及時顯示出來。傳達給車輛駕駛人員和行人。
3.交通標志的幾何形狀及其含意
交通標志的視認性與顯示程度是否良好與交通標志的形狀有重要關系。在外形同等面積的情況下,效果好又容易識別的順序是:三角形、菱形、正方形、正五邊形、正六邊形、圓形、正八角形等。
國際《安全色和安全標志》標準草案中關于幾何圖形的規定是:正三角形表示警告;圓形表示禁止和限制;正方形、長方形表示提示;圓形圖案帶有斜杠的,也表示禁止。我國現代的交通標志幾何形狀與國際標準和國家《安全標志》標準的規定是基本一致的。
(1)三角形。顯示程度高,不論光線的條件好壞。都比其他形狀引人注目。我國采用正三角形為警告標志的幾何形狀,在“停車讓路”和“慢行讓路”中采用倒三角形。
(2)圓形。圓形顯示程度較高,視覺大。也便于安排文字,我國將圓形用于禁止和指示兩種標志的幾何形狀。
(3)方形。包括長方形和正方形。其視認性較好。用于指路性交通標志的幾何形狀。
4.交通標線的種類及含義
道路交通標線按其功能可分為縱向標線、橫向標線和其他交通安全設施線。共7類21種,其中標線17種,其他交通安全設施如路欄和錐形交通路標、導向標、道口標柱等4種。
(1)縱向標線。
指沿道路縱向敷設的各種標線,主要有下列幾種:
車行道中心線。用來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的標線,一般,設在車行道的中心線上。也可不限于設在道路的幾何中心線上,顏色為黃色或白色。一般在路面寬度可畫兩條機動車道的雙向行駛道路上就應畫車行道中心線。車行道中心線分為:
中心虛線,表示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允許車輛在超車、向左轉彎時?梢栽骄行駛。
中心單實線,表示不準車輛跨線超車或壓線行駛。
中心雙實線,無論白色或黃色都表示嚴格禁止車輛越線超車或壓線行駛。
中心虛實線,是一條實線與一條虛線平行的兩條標線。表示:實線的一側禁止車輛越線超車或向左轉彎;虛線的一側準許車輛越線超車或向左轉彎。
(2)橫向標線。
指沿著道路行進方向成垂直、橫斷面敷設的標線,它主要有:
停車線。是表示車輛等候通告信號或停車讓行的位置的標線,為白色。黃車線與車行道中心線相連接。
減速(或停車)讓行線。根據交通標志的要求,確定減速或汽車讓行。為兩條白的平行虛線。
人行橫道線。表示準許行人橫穿車行道的標線。為白色。
(三)行人步行須遵守的規定
1.行人必須在人行道上行走
(1)多人同行時應注意避免三人以上并行而妨礙別人通行。
(2)在沒有設置人行道的路段,行人應在非機動車道右側l米范圍內行走。
(3)靠路邊行走,是指行人從路邊(左或右)算起的一人通行道路所需空間。徒手時為0.7米。手提物時為0.9米,行人在上述話動空間內行走時,車輛不應侵犯其安全通行空間。
(4)如果道路因施工、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而暫時封閉或阻塞,行人要看清交通標志所指示的方向,改行其他路線,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
(5)行人在道路上還應注意不要從事與交通無關的活動,如不能在道路上進行滑板、滑旱冰等游戲活動,更不能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2.橫過馬路時要注意使用行人過街設施
橫過車行道,要走人行橫道、人行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等行人過街設施。沒有這些設施時應直行通過。不要斜穿或追逐猛跑,也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要讓司機有足夠的時間發現行人后停車,保障行人安全。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按信號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道,須注意車輛,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通過。
3.橫過交通繁忙的道路時
當路上交通繁忙。車輛密集且車速較快,以致不能安全通過時。除非該處有人行橫道。否則不要橫過道路。如果車輛來往時密時疏,則應耐心等候。待車流較疏時才通過,而不能在行行停停或緩慢行駛的車輛之間穿過。
(1)在交通繁忙的路段一般都設置有人行道、車行道護欄,用以阻止行人過馬路,行人不能穿越或倚坐。行人如果強行穿越的話,會使駕駛員措手不及,不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交通事故。
(2)在天氣惡劣時橫過道路要格外小心,特別是傾盆大雨或大霧時更要留神,因為在這種情況下,駕駛員較難看見行人,而行人也很難看見附近車輛。行人應調整好雨具,看清路面情況。待沒有車輛駛近時才可橫過道路。
(3)在晚聞橫過道路時要盡量選擇有路燈的地方橫過馬路。因為在夜間。車流量少,車速一般較快,同時駕駛員較難看見行人,而行人也很難估計車輛的速度。
最后,橫過馬路切忌遇車就退。過馬路途中若遇到有車輛駛近時。應按照當時的環境停步,不要突然后退,盡量要讓駕駛員知道自己的去向?赡艿脑捓脛澐中熊嚨赖陌拙或路中央的分界線作為緊急停留的地方,切忌不看身后而直接后退,因為身后很可能有已經駛近或正在駛近的車輛,導致發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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