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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
國務院出臺意見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具體下面請跟yjbys小編來看看!
據新華社電國務院14日公布《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并強化家庭、政府、學校的責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指出,父母外出務工前要對子女進行妥善安置,《意見》提出三種方案:一是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二是一方留家照料;三是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托代為監護。同時,《意見》明確要求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
佟麗華認為,《意見》強化了基層鄉鎮政府和村居委會的監護監督職責。如提出村(居)民委員會要將農村留守兒童的基本信息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詳實完備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臺賬,一人一檔案,實行動態管理。
圖解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
中國出臺文件加強農村留守兒童保護工作
中國國務院14日公布的《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提出,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也是家庭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專家指出,不論是兒童保護還是未成年人犯罪預防,留守兒童都是中國難以回避的重點人群。這份文件明確并強化有關各方責任,力爭讓每個孩子生活在愛的陽光下。
家庭監護是保障兒童健康成長的基礎制度。但在當前中國城鎮化的大背景下,農民工的頻繁流動導致很多留守兒童處于缺乏父母關愛甚至有效監護的狀態。
“父母要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即使父母外出務工,也不能逃避這種法律責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說,父母外出務工前要對子女進行妥善安置,《意見》具體提出了三種方案:一是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二是一方留家照料;三是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
她說,父母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不僅是提供吃穿住行保障孩子生存,還要承擔管理、照顧、保護、教育等職責。
佟麗華認為,《意見》強化了基層鄉鎮政府和村居委會的監護監督職責。如提出村(居)民委員會要定期走訪、全面排查,及時掌握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情況、監護情況、就學情況等基本信息,并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詳實完備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臺賬,一人一檔案,實行動態管理;村(居)民委員會,在工作中發現農村留守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或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的,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等。
《意見》還對中小學提出的工作要求。“孩子成長過程中,第一重要的是家庭,其次是學校。”佟麗華說,為了保障學校有效落實要求,《意見》對教育行政部門明確提出4項具體要求,包括落實免費義務教育和教育資助政策,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支持和指導中小學校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及早發現并糾正心理問題和不良行為;加強農村留守兒童相對集中學校教職工的專題培訓,著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員關愛照料農村留守兒童的能力;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幫助兒童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行為意識、掌握預防意外傷害的安全常識。
佟麗華指出,《意見》明確公安機關和民政部門的具體職責,如,不論孩子受到來自父母或其他任何人的傷害,公安機關要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其就醫、鑒定傷情,為進一步采取干預措施、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打下基礎;對虐待或遺棄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監護人,公安機關應當給予批評教育,必要時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情節惡劣構成虐待罪或遺棄罪的,要立即立案偵查等。對于監護人家庭經濟困難、符合有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會救助部門要及時納入保障范圍。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少年兒童研究所所長童小軍指出,和發達國家比,中國的社工培養水平不高,社工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因此,下一步的重點,政府要對社工進行專業培訓,讓中國擁有一支在專業化道路上不斷前進的農村社工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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