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生不清楚收違約金是否有依據
北京大學的小趙和小吳一樣,在今年年初為了保底,跟浙江某物產公司簽訂了兩方協議,并把推薦表和三方協議文本寄給對方。近日她拿到了某中央級媒體的接收意向書,并選擇與浙江公司解約。
“和浙江公司簽約時對方要求我先匯5000元過去,算是對違約金的提前支付,畢竟是浙江的公司,簽北京的`同學會更謹慎一些。”小趙對本報記者說,5000元是公司決定跟求職者簽約的前提條件。錢匯過去后,公司才會把就業推薦表和三方協議書寄回來。
“現在我毀了約,5000元自然也打水漂兒了。”小趙有點兒郁悶。
在接受采訪的應屆畢業生中,記者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雖然違約的求職者都會因繳納違約金感到郁悶,但大部分人都表示理解公司的行為。
“我覺得公司這么做也有理由。大學生作為所謂的‘新新人類’,誠信狀況不盡如人意的事實確實存在。而且每個同學也都有自己的判斷和權衡取舍。”小趙對記者說。
據記者了解,從過去的1000元、3000元到如今的5000元、8000元,違約金一路“高歌猛進”。但談及是否問過公司違約金制定標準或者是否知道公司收取違約金有何法律依據時,受訪者紛紛表示并沒有考慮那么多。
“‘接收協議’上似乎把一切都寫得很清楚,我也就沒有再問了。”小趙說。
【應屆生不清楚收違約金是否有依據】相關文章:
不清楚三方協議 單方違約支付違約金08-08
企業要求支付巨額違約金是否合法09-16
違約金有哪些類型06-19
畢業生不清楚三方協議 單方違約支付違約金08-16
南京離婚是否有冷靜期03-13
你是否有創業的優勢07-18
三方協議違約金有上限要求嗎07-09
心理測試是否有大智慧03-18
心理測試是否有責任心03-18
創業測試:你是否有團隊技巧?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