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求職:小心高薪后面的陷阱
隨著網絡求職中介的發展,更多的求職者開始通過互聯網求職。然而,網上求職信息真假難辨,欺詐陷阱防不勝防,求職者務必多個心眼。
誘餌——月薪8800元包吃住
齊女士是江西撫州人,今年3月初在趕集網上看到一條“北京錦江富源大酒店”招聘“經理助理”的信息,便在網上遞交了求職申請,不久后便收到了面試通知。
3月7日,齊女士來京面試,但面試的地點并非網上公示的酒店地址,而是位于北京西單附近的山水酒店地下一層。
經過簡單的面試,對方當場就跟齊女士簽署了試用期勞務合同。合同的甲方為“北京山水逸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為“孫琳”。簽完之后,孫琳要求齊女士交納兩套工服費(每套700元)和工作卡制卡費(200元),共計1600元。“當時申請的是經理助理,學歷門檻不高,且沒有工作經驗要求,工資及福利很誘人,每月有8800元的工資,還包吃住。”齊女士說,這些條件讓她很心動,聽到對方的收費要求時,她沒有猶豫便刷卡交了錢。
齊女士回憶說,當她交完錢向孫琳索要發票時,對方以勞務合同上沒有注明為由拒絕提供,并讓齊女士先自行墊付住宿費,并口頭承諾以后將報銷。后來她還發現,對方與自己簽訂的`合同根本沒有蓋公章。
窘境——要么陪酒要么行騙
隨后,齊女士在山水酒店地下一層參加了5天的培訓,便要求到正式崗位上崗實習。對方表示,可以先安排她去另一家酒店上夜班。齊女士得知,所謂的酒店是一家娛樂性質的俱樂部,工作崗位并非經理助理,而是陪顧客喝酒。齊女士便找借口拒絕了對方的提議。
過了幾天,齊女士再次提出安排上崗的要求。對方表示,可以安排齊女士去另一家俱樂部做經理助理。齊女士就任后發現,跟她一起的,還有10多個同樣交了工服費和制卡費、應聘“經理助理”的求職者,她們的工作實際上都是不斷地給網上的其他求職者打電話,讓她們來面試。
感到被騙的齊女士向孫經理提出退還押金的要求,遭到對方拒絕。齊女士現在回憶起整個過程,招聘者拋出誘人的薪資和福利,目的就是為了賺取求職者上交的押金。
與齊女士同一天面試的李先生表示,自己面試并交款后回家等通知,等了半個多月一直沒有接到通知電話,后來才知道自己被騙了。
據齊女士了解,如果應聘者不愿意接受所謂的招聘者提供的工作,接下來對方一般會提出苛刻的要求迫使應聘者自動退出,然后再以單方面違約為由,拒絕退還所交費用。有部分求職者軟磨硬泡,對方則可能會退少部分費用。
齊女士回憶說,經過多次交涉無果后,最終她表示要報警,對方才退還了全款。
調查——招聘負責人失聯
5月12日,記者致電北京山水逸和餐飲有限公司,該公司負責人稱,自己所在的位置確實位于北京山水酒店的地下一層,近期也確實在網上發布了相關招聘信息,但并未發布招聘酒店“經理助理”職位的信息,且公司并沒有叫“孫琳”的人。該負責人還表示,對于求職者,公司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連日來,記者多次撥打齊女士提供的“孫琳”的手機號碼,其手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法學系教師李娜分析認為,上述案例中,招聘者的行為涉嫌欺詐。如果“孫琳”以上述公司名義與求職者訂立合同且未蓋公司公章,可將其定性為個人行為的民事詐騙,對果對方拒絕退款,在確認行騙者真實身份后,受騙者可依法通過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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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求職“三注意”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法學系副教授李文濤提醒網上求職注意以下事項:
一是防止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風險,在網上找工作時一定要逐一核實招聘單位的相關資質及招聘者的真實身份。
二是注意勞動合同中的必備條款是否有效維護了求職者的合法權益,對試用期長度及相關的福利待遇是否有統一條文規定。
三是一旦被扣押相關證件或收取不合理的費用,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求助或報警,讓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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