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德國法律,臨時入境居住許可一般發放給以下四類申請者:
(1)培訓進修
在德國或外國大學畢業而想在德國進一步學習或研究者,可獲2年居住許可;在德國或國外大學畢業后希望參加德國的一個培訓方案者,可獲1年居住許可;被德國公司聘用的外國人,準備在德國接受專業工作性培訓者,可獲1年居住許可;在德國與外國的一家合營企業工作的外國專家,欲接受德國專業培訓者,可獲1年居住許可;德國公司的貿易伙伴公司的雇員來德國尋求專業性培訓者,可獲18個月的居住許可;被德國公司聘用的外國經理和專家可獲2年居住許可。
(2)按合同就業
按勞務合同受雇于德國公司和企業的外國人可以獲得居住許可。但是如果該外國人要求再一次受聘,則將受到限制。
(3)特別服務
在德國小學校里用母語講授外國語的外國教師可獲5年居住許可;在德國大學里講外語的教授可獲5年居住許可;到招募勞務的德國風味餐館料理本國食品的外國廚師可獲3年居住許可。
(4)其它職業
德國需要的科學家和專業人員;外國公司駐德國分支機構雇用的外國經理和管理人員;根據德國與另外一個國家簽署的雙邊協議建立的合營企業經理;受聘與外國人一起在德國從事社會工作的專家;已在德國工作的外國護士;藝術家、運動員和教練員等。上述六種職業人員可獲得2年居住許可。如果這些人員已得到工作許可,聘用合同也已得到延長,則可獲得延長1年的居住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