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旅游簽進入泰國別忘帶夠2000元現金
帶上“白本”護照,買好往返機票,便能來上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如此隨性愜意的旅行,也許并不能在赴泰游中實現。有部分游客因身上所帶現金不足2000元而被泰國移民局遣返,引起了計劃去泰國的市民和游客關注。
規定攜帶現金是為減少糾紛
“現在不都流行少帶現金,刷卡消費嗎?只聽說過出境游有帶現金上限的要求,什么時候也有下限了?”市民李女士聽說赴泰旅游現金不足2000元遭遣返的消息表示不解。
2014年泰國對中國內地居民實行落地簽證政策。但為確保行程順利,前往泰國辦理落地簽的內地居民,切記需具備以下條件:因私護照(有效期不少于6個月)+不少于10000泰銖(約合人民幣2000元)現金或等值外幣(需隨身攜帶)+事先訂妥的返程機票(15天內)+2寸白底免冠照片(1張)。
“泰國游一直有攜帶現金的要求,我們的出行通知書上都會通知市民隨身攜帶3000元人民幣。”山東嘉華文化國際旅行社企劃部主管楊西媛說,赴泰游并非“說走就走”,隨身須帶至少2000元現金,還要準備好返程機票、當地酒店預訂記錄等。
“現在國內一些旅游團以超低價吸引游客,但到達泰國之后游客未能支付一些自費項目而導致游客投訴、導游甩團等情況頻繁發生,所以泰國政府設置了入境現金下限。”樂途旅游相關負責人吉先生說,這一要求也是為保證游客有一定的消費能力,同時避免滯留和非法打工等情況。
落地簽國家審核均很嚴格
剛從泰國游玩回來的旅游達人孫曉陽說,她出境游去過20多個國家,只有泰國有抽查攜帶現金數額的要求。“出境游所帶現金最好也不要超過旅游地的現金上限,一般來說,現金上限是10000當地幣。”孫曉陽說,比如馬來西亞是不能超過10000馬幣,美國不超過10000美金。
“因為泰國剛對中國內地居民實行落地簽證政策,因此泰國對返程機票、現金等充分證明來旅游的細節查核更嚴格了,雖然實行抽檢,但抽檢頻次明顯提高。而如果辦簽證前去,在泰國使領館辦簽證時這些證明材料已經審核過了,在入境時就不會遇到這種麻煩。”吉先生說,不光是落地簽的泰國,很多國家和地區對持旅游簽證的旅客審核非常嚴格,如果旅費不夠,被懷疑是持旅游簽證務工的幾率就會大大增加。
“一般來說,如果出現現金不夠或超出上限被拒絕入境,屬于不可抗力因素,產生的費用(來回機票)全部由旅客自己承擔。”楊西媛說,所幸還沒有濟南的游客被遣返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