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留學就業需注意哪些事項呢?面對現在赴海外留學的學生都希望自己能夠在海外就業,但是對于海外留學就業注意事項您了解嗎?
1. 時間:學校放假期間,指的首先是一年一度的暑期放假。具體日期各校有異,但從法律上講即是從每年6月1日至10月30日。此外,圣誕節假期與復活節假期也都算。在這些假期中,外國留學生有權打工。并可打全工。
2. 需要具備的材料:去申請打工許可時,須帶上雇主雇傭承諾(即工作合同),上面列明工作小時數、工資數,工作條件等。申請者當然還應帶上自己的居留證、學生證等。 注意:勞工局會根據各省具體情況批準或拒絕這樣的打工申請。另外,在暑假中,留學生必須有一個月不能打工,以保證其休息。因此,在給予暑期打工許可時,勞工局不會給予一個留學生以整個暑假的全工許可。
在學校放假期以外的打工
在學校放假期以外的打工,即是在學校開學上課時打工,這只能是打半工或小時工。在過去,法國規定來法第一年的留學生無這一打工權,規定第一次注冊大學一年級的留學生也無打工權。自1998年7月9日行政通函規定發布以后,這一規定已大大放松。就是第一年來法留學的外國學生,也可取得打工權。
申請工作許可,同樣須準備一系列材料:
1.) 首先是書面申請;
2.) 雇主證明,并注冊工作條件、工作時間、報酬等;
3.) 申請者的居留證、學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