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留學畢業后,可以選擇繼續深造或者在當地就業,但是同學們在就業選擇上一定要謹慎,可能有的同學想要實現一些理想和所學專業無關,小編的舍友就是想要進軍娛樂圈,結果受了不少欺騙,這點就提醒廣大學子,尤其是在外的學子們,新加坡留學就業選擇是個大問題,人生路的起點,夢想要一步一步實現,踏實的路總是安全的。
沒有勞務執照,卻非法替兩家夜間場所招募表演藝人,男子李振豪(33歲)前天承認抵觸雇傭代理法令,被判罰款2萬元。
自雇傭代理法令2011年4月修改以來,去年共有七名非法勞務代理被定罪。今年,包括被告李振豪在內,共有三名非法勞務代理被定罪,他們每項控狀共被罰款2萬元至5萬元。
李振豪是在2012年4月至5月間,招募三名中國籍女子到新加坡,為她們在夜間場所找工作,他要她們支付1500元至4000元的代理費。李振豪面對一項控狀。
三名中國女子是孔華英、曾秀薇及王小莉?兹A英曾于2011年在新加坡當藝人。同年5月,被告去找孔華英,聲稱是勞務代理,可以幫她在新加坡找工作,后來,孔華英回返中國。
去年4月,孔華英聯絡被告,表示想和朋友曾秀薇到新加坡工作。被告向她們索取2500元至3000元代理費。
被告安排她們到KG酒廊,把她們的身份資料交給酒廊老板趙進財,由趙進財為她們申請工作準證。
在飛來新加坡之前,孔華英和曾秀薇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被告2萬人民幣(約新幣4000元)。她們抵達新加坡后,再付被告1500元現金。被告到機場接她們、帶她們檢查身體、拍照及領取工作準證等,過后帶她們到酒廊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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