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留學高等教育機構投訴案件增多。據英國高等教育獨立申訴裁決所(Office of the Independent Adjudicator for Higher Education,以下簡稱裁決所)統計,2012年裁決所收到2012件學生投訴高等教育機構的案件,創下2004年裁決所依高等教育法(Higher Education Act 2004)成立以來的歷史新高。相較于2011年的1,605件,學生投訴案件去年已經大幅成長了百分之25。大部分投訴的事件為學位頒發與成績問題(占 69%),學校提供的服務問題(9%),學術上的不當行為與作弊如老師抄襲學生作品發表等(6%),學費問題(3%)與校園歧視與人權問題(3%)有關。投訴案件大多數集中在以下科系:商管學院(331件),與醫藥相關學系(268件),法學院(202件),醫學院與牙醫系(127件),藝術與設計學院(122件)為主。研究生占總投訴事件的百分之30,其中百分之25來自于碩士班學生,百分之5來自于博士班學生。以國籍別來看,英國本地學生投訴英國本地大學的案件最多,有百分之69來自于英國本地學生,其次才是來自于歐盟地區以外的學生(占23%),再者才是來自于歐盟地區的學生(占7%)。性別分布來看,男學生比女學生多,有百分之55的投訴案件來自于男性學生。
裁決事件大多以和解收場,但相對也造成被投訴的學校付出19萬英鎊(約912萬新臺幣)的代價。然而,不是所有案件都是以賠償收場。與成績有關的問題大多數都是學校同意重新閱卷,或撤銷對學生不當的行政罰鍰。投訴案件中亦有學生要求學校退還學費,理由是學生認為學校開設之該課程有騙取學費之嫌,裁決結果是被投訴的學校同意退還三分之二的學費給學生。裁決所年報中通常不會特別顯示被投訴學校的校名,然而倫敦南岸大學(London South Bank University)卻很罕見的被點名,因為該校不按照裁決所委員意見修正而遭到檢舉。有些案件是復雜的學校行政程序出了問題,原因在于學校與其他機構有合作伙伴關系時,例如跨國開設雙聯學位,或是學生去學校合作的機構實習時發生疏忽。國際學生比較常見的投訴是簽證問題,學校因為疏忽而造成學生簽證過期無法回來考試以致于學生喪失學位資格,都是去年裁決所經常面臨到的投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