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申根條約》第五條的規定,非申根國家公民進入意大利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由邊境口岸入境;
2.持有被意大利政府承認的有效護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旅行證件(該證件應允許持有人自由返回發證國);
注:在特殊情況下,意大利政府駐外領事代表機構會向外國人發放僅限進入意大利的通行證。
3.擁有可證實其入境目的及停留條件的文件,證實其擁有足夠的資金以確保在意大利停留期間的花費及支付回國或前往第三國的旅費。(已居住在申根國家并取得正式居留的外國人則不在此列);
4.持有有效入境或過境簽證;
注:
(1)已居住在申根國家并取得正式居留的外國人,若停留期不超過3個月可免簽證。但如以工作或實習的目的進入意大利,則不享受上述免簽待遇。
(2)已取得意大利正式居留的外國人,也免簽證。
5.無不準入境記錄;
6.不被認為威脅到意大利的公共秩序、國家安全和國際關系。
凡未滿足上述條件中任何一條者,即使持有入境或過境簽證也將被意大利邊防當局拒絕入境。
注:意大利政府對拐騙兒童相當重視,因此若攜帶未成年兒童入境最好準備好親屬關系公證,若讓他人攜帶則還需準備好委托書,以防海關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