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在收到國家簽證中心寄來的獲準申請(即I-129F表格)后會通知申請人。我們會給申請人郵寄一個簽證須知文件袋(內含個人資料表格,即DS-230和OF-169兩份表格)。這個文件袋還包含了在面試前交納131美元或等值人民幣簽證費的指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的各分行名單。
2.申請人必須填妥表格,并通知移民簽證處已備齊了移民簽證所需的一切文件。
3.收到申請人的通知后,領事館就會在完成了對個案的初步背景審查工作之后給申請人郵寄與簽證信息有關的面試預約文件袋。該文件袋裝有一封給申請人的邀請信、所需醫療表格和指定進行體檢的醫院的聯系資料。
4.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每月要處理數千例個案,因此,領事館在收到申請人的230-I和169表后一個月才能安排您的簽證面試時間。
5.面試過程中,申請人有責任提供資料證明自己與美國申請人的真實關系。簽證官根據面試情況與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做出決定。如果簽證時還需要提供更多資料,簽證官會發出一份拒簽單,告訴申請人還應采取何等措施來解決個案。
6.如果領事館官員確定申請人有資格獲得簽證,申請人需手持面談約見信和一份通知到本領事館內的中國郵政服務臺辦理郵寄簽證或安排到中國郵政的駿源郵政局領取的手續,簽證兩個工作日后可領取。假如個案出現問題,領事館官員會提供一封拒簽信,解釋拒簽的原因,并告知要進一步采取何等措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