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型:留學簽證
使館名稱:日本駐華領事館(北京)
有效期:3個月
最多停留:根據在留資格證明定
收客范圍:除以下領區范圍內省市,其他省市均可在北京辦理:
上海領館:上海、浙江、江蘇、安徽、江西
重慶領館:重慶、四川、貴州、云南
廣東領館:廣東、福建、海南、廣西
沈陽或大連領館:黑龍江、吉林、遼寧
所需資料:
一、適用類型
持「留學」「就學」類在留資格證明赴日者
二、所需材料
1、申請表【黏貼一張2寸或者大2寸彩色(白色背景照片,頭發上部需留出0.5~25px的空白)近期照片】
2、護照原件(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護照最終頁“持照人簽名”處,需有本人簽名。
3、護照簽發地不屬于北京領區者,需交工作地的三個月以上有效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
4、戶口本復印件(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集體戶口請提供集體戶口卡復印件)(戶口在本館管轄地區外的人需提交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5、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6、留就學生調查表原件及復印件
7、中方最終學歷畢業證復印件。
8、經費擔保人(如父母等)的在職證明(原件,有效期為3個月)。
*交換生需提交中日交流協議復印件;獎學金生需提交獎學金證明復印件。
辦理費用:450元/人
備注:簽證簽發在如沒有問題的前提下,一般需五個工作日,如材料被返回日本外務省審批,時間不限,由邀請人催日本外務省的外國人課,電話:0081—03—55018431轉外國人課。
★ 如簽證申請因任何原因中止或被使館拒簽,可退還部分申請費。
如果被日本拒簽過,六個月以內不可以申請日本任何類型的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