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夠證明學術準備情況的學術性文件:帶有評分/評級的學校成績單(最好使用原件)、公共考試證書(A-levels等)、標準化考試分數(SAT、TOEFL等)以及畢業文憑。
赴美研究/學習計劃及相關的詳細信息,其中包括美國學校的導師和/或系主任的姓名及電子郵箱地址。
一份詳細介紹以往學術和專業經驗的簡歷 (英語版),其中包括投過稿的出版物完整清單。請點擊此處獲取簡歷范本。
美國教育機構所教授課程的官方成績單(針對返簽學生)。
導師的個人簡介、簡歷或打印網頁(針對所在美國教育機構已為其指定導師的研究生)。
家屬
如果配偶和/或21歲以下未婚子女希望在簽證主申請人留美期間前去陪伴或團聚,應申請F類或M類衍生簽證。我們目前尚未推出針對F類或M類簽證持有人父母的衍生簽證。
如果家屬沒有與簽證主申請人一起在美國居住生活的計劃,只是希望利用假期探訪,也可以申請針對游客的(B-2)簽證。
配偶和家屬不得以F類或M類衍生簽證的身份在美國工作。如果您的配偶/子女希望在美國工作,必須申請相應的工作簽證。
針對家屬的支持性文件
有家屬陪同的申請人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申請人與其配偶和/或子女的關系證明(例如結婚證和出生證明)
我們建議家庭成員同時申請簽證,如果配偶和/或子女出于各種理由必須在以后單獨申請,則家屬屆時應攜帶學生簽證持有人的護照和簽證復印件以及所有其他必要文件。
其他信息
選擇性實習(OPT)
F-1簽證持有人在完成畢業的所有課程要求(不包括畢業論文或同類規定)或完成所有要求后,可以申請12個月以內的選擇性實習。OPT與學生的學業是相互分離的,OPT時間通常不會反映在學生的課程或學習安排中。學生為OPT申請F類簽證時,可出示其I-20表,而其上指明的原學習結束時間可能已過期。但是,上述I-20表必須由學校指定管理人員標注相關內容,表明學校同意學生參加超出常規學習周期截止時間的OPT項目。此外,該學生還必須提交材料來證明USCIS已批準其實習項目或正在申請,出示工作許可證(Employment AuthorizationCard)或標注他/她正在申請OPT項目的I-797表均可。
學習中斷后學生簽證的有效性
如果學生在美國境外停留時間或停課時間超過五個月,則返校時必須重新申請F-1或M-1學生簽證。
在美國境內的學生
根據美國移民法,如果學生(F-1或M-1)在轉;蜣D項目后五個月內還未重新開始上課,將喪失其身份。一旦喪失身份,除非USCIS予以恢復,否則學生的F類或M類簽證也會失效,從而無法重返美國。如需更多信息,請訪問USCIS網站,詳細了解與恢復身份相關的I-539(申請延長/更改非移民身份)表。
學生在離境之后重返美國
如果學生中斷學習離開美國的時間超過五個月以上,將喪失其F-1或M-1簽證身份,除非其海外活動與課業相關。出發前,學生們最好事先與學校的指定管理人員溝通,確定其海外活動是否與課業相關。
如果返校學生在入境口岸向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邊檢員出示仍在使用期內的F-1或M-1簽證,而事實上其中斷學習離開美國的時間已經超過五個月,CBP邊檢員將以缺乏有效非移民簽證為理由拒絕該學生入境。與此同時,CBP還會要求取消其入境申請并注銷其簽證。因此,為謹慎起見,如果學生離開美國從事非課業相關活動的時間超過五個月,在準備返校之前最好到使/領事館申請新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