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員工離職證明精選10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許多人都寫過證明吧,根據用途的不同,證明的種類也不盡相同。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證明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試用期員工離職證明,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試用期員工離職證明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乙方原為甲方職工,于20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不再有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申請處理的'任何爭議和糾紛。同時,乙方已完成離職交接工作。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員工離職證明2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員工離職證明3
茲證明____(先生/女士)曾在本公司擔任____部____一職。勞動合同的期限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現于__年__月__日雙方共同(√×)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其在本公司共實際工作×年×月(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備注:
本證明一式三份,公司、員工、失業保險機構各持一份
××有限公司(蓋章)
20xx年××月×日
試用期員工離職證明4
本人因前一家公司離職證明(遺失或未提供),現特承諾在入職昆山允大昌公司時,與其它公司無任何勞動合同關系,如有隱瞞或欺騙行為,發生任何勞資糾紛或法律責任由我本人自行承擔,與該公司無任何關系。
承諾人:
身份證號:
日期:
試用期員工離職證明5
____________(姓名),______(性別),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_____(部門)的____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試用期員工離職證明6
姓名: 身份證號碼: 男, 自___年 ___年 月 月 , 日入職我公司擔任 ____________ 部 ____________ 一職,至 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 在此一年間工作 良好無不良表現. 經公司慎重考慮...
_____自__年 月 月入職我公司擔任某某部門某某崗位,
期間曾被授予“某某”稱號(榮譽)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年 月 日
試用期員工離職證明7
茲證明_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__部門______崗位,至____年__月__日因________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______”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試用期員工離職證明8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20xx年x月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____年__月__日
試用期員工離職證明9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 )自xx-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xx-xx年03月06日因 個人 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離職證明《員工離職證明》。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03月06日
無論員工以什么方式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單位都應該為員工開具書面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如果員工自動離職,那么單位應該是按照員工曠工辭退的。那么單位需要給員工按照事實開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試用期員工離職證明10
茲證明自20xx年1月2日入職我公司擔任營銷部門銷售崗位,至20xx年10月3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月度銷售冠軍”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20xx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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