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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的離職證明1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許多人都有過寫證明的經歷,對證明都不陌生吧,證明是核驗一個人的身份、經歷或一件事的真實情況時所寫的一類文書。我們該怎么擬定證明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的離職證明,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的離職證明1
茲證明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為本公司離職職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離職,已完成交接手續,在本公司期間擔任____崗位工作,月收入為_______元。
特此證明
______公司
公司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的離職證明2
xxx,男,身份證號:xxxxxx,xx年x月x日聘用為我公司員工,現因其個人原因辭職。我公司自xx年x月x日起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其離職時崗位為xxx,最后工作日為xx年x月x日。
xxx現已辦理完畢相關離職手續,與我公司已無任何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xx-xxx-xxx-xxx-xxx-x
xx年x月x日
員工簽收:
日期:
員工的離職證明3
監督管理局:
我單位(xxxx藥店)員工(xxxx)擔任(xxxx)崗位,已于xx年xx月xx日離職,同意該人員注銷其本人的《xxx行業從業人員上崗證》(證號:xxxxxx),并已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xxxxx公司(加蓋公章)
xxxxx年xx月xxxx日
員工的離職證明4
茲證明XX(身份證號XXX)自XX年X月XX日至XX年X月XX日于本司擔任XXX一職。除首月試用期外,轉正后月薪為人民幣XXX元整,FXX已完成所有離職程序。
特此證明。
XXXX公司
XXX年X月XX日
員工的離職證明5
甲方:
乙方:
乙方原為甲方xx(部門)的xx(職務),于20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有關問題達成一致,并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員工的離職證明6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小王在區內的一家電子廠上班,與公司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8月份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我續簽,我就打算離職!毙⊥醺嬖V記者,離職后,他讓老家的親戚幫著找好了工作,打算轉好社保關系就離開北侖。
之后,小王讓原公司人事部門開張離職證明。“很簡單的一個離職證明,可是人事部門就不肯給我開。向他們解釋買了第二天的火車票,也還是不肯!毙⊥跤行鈶嵉卣f。于是,記者電話聯系了這家公司人事部門。經過溝通,小王在昨天下午拿到了離職證明,也順利地辦好了社保轉移手續。
據了解,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離職證明可以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同時也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赡芤恍┬」静辉谝,但是一些大型公司在聘用前會要求提供離職證明。”區內一家人力資源公司的招聘人員告訴記者。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區人社局的工作人員解釋,這樣的規定,一方面是因為不少單位招錄時需要提供離職證明,以證實應聘者的工作經歷。另一方面這也更加鼓勵新單位在招錄勞動者時核實以往的工作經歷,以利在用工雙方建立信任關系。
單位如果未出具離職證明,勞動者可向勞動部門投訴
那么如果有單位拒絕出具離職證明,該怎么辦呢?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勞動者可向勞動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這一規定明確了用人單位承擔的兩種責任:一是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沒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沒有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情況下,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二是用人單位的上述行為給勞動者造成了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行政部門和人民法院提出具體的賠償請求。”區人社局工作人員說道。
員工的離職證明7
茲證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甲方(簽章):xx
乙方代表簽字:xx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的離職證明8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的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x公司(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的離職證明9
離職證明的格式樣式基本如下:
茲證明(先生/女士)曾在公司擔任部一職。勞動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現于年月日雙方共同(√)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其在本公司共實際工作年月(年月日至年月日)。
備注:
本證明一式三份,公司、員工、失業保險機構各持一份
有限公司(蓋章)
年月日
說明:
1、為何要給失業保險機構一份?因為《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勞動者進行失業登記時,須持本人身份證件和證明原身份的有關證明;有單位就業經歷的,還須持與原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或者解聘的`證明!
2、離職證明一定要有員工簽收的證據保存,避免今后因勞動者否定用人單位已開具離職證明的法律風險。
員工主動離職的法律風險
員工主動離職的法律風險是指員工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員工主動提出并與企業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相比較而言,這種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對企業風險最小,一般只需要注意保留好相關證據,就不會產生離職有效性和經濟補償金等事項的爭議。下面對此做幾點提示和建議:
1、企業應當將員工單方解除合同與雙方協商解除加以區別,并保留好相關證據,否則會產生相關風險,并導致爭議的發生。
(1)處理員工離職事宜時特別應當具有證據意識,將可能對法律性質造成實質性影響的意思表示和相關事實用書面的方式予以確認并保存,預防和規范相關法律風險。
(2)在辭職性離職中,由員工主動提出結束勞動關系的,企業一般法律風險較小,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此時企業應當注意保留員工辭職的證據,對員工提出解除的應當要求其提交書面辭職報告,書面報告上面應當明確辭職原因為員工基于單方意愿。
(3)對員工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應當審查辭職理由。員工的辭職理由多為個人原因,因此在辭職報告的理由中不應有企業違法、企業強迫其辭職的內容,如果辭職報告中有此類內容,企業應當要求員工予以修正,否則辭職性離職將轉化為解雇性離職,企業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4)應當在協商解除協議書中明確系辭職性離職,即寫明解除勞動合同的性質為協商解除,解除的動議由員工提出。
2、員工離職的程序風險。在離職過程中,如果企業或者員工沒有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那么這種解除行為,很可能會面臨法律效力的疑問,同時可能會面臨勞動監察部門的行政處罰。
對此筆者建議:
(1)企業要細化工作交接管理,比如可以在勞動合同中對工作交接進行約定和細化,還可以將經濟補償金的支付與辦理工作交接相聯系,通過對離職具體程序的細化來規范工作交接。
(2)及時出具離職證明,《勞動合同法》要求企業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明,企業需要在日常管理中制作范本格式留用,并在員工離職時及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書和離職證明書,履行法律規定的附隨義務和應然責任。
(3)及時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秳趧雍贤ā访鞔_規定,用人單位有辦理檔案轉移手續的義務,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4)妥善進行文本保管!秳趧雍贤ā芬幎似髽I的勞動合同文本保管義務,即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但對該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文本,用人單位仍然應當保存二年以上備查。另外,從爭議證據保留和舉證責任承擔等方面來講,企業應當特別注意重要文書材料的日常性保存和備案,并藉此完善必要書面材料的流程化管理。
員工的離職證明10
xxx原是我單位xx員工,該同志于xx年xx月xx日書面向公司提出個人辭職申請,并于xx年xx月xx日正式與公司辦理了離職手續。
該同志與我公司勞動關系已解除,公司已足額支付其在本單位工作期間的薪酬福利待遇,無任何糾紛。
特此證明。
證明人:xxx
xx年xx月xx日
員工的離職證明11
。壬浚〗悖ㄉ矸葑C號為)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xxxxxxxx職務,至xxxx年xx月xx日因xxxx原因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一、辭退通知書和離職證明區別
。、離職證明,是表示是員工自己主動、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病⑥o退通知書,是表示用人單位和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其二者的區別是在與勞動補償方面會不同。
4、無論是離職證明還是辭退通知書,均表示與原用人單位在法律上沒有勞動關系了,不影響勞動者和新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辭退通知書,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二、辭退通知和離職證明的法律規定
。ㄒ唬┺o退員工法律規定
根據原勞動人事部等四部門勞人勞[1987]5號文件規定:企業對違紀職工要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切實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幫助他們改正錯誤。對于那些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后仍然無效的,可以按照《辭退規定》予以辭退。
企業辭退違紀職工堅持實事求是,嚴格按照《辭退規定》辦事。如發現辭退不當的,要及時糾正;發現確屬企業領導人濫用職權打擊報復的,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企業對被辭退的違紀職工,要認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簡單從事,防止矛盾激化。辭退后,本人要求遷移戶口的,按戶口遷移規定辦理。
(二)離職證明法律規定
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于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定,只有1999年國務院公布的《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秳趧臃ā返诰攀艞l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借鑒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雇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通過上文內容我們可以看出,辭退通知書和離職證明二者既相互聯系又有所區別。兩者同樣意味勞動關系的終止,但是主觀意思上有所區別,辭退員工為企業辭退的主觀意思,而離職證明多作為員工主動離職或者企業開給員工解除關系的證明性文件。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找法網在線律師。
員工的離職證明12
茲證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xx年x月x日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xxxx(部門)的xxx_(職務),于20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x乙方簽字:xxxx
甲方代表簽字:xxx
員工的離職證明13
xx有限公司:
茲有我單位xxx先生,身份證號碼:xx,自xxxx年xx月xx日起在我公司工作至今,F擔任我公司xx。其居住房子由單位提供,位于xxx。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xx有限公司
負責人簽名: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員工的離職證明14
甲方:xx(單位名稱)
乙方:xx
身份證號:xx
乙方原為甲方xx(部門)的xx_(職務),于20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
乙方簽字:xx
甲方簽字:xx
xx年xx月xx日
員工的離職證明15
單位名稱:xxx
姓名:xx,性別:x,年x齡:xx
身份證號:xxxxx
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于我單位工作,在此期間無不良表現,因個人原因辭職,現與我單位已不存在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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