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單位離職證明(精選)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有寫證明的經歷,對證明很是熟悉吧,根據用途的不同,證明的種類也不盡相同。那么擬定證明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原單位離職證明,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原單位離職證明1
xxx:
X先生/女士/小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我公司擔任XX(部門)的.XX職務,由于XX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XXXXX
XXX年X月X日
原單位離職證明2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原單位離職證明3
xxx:
該同志于X年X月至X年X月期間在X單位(或X執業機構)工作,X職務,于X年X月離開X單位,并辦理了相關離職手續,至此與X單位無任何人事和勞動合同關系。
特此證明。
X單位(或X執業機構)公章
xxxx年X月X日
原單位離職證明4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原單位離職證明5
xxx: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我公司擔任XX(部門)的.XX職務,由于X個人XX原因被辭退,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年 月 日
原單位離職證明6
xx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xxx崗位,至20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2年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辭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公司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原單位離職證明7
在職場“摸爬滾打”多年的朋友們,你是否經歷過離職后原單位不給開具離職證明,致使自己的社保無法延續,并且遲遲無法入職新單位的“絕望”情形?原單位有意或無意“阻攔”離職人員辦理離職手續的情形,在職場中較為常見。針對上述情形,來看看下面這個案例的當事人是如何處理的。
案情概述
20xx年8月,范思妍入職智勝公司,任技術總監一職,雙方簽訂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20xx年8月13日,美蘭公司向范思妍發出《入職通知書》,邀請范思妍于20xx年9月20日到公司入職報到,雙方約定工資稅前90000元/月。
20xx年8月15日,范思妍向智勝公司提交《離職申請表》,稱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智勝公司人力資源部門于8月17日審批通過范思妍的離職申請,并在離職申請表上簽字。但是,智勝公司一直未為范思妍辦理離職手續,也沒有開具離職證明。
由于智盛公司一直未向范思妍開具離職證明,導致其無法順利入職美蘭公司。于是,范思妍于20xx年4月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智勝公司向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并配合辦理其他相關手續,并且賠償其經濟損失600000元。
勞動仲裁委經審理后,裁決駁回了范思妍的仲裁請求,范思妍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判決結果
1.關于出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及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問題
法院認為,范思妍與智勝公司的勞動關系已經于20xx年8月31日依法解除,智勝公司應當履行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的后合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本案中,范思妍依據法律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符合雙方勞動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其自20xx年9月開始未為智勝公司提供勞動,智勝公司也未向其發放勞動報酬。
綜上,智勝公司應當依法向范思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并為范思妍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2.關于經濟損失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認為,因智盛公司未向范思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導致其無法入職其他公司工作,對范思妍造成了客觀的.經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美蘭公司向范思妍發出的《入職通知》包含了職位、合同期限、薪酬待遇等勞動合同的必備要件,范思妍要求按照90000元/月的標準計算其損失于法有據。
故此,本院確認智勝公司應當賠償范思妍工資損失540000元(90000元/月×6月)。
律師點評
廣東國暉(北京)律師事務所李珍律師:開具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不能以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通知離職、沒辦理離職交接、員工在職期間給單位造成損失等原因為由拒絕開具離職證明。否則,勞動者可以向單位主張其無法入職新單位所受到的損失或無法領取失業保險所收到的損失。
因此,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后合同義務也需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否則可能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如果您也遭到類似麻煩,建議您及時咨詢委托專業律師,及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原單位離職證明8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X(部門)的X(職務),于20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原單位離職證明9
甲方:X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職工,于2—x年月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不再有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申請處理的任何爭議和糾紛。同時,乙方已完成離職交接工作。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原單位離職證明10
xxx:
茲證明xxx為本單位職工,已連續在我單位工作xx年,學歷為xx畢業,目前其在我單位擔任xx職業。近一年內該職工在我單位平均月收入(稅后)為xx元,(大寫:xx萬xx仟xx佰xx拾xx元整)。該職工身體狀況xx(良好、差)。
本單位謹此承諾上述證明是正確、真實的,如因上述證明與事實不符導致貴行經濟損失,本單位保證承擔賠償等一切法律責任。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
xx年 xx月 xx日
原單位離職證明11
新單位要原單位的離職證明,是防止原單位追究新單位的責任,因為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接未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原單位離職證明。
如果你與原單位不存在任何糾紛,可以向新單位寫一份說明(或保證書),說明自己與原單位屬于臨時用工性質,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如果新單位沒有后顧之憂,估計就沒問題了。
1)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仲裁時效是一年,不知道你的時間過了沒有,申請原單位補繳社會保險,同時需支付滯納金和經濟補償金
2)新單位要離職證明原件,用途是什么?若是算年休假,最近單位即可。
1)沒上保險的公司,你只需證明你們存在勞動關系即可以,工作證,工資條,勞動合同都能證明,至于將來申請勞動仲裁補繳多少,一般是有一個法定水平,不需要你花太多心思的
2)沒簽勞動合同的'可以申請工資雙倍補償
以上的仲裁申請你只需證明你與違法用工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及在職時間有多久就可以了,其它的社保沒繳納,合同沒簽訂,單位負有舉證責任。
原單位離職證明12
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x(部門)的xxx職務,由于xx個人xx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xx公司名稱(公章)
xx年xx月xx日
原單位離職證明13
茲證明xx先生,身份證號碼:xx,原系我公司xx部門員工,因xx原因主動申請離職,經公司慎重考慮同意其離職,現離職交接手續已辦清。雙方勞動合同于xx年xx月xx日解除,勞動關系自離職之日起解除。
特此證明!
xxx
20xx年xx月xx日
原單位離職證明14
原單位離職證明范本一
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__________部_____________職務,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原單位離職證明范本二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姓名)同志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間在我司擔任__________________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F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申請離職,并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后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司無關。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原單位離職證明范本三
__________先生/女士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_____________職務,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原單位離職證明范本四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20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原單位離職證明15
xxx: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日期:xxxx年X月X日至日期:xxxx年X月X日在我公司擔任X(部門)的X職務,由于XX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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