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的證明[優秀1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證明了吧,證明是由機關、學校、團體等發的證明資格或權力的文件。那么證明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離職的證明,歡迎閱讀與收藏。
離職的證明1
姓名:xxxx,性別:xxx,年齡:xx,身份證號xxx。
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于我單位工作,在此期間無不良表現,因個人原因辭職,現與我單位已不存在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xxx
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2
茲證明女士,身份證號碼xxxxxx。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職務。
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交接工作,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武漢XXX公司
人事部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3
茲證明xx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xxxxx )于20xx年月xx日入職,擔任我公司總經理助理職務,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至20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交接手續,終止原勞動合同,依法解除雙方勞動關系。
因未簽訂相關《競業禁止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x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月日
離職的證明4
一、一個定性:離職證明的法律屬性
如何給離職證明進行法律上的定性?屬于合同義務還是屬于后合同義務?抑或是屬于附隨義務?筆者認為,離職證明的立法本意是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一項附隨義務。附隨義務的典型特征是不屬于合同內容,但法律規定合同當事人必須履行。離職證明顯然屬于附隨義務。這一屬性,決定了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履行。無論是協商解除還是單方解除,還是勞動合同終止均需要依法出具。
二、兩種責任:未出具離職證明的法律責任
附隨義務也是法定義務,違反法定義務當然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89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出具離職證明的,需承擔兩種責任:一是行政責任,即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二是賠償責任,即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需承擔賠償責任。
三、三大功能:離職證明的作用和價值
第一,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并辦理完離職手續的證明。這是離職證明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功能。因為勞動關系解除和終止只涉及到勞資雙方之間,具有相對性或一定的私密性,缺少一定程度的公開和公示。因此,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一方面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終結勞動關系的明確證據,另一方面也是對其他用人單位和社會的公示。
第二,勞動者轉移社保和申領失業保險金的證明和必要材料。根據失業保險相關立法規定,單位出具離職證明的同時,還要進行失業保險報備或登記,勞動者再憑離職證明申領失業金。實務中,大部分與離職證明有關的爭議,都是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出具離職證明而導致勞動者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進而要求單位賠償的爭議。
第三,離職證明還有一個附帶功能就是工作經驗的證明。離職證明一定程度上能佐證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的工齡、崗位及相關工作經歷,而上述信息對該勞動者的再就業能起到輔助證明作用,無論是新的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個人,都可以利用離職證明進行相應的佐證。
四、四項內容(必備項):
1、必備項,即上述四大項內容的寫法
值得注意的是,離職證明出具的對象是其他用人單位或社保部門,故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寫開具證明的具體日期,并加蓋公司公章。
2、工作年限或在職時間不能隨意填寫
有時候勞動者基于增加工作經驗或其他原因的考慮,要求單位多寫在職時間或工作年限,此后卻因各種原因導致爭議,從而對單位不利。
3、關于離職原因是否要寫以及如何填寫的問題
實務中,關于離職證明中的離職原因問題有三種典型的觀點或操作模式:第一,不寫離職原因;第二,按照單位的意思寫離職原因;第三,按勞動者的意思寫離職原因。事實上,立法規定不需要寫離職原因,因為離職證明的立法本意是為了證明勞動關系終結,而非證明勞動關系因何種原因而終結。所以,離職原因是可備項,如果要寫離職原因,就應該如實填寫,不能按照勞動者的'意愿隨意填寫,否則,有法律風險。
同樣,用人單位也不能隨意填寫勞動者的離職原因,特別是勞動者嚴重違規,且違規行為是有違道德標準的“不光彩”行為時(實踐中,通常稱為“污點材料”),即使是事實也不能填寫,我們暫且稱之為禁止項。有很多HR從業人員不理解為何不能如實填寫勞動者嚴重違規的離職原因。筆者認為,除了立法規定的四項內容和離職證明的本質功能兩個原因外,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勞動者的就業權或擇業自主權受法律優先保護。離職證明中如果有“污點資料”,則必然會影響勞動者的再就業,從而影響其勞動力的再生產及其家庭生活,最終會影響社會和諧。
離職的證明5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離職人:
日期:
離職的證明6
甲方:xxxx公司
乙方:xxx身份證號:xxxxxx
乙方原為甲方職工,于xx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不再有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申請處理的'任何爭議和糾紛。同時,乙方已完成離職交接工作。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xx乙方簽字:xxxx
甲方代表簽字:xxxx
離職的證明7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離職證明很重要嗎。
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你作為一位應屆的大學畢業生,目前公司以你們還沒正式畢業為由,只簽了為期六個月的《實習協議》,實際上實習協議與勞動合同還是有差別的,如果你不申領失業保險金,作為應屆畢業生而言,本律師認定該離職證明對你并不重要。
當然,你要離開該公司,也應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將公司交付的辦公物品返還公司、未完成的工作事項告知接班的同事,不能不告而別。
另外,本律師認為公司要求提前三天通知單位是合理的,畢竟公司要安排新的人員接替你的崗位,這也需要給公司一定的準備時間,離職證明《離職證明很重要嗎》。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已于xx-xx年xx月xx日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該人員離職后,我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結構等仍滿足相關資質標準要求。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離職的證明8
甲方:xxx
乙方:xxx 身份證號:xxx
乙方原為甲方xx(部門)的xx(職務),于20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已辦理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9
______先生/女士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職我單位擔任______職務,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單位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離職的證明10
導語: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企業離職證明模板
離職證明標準格式注意事項:
1.證明格式。
2.必有信息:單位名稱(注冊全稱),離職者姓名,離職者曾任職務,在職時間,證明開具日期,開具日期處加蓋公章(“騎年壓月”)。另外,一般寫明身份證號,因為那才是唯一的。
3.有競業限制協議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補償金的,建議在離職證明里加以說明競業限制約定。
4.頁眉打印有公司LOGO——宣傳公司形象?梢赃x擇是否添加公司聯系方式。
5.一般用A4紙打印(檔案管理標準),現實中也有些公司采取一式兩份中間分割處蓋騎縫章的方式。
6.無錯別字,不允許篡改,若填寫證明時出錯建議重新開具。
7.現在的證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礎上添加變動信息后打印,看上去整潔,美觀,便于存檔。不建議使用便箋手寫。
離職證明標準格式
【模板一】
離職證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 )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20xx年07月31日因 個人 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模板二】
離職證明
茲證明 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 市場開發部 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F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模板三】
離職證明
______先生/女士/小姐
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離職,幾乎是一般人的職業生涯中都要經歷的'事情。正確的離職,會將你帶入職業成長的快車道,而錯誤的離職,則將你帶往職業生涯的停車場。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離職的證明11
離職證明
茲有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_____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現因_____原因申請離職,并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后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公司無關。
特此證明.
xxx公司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12
姓名:XX,男,身份證號碼: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XX一職,至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一年間工作良好無不良表現。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XX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部經理(簽名)XX
XX公司蓋章
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13
xx先生/女士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學校擔任xxxx職務,至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學校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學校名稱(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14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xx(部門)的xx(職務),于20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15
茲證明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X)自20xx年05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職務,至20xx年06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xx公司蓋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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