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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應對HR的無理刁難
五花八門的求職“刁難”
求職中遭遇“刁難”,有些是面試官在考驗求職者,有些則是用人單位對求職者的歧視和不尊重。五花八門的求職“刁難”和“虐待”要區分對待。
前一種“刁難”,在人力資源界被稱為“高壓試煉”。“我對你的回答不滿意,你明顯在說一些假大空的話!” “你的領導讓你辦一件違規的事情時你怎么辦?”“當你的工作需要和你的做人原則相違背時你怎么辦?”這些面試官不近人情的經典“刁難”問題,實際上被人力資源界的人士視為高壓試煉的陷阱問題。要試的正是求職者的應變和表達。不少人扛不住這些“刁難”,或者敗下陣來,甚至拂袖而去。
后一種“虐待”則真正存在侮辱,比如:不論崗位工作性質的差異,要求求職者在35歲以下,在年齡上絆倒求職者;對性別的隱性歧視,面試的時候,告訴你“我們只招男的”;對殘障人士的歧視;對長相、身高的歧視;甚至某些老板挑選員工還看八字、生肖、面相,跟自己“犯沖”的不用……諸如此類的“刁難”“虐待”層出不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就業促進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年齡、身體殘疾等因素而受歧視!毒蜆I促進法》一頒布,大家紛紛拍手叫好。因為在以前,基于上述原因的求職歧視太多了,勞動者正缺乏這樣的法律保護。
前一種“刁難”是在尊重人格基礎上的魔鬼式試煉,而后一種則是對我們尊嚴的踐踏,需要我們勇敢說“不”。然而,很多時候,不少求職者卻在高壓面試難題前任性地說“不”,而對尊嚴的“虐待”忍氣吞聲。
“受虐”反應面面觀
忍氣吞聲型
30歲出頭的心儀跟記者談起她當年剛畢業時遇到的一次求職經歷,仍然覺得憤懣:“我在招聘會上投了一家文化出版公司的文員職位。其中一個面試官是個中年男人,他竟然問我,‘姑娘,有沒有什么文藝特長?歌唱得怎么樣?能喝酒嗎?’我當時就覺得很錯愕。覺得他們不像是招文化出版工作的職員,更像是在招陪酒小姐。如果是現在,我會反問回去,可當時剛出校園,不知道該怎么應對,就悶氣紅臉說不會喝酒,歌唱得一般,放下簡歷悻悻地走了。”心儀覺得這應該就是一次暗含不尊重意味的求職“虐待”。
拍桌子走人型
在某外企做HR的WENDY在面試中遇到過兩個拍桌子走人型的求職者。“我們想招銷售、客服職位的人。銷售職位要求要有很強的抗壓能力,客服則要求有耐心,所以在面試問題的設計上都非常刁鉆。就要考驗面試者對高壓、對無厘頭要求的應對能力。”WENDY說。在面試過程中,有兩個求職者受不了面試官一路密集的“刁難”,直截了當地告訴WENDY,對該公司的職位沒有興趣,徑直起立走出考場。
機智反問型
老魏在某研究機構求職面試中,被面試者認為年齡偏大,面試者指明,想招的是35歲以下的研究骨干。老魏反問道:“難道年齡超過35歲,就成不了研究骨干了嗎?難道咱們研究所36歲以上的研究人員都要退居二線嗎?我覺得有些需要體力的崗位有年齡考慮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像研究型的這些職位,需要的是積累,很多人鉆研到四十歲才進入出成果的職業生涯黃金期。我覺得咱們應該以成果來論,你們可以先看看我的一些研究成果。”他的一番機智反問讓面試者一時無言。
面試官:我們為何要“施虐”
WENDY在廣州某知名外企里已經做了近十年的HR工作,她認為絕大多數訓練有素的HR都會懂得尊重求職者。“性別、年齡、身體殘障等方面的變相歧視會被同行笑為不專業。在國外,這些已經是大家的共識,在國內的外企,這也是默認的規則。”
WENDY說,“如果說‘刁難’,很多時候是基于崗位需求的有意設計。像是有些企業會模擬一些困難重重的場景,難為面試者,觀察他在解決問題時的反應。比如銷售崗位需要能抗壓,并且有闖勁,比較愿意去與人交流的人來勝任。而對性格內斂的專業技術類的人才,我們選市場銷售職位的一套考試辦法,對他可能就是一種‘虐待’。我們會依據求職者的個性、專長,去安排他所適合的位置。我覺得這種‘施虐’是沒關系的,我們只是想通過面試這種短時間的互動,知道彼此是否合適,而不是想侮辱求職者。”
專家:必須設法跟對方溝通
廣州市方爾達人力資源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專家鄧艷華表示:“忍氣吞聲、掉頭就走都不對,不是應有的求職態度,你要跟對方溝通啊,讓對方知道你的想法。如果有些問題確實有侮辱的成分,像是性騷擾、歧視、不尊重,你就應該當即反問回去。像是問你會不會喝酒、唱歌的那位,就可以直接反問他,貴單位想招的是什么樣崗位的人?這個職位的職責就是陪酒、唱歌嗎?提出這樣問題的公司,你心里也要對它的正規度打個折扣。如果你本著溝通的原則,技巧地表明你的想法,或者問多幾句,消除心里的疑問,都是好的做法,起碼你比他站得更高。侮辱你的人應該更難堪。”
而對于一些HR的有意“刁難”。鄧艷華反而覺得是應該。“特別是對一些應屆畢業生求職者,很多是獨生子女,從小都被家里捧著哄著順著的,出來求職,有些HR話問得狠一點,就受不了刺激。這種‘刁難’考察的是你的抗壓能力、創造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有些年輕人對于批評、難為過于敏感了,而綜合應對的能力則不足。”鄧艷華說,“我覺得國外許多年輕人在表達和應對上成熟、老練很多,表達得也更有分寸,能更好地處理這種問題。”在鄧艷華看來,這種“虐待”,應該被看成是學習成長的機會,人生的老師,好好珍惜。
記者辣評: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招聘和求職的過程,實際上是一個交流、協商的過程,公正、尊重是最基本的職場倫理。雖然不容樂觀的就業形勢,讓招聘一方變得像主,求職一方變得像仆。為了工作機會,有些人遇到一些不公正的情形,也暗暗隱忍。但作為惡意侮辱求職者的一方,其實是在把自己公司的格調拉低。忍氣吞聲的求職者,自己的沉默也是在縱容不公正的發生,對自己的尊嚴也缺乏了應有的捍衛。這種時候,需要的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精神,技巧地教育對方,他在某些觀念上是無知和落伍的,有技巧地讓他感到羞愧。而對那些智慧型面試官充滿挑戰的“刁難”問題,同樣需要勇敢迎接論辯,用沉著冷靜的智慧去回應。只有這樣,帶有侮辱意味的“施虐”才得以挫敗,“受虐”才能轉變為展現自我和享受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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