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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承諾假1罰10 用戶1臺PC獲賠21.5萬
本報訊(記者張蕾通訊員韋悅)因銷售的筆記本電腦經檢測并非原裝產品,一家銷售商被一名消費者起訴,要求履行假一罰十的承諾,該請求獲得了法院全額支持。記者上午獲悉,海淀法院經審理,判決銷售商北京長得祥龍科技有限公司退貨,并賠償消費者雷女士10倍的購物款,高達21.5萬元。 2007年6月12日,雷女士以2.15萬元的價格,從北京長得祥龍科技有限公司購得IBM筆記本電腦1臺。該公司在發票上注明:假壹罰拾! 2007年6月18日,雷女士委托國家電子計算機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該筆記本電腦進行了檢測。該中心將電腦送到聯想(北京)有限公司進行了產品名稱、序列號及有關部件信息的查詢,結論為:送檢的筆記本電腦中有關部件數據信息并非聯想公司原裝機器產品的信息,屬機器在出廠后被擅自更改了原裝機器的配置,而不是原裝售往中國大陸地區的產品,也不可能享受正常保修服務。 海淀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檢測結論,雷女士購得的筆記本電腦并非原裝產品,不可能享受保修服務。因現無證據證明長得祥龍公司將以上情況告知了雷女士,因此法院認定,長得祥龍公司在銷售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應按照發票中的承諾履行“假壹罰拾”的義務。因此,雷女士的全部訴訟請求均獲得了法院的支持。【商家承諾假1罰10 用戶1臺PC獲賠21.5萬】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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