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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老總”年薪啟用新標準
青島啤酒、海信、澳柯瑪等多家上市公司日前與青島市國資委簽訂年度責任書,企業“老總”年薪啟用新標準。《青島市國有(集體)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日前實施,《辦法》突出了企業“老總”擔負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任務,把過去單純考核優良資產改為優良資產、不良資產雙考核,經營業績考核指標體系也細分為年度考核與任期考核兩個部分。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利潤等經營性指標,任期主要考核保值增值率等規模和發展性指標。
據了解,如果考核期內企業國有資產減值,則按照國有資產減值凈額的1%至3%對企業“老總”進行扣罰,對出現重大國有資產流失的,企業“老總”不僅拿不到基效年薪和任期獎金,基礎薪金也將被部分扣除。
目前,青啤集團、海信集團、青島港集團、青鋼集團、澳柯瑪集團、雙星集團等11家國有企業按照新出臺的《辦法》與青島市國資委簽訂了年度責任書,成為首批按新標準考核的企業“老總”。(黃晉鴻)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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