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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殘保金如何計算
2016年殘保金怎么計算呢?以下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給大家整理提供的相關解答,快來看看吧。
2016年殘保金如何計算?
1.成立時間不滿1年且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
成立時間不滿1年的單位,按單位成立后的足月計算,不滿1個月的不計算。
對于在征繳年度成立不滿1年的用人單位,從其地稅登記日的下1個月開始計算時間,2015年12月完成地稅登記的單位不需要申報審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
【例】某單位2015年7月1日完成地稅登記,其在職職工總數為100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2015年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2. 安排殘疾人就業不滿一年
安排殘疾人就業不滿一年的,按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實際月份計算;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例】某單位2015年在職職工總數為50人,其在2015年8月31日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2015年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41712元×(50人×1.7%-1×5/12月)
3.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不足1人
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不足1人的單位應按實際差額比例計算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金額。
【例】某單位2015年在職職工總數為50人,未安排殘疾人,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殘保金的計算和繳納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于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殘保金的計算和繳納需要了解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一、繳納單位
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
二、計算公式
應繳納的保障金=(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1.5%-已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今年殘保金如何交
2016年度的殘疾人保障金和往年政策變化較大,但合肥市地稅局為了方便納稅人,今年仍采取集中征收方式,于8、9、10三個月集中征收,時間臨近,該如何辦理征免手續呢?
一、征收依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5]72號)
二、政策變化:
1、按月征收。
2、地稅局為法定征收機關。今年合肥市地稅局征管系統采用金三系統,程序后臺已將納稅人繳費核定為按月計征。
3、按本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計算,不再按全市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合肥市政策:仍按年計征,定于8、9、10三個月集中征收。納稅人今年未按月申報的,可以集中申報。僅適用于2016年。
四、免征規定
1、征收范圍:除個體戶以外的用人單位均應按規定繳納。
2、時間要求:2015年安置殘疾人的,應按市局官網通知的時間內,到當地的殘聯年審(開發區分局戶型到市殘聯),提交就業表,花名冊,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從業殘疾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在崗殘疾職工工資表;殘疾職工社會保險證明。
因地稅局機構改革,人事調整,這項工作將于近日開展,未到殘聯備案的單位可補辦手續,近日,地稅部門會進行統一宣傳。
3、申報方式:上門申報和網上申報。
4、免征規定: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征保障金。
5、計算公式:2016年殘保金繳納額=(2015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2015年度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2015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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