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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
高校畢業生是國家的寶貴財富。高校畢業生就業關系我省經濟轉型升級、民生改善和社會穩定大局。為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于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00號)精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決定從2017年起在全省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決策部署,堅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相結合,堅持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相結合,堅持政策引導和服務創新相結合,針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特點,發揮政府、高校、社會等各方面作用,加強政策統籌,整合利用資源,暢通就業渠道,改善就業環境,建立健全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長效機制。
二、目標任務
把有就業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就業創業促進計劃,運用各項政策措施和服務手段綜合施策,精準發力,使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全面提升,創新創業活力進一步增強,有就業創業需求的都能得到有針對性的指導服務和政策支持,市場供需匹配效率進一步提高,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努力使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保持基本穩定。
三、主要措施
實施能力提升、創業引領、校園精準服務、就業幫扶、權益保護五大行動,加強部門協同、信息共享、工作對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一)實施能力提升行動。各地各高校要幫助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成才觀和就業觀,全面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
1.加強就業能力培養。把學生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程貫穿于整個人才培養體系,完善學科建設、課程設計,納入教學計劃和學分管理。完善就業指導課程內容,深入開展個性化輔導與咨詢,幫助畢業生科學規劃職業生涯,增強職業素養,提升求職就業能力。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開展多種形式的模擬實訓、職業體驗等實踐教學活動,有條件的還可組織參觀人力資源市場,進行職業能力測評等現場指導,增強畢業生實踐能力。
2.加強就業指導師資培養。積極開展有計劃、有組織的培訓,
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中充分考慮就業指導教師的工作性質、工作業績,并在同等條件下予以適當傾斜,推進就業指導教師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專家化。
3.開展技能就業專項活動。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開展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專項活動,根據大學畢業生的就業意愿,組織一批優質職業培訓機構、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等開展大學生技能提升培訓,提升畢業生的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
4.提供針對性職業指導。各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聯合高校開展有針對性的職業指導活動,做到每個畢業班都能得到群體性指導,每名就業困難畢業生都能得到個性化咨詢輔導。
(二)實施創業引領行動。各地各高校要把鼓勵創業作為擴大就業的重要方向,完善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業的政策制度和服務體系,進一步擴大高校畢業生創業規模。
5.加大扶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給予一次性5000元創業補貼。對已進行就業創業登記并參加社會保險的自主創業大學生,可按靈活就業人員待遇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對入駐企業、個人在創業孵化基地發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進行補貼,補貼標準按每月不超過其實際費用的60%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對符合條件的創業高校畢業生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并按規定貼息。適當降低創業擔保貸款反擔保門檻,對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前景好,但自籌資金不足且不能提供反擔保的,可采取信用擔;蚧ヂ摶ケ7绞竭M行反擔保,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扶持。
6.提升創業能力。高校要將創新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開發開好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制定學分轉換、彈性學制、保留學籍休學創業等措施,開展各類創業實踐活動,不斷增強大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鼓勵有條件的高校自主開展創業培訓模擬實訓,采取網絡實戰、沙盤模擬、創業團隊協作等方式,推行創業模塊培訓、創業案例教學和創業實踐模擬,使有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畢業生都能接受培訓。各高校對創業教師和工作人員定期、分批實施培訓和輪訓,提高創業培訓師資水平。同時,順應“互聯網+”的發展趨勢,有計劃地組織開展電子商務創業培訓。
7.搭建創業載體。推進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指導各地整合各類資源建設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優先吸納大學生入駐孵化。做大做強“江西省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充分發揮其示范輻射作用,引領全省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的開展。充分利用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等創新創業平臺,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場地支持,孵化一批創新創業項目。著力扶持一批服務優、效果好、有特色的示范基地,促進創業孵化基地良性發展。通過以上努力, 力爭打造十所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學校,建設百個校內孵化基地,培訓千名一線創新創業教師,引領萬名大學生創客。
8.提供創業服務。積極提供鼓勵創業的便利化措施,為高校畢業生創業開辟“綠色通道”。通過向社會公開征集和在大賽中優選的方式挖掘適合大學生的創業項目,借助媒體網絡、創業成果展示、印發創業項目指南、優秀創業項目匯編等途徑,多渠道、多形式向高校畢業生推廣創業項目。不斷完善創業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創業導師隊伍,開展創業專家指導服務。
9.舉辦創業活動。結合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服務月等活動,為大學生提供政策咨詢、開業指導、項目對接等創業服務。舉辦“互聯網+”等青年創新創業大賽,為創業者提供學習交流、展示才華、提升能力、與風投機構對接的平臺。開展“青年創業風云人物”評選和“十佳大學生創新創業標兵”評選等表彰,培育青年創新創業典型,講好創新創業故事。推動我省高校大學生創業社團建設,探索“學生服務學生,創客幫助創客”的工作模式。
(三)實施校園精準服務行動。各地各高校要強化畢業生在校期間就業服務,多渠道搭建校內外資源信息對接的服務平臺,建立精準推送就業服務機制,進一步提升人崗匹配效率。
10.加強基礎信息收集。教育部門要指導高校組織開展就業信息調查,詳細了解每一名畢業生的求職地域、就業意愿等需求,建立畢業生求職意愿信息數據庫。高校要向社會發布本校專業學科設置、畢業生規模結構等信息,方便各類用人單位了解畢業生情況、確定招聘需求。各高校要積極主動開拓就業市場,通過與企業洽談、調動校友資源、與人力資源社會和保障部門對接等多種途徑,廣泛收集用人需求信息,建立用人單位崗位需求信息數據庫。
11.促進崗位精準對接。各高校要充分利用“互聯網+就業”新模式,準確掌握畢業生求職意愿和用人單位崗位需求信息,搭建精準對接服務平臺,運用微信、微博、APP移動客戶端等技術手段,將畢業生數據庫與用人崗位數據庫對接,根據需求推送崗位、政策、服務等信息,促進供需精準匹配。充分發揮校園市場的主體作用,根據供求雙方特點,分層次、分類別、分行業舉辦各類招聘活動,并增加全省性分科類、分區域、分層次“互聯網+”系列專場就業招聘會場次,結合線上線下互動,提高招聘服務效率。
12.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及時組織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申請和發放工作,做好“三支一扶”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和大學生征兵等組織工作,落實好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力爭使更多的畢業生享受到促進就業創業的優惠政策。
13.開展服務進校園活動。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開展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進校園活動,結合每年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就業服務周、網絡聯盟招聘周和大中城市聯合招聘等專項活動,為高校畢業生送政策、送指導、送服務、送崗位,各地至少要開展一次大型公益性招聘活動。要組織人社局長、企業人力資源經理進高校宣講活動,宣講就業創業政策、職場環境、職業生涯規劃建議、企業錄用高校畢業生等典型事例,讓廣大高校畢業生了解企業用人要求,提高畢業生求職成功率。要推進地方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網與高校校園網、新職業網、中國公共招聘網互聯互通和崗位跨區域共享,為畢業生求職就業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就業服務。
(四)實施就業幫扶行動。各地要將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公共就業人才服務范圍,綜合運用一攬子措施,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半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
14.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各地各高校要密切協作,做好畢業生離校前后的服務接續和信息銜接,加強信息校核,確保重要信息完整,省教育廳負責在每年9月上旬前將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信息移交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切實保證跟蹤服務不斷線。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主動與所在地高校對接,掌握畢業生基本情況,進一步健全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信息數據庫。要建立登記信息反饋制度,各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對接收的未就業畢業生進行實名登記后,通過適當方式向高;蚪逃块T反饋相關信息,共同做好跟蹤服務。逐步建立統一的就業創業信息共享平臺,實現各部門間的各類就業創業政策、措施、就業創業信息等互通和共享,避免相關信息的碎片化,使得相關信息能在第一時間推送到畢業生手中,打通為畢業生提供就業創業服務的最后一公里。
15.開展實名制登記。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通過關口、時間、服務“三個前移”工作方式,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要完善實名制精準服務制度,通過入戶走訪、電話聯系、戶籍比對等方式,逐個聯系、逐一了解,做到畢業學校、畢業時間、學歷及專業、就業愿望、培訓意愿、家庭情況以及就業去向、聯系方式等“九清”。對轄區內已實名制登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根據其需求幫助制定個性化求職就業方案,提供1次以上的職業指導、崗位信息、政策咨詢等就業創業服務。要及時將高校畢業生基本信息及享受就業創業服務和政策情況錄入江西省就業信息系統,做到應登盡登、實時更新和動態管理。
16.組織職業培訓和就業見習。各地要積極組織開展職業培訓和就業見習,不斷豐富拓展職業培訓、就業見習等服務內容,健全規范管理制度,提升服務保障能力,確保有需求的畢業生都能納入其中。要依托技工院校,結合當地產業發展和市場需求提供培訓項目(工種),為有培訓愿望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技能培訓,并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要結合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專業特點、當地產業發展和市場需求開發等,鼓勵一批規模較大、有實力的企事業單位作為就業見習單位,為有見習需求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見習,并按規定給予見習補貼。
17.加強高校畢業生困難群體幫扶。各高校要依托高校畢業生數據庫,準確掌握困難家庭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零就業家庭畢業生,以及少數民族、農村生源、殘疾等畢業生的具體情況,實行“一生一策”動態管理,做好個性化指導和崗位推薦。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基層服務平臺要將零就業家庭、經濟困難家庭、殘疾等各類就業困難畢業生和長期失業畢業生列為重點服務對象,提供就業援助,要指定專人負責,建立專門臺賬,根據他們的基本情況和就業需求,提供“一對一”指導和服務,優先推薦崗位信息,優先參加培訓見習,優先提供創業扶持,幫助他們盡快實現就業創業。
18.促進多渠道就業。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及時向登記求職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多渠道發布就業信息。要深入企業挖掘崗位信息、了解用人需求,指導企業合理設置招聘條件,向企業推送未就業畢業生信息,積極促進人崗匹配。鼓勵到基層就業,積極開發公益性崗位吸納應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從事人社、財政、民政等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繼續實施“三支一扶”計劃,吸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鼓勵到中小微企業就業,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
(五)實施權益保護行動。 各地要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服務,完善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環境,切實保護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
19.保障各項政策落實到位。抓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各項政策落地實施,簡化政策操作流程,指導幫助申請政策的畢業生做好材料準備、手續申報等事項,加快審批辦理進度,確保政策及時兌現。
20.強化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做好高校畢業生離校后檔案轉遞工作,推進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公開,健全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幫助他們解決好薪酬待遇、職稱評定、落戶、檔案管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等實際問題,促進人才合理流動。
21.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開展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招聘過程中的欺詐行為,依法糾正性別、民族、學歷等就業歧視現象,加大勞動用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的勞動保障監察力度,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營造公平就業良好環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將其作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重要抓手,列入工作考核內容,加大對校園招聘、就業創業服務等經費保障,大力推動實施。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充實細化計劃內容,明確工作任務、職責分工、時間進度和工作要求。探索創新推進計劃實施的有效方式,及時總結經驗做法,調整完善工作措施。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數據信息統計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就業數據信息真實、準確。
(二)加強部門協同。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各高校要加強協同配合,建立健全涵蓋學校內外各階段、求職就業各環節、就業創業全過程的服務體系,分工負責、齊抓共管,共同推進計劃實施。建立部門間信息通報機制,定期調度工作進展,加強畢業生就業情況交流,同時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積極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完成計劃目標任務。密切跟蹤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根據形勢變化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
(三)加強宣傳動員。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各高校要制定宣傳方案,以高校畢業生喜聞樂見的方式,大力宣傳解讀國家促進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宣傳就業創業促進計劃的目標任務和行動舉措,力爭使每一名高校畢業生都知曉計劃并積極參與。以實施計劃為主題,制作一批宣傳資料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高校及校園網站、街道社區等場所和平臺張貼發布。樹立一批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先進典型,加強思想教育,引導廣大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擇業觀,積極主動就業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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