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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核查表格填寫方法介紹
在美國找到工作后,辦理工作簽證時雇主和雇員須填交填寫就業核查表格(Form I-9)。下面就為大家介紹填寫I-9表格最長遇見的問題。
法律規定,所有的美國雇主都要核查雇員的就業資格,不論雇員的移民身份是什么。雇主明知而雇用未獲授權在美就業的人,會面臨民事和行事懲罰。雇主必須為每一雇員,包括美國公民、合法永久居民和暫時外籍工,填交雇用資格核查(Employment Eligibility Verification: I-9),以証明雇主守法,和証明雇員獲準工作。通過I-9表格的核查手續,雇主確保了雇員獲準在美工作,也保証了雇用方式并未基于移民身份而進行非法歧視。
1、I-9的不同部分由誰填寫?
雇員在受雇之時有責任填寫I-9的第一部分Section 1雇員信息于核查。雇主在實際檢看雇員提供的文件之后,有責任填寫I-9的第二部分Section 2雇主檢審與核查,并在情況適用之時填寫第三部分Section 更新和重新核查。
2、何時須完成第一部分?
每一個新雇用的雇員(接受工作職位的雇員),必須在就業的第一天或更早時候填完第一部分,不管其移民身份是什么。雇員必須証明自己是公民、永久居民或獲準為美國雇主工作的人。雇員必須向雇主展示能証明其身份和就業資格的文件,而那些文件必須是USCIS所開列的可以接受的文件的最新清單上的。
3、何時須完成第二部分?
不論雇主雇用了幾千人或僅只一個人,I-9的二部分須在雇用的3個商業工作日之內填完并加以簽名。如果雇用關系不到3天,那么雇主必須在雇用的第一天就核查文件。
4、何時須完成第三部分?
當一雇員以前有效的就業授權(工作許可)已經失效,而需要更新和重現核查之時,雇主就需要填寫第三部分。第三部分不適用于公民和永久居民。只當雇員在I-9的第一部分填寫說他是個在某個日期以前獲準就業的外籍人,雇主才需要填寫第三部分。
如果雇員獲得的是暫時工作許可怎么辦?獲準暫時工作的雇員必須提出証據,証明自己在暫時工作許可失效之前獲準繼續工作。
5、我怎樣才能知道雇員文件是真的還是假的?
USCIS并沒要求雇主絕對肯定地知道文件是真的還是假的。法律只規定雇主檢驗原始文件(不是復印件),而作出真誠的判斷該文件符合以下要求:
(1)看來跟該雇員有關。
(2)看來是真的。
(3)I-9表格背后列為可以接受的文件。
請注意,如果拒絕了一份文件,但是日后該文件經証明是真的,結果就會違反移民法的反歧視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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