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公積金提取新政策匯總
公積金提取新政綜述
近日不少地區發布了公積金提取新政,規定了公積金的一些最新政策,了解公積金提取新政,可以讓購房者第一時間了解公積金的最新動態,在買房、租房等問題上讓公積金發揮最大的作用。公積金提取新政策2014都有哪些最新變化呢?跟隨小編的腳步啦看一看。
本期專題小編詳細解答公積金提取新政,包括北京公積金提取新政、上海公積金提取新政、公積金提取新政策2014年最新消息等一系列內容,讓你了解公積金的最新政策和消息。
公積金提取新政
公積金提取新政策2014——北京租房提公積金將變為仨月一次
租房提取公積金將由以往的一年提取一次,縮緊到3個月提取一次,提取限額為3個月個人和單位繳存公積金總和。昨日,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做客首都之窗,介紹公積金便民新舉措。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執法處處長呂志民介紹,租房提取公積金存在大量的弄虛作假情況,過去是用假發票、假合同,后來又演化為買真發票,但租房這事是假的。為此,公積金中心即將出臺新政策,凡是租房提取公積金,提取人只能3個月提取一次,提取的限額為本人和單位繳存公積金3個月的總和。
也就是說,一個人每個月繳1000元公積金,單位同樣也給他交1000元,那么他每次只能提取6000元,3個月提取一次。
同時,另一類弄虛作假較多的以虛假的外地購房,外地租房來提取公積金。呂志民表示,即將出臺的新政策里,把職工外地住房和外地租房提取公積金的責任加給了單位。
“就是你的職工在外地購房,或者在外地租房,由你單位出具他在外地購房或者租房的證明,然后提供你職工繳存社保的證明,我們再給他辦理提取。”呂志民說。
貸款提公積金無需購房合同
昨日,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還透露,將簡化購房提取公積金的手續。其中,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在提取公積金時,不再需要提交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等材料。
呂志民介紹,公積金中心即將出臺新政策,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如果要提取公積金,只需提供提取申請書,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以及銀行儲蓄賬戶,就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
而過去,購房提取公積金還要提交購房合同、貸款合同、購房發票等材料。
呂志民解釋說,這是因為公積金中心可以通過貸款系統獲取購房人所有的貸款資料,因此不再需要購房合同等材料。
而承租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家庭需要提取公積金時,提取人只需提供房租發票和提取申請書,以及自己的銀行賬戶即可。
他表示,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提取人近期就可以享受到新政策的便利。同時,公積金中心下一步也將與中國人民銀行合作,在北京范圍內,與商業貸款購房的信息進行交換,那么將來用商貸購房的家庭也可以享受到這一便利。
公積金提取新政策2014——上海將放寬公積金提取支付房租、物業費政策
上海市公積金中心近日透露,今年該市將進一步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物業費政策,提高提取額度,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自住住房消費。同時,研究簡化退休、購房等提取公積金的手續和流程。
此外,今年4月至10月,上海市公積金管理部門還將再次開展全市范圍的公積金繳存情況執法檢查。對檢查中發現違法行為且拒不配合整改的,公積金中心將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提供該單位的違規信息,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單位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截至去年底,有約20家單位的公積金繳存違規信息被報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上海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16.42萬個,比2012年同期增加2.84萬個,增幅20.91%。據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去年首次開展的公積金執法檢查,共排摸存在未開設公積金賬戶、繳存情況異常的單位約3萬家,其中絕大多數單位第一時間進行了整改。針對拒不整改的單位,市公積金中心去年立案149件,發出執法文書53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37件。
上海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市總工會、市公積金中心將組成執法檢查小組,對部分繳存狀況不正常的行業領域的單位進行執法抽查和集中整治。在檢查過程中,市公積金中心將有針對性地選擇至少3萬家以上尚未開戶為職工繳交公積金的單位,進行重點執法檢查。
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市公積金中心將通過教育、指導等方式督促單位整改。對拒不配合或者拒不糾正的單位,根據相關規定,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還可以按規定在上海公積金網上公開違法單位名單,并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提供該單位的違規信息,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單位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公積金提取新政策2014——湖南省直單位大病公積金提取新政
根據《湖南省直單位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規定: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災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中心自2009年開始實施這一規定以來,為較多患病職工家庭解決了實際生活困難,體現了中心“以人為本”、“一切從客戶出發”的服務理念,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但是,近年來,出現了個別職工和不法分子利用偽造的“重大疾病診斷書”、“醫療費用發票”等資料套取騙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這種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擾亂了住房公積金管理秩序,損害了廣大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為確保住房公積金的資金安全,經中心研究決定,將“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等問題作出進一步規范如下:
一、明確“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疾病范圍。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重大疾病。
二、職工、配偶、子女或父母身患重大疾病且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必須由申請職工所在單位開具相關證明,且由單位住房公積金專管員和本人前來申請辦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買賣、使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提取住房公積金,一經發現,我中心工作人員在審批時有權要求其補充其它相關證明資料并進行核實。
三、中心自受理職工大病提取公積金申請資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向醫保中心、醫院、公安等部門核查資料的真實性后,作出是否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職工。
四、根據《湖南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辦法》規定:對于以欺騙手段偽造資料套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積金的,中心將責令當事人限期退回款項,計入個人不良信用記錄,限制其賬戶2年,并通報單位和向媒體曝光;如行為已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積金提取新政策2014——張家口公積金提取出臺新規
近年來,張家口市使用公積金購房的人數逐年增加,為方便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張家口市近日出臺了新規定。
據了解,新規定是對2012年出臺的《張家口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補充和完善,主要針對退休職工公積金提取、死亡職工公積金提取、異地提取和非清戶不超過15萬元的提取四個方面作了調整。
退休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按照2012年《張家口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規定,需提供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新規定對退休證的提供規定得靈活,即通過身份證確認繳存職工已到退休年齡(男60歲;女干部55歲、女工人50歲),且該職工公積金賬戶處于封存狀態的,可憑身份證和單位開具的清戶提取申請書辦理清戶手續;不能確認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按照2012年《張家口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規定,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與死者關系證明、職工死亡證明文件、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者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繼承權或者受遺贈權發生爭議的,還應提供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在新規定中,提取金額不足10000元的原則上由配偶辦理提取,無配偶的由其順序繼承人辦理提取,可不予公證;提取金額超過10000元(含10000元)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為方便職工異地(張家口范圍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對符合提取條件而工作地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地不一致的繳存職工,可憑提取要件在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提取手續。另外,關于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非清戶提取,提取額度不超過15萬元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確認審批后,即可辦理提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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