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積金新政實施細則
據悉,最近,廣州公積金新政實施細則已經出臺,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為約束失信行為,推進社會誠信建設,防范信用風險,同時體現繳存住房公積金義務與權利對等原則制定了相關的通知規定,詳情如下: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管理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承辦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為約束失信行為,推進社會誠信建設,防范信用風險,同時體現繳存住房公積金義務與權利對等原則,特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以職工的誠信記錄作為重要審批依據,對于出現下列情況的職工限制貸款:
(一)人民銀行征信記錄顯示貸記卡累計逾期6期(含)以上的,還清逾期金額2年后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人民銀行征信記錄顯示貸記卡狀態為呆賬、凍結或止付的,注銷卡后(以個人信用報告更新為準)方可辦理公積金貸款。
(三)人民銀行征信記錄顯示商用房貸款、消費貸款、助學貸款或任意種類貸款累計逾期6期(含)以上的,貸款結清5年后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人民銀行征信記錄顯示貸款被劃分為關注、次級、可疑或損失類的,貸款狀態正常后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五)人民銀行征信記錄顯示有“正在執行中”的法院強制執行記錄的,執行期間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六)人民銀行征信記錄顯示或經其他途徑證實存在其他嚴重失信行為的。
二、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不需要提供收入證明。職工公積金繳存基數未達我市繳存基數上限的,其個人收入以繳存基數為準,繳存基數達上限的,以其繳存基數和工資的高值認定收入,工資以單位在我中心登記的數額為準。
三、嚴格執行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規定。不滿足以上規定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四、2016年11月1日起錄入我市公積金貸款管理系統的貸款執行上述政策。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31日
相關解讀: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雙11”給購房者送大禮,自11月11日起放開公積金貼息貸款部分占貸款總金額的比例不得大于50%的限制,只要是組合貸款即可申請公積金貼息貸款,其他貸款條件不變。
據業界人士分析,這將給公積金可貸額度高且不需要貸過多商貸的購房人士送來佳音。
不過,公積金貸款申請難度同時也加大。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防范貸款風險而出臺的新政11月1日起開始執行,新政中對公積金貸款申請者的征信以及收入進行了諸多規定,引起了不少購房者的疑慮。
為此,該部門日前發出《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管理的通知》操作細則問答,為貸款申請者解釋疑慮。
由于公積金貸款新政對繳存公積金時間做出嚴格規定,必須按月繳存才可獲得公積金貸款資格,而不少單位因為入賬等原因是一個月繳存兩至三個月的公積金,該新政有可能導致這些有意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人士喪失貸款資格。
為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于11月10日發出《關于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管理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給予半年的緩沖期,公積金貸款新政對繳存公積金時間的要求自2017年5月1日才執行,從現在到2017年4月30日,對公積金繳存的要求仍按舊規執行。
有業內人士認為,由于公積金貸款對征信審查比一般商貸更嚴格,且由于一些人公積金繳存基數較低,部分貸款購房者或許會轉向住房商業貸款。至于公積金繳存時間的爭議,公積金中心及時應對民意而給予半年緩沖期,解決了不少準公積金貸款者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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