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職公積金速提存額調整解讀
不少的天津市民對在職公積金速提存額調整很是關注,下面為大家帶來相關的解讀,歡迎瀏覽!
天津市住宅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4年員工自己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為2015年員工自己月均工資總額。繳存基數不得低于天津2016年最低月工資規范1950元,最高不得超過21048元。天津公積金提取單位和員工住宅公積金一致繳存份額堅持不變,仍為各11%。單位可根據本身狀況,請求進步住宅公積金繳存份額,最高為單位和員工各12%。各單位請求降低住宅公積金繳存份額或緩繳住宅公積金仍按現行政策履行,最低繳存份額為單位和員工各5%。
單位確定繳存份額后可選擇以下方法處理住宅公積金繳存額調整:
1.網上繳存單位應經過天津市住宅公積金網上事務處理系統處理住宅公積金繳存額調整手續。單位網上填寫《天津市住宅公積金單位匯繳繳存調整清冊》(以下簡稱《調整清冊》)并承認提交。
2.未注冊網上繳存的單位,應運用“住宅公積金繳存額調整程序”處理繳存額調整。單位到開立住宅公積金賬戶的分中心或處理部收取 “調整清冊數據盤”,復制或從住宅公積金網站下載“住宅公積金繳存額調整程序”。單位經辦人運用“住宅公積金繳存額調整程序”填寫《調整清冊》并生成“調整清冊文件”。單位經辦人持單位卡及“調整清冊文件”到開立住宅公積金單位賬戶的分中心或處理部貨臺處理住宅公積金調整。
3.無法經過上述兩種方法處理繳存額調整的單位可到開立住宅公積金賬戶的分中心或處理部收取《調整清冊》一式一份,填寫結束后加蓋單位公章或財政章。單位經辦人持單位卡及《調整清冊》到開立住宅公積金單位賬戶的分中心或處理部貨臺處理住宅公積金調整。
拓展閱讀:
為進一步提升本市住房公積金服務水平,自2016年10月8日起,天津將在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互聯網渠道(個人網上業務大廳、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等)部署住房公積金提取、還貸等業務。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注冊成為住房公積金互聯網渠道用戶,并簽訂電子公積金服務協議后,可通過互聯網辦理相關個人業務。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設和運營各互聯網業務渠道,包括:網上渠道(官方網站、個人網上業務大廳、手機APP、微信公眾號、官方微博)、電話渠道(短信平臺、12329服務熱線)、自助設備及外部合作機構電子渠道等。
市公積金中心通過各互聯網渠道辦理的業務包括:賬戶信息、金額、明細、辦理進度等查詢類業務;住房公積金提取、還貸等辦理類業務;業務憑證下載打印、賬戶設置、個人消息訂閱、投訴建議等輔助類業務。
已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持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并修改完畢住房公積金賬戶初始密碼的繳存職工,可注冊成為住房公積金互聯網渠道用戶,通過互聯網渠道辦理查詢類業務。繳存職工通過互聯網渠道辦理注冊時,應輸入本人身份證號、住房公積金個人代碼、業務辦理密碼,設置互聯網渠道查詢密碼,閱讀并同意《天津市住房公積金互聯網渠道個人用戶注冊協議》。
10月8日前注冊用戶
2016年10月8日前在住房公積金各互聯網渠道注冊的用戶,查詢密碼依然有效,無需重新辦理注冊手續。
辦理提取、貸款業務
注冊職工
需要通過互聯網渠道辦理提取、貸款業務的,職工本人應先通過市公積金中心所屬管理部(分中心)柜臺或住房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大廳(客戶應持有合作銀行網銀盾或符合規定的.其他安全工具)簽署同意《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電子公積金服務協議》(附件2),預留安全認證工具(本人當前正在使用的手機號)。
簽約職工
可選擇開通全部互聯網渠道或某一互聯網渠道。簽約職工變更簽約互聯網渠道、變更安全認證工具、注銷互聯網渠道的,可通過管理部(分中心)柜臺或登錄互聯網渠道在線自助辦理。
處理疑難問題
市公積金中心通過12329服務熱線、在線客服或管理部(分中心)柜臺提供互聯網業務輔助服務或疑難問題處理。職工通過互聯網渠道辦理業務,出現業務錯誤、賬戶錯誤、資金錯誤等情況的,應及時向市公積金中心反饋,并配合市公積金中心解決問題。
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互聯網渠道,應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護計算機或手機等終端設備的安全,預防發生信息泄露、資金損失或被他人操控。
個人注意事項
職工有妥善保管身份證號碼、住房公積金個人代碼、查詢密碼、業務辦理密碼、簽約手機號、短信驗證碼等身份認證要素,不得將相關認證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身份認證要素在住房公積金互聯網渠道上發出的業務指令均視為職工本人所為,職工應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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