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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煙臺工傷保險基準費率調整最新規定
日前,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煙臺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的通知》(簡稱《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現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對行業的劃分,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將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劃分為一類至八類(見附件)。
《通知》指出,不同工傷風險類別的行業執行不同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對應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為:一類至八類分別為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4%、0.48%、0.84%、1.08%、1.32%、1.56%、1.92%、2.28%。
據測算,通過此次調整,煙臺市企業每年將少繳工傷保險費1.2億元。市社保中心提醒,未確定工傷風險類別的參保單位請抓緊時間持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行業風險類別,以免影響正常繳費。
《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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