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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企業轉讓后 職工的工傷保險怎么賠償
很多網友問我們,企業轉讓后 職工的工傷保險怎么賠償?下面小編就通過一個例子為大家解讀下!
太原市張先生:我在一家個人獨資企業工作,廠里一直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我在工作時受傷,仲裁機構裁定,由企業承擔相關賠償費用,后來原企業轉讓,F在原企業經理說企業已經轉讓,讓我找新企業,新企業說他們與我不存在勞動關系,讓我找原企業的經理,我該怎么辦?
山西黃河律師事務所劉勇壯律師:首先,無論你與所在企業是否簽訂勞動合同,依你所說情況,根據《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12號)的規定,你與企業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你在工作時受傷屬于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款:“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之規定,原企業應當根據仲裁機構的裁決,承擔對你的賠償責任。
其次,你原來所在的企業只是轉讓,而非解散,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之規定,轉讓后的企業仍應承擔對你的賠償責任。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第三十一條之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由于該種清償責任,不隨企業的轉讓而轉移,所以轉讓后的企業,如果不足以承擔對你的賠償責任,原企業投資人應以其個人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綜上所述,你可以與原企業投資人和轉讓后的企業協商,由他們承擔對你工傷保險待遇,如果協商不成,可以他們為共同被告到法院提起訴訟。
拓展閱讀:工傷保險怎么賠付的你知道
一工傷認定具體的有如下幾種類型: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它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也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二工傷待遇的申請
工傷人員、家屬、用人單位或工會組織憑以下材料,向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工傷認定結論;
3、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4、傷病證明、票據、清單與相應材料;
5、供養遺屬提供的擬供養對象的戶籍證明、收入來源證明等。
三職工在工傷醫療期間享受的待遇
1、工傷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符合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工傷職工在住院期間,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準到統籌地區以外治療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交通費、食宿費。
3、職工在治療工傷(或職業病)期間,工資、福利由用人單位照發。
4、職工在住院治療期間,需要生活護理的,由用人單位派人護理;如用人單位不派人護理,須按規定支付護理費。
四工傷保險費又是如何繳納?
工傷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其他已開征的險種統一征收。
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工傷保險費繳費率按行業風險程度分為0.6%、1.2%、2.4%三個檔次。繳費費率根據企業工傷保險費的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定期進行調整。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費。工傷保險實行無責任補償原則,這一原則決定了工傷保險的費用是由企業或雇主按國家的費率繳納的,勞動者個人不繳納任何費用。
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并根據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費率檔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和所屬行業費率檔次等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繳費費率。
用人單位以上一年度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月平均總額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計算。
單位和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總額低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高于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以上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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