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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調整工傷保險待遇
近日,鄭州全市2016年度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到位,符合條件的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月人均增加169.67元。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相關資訊吧!
記者從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全市2016年度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到位,符合條件的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月人均增加169.67元。
此次調整,范圍是鄭州市行政區域內2015年12月31日前開始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傷人員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
經統計核實,本次工傷待遇調整涉及鄭州市本級工傷待遇享受人員723人。調整后,鄭州市本級參與此次調待人員人均傷殘津貼由2240.19元/月增加到2409.86元/月,增加169.67元,增幅7.6%;人均生活護理費由1244.71元/月增加到1341.48元/月,增加96.77元,增幅7.8%;人均供養親屬撫恤金由1047.22元/月增加到1139.54元/月,增加92.32元,增幅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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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的緊急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1號)和《關于做好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進一步加強基金管理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5〕72號)要求,我們已經將工傷保險風險類別由三類統一調整為八類,11月5日已初步完成參保單位工傷風險類型的調整,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對已經完成年檢的參保單位,我局按照年檢期間提供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對工傷費率進行調整,相關參保單位可到各分局企業征繳窗口核對調整情況。存在疑問或出現問題的請及時到汝河路文化宮路辦公區6號樓222房進行復核,復核工作將于2016年11月25日結束。
二、未年檢的參保單位,將不再開展補檢工作,請及時關注并參加2017年社會保險繳費申報工作。對無法提供《營業執照》的參保單位,系統將自動按照就近就低原則調整工傷保險費率。
三、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意見》(豫人社工傷〔2012〕15號)的規定,為進一步完善補充勞務派遣企業風險行業類型數據,現對在鄭州市市本級和九個分局登記參保的各人力資源勞務派遣企業的工傷保險費率進行復核,進一步確定綜合費率后計算工傷保險綜合費率,具體要求如下:
1、按照要求填報《勞務派遣企業人員情況統計表》(見附件)。
2、提供派遣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和被派遣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派遣協議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4、復核資料必須在2016年11月25日下班前上報汝河路文化宮路辦公區6號樓222房間,未按時間報送或補充資料的勞務派遣企業將在2016年12月按照最高風險類別確定工傷保險費率。
鄭州市社會保險局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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