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上海崇明縣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關于上海崇明縣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上海20XX年度社保繳費基數上限、下限昨天對外公布。該數字反映出20XX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939元,而20XX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451元,去年比上年增長8.9%。
根據市人社局最新發布,2016年度本市職工社保繳費基數自4月1日起調整,上下限分別調整為17817元和3563元。20XX年5月起,將按照新的標準征收。機關、企事業、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等各類人群的社保繳費比例標準同時發布。
按照規定,單位繳費基數按單位內個人月繳費基數之和確定。按照《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0.2-1.9%)并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規定,對于未在規定時限內申報的單位,將從今年4月起,暫按單位上月繳費額的110%確定應當繳納數額。非城鎮戶籍的外來從業人員從今年4月1日起按照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規定參加本市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5險。
工傷保險相關政策問題專家解答
職業病的特征是什么?有哪些類型?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特征是在有毒有害的環境下工作所患的疾病。
按照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XX年4月發布的《職業病目錄》(衛法監發[2002]108號)的規定,職業病包括如下10類:塵肺、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職業性腫瘤以及其他職業病,共115種。
工傷事故的特征是什么?有哪些類型?
關于工傷事故,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稱謂。第13次國際勞動統計會議使用了雇用事故的定義,它是指由雇用引起或在雇用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工業事故和上下班事故)。我國國家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中指出,傷亡事故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
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的規定及《工傷保險條例》的基本精神,工傷事故應該是指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即職工在本崗位工作,或雖不在本崗位工作,但由于其所在單位的設備和設施不安全、管理不善,以及本單位領導指派到本單位以外從事工作時,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質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間接造成的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根據損傷原因劃分,工傷事故類型可以分為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以及其他傷害。
根據傷害程度,工傷事故可以分為輕傷事故、重傷事故和死亡事故。輕傷事故是指一般傷害不太嚴重,造成職工肢體傷殘或從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質性輕度損傷,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或暫時喪失的傷害。
關于重傷事故,按照勞動部《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試行)》([60]中勞護久字第56號)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為重傷事故:
(1)經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2)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3)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的灼傷、燙傷或非要害部位的灼傷、燙傷占全身面積的1/3以上。
(4)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脾骨、腕骨、腿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蕩等。
(5)眼部受傷較劇,有失明可能。
(6)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軋斷兩節或任何兩只各軋斷一節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自由伸曲的殘廢可能的。
(7)腳部傷害。腳趾軋斷3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殘廢的。
(8)內部傷害。內障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9)凡不在上述范圍內的傷害,經醫生診斷后,認為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審查確定。
工傷職工有哪些權利?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工傷職工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獲得工傷保險待遇,包括治療康復待遇、傷殘待遇或者工亡待遇。
(2)了解單位和本人的參保情況。將單位的參保情況進行公示,是用人單位的一項法定義務,其目的是為了保障職工的參保知情權。
(3)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申請主體包括職工個人、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單位工會等。
(4)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的申請主體包括職工個人、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等,而職工個人是重要的申請主體。
(5)檢舉控告,包括對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勞動保障部門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檢舉控告。
(6)解決勞動和社會保險爭議。根據爭議性質的不同,職工可以通過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或者仲裁與民事訴訟,解決工傷保險方面的爭議,使自己的合法權益能夠獲得保障。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和患職業病后,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采取哪些措施以履行救治義務?
工傷救治是工傷保險的基本內容。
由于工傷的發生現場大多在用人單位,因此,主要是由用人單位承擔及時救治的責任!豆kU條例》第4條第3款規定,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對受傷較輕的;可以到本單位的內部醫療機構進行簡單處理;但對傷害嚴重的,應當將傷者盡快送到附近有相應處理能力的醫療機構進行搶救。一方面,用人單位的搶救要搶時間,以滿足緊急救治工傷職工的需要;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在運送傷員時,要運用科學的衛生防護手段和技術,使傷情得以控制,而不加重病情。此外,根據1991年國務院制定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用人單位要及時地向有關部門報告,否則要受相應的處罰。
非法經營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傷亡的,如何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63條規定,非法用人單位(包括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該單位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于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傷殘、死亡的,由該單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于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保障部20XX年9月頒布的《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賠償辦法》規定,一次性賠付的計算,以單位所在地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為賠償基數,乘以一定倍數所得之積,即為一次性賠付的數額。
農民工如何參加工傷保險?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2004年6月勞動保障部發出了《關于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18號),明確了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政策。主要包括:
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為他們辦理參加工傷保險的手續。對用人單位為農民工先行辦理工傷保險的,各地經辦機構應予辦理。
用人單位注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原則上在注冊地參加工傷保險。未在注冊地參加工傷保險的,在生產經營地參加工傷保險。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后,在參保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參保地的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在注冊地和生產經營地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后,在生產經營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生產經營地的規定依法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對“用人單位”和“職工”是如何規定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是指中國境內的各類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中國境內的各類企業,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登記注冊的類型為依據,分為內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三大類。內資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聯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公司和其他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分別包括合資經營企業、合作經營企業、獨資經營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
至于個體工商戶,《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為其全部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和第六十一條的規定,《條例》所稱“職工”,是指各類企業全部職工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的全部雇工,包括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各類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
這樣的規定,其目的是強化對所有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的保護,特別是農民工、臨時性用工等群體的保護,體現社會保險的普遍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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