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失業保險醫保就不會中斷
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有不少非深戶籍勞動者非常關心“失業或辭職后社保尤其是醫保中斷怎么辦”?
據了解,非深戶籍勞動者,如果從單位辭職以后暫時沒有找到新的就業單位,應該回戶籍所在地參保;而對于參加了深圳失業保險,并且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員,無論是深圳戶籍還是非深圳戶籍,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不會造成醫保關系中斷。
非深戶辭職后應回戶籍地參保
按照規定,職工通過所在用人單位參保,無論本市戶籍職工還是非本市戶籍職工,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靈活就業人員或到內地企業就業的本市戶籍人員,可以到戶籍所在區的區社保機構個人繳費窗口申請個人繳費,同時參加養老保險和綜合醫療保險(包括生育醫療保險)。本市戶籍員工達到退休年齡但不滿繳費年限的,可以由本人申請繼續繳費。
而對于在深圳工作的非深戶籍勞動者,如果從單位辭職以后暫時沒有找到新的就業單位,應該回戶籍所在地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而不能通過一些中介機構“掛靠”繳納社保。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才能通過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如果雙方沒有建立勞動合同關系,只是通過掛靠代理公司來繳納社保,是不允許的。7月開始實施《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虛構勞動關系、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獲取社會保險參保和繳費資格”,也就是說“掛靠”繳納社保是違法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涉嫌社會保險欺詐犯罪的要移送公安,嚴重的要入刑。
領失業保險金期間基金支付醫保
對于參加了深圳失業保險,并且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員,無論是深圳戶籍還是非深圳戶籍,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不會造成醫保關系中斷。
據了解,2013年1月1日開始,我市把外來勞務工納入失業保險參保和享受待遇范圍,規定用人單位的所有職工均納入失業保險參保范圍,對深圳戶籍員工和外來勞務工等同對待。
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享受失業待遇?按照規定,要同時符合3個條件:一是在深圳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也就是非“自愿失業”;三是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繳費年限1至4年的,每滿1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繳費年限4年以上的,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每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按照本市醫療保險制度的規定參加醫療保險,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失業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醫保中斷有3個月“寬限期”
有一些非深戶籍勞動者表示,自己一直在深圳工作,辭職后也打算在深圳繼續找工作,暫時不打算回老家,是不是醫保一斷繳之前的醫保繳費年限都“清零”了?
據了解,醫療保險是“現收現付”制,即用現在的錢看現在的病,要求基金當期平衡,特別是統籌基金,是用來互助共濟的,當期參保的當然應該享受待遇,當期沒有參保的,就不能享受待遇了,否則就會損害全體參保人的'利益。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分為醫療保險一檔、二檔及三檔3種類型,其中只有醫療保險一檔的參保人有個人賬戶。如果中斷醫保繳費,醫保參保人自中斷繳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保險待遇。但一檔參保人中斷參保后,個人賬戶的錢仍在賬戶里,一分錢也不會少,個人賬戶里的錢可繼續在門診使用。在醫療保險中有一個“連續參保時間”的概念,與之掛鉤的是參保人每個醫保年度基本醫保基金支付限額,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限額,以及享受大病門診待遇的參保人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地方補充醫療費用的基金支付比例。也就是說,參保人停繳醫療保險之后,不僅停繳的當月不能享受醫保統籌基金的待遇,并且重新參保之后,要重新計算連續參保時間,影響到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的“封頂線”。
但由于深圳外來勞動者多,流動性很大,因跳槽等原因斷繳現象時有發生,因此,我市對醫保中斷設置了“寬限期”,以前是1個月,近年已經延長至3個月。即參保人在醫療保險年度內(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累計中斷參保不超過3個月的,重新繳費后其中斷前后的連續參保時間合并計算;超過3個月的,重新計算。
此外,醫療保險中還有一個“累計參保時間”的概念,這關乎參保人在退休時是否達到最低醫保繳費年限的要求,達到要求才能免費享受醫保待遇。參保人醫保斷繳后,并不意味著之前的醫保繳費年限“清零”,而是可以累計計算。
拓展內容
深圳失業保險如何領取
領取條件
1、達到法定勞動年齡,并且具有勞動能力;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勞動關系;
3、在深圳市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并按規定按時繳納失業保險費;
4、失業后按規定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意向,具體登記方法請參閱:失業登記證如何辦理。
申請資料
1、填寫《深圳市失業保險金申領審核表》;
2、深圳市失業登記證復印件(驗原件);
3、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
4、工、農、中、建四家國有商業銀行中任一家銀行個人活期儲蓄存折(戶名帳號頁)復印件(驗原件);
5、屬市外調入的,須提供調入深圳市前連續工齡的檔案材料。
辦理流程
1、員工在失業登記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后60日內,到深圳市社保機構失業保險部門辦理申領手續;
2、當月申領的員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經審核符合領取條件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不符合領取條件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申領失業保險不予受理決定書》;
3、社保機構基金償付部門復核并通過銀行于次月10日前支付失業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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