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失業保險繳費比例標準及領取條件
導語:東莞失業保險繳費比例標準為多少?相應的領取條件又是怎樣的呢?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東莞失業保險繳費比例標準及領取條件
一、東莞失業保險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本人工資
繳費范圍(2015年):
上限:11901元 平均:3967元 下限:1510元
二、東莞失業保險繳費比例標準
1、單位繳納0.5%
2、個人繳納0.2%
最新消息:從2016年3月1日起,將我市失業保險費率降至0.7%,其中用人單位費率下調至0.5%,個人費率下調至0.2%。政策執行期到2018年2月底。
三、東莞失業保險繳費方式
按月繳交,職工個人繳交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四、東莞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什么條件
東莞失業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按照規定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東莞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的金額
東莞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東莞最低工資標準×80%=失業保險金
根據東莞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1310元/月計算
東莞目前的失業保險金金額為:1048元/月
六、東莞申領失業待遇需注意事項
1、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需寫明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原因。
2、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月數計算跟失業保險繳費年限直接相關。如您在東莞市外有參加失業保險且需要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的,應當辦結轉移手續后再提出申請失業保險金。
3、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請務必從辦理手續的次月起每月1次(辦理時間: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二個工作日前)攜帶身份證或社保卡、失業就業登記憑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到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資格驗證手續。驗證通過的,當月的失業保險金將于次月發放,且當月失業代繳基本醫療保險才會生效,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驗證或驗證不通過的,停發失業保險金和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無正當理由連續兩個月不驗證的,視同重新就業。
4、申領穩定就業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只能重新參加失業保險滿三個月后才能提出。
5、申領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的,需在《職業技能鑒定證書》頒發之日起90日內申請;每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申請次數不能超過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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