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上饒領取失業保險金要滿足哪些條件?下面為各位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歡迎閱讀!
上饒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根據我國社會保障部門頒布實施的《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滿足以下條件失業人員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2、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失業保險繳費義務滿1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4、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備注】: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上饒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情形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上饒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流程
1、單位經辦人員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領取《上饒市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表》,發放給參保職工。
2、參保職工按照要求填寫《上饒市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表》,并準備好所需的材料證明。
3、將申請材料上交給單位經辦人員審查,并在申領表上簽字,蓋章,收取辦理費用20元(用于辦理社?)。
4、單位經辦人員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審核通過后,憑《繳款通知書》在社保經辦機構刷卡繳費(也可到區內非稅繳款銀行現金繳費)。
5、辦卡完成后,單位經辦人員憑《領卡回執》到指定服務銀行網點領取本單位參保人員社?,并組織將社保卡發放到職工手中。
上饒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材料
非農業戶籍失業人員: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正本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本人姓名開戶的銀行活期結算存折及復印件
3、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審核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正本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除外)
非農業戶籍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1、個體工商戶歇(停)業登記通知書(工商)或注銷稅務(地稅)登記通知書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正本及復印件各一份
3、本人姓名開戶的銀行活期結算存折及復印件。
上饒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條件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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