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最新規定
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最新規定2017,廣州失業領取條件及辦理流程有哪些
失業保險,是指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因失業導致經濟收入受到影響時,按規定在法定時間內補貼其因失業而損失的部分經濟收入,從而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項目。《2017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最新規定,失業領取條件及辦理流程》是小編為您精心準備的,希望對您有幫助。如有變動,請以官網發布為準。
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第三章規定,當參保人繳費滿一年,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方可申領失業保險金。但失業保險金申領是有期限的。
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最新規定2017
第十五條 失業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按照規定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第十六條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失業保險金領取
在申請廣州失業保險待遇過程中,是否已明確自己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呢?在這里,我們將為您解讀相關條例,清楚計算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及教您怎么快捷領取廣州失業保險金,享受自己應享的參保權益。
二、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繳費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和接受職業介紹的。
三、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24個月
1、失業人員在登記失業時,女性不滿40周歲、男性不滿50周歲,繳費時間1至4年的,每滿一年,領取期限為一個月;滿4年以上的,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六個月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
2、失業人員在登記失業時,女性40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上,繳費時間滿一年的,領取期限為一個月;滿一年以上的,超過一年的部分,每滿六個月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24個月。
3、重新就業后再次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本次享受的失業保險期限可與前次失業應領而未領的失業保險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繳費不滿1年再次非自愿性失業,可繼續申領前次失業尚未領完的失業保險金。
三、廣州失業保險金怎么領
本市城鎮戶籍的失業人員到戶籍所屬區的失業保險發放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手續;外地城鎮戶籍的失業人員選擇在本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到原單位所在區的失業保險發放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手續,失業保險金自辦妥申請領取手續的次月起,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銀行按月足額發放。農民合同制職工失業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按其失業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2%發給;以后每多繳納一個月的失業保險費加發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該費用申領應由原單位在辦理減員手續的次月起60天內代為辦理。
拓展閱讀
失業領取條件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 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辦理失業保險業務機構申領手續(一般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就業服務機構)。一旦超過了60日就不予辦理了,所以一定要趕緊辦理。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2、哪些人員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人員?
(1)終止勞動合同的;(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5)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6)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3、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如何規定?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
4、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享受哪些待遇?
(1)自選專業報名參加一次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免費參加勞動保障部門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
(2)醫療補助金。每月隨失業保險金發放10元的醫療補助金。
5、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出現哪些情形應終止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并已辦理了就業手續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由其檔案代管機構,為其申請辦理退休手續,未委托檔案代理的,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申報,按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兩次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再次失業人員怎樣計算繳費年限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重新就業后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7、領取失業保險期間是指什么?
指從辦理申領手續當天起至對應月份的前一天。未申領的失業保險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領取,可再次申領。重新就業且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后又再次失業,將其剩余期限合并計算。
8、失業保險關系的.遷徙有哪些情況?
1、是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保險關系的轉遷。失業保險實行屬地管理,企業事業單位應參加單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統籌。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是指這一單位及其職工轉移到其他統籌地區,單位注冊登記地也隨之轉移。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向原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由經辦機構審核后開具轉移證明,注明職工人數、參加失業保險有關情況等,由遷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接續其失業保險關系。
2、是個人失業保險關系的轉遷。分為兩種情況:
(a)職工失業保險關系的轉遷。職工在職期間,個人跨統籌地區調動工作的,由轉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轉遷證明,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接受,并為其辦理繼續參保的手續。在轉出地工作期間的累計繳費年限應當與轉入地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其已在轉出地繳納的失業保險費不劃轉。
(b)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的轉遷。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遷的,遷出地經辦機構應為其開具轉遷證明,將所需費用隨失業保險關系一并劃轉至遷入地經辦機構,失業人員到遷入地經辦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劃轉的費用包括: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其中醫療補助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按失業人員應享受失業保險金總額的一半計算。在省、自治區范圍內跨統籌地區轉遷的,失業保險費用的處理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最新規定2017,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推薦閱讀
一、廣州失業保險繳費比例標準
單位繳費比例:0.8%、0.64%、0.48%
個人繳費比例:0.2%
注:廣州市人社局宣布,將于2016年3月1日起下調全市失業保險繳費費率,即由當前的2%降為1%,其中:用人單位基準費率從1.5%、1.2%、0.9%對應降為0.8%、0.64%、0.48%,個人費率從0.5%降為0.2%。
二、廣州失業保險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上限:20292元(6764*300%)
繳費基數下限:1890元(市最低工資)
三、廣州失業保險繳費方式
失業保險費用是由單位繳納,非個人繳費。按月繳交,職工個人繳交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四、廣州失業保險待遇核定手續辦理
單位辦理
1.單位為職工在地稅部門辦理了社會保險停保手續后的次月到單位注冊所在區(縣級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包括跨統籌地區變換工作單位的職工)辦理失業待遇核定手續(若屬于辦理停保手續當月即不繳費的可當月辦理):為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領取《通知書》;為不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領取《告知書》;為農民合同制職工代辦審核一次性失業生活補助金的有關手續。領取《通知書》和《告知書》,單位經辦人需辦理簽收手續。
2、辦理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證》
(2) 填寫單位蓋章的“核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3)《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如有《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或《廣州市流動人員勞動手冊》的一并提供
(4)如未錄入連續工齡并有《廣州市職工連續工齡審核表》的一并提供
(5)事業單位的非工勤人員還需提供職工最后一次《標準工資升級審批表》
(6)中央、部隊、省屬駐穗單位需提供加蓋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專用章的《廣東省直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個人),如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需一并提供檔案里的工齡審核表(《參保人歷史信息審核表》)原件及復印件
說明:對于正在參保的人員,請用人單位先到地稅部門辦理停保后再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失業待遇核定手續。
3、單位應及時把《通知書》或《告知書》交給失業人員,并告訴失業人員按規定時間申領。凡因單位的原因造成失業人員不能按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所造成的損失由單位負責賠償。
個人辦理
失業人員前往失業前單位注冊所在區(縣級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核定手續 ,辦理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填寫單位蓋章的《廣州市失業保險待遇核定申請表》一式兩份(若屬于單位已失蹤、注銷情況無需單位蓋章)
(2)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或單位失蹤、注銷等情況證明
(3)其他資料同單位辦理失業保險待遇核定手續需攜帶資料的(3)至(6)項。
業務流程
1、門辦理停保到地稅部;
2、攜帶資料到單位注冊所在區(縣級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待遇核定手續;
3、 單位辦理的,要及時把《通知書》或《告知書》交給失業人員,并告訴失業人員按規定時間申領。
【關于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最新規定】相關文章:
廣東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規定10-25
廣州失業保險金怎么領取11-02
2021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規定03-12
失業保險金最新規定11-21
關于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期限10-16
失業保險金最新規定參考11-17
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是什么09-20
2017最新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10-31
領取失業保險金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