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2015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出臺
日前,記者從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2015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已出臺,一檔90元,二檔310元。參保人員應在今年11月25日至2015年1月29日期間辦理參保繳費業務。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期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各類城鄉居民以家庭為單位持《戶口簿》(身份證)、《樂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證》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續保人員),特殊困難人員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地(居住地)社區、村組辦理繳費參保登記手續。在校學生和在園幼兒由就讀學校、托幼機構組織參保并協助收取保險費。
持有新型社保卡(醫?)人員于2014年12月10日前到銀行按上一年檔次存款。(卡上存款一定要比檔位繳費多一元以上,卡上無余額扣款不成功。)18周歲以上首次辦理新型社會保障卡人員,需要提供身份證、1寸白底彩照1張。銀行代扣人員如需變更檔位的參保人員于2014年12月5日前持社會保障卡到戶籍所在地(居住地)社區、村組變更檔位狀態。
據了解,農村五保戶、低保人員、重點優撫對象、城鎮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和60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選擇第一檔標準繳費的,個人不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