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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廣州城鄉醫保繳費和待遇標準將統一
2015年起,廣州400多萬人的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醫保)將正式并軌,屆時現有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醫保)、新農合以及從化城鄉醫保的參保人將統一按152元/年標準繳費參保,并統一醫保待遇,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可達到繳費基數的6倍。
近日,從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方面獲悉,為貫徹執行《廣東省社會保險信息公開暫行辦法》,該局將全力推進社保信息公開,力爭年底全面改善,形成“社保政策家喻戶曉”的良好局面,為提高社保服務水平、推進依法行政和實現全員足額參保目標奠定堅實信息基礎。
400多萬參保人統一繳費和待遇標準
《廣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試行辦法》明確,明年1月1日起,廣州將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全面并軌,城鎮醫保也就與新農合合二為一。
市人社局醫保處處長李程告訴說道,廣州的居民醫保構成較為復雜。自2008年起,廣州實施城鎮醫保,截至今年5月,參保繳費人數為214萬人。城鎮醫保實行市級統籌,統一繳費、統一待遇、統一服務管理。
同時,廣州現有白云區、南沙區、蘿崗區、花都區、番禺區和增城市實施新農合制度,現有參合人員210萬人。新農合采取各區獨立統籌,籌資標準、待遇范圍和標準均有差異。此外,從化實行的則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現有參保人數45萬人。“廣州現有的城鄉居民按人群分設險種,城鄉缺乏有效銜接,待遇標準及管理方式差異大,導致醫療保障公平性不足。”李程表示。
本次新政調整后,全體城鄉居民參保人將實行統一繳費、統一待遇以及統一的服務管理,新政將影響400多萬參保人,基于此,做好城鄉醫保政策解讀意義重大。
按市委、市政府今年的工作部署,廣州需整合現有的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同時出臺《廣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覆蓋城鄉全體居民,構筑起以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為基礎、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為補充、民政醫療救助為托底的多層次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體系。
建立大病保險無需另增參保人繳費負擔
按照2013年的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42049元/年)和農村居民人均收入(18887元/年)之和的平均數(30468元/年)為基數,明年起,城鄉醫保參保人個人的繳費標準為152元/年,政府補貼標準為366元/年,財政投入占七成。同時,建立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同步調整的動態籌資機制,確保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可持續發展。
李程解釋,在繳費籌資標準統一的情況下,城鄉參保人的醫保待遇范圍也將統一。均可享受住院、門診特定項目、門診指定慢性病、普通門診以及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生育醫療待遇。同時,醫保相關項目支付比例、住院起付標準、門診慢性病的報銷比例、年度限額等待遇問題,城鄉居民也不再存在差異,完全執行同一個標準。
此外,考慮到目前增城市、從化市農村經濟較落后,原個人繳費較低,為順利整合制度,增城市個人繳費設定1年過渡期、從化市個人繳費設定2年過渡期。據悉,新農合并入城鄉居民醫保后,可與城鎮居民一樣享受門診慢性病及門診特定項目待遇;普通門診報銷額度由300元/年/人提高到600元/年/人,未成年人每年增加到1000元/年/人。
李程表示,醫療保險實現城鄉統籌后,農民就醫選擇范圍更廣,醫療保障范圍更大,醫保待遇普遍有所提高,享受的服務更為便利。
本次城鄉醫保政策“并軌”的一大亮點即在城鄉居民醫保的基礎上,建立城鄉居民大病醫保。按要求,今年廣東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根據省文件精神,結合廣州實際,市人社局制定出臺了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
從今年1月開始,原新農合參保人已可享受大病醫保的二次報銷待遇,自今年9月1日起,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也可享受大病醫保的二次報銷待遇,即從今年9月1日開始,大病醫保覆蓋了廣州市全體城鄉居民。不僅如此,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從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當期或歷年結余中劃撥,無需另外增加參保人繳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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