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少兒醫保繳費標準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深圳少兒醫保繳費標準,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深圳少兒醫保繳費標準和方式
(一)繳費標準: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0.8%*12個月,自9月起,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少年兒童及大學生醫療保險參保人的財政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財政補貼提高至324元),其中困難人員補助360元。
(二)繳費方式:按學年度(當年的9月份至次年的8月份)繳費,每年收一次,在參保人或監護人的存折中扣取。
學年,深圳少兒醫保繳費標準為每人:(5218×0.8%×12)=500.928元,最后官方確認的金額為:500.88。
學年,深圳少兒醫保繳費標準為每人:(4918×0.8%×12)=472元。
滿18歲醫保怎么辦理
第八條非在職人員按下列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一)本市戶籍未滿18周歲的非從業居民、本市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在冊且其父母一方正在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并滿1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少年兒童、在本市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民辦學校)或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學生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檔;
(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18周歲的`非從業居民,可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或二檔;
首先,18歲以后繼續在深圳讀書(高中或大學)的,繼續通過學習交少兒醫保(深圳的大學生醫保納入少兒醫保)直至離開深圳校園。
然后,18歲以后不在深圳讀書的深圳戶籍人士,在外地讀書時可以在外地參加當地的大學生醫保。深戶在深圳參加工作后從用人單位交醫保,沒參加工作的從戶口所在街道辦交醫保(或直接去社保局交)。
最后,18歲以后不在深圳讀書的非深圳戶籍人士,在外地讀書時可以在外地參加當地的大學生醫保。非深戶在深圳參加工作后從用人單位交醫保,沒在深圳參加工作的非深戶,不能在深圳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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