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濟寧市正式啟動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額為12萬元。凡是2013年1月1日之后發生的,且屬于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報銷范圍內的醫療費,均可由大病醫療保險基金予以補助。
“自2013年1月1日起,一個自然年度內,城鎮居民發生的住院、特殊門診醫療費,經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后,醫療保險范圍內的醫療費,個人累計負擔超過一定數額的部分,由大病醫療保險基金給予補助。”據市人社局醫療工傷失業保險科副科長張磊介紹,大病醫療保險參照全省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起付標準,2013年起付標準1.1萬元,起付標準以上個人負擔的醫療保險范圍內醫療費,按醫療費的多少分段給予補償。起付標準至 10萬元的部分,由大病醫療保險基金補償50%;個人負擔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部分,由大病醫療保險基金補償60%。“一個自然年度內,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12萬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救助和大病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25萬元。”
張磊說,參保人員在定點醫院就醫時,發生的符合大病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實行聯網即時結算;而參保人員按規定辦理轉診轉院的,發生的醫療費不能聯網結算,需由參保人員或家屬攜帶有關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另外,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員個人負擔的住院和特殊疾病門診醫療保險范圍內的醫療費合并計算,按一個起付標準,納入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據了解,大病醫療保險保障范圍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這意味著,濟寧市所有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均是大病醫療保險的保障對象。在籌資標準和籌資渠道方面,按每人每年20元的標準籌集基金,所需資金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參保人員個人無需繳費。